这一天,溪谷镇的天,红了。

    是被血,染红的。

    卢修斯提着巴布里乌斯男爵的头颅,走到了镇子中央的广场上。

    他将那颗死不瞑目的头颅,高高地举起,对着那些惊恐的镇民们,发出了第一声怒吼。

    “你们看到了吗?!”

    “这就是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他们骑在我们的头上作威作福,吸我们的血,吃我们的肉,把我们当成可以随意丢弃的垃圾!”

    “我们的忍让,换来的,不是和平,而是变本加厉的压榨!”

    “我们的祈祷,换来的,不是光明,而是无休止的苦难!”

    他扔掉手中的头颅,张开双臂,如同一个殉道者。

    “凭什么贵族生下来就是贵族,我们生下来就是贱民,这不公平!”

    “现在,我们就用自己的双手,砸了他们的粮仓!烧了他们的庄园!拿回本该属于我们的一切!”

    “为了自由!”

    “为了自由——!!!”

    贱民们不再恐惧,山呼海啸般的怒吼,从每一个被压迫得喘不过气来的喉咙里,爆发出来。

    在接下来的二十多天里,卢修斯·维鲁斯和他那支由愤怒的起义军,以一种摧枯拉朽的姿态,从溪谷镇往四周蔓延。

    他们就像一股燃烧的瘟疫。

    所过之处,贵族的庄园被焚烧,粮仓被砸开。

    那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贵族老爷和他们的走狗,被愤怒的贱民吊死在了路边的树上。

    队伍,也如同滚雪球般,迅速壮大。

    从最初的几百人,迅速发展到了数千人,声势浩大。

    当然,贵族的反应,也同样迅速。

    地方贵族们纷纷派出了自己的私兵,与庞培侯爵的军队合并兵一处,组成了一支“讨伐军”。

    试图将这股胆敢挑战他们权威的“叛逆之火”,给彻底扑灭。

    一场遭遇战,在红河平原上爆发。

    “杀——!!!”

    卢修斯浑身浴血,手中的双手大剑早已被砍得卷了刃。

    他的胸口,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正在往外冒着血,那是刚才被一个骑士的长枪给划开的。

    剧烈的疼痛,让他几乎快要站立不稳。

    但他的眼神,却依旧如同受伤的雄狮般,充满了不屈的斗志。

    在他的周围,躺满了尸体。

    有穿着破烂皮甲的起义军士兵,也有身披精良锁子甲的贵族私兵。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和烧焦的尸臭味,令人作呕。

    战斗,已经持续了整整一个上午。

    起义军虽然人多势众,但终究是一群没经过什么正规训练的乌合之众。

    面对那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贵族私兵,他们的伤亡,极其惨重。

    “顶住!都给我顶住!”

    卢修斯用大剑支撑着自己摇摇欲坠的身体,嘶哑地怒吼着。

    然而,对面的贵族军,实在是太猛了。

    他们在一名骑士的指挥下,结成了一个个密不透风的盾阵,一步一步地,朝着他们压了过来。

    冰冷的长枪,从盾牌的缝隙中刺出,每一次突刺,都必然会带走一条鲜活的生命。

    起义军的阵线,正在被一点点地压缩,崩溃,只是时间问题。

    “难道……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了吗?”

    卢修斯看着眼前那片如同钢铁森林般的盾阵,心中,第一次,涌起了一股无力感。

    就在他准备带着身边最后几个亲卫,发起最后的自杀式冲锋时。

    “呜——呜——呜——”

    一阵悠长而又急促的号角声,毫无征兆地,从贵族军的后方响了起来。

    那是……收兵的信号?!

    只见那些贵族私兵,在听到号角声后,竟然毫不犹豫地,停止了进攻。

    他们如同潮水般,迅速地后撤,脱离了战斗。

    然后,在远处重新集结,头也不回地,朝着他们来时的方向,疾驰而去。

    那撤退的速度,甚至比他们进攻时还要快。

    整个战场,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只留下一片狼藉的尸体,和一群劫后余生、面面相觑的起义军士兵。

    “怎……怎么回事?”

    卢修斯身边一个幸存下来的亲卫,看着那些远去的敌人,一脸的懵逼。

    “他们……怎么就突然跑了?”

    卢修斯也同样是一头的雾水。

    他拄着大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感受着胸口那火辣辣的剧痛。

    劫后余生的庆幸,与巨大的困惑,交织在一起。

    “管他呢!”

    最终,他还是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疲惫的苦笑。

    “至少……我们活下来了。”

    而贵族军之所以会如此突兀地撤兵,原因很简单。

    因为,红河行省,不,现在是图拉真州,要变天了。

    红河行省、金穗行省与翠谷行省。

    这三个曾隶属于赛雷斯帝国南境的富饶之地,在一纸冰冷的《帝国行省改革法案》下,它们的名字,连同它们曾经的边界与建制,都被强行抹去。

    这片广袤的土地,连同其上数百万的人口,都成了一块巨大的蛋糕,等待着被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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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整个图拉真州,真正能有资格,去争夺那个“州牧”之位的,只有两个人。

    马略·苏拉,苏拉家族的族长,世袭公爵。

    他的家族,是南境最强大的贵族之一,根深蒂固,势力遍布整个图拉真州。

    他本人,更是一个野心勃勃的政治家,手段狠辣,城府极深。

    格奈乌斯·庞培,庞培家族的族长,世袭侯爵。

    他的家族虽然不如苏拉家族那般历史悠久,但却是南境新崛起的贵族代表。

    而他所训练的军团,更是战斗力极强,庞培侯爵也借此获得了“南境之鹰”的美誉。

    这两个人,原本就是斗得你死我活的死对头。

    而苏拉公爵,从吉迪恩大公的府邸出来后,第一时间便星夜兼程地,从帝都赶回了自己的势力范围——金穗平原。

    他一回来,就立刻展开了行动。

    他先是动用自己家族庞大的财力,以前所未有的高价,从各个渠道,疯狂地招兵买马。

    退役的老兵,流浪的佣兵,甚至是一些在逃的罪犯……

    只要是能拿得动武器的,他都来者不拒。

    紧接着,他又派出手下的亲信,拿着他的亲笔信,去拉拢那些摇摆不定的中小贵族。

    许诺封地,赏赐金钱,联姻……各种手段,层出不穷。

    一时间,整个图拉真州的贵族圈,都因为他的行动,而变得暗流汹涌。

    而他的死对头,庞培侯爵,显然是慢了一步。

    当他收到消息,也想跟着学样的时候,才骇然发现,自己……已经落后了。

    一步慢,步步慢。

    苏拉那个老狐狸,几乎是以一种近乎“作弊”的方式,抢占了所有的先机。

    图拉真州,这个巨大的火药桶,已经被点燃了引线,即将爆炸。

    在这样一种紧张到一触即发的局势下,谁还有闲工夫,去管那些泥腿子的死活?

    庞培侯爵不得不立刻将那些镇压叛乱的军队,给紧急召了回来,以应对苏拉公爵那咄咄逼人的攻势。

    于是,卢修斯和他那支在贵族们看来,不过是“疥癣之疾”的起义军,便被暂时地,遗忘在了角落里。

    他们,得到了一个极其宝贵的机会,可以继续喘息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