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鳞的话也错了,阿默确实是一个很好很乖的侍卫,但是就如同他将他最后的温柔都给了阿默,阿默也将自己的这一辈子都给了金鳞。

    若是金鳞死了,阿默也活不下去。

    阿默抓住金鳞的手,眼睛就像是广阔的蓝天。

    "馆主,阿默是侍卫,怎么可以死在馆主身后。"

    他看着金鳞,那么认真那么坚定,也让金鳞知道,想让阿默活下来绝无可能。

    "馆主……"

    "我叫李麟,麒麟的麟。"金鳞、现在应该叫李麟了,他一瞬不瞬得看着阿默,轻声说,"你叫李默。"

    "李默、李默……"阿默笑起来,就像是得到了糖果的孩子。

    "李麟,阿……麟。"

    李默看着李麟,依赖与信任下藏着不能说出口的感情。

    "下辈子能早点遇到阿麟……就好了。"

    他的眼睛渐渐失去了神采,但是依旧睁得大大的,像是没有看够眼前的人。

    李麟的指尖轻轻地颤着,拂过他的眼睛。

    阿默最听他的话了,哪怕已经再也叫不出他的名字了。

    被拂过的眼睛慢慢地合上,他体温尚热,就像睡着了。

    李麟微微扬起头,从捡到李默的那个严冬,想到了李默睡在他腿上的这个盛夏。最后想起在那年的春天,他靠在美人榻上假寐,那落在眼睑上的一吻,轻得就雪花落在了脸庞。还有那携着春光,轻得像春风拂过似的低语。

    "阿默最喜欢馆主啦。"

    第34章

    “妖怪!死妖怪!滚出我们村子!”

    “阿花别怕,我把鬼童子砸跑了!”

    “我们村子小,容不下你这尊大佛,你请走吧。”

    他蜷缩着身子抵挡着砸到身上的土块,额角一时没有护住,被夹在土块里的石子划地流出血来。

    “啊!他流血了!”

    “他会不会报复我们?”

    “不、不会吧……”

    “他看过来了,快跑!”

    那双蓝色的眼睛实在是好看得紧,就像是一碧如洗的天空。

    但是人怎么会有蓝色的眼睛呢?

    “唔!”

    他蜷缩着身子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不知是谁发了疯,竟然将石子冲着他的眼睛砸了过来,险险擦过眼角,血顺着面颊流了下来。他闭着险些被砸到的那只眼睛,乍得看上去,就像是流下了血泪。

    “泣、泣血了!这是厉鬼,是大凶之兆啊!”

    “杀了他!杀了他!他会带来灾祸!”

    “快!请村头的王半仙来!”

    村子里的人围成一个圈,在后面的人一个劲儿地往前挤,在前面的被后面的人推得狠了,就连忙往后面钻。来来往往,最后圈子还是这么大。

    人群出现了一阵骚动,自动分开。接着就见一派仙风道骨的王半仙走了过来,高高瘦瘦,留着山羊胡,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道袍,倒真有那么几分出尘的味道。王半仙一看见他,就眯起了眼睛,举着右手掐算着,最后让村长牵了条黑狗过来宰了。

    他想跑,却被人堵在了圈子里,等到太阳最热的时候,一盆腥热的血将他从头淋到了脚。一头雪似的发一缕一缕粘在一起,被血糊住的视线是一片血红。粘稠的血自他的衣角发尾滴下来,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腥味。

    鬼童子!

    恶鬼!

    妖怪!

    被泼了黑狗血,众人似乎就宽了心,他狼狈逃了出去,清凉的溪水将他的身上的血迹冲洗干净,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溪水中映出的雪发与蓝眸,突然用力地拽扯着头发,一缕一缕的发被硬生生地拽了下来,在他脚边堆成一片,像一场不合时宜的雪。

    一路跌跌撞撞,最后到底是长大了。

    他用布将一头白发包裹起来,然后用布条将眼睛遮住,就像一个眼有疾的小乞丐。而事实上,他确实也是以乞讨为生。

    因为没有哪个老板,会用一个长着蓝眼白发的异类。

    “小姐……”

    “看起来怪可怜的,去买两个包子来吧。”

    他抬起头,隔着一层粗布隐约看得见一个人的轮廓,空气中带着淡淡的清香,似是个女子。

    她的嗓音很温柔,像春日里的暖风,夹杂着花朵的香气。

    他的五官清俊,哪怕还是个孩子,哪怕被遮住了眼睛,也能看出他日后将会是一个多么俊美的少年。长得好看的人,总会更轻易地博得旁人的好感。

    一来二去,他和这个让他吃上一顿饱饭的姑娘莫名熟悉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