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儿子今年有四岁了,她平时就爱读写诗书,遂有空便教儿子画画写字。

    吃过午饭,这户人家的男子就不再出门了,说来也怪,他似乎没什么正经活计做,成日里就喜欢赖在自家娘子身边,她做什么事,他都要跟着在一旁。

    于是,那孩子便经常被他用一根甘蔗(有时是一块柿饼),打发去别处玩。

    女子曾经好奇地问过他:“你武功高强,为何不教我们的儿子习武?”

    他嬉皮笑脸道:“我能护着你们娘俩,不怕。”

    “若日后迁迁成亲,手无缚鸡之力,如何能护得了他心爱之人?你总不能一直跟着他。”

    “哎?为什么不能啊?以后迁迁要离开我们吗?阿笙,你这么说,我心里好难过啊呜呜呜!”

    那名叫阿笙的女子也犹豫了:“那……”

    “不过迁迁若是成家了,阿笙就又是我一个人的了!也好!什么时候叫他嫁出去啊不是,我是说赶紧叫他成亲。”

    阿笙哭笑不得:“他才四岁。你这人总是这样,当心孩子长大了与你不亲。”

    薛落思一脸无所谓:“只要娘子与我亲就好了,儿子嘛,最后总是要归于别人的。”

    个子矮矮、身材瘦弱、神情懵懂的孩子,在一旁扯了扯他的袖口:“爹爹,迁迁哪里都不去……”

    自家亲爹神情严肃地蹲下,从袖子中掏出什么东西来:“迁迁乖,看爹手里的是什么?”

    “甘蔗。”

    “真聪明,啃着爹珍藏许久的甘蔗,到后边的竹林里玩泥巴去吧,爹要与你娘晾衣服去了。”

    孩子神情茫然,却十分乖巧地点头:“哦哦。”

    薛落思将双手放在唇边,冲孩子的背影喊:“捏一对你那恩爱非常、神仙眷侣般爹娘的泥塑~”

    仿佛身后有索命鬼在追似的,孩子赶紧加快步伐跑开了,头都没回。

    阿笙无奈地望着身旁一个劲笑的人:“你呀,总不至于连自己儿子的醋都要吃?”

    还说什么,要将儿子早些嫁出去的混账话。

    薛落思理直气壮:“我自然吃!你对迁迁,可比对我上心多了。哼哼,我真的生气了!”

    阿笙笑道:“这么大人了,还跟个孩子似的。好了,别杵在这里,不是说要帮我晾衣服的吗?”

    第101章 手刃世仇往昔去

    这原本是一个宁静的日子,一对年轻的夫妇将洗净的衣物搭在竹竿上,时不时望一眼竹林中忽隐忽现的孩子。

    谁也想不到,灾难会在顷刻之间,降临在这一家三口身上。

    竹林中。

    爹爹的鼻子刚刚捏出来,虽然有点塌,但孩子觉得这样依旧很好看。

    他认真笨拙地捏着泥巴,脸上和衣服上都粘了土也没发觉。

    忽然,孩子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顺着自己家的方向看过去,竹林外的空中冒着一股白烟,像是有人生起了火在做饭。

    孩子摸了摸有些干瘪的肚子,觉得饿了,甘蔗也被吃光了,他再看一眼两个五官还没生齐的小泥人,左右思量了一会儿,还是小跑着往家去。

    越跑越近,他先是听到了一阵嘈杂刺耳的声音,还没来得及分辨,便见他家屋前的空地上,竟然围着许多身着黑衣、脸上罩着黑布的陌生人,手里拿着亮闪闪的东西,和爹平时砍柴的刀长得不一样,却都闪着一样的白光。

    而他爹娘被围困在中间,身后,是火海中的房子。

    那道白烟便是从房子里飘出来的。

    孩子停住脚步,下意识躲在了密竹后。

    这些人叫他感到害怕,和镇上笑眯眯的伯伯婶婶,都不一样。

    他们手中的东西上沾了红色的液体,就像植物的汁液,顺着边缘滴下来。

    爹也与往常不一样,手里握着一把黑色的刀,比砍柴刀要细长得多,他看了又看,从未见过爹拿过它。

    薛落思的白衣上有血,白净的脸上也有血,却不是自己的血,而是怀中妻子的血:“阿笙!!”

    阿笙被当胸刺了一剑,胸口撒下的血染尽了整个身体,为了保护被围堵遭偷袭的丈夫,她此时已经油尽灯枯:“落思……咳咳咳……”

    “阿笙你等着我去给你找药!”薛落思一动,无数把冷剑纷纷横起,却迟迟不敢上前,他们畏惧着薛落思手上的剑,兵器谱虚位第二。

    更畏惧持剑之人。

    若不是人多,更有牧云天坐镇,他们实在不敢前来挑战此人,说是挑战,其实是偷袭才占尽了先机。

    若不是这个女子突然站出来,替薛落思挡了一剑,他们早就已经得手了,没有办法,即便薛落思只有一个人,即便“墨衣卿相”此人和其名声,在江湖上已隐淡许久,他们仍不敢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