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额外问一个问题?然后就盖棺论定为一个完全无效的科学研究?

    “那天下午在巴兹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想打开你的头骨,一探究竟。”

    john抬起头,回给他个微笑,“没错,我多少也有点儿那个感觉。所以毫无遗憾呐。你真是干得不错。”

    sherlock不想再费事儿在沙发上保持平衡了,干脆滑下来,笑得像个五岁孩子。

    “可你知道么?”john补充道,“sherlock。基督,你怎么啦?sherlock,你知道我当时想的是什么吗?”

    “什么?”sherlock问,平静了一点儿。他很想知道。

    “我以为我会比现在心烦得多。”

    “嘿,你至少错得不太离谱。”

    差点儿笑出眼泪,sherlock竭力试图控制住自己。他的手按在胸膛上想把笑声禁锢在里面。笑得这么厉害,实在是有失尊严。可显然john watson是个疯子,这太滑稽了。同时也是个神奇的发现——sherlock没准儿是个高功能的反社会者,可他的同居人john watson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欸,你可真能笑,”john宠溺地说,一边抖着报纸,“这又不是在犯罪现场。”

    错,sherlock想。

    又一次笑趴在了地上。

    第二天有人往新苏格兰场扔了一个毒气弹。三人负伤,无人遇难,这让john很高兴,尽管sherlock并没怎么表现出来,就他的犯罪审美来说,对此结果也比较满意。谋杀引人入胜,死亡永远魅力无穷,可爆炸就仅仅是混乱了。当今犯罪者的手法真是令人难堪,他们的水准怎么降得这么低劣。sherlock曾读到过有个人,用冰锥插入脊椎杀死他的同事,这样一来证据就会化为乌有,sherlock恨不得去和那人握手。当然,之后是逮捕他。

    找到投弹者用了九小时,他们把他堵在,靠近圣詹姆斯的一幢很不错的高层公寓里,他拿着一把大刀和两个手雷据守在那儿。警察们自然还没到。接着就是场精彩的打斗,最后,之前那像模像样的公寓就成了这个德性:

    一个手雷在餐厅里炸了。红木、蓝色瓷器和象牙色墙皮的碎片到处都是。另外一个还插着安全针的手雷,滚进了隔壁房间红色条纹沙发的底下。

    一个巨大的玻璃茶几四分五裂,几乎全碎了,上面躺着个昏迷不醒的投弹者。

    sherlock身上覆满墙灰,火药味儿刺鼻,仿佛手雷就在他旁边炸开,却毫发无损。

    john也几乎无恙,只有一片茶几的碎玻璃,穿过他的薄外套,卡在他肩头,而当下他正把那玻璃拔出来。连眼都不眨一下。

    “有时候,”sherlock低语,“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去吃掉你。”

    然后他顿住了。接下来的1.46秒,sherlock脑子里想的是这些:

    操,

    一定是肾上腺素在作怪,笨蛋,上帝你真是蠢透了,目前不可接受的单子上有二十六个条目,你偏在案子中间脱口说出第二十一个,是因为打斗中他手动作的样子,是不是,那些稳定的肘拐,上帝,他握枪的样子,就仿佛那枪是他胳膊的一部分,技艺超群,他是如此出色,那么稳定,简直就是奇迹,有若端坐高山之巅饮茶,而难道你觉得他想听听二十一条说的是什么吗,现在你可再也见不着他的沉着了,没门儿,哪个脑子正常的会成天跟着个,想拿他当晚餐的家伙跑。虽然你每次只想吃一点儿,一些他身上不至关重要的部分,否则很快你就没得吃了。但那不是重点,重点是,一般人不过就是出去吃个点心,看场电影,上帝,这真令人可恨,所有这一切,都十分可恨,他们都忙忙碌碌地去那么多地方,而那些地方本身又是如此乏味,极其枯燥,没人像john那样,看看他,他是多么安稳、沉静、不慌不忙,他的内心深处是那么狭小无声,他永远也体会不到,你想要安静下来所付出的一切,但也许,如果他在你身边待得时间足够长,你也能学会点儿窍门,可现下,他自然不会留下来,因为你觉得告诉他,你认为他挺好吃,是个好主意,你个他妈的笨蛋,笨蛋,笨蛋。

    “哦,上帝,来吧。”john咕哝着,把玻璃碎片丢在地毯上,倾轧进sherlock的嘴唇。

    sherlock捉摸在john碰到他之前,他的嘴就是张着的,不过他也不能确定,因为刚从纯粹的恐慌边缘清醒过来一秒半。不过,不能准确回想起细节只烦了他一小会儿。他的手指成拳抓着john的外套,全是牙齿舌头火热还有好的,而他需要john再靠得近点儿,基督,医生尝起来就像没有甜味儿的蛋糕店,只有美好、热气腾腾和盎然生气,他们的身体契合的亲密无间,之间却隔了太多层衣服,他紧抓在john外套上的手,不再满足于仅只扯动那黑色布料,因为这件外衣需得脱掉。

    他站开一步。那感觉就像被截断肢体。

    “别,停——别,你干嘛停下?”

    撕扯掉john的外衣用了2.35秒,时间还是用得太长。

    “你看来像个他妈的罪案现场。”sherlock喃喃着。

    停下来脱外套是个坏主意。他把john穿着的黑衬衫从他肩上扒下来,露出他肩头上淌着血的像个小嘴的伤口。

    非常像张嘴。只是更红。

    “操它的,”sherlock想,低头吻了上去。

    “你也像个罪案现场。”john喘息着说。

    唇上还沾着血的侦探微笑起来,一切都极其美妙。显然被sherlock的舌头舔舐伤口不会毁掉这一切。或是看起来如此,因为对方的一只手正环在sherlock紧凑的腰间,另一只手狂乱地揉进他的卷发。

    “我爱罪案现场。”sherlock暂停对john伤口的舔弄说着。似乎让john理解他的话是件异常重要的事。“john,我爱它们。”

    “我觉得我——上帝——自己恐怕也爱罪案现场。你到底在——”

    “唾液是天然的抗菌剂。”

    “我,是的。没错。这倒是真的。”john嘶声道。

    “你尝起来太棒了。哦,就像暴风雨混着咸奶油面包和铜制硬币。”

    “你能尝出暴风雨来?”

    “你就没闻见过暴风雨么?”

    “你是说电流的感觉?”

    “没错,还有——”

    “面包?”

    “闭嘴,像这样,闭上嘴。”

    这回当sherlock的舌头滑进john的嘴里,john开始滑落到地板上,在sherlock看来,那真是个绝佳的主意。一个绝对出色的主意,而同样美妙的还有,sherlock早已扔掉外套,积雨云色的衬衫正被从肩上拉下,而由john的鲜血和唾液构成的混合味道,让他想起,当他第二次拒绝骑士头衔时,mycroft送他的那瓶八千块钱的勃艮地白葡萄酒。那酒有着矿物,些微苹果,隐隐醋酸,和某种奶油,他无法确定是爱尔兰还是法国奶油,的味道。假使sherlock能想出种科学方法,瓶装起这种味道,他一定会去试试地。他扯开了john的腰带。

    “这打算可不怎么样,”john说,已经把一只手挤进了sherlock的裤子,因感觉到sherlock贴着他嘴唇发出的喘息声而颤抖。

    sherlock掀起嘴角,在尽量不干扰接吻的角度下笑着。每次亲吻john,都让他更加肯定,这感觉几乎要比实际的性爱还要好。吻着john,他感觉,和他真地在john身体里面一样亲密。

    “这当然不是个好主意,可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这样干的原因。”

    “哦,没错。很精辟。”

    “那人的确没知觉了吧?”

    “至少得昏一个小时。”john报告道。

    “多谢你的赞美,john,不过根据现在的情况,我恐怕未必能坚持那么令人钦佩的——”

    “sherlock。脱。掉。你的衣服。”

    sherlock大笑,真是疯了。一切都太疯狂了。可在这个似乎是他们所创造的癫狂世界里,sherlock根本不是一个怪胎。在这里他挺正常。而这夺人心魄。

    他外套口袋里有凡士林,上面写着护唇膏,不过那只是生产厂商,对于他们产品有那么多繁复用途的,谦逊之言。既然安全套的问题已经讨论过了,他发现,原来john对性的态度,和他的为人处事一模一样:清白活泼又开放温柔,还不过分讲究。那真是太好了,因为sherlock发现自己,没法在这儿再浪费一点儿宝贵时间。通常,他会先用前戏实验,直到把john折磨地马上就要抖成碎片,或是起来扇他才行,可这回不同。他能在舌尖尝到john的血味儿,他需要他更近一点儿。他看着john所能想到的一切就是再近点儿,这会儿,那渴望简直非比寻常,而反正john也不想他再磨蹭了,从他的表情就能看得出来,满脸绯红,麦草色的头发乱成一团,眼睛在那些纤细睫毛后面熠熠闪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