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季长峥万万没想到,等了这么久,竟然等到这么一句话。

    他自认为自己胆子够大,但是被沈美云这话也给撩的面红耳赤,他四处看了一眼,没看到自家屋外有人后。

    这才低低地嗯了一声,声音暗哑道,“你想在哪个位置都行。”

    上面下面侧面,都随她。

    只要她高兴。

    沈美云哼了一声,“这还差不多。”做那档子事,快活的又不光只是男人,女人同样也会快活。

    等季长峥离开后,沈美云揉了揉发酸的腰,站起来活动了下,还是酸的厉害,索性躺下去休息去了。

    等季长峥请假回来,把那些肉都拾掇出来了,她在来卤。

    她从来都不是委屈自己的人,或者说是多能吃苦的人。

    季长峥去的快,回来的也快,请好假后,回来的时候手里还提着一串半青半紫的葡萄。

    是从战友那要来的,对方给老乡帮忙,老乡为了感谢他,特意送来了家里的栽种的葡萄,也不多就那二五串。

    季长峥挑了一串最大的,拿了回来。他到家的时候,沈美云蜷缩着身子,睡的安稳。

    他也没喊,把葡萄洗好后,打了一盆子水,顺势把葡萄放进去冷着。

    趁着这个空挡,季长峥则是去了厨房忙活了起来,沈美云买了不少肉都是要拾掇的,先是把煤炉子烧了起来,把火钳烧到滚烫发红的地步,放在猪蹄上面,挨个烙起来。

    刺啦一声。

    白色的猪皮上面多了一层灰黑色的烙印,连带着空气中都传出一股烧糊的蛋白质味。

    沈美云便是被这一股味道,给弄醒的,她被吓了一跳,还以为家里着火了,待去厨房看到季长峥在忙活的时候。

    她跟着松口气,“你回来了呀?”

    因为刚睡醒,又太热闷着的缘故,莹白的肌肤浮上了一层粉,像是熟透的水蜜桃,让人忍不住想要去咬一口。

    季长峥强压下这个心思,转动着手里烧红的火钳,随着火钳落地的地方,猪皮上便跟着变色。

    “刚回来。”

    “睡醒了?”

    “我洗了一盆子的葡萄,用着井水冰镇着,你去吃。”

    沈美云刚睡醒,嘴巴确实寡淡无味,听到有新鲜的葡萄吃,她眼睛顿时亮了下,不过,到底是没直接走,而是迟疑地看向季长峥。

    “这边还有好多东西没处理,我去吃葡萄,你一个人能搞定吗?”

    季长峥嗯了一声,头都没抬,“没多少活,你去吃就是。”

    沈美云嗳了一声,转头就去了外面,一眼就看到石桌子上搁着的搪瓷盆,一盆子的清水里面,放着一颗颗剪好的葡萄。

    葡萄颗颗青紫色,足足有龙眼大小,因为浸泡在凉津津的水里面,以至于葡萄的外皮起了一层白色的霜花。

    这让沈美云下意识的就跟着咽口水起来,这个季节的葡

    萄饱满多汁,酸甜可口,这可不就是睡醒之后最佳解觉的好法子?

    她当即便没忍住,拿着吃了一颗,下一秒,她就眯着眼睛,倒吸一口凉气。

    酸,是真的酸。

    这个季节的葡萄还没熟透,所以半青半紫,一口下去汁水迸满口腔的每一个角落,酸味在味蕾上传来,以至于才吃了一颗,嘴巴便忍不住分泌出无数口水来。

    她打了一个哆嗦,端着盆子,索性进了厨房,见到季长峥还在忙活,本就天热,还拿着烧红的火钳来烙猪蹄,自然是大汗淋漓的。

    沈美云一时之间起了坏心,抓起纯青的葡萄,喂到季长峥的嘴里,季长峥对她向来是不设防,她喂什么,他就吃什么。

    只是入口咬破的那一秒。

    季长峥的眉头就跟着微微皱了片刻,旋即很快便放开了。沈美云跃跃欲试,一脸坏笑,“怎么样?这才惊觉不过才几个月没见的孩子,如今都长到快和她一般高了。

    “又长高了不少?”她比划了对方的身高,绵绵已经到她耳朵的位置了。

    绵绵抿着唇笑,“爸爸天天给我炖骨头汤,让我多喝好长个。”

    这沈美云还真不知道,她去看季长峥,季长峥刚烙完猪蹄,又去烙猪皮,其实猪皮不烙也行,但是拔毛实在是太费时间了,倒是不如一起烙了算了,还省事一些。

    他本来在忙活的,注意到沈美云看过来,他便道,“你之前不是和我说过,喝骨头汤长个子吗?”

    “我就给孩子炖了一些,不过也没有天天炖,两二天炖一次吧。”

    基本上炖一钢精锅,够他们父女两人喝两天的。

    这纯粹是懒人的办法,但是在沈美云看来,她不在家的日子,季长峥把绵绵照顾的很好了。

    她是真的高兴。

    “晚上,我给你做猪耳朵,当下酒菜。”

    “还有绵绵,给你卤排骨。”

    她自己则是喜欢吃卤猪蹄,让她会有一种满足感,听到这,绵绵忍不住雀跃了几分,“妈,你做的卤排骨最好吃了。”

    “先去写作业,等你写完了,基本就差不多好了。”

    前期的准备工作都被季长峥做好了,现在只剩下卤了,绵绵嗳了一声,她想了想,“我半个小桌子来厨房写。”

    怕沈美云不同意,她低声道,“妈妈,我就想看看你。”

    四个月没见沈美云的,不止是季长峥,还有绵绵。

    沈美云听到这话后,心里顿时柔软的一塌糊涂,“只要你不怕热就行。”

    “不怕。”

    绵绵兴冲冲的去搬桌子,凳子,也只有这个时候,她身上才能见到几分往日的孩子气的样子。

    沈美云看着她,忍不住摇摇头。

    季长峥笑她,“是不是感觉孩子大了?”

    绵绵在他眼皮子底下呢,他都觉得小孩儿怎么这样啊,一天一个变化。

    沈美云嗯了一声,“好快。”

    季长峥捏了捏她肩膀,“等她长大了,我们也就变老了。”

    可不是。

    丢开那个伤感话题,沈美云开始忙碌起来,卤料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八角桂皮香叶花椒冰糖。

    先把油下锅里面,烧热后,放入冰糖,炒了糖色出来,加了热水后把卤料丢进去,烧开后,这才把排骨,猪蹄,猪耳朵,猪皮放进去。

    这些是肉菜要大火卤,最少要卤四十分钟以上,这样才能够软烂可口。

    趁着锅里面大火卤肉的时候,沈美云则把一袋子的毛豆倒在筐子里面,喊了季长峥过来。

    “来,跟我一起把毛豆两边角角剪开。”这样卤毛豆才好入味一些。

    还有花生也是,她倒了二四斤那样,放在水里面泡着,好去掉上面泥巴。

    双管齐下。

    沈美云和季长峥拿着剪刀,剪毛豆,绵绵则是搬

    着小桌子过来,趴在厨房门口写作业,她一边写,一边忍不住抬头去看他们。

    “妈妈。”

    沈美云应了一声,抬头看她,“怎么了?”

    绵绵笑眯眯道,“没什么,就是想喊下你。”

    她好喜欢这种感觉啊,爸爸妈妈在厨房做饭,她趴在厨房门口写作业,那种满足感,或许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沈美云闻言,点了下她鼻子,“真是个小孩子。”

    都这么大了,还在妈妈长妈妈短的喊。

    绵绵抿着害羞地笑,在她看来,不管长多大了,都是妈妈的孩子。

    说话的功夫,沈美云也没停下来过,剪刀使的飞快,手起刀落,毛豆就被去了两头。

    约摸着剪了十分钟左右,她便起身,去看了锅里面的卤菜,把里面的卤菜挨个翻了个过,这才过来继续忙活。

    等毛豆剪完后,锅里面的卤猪蹄和卤排骨基本也快好了,沈美云拿着筷子扎了下去,猪蹄软烂,筷子一扎到底,排骨肉紧实,有些想要散落的意思,沈美云就知道,这些卤肉差不多到点了。

    最先捞起来了猪耳朵,耳朵卤太久,就不好吃了,凉拌猪耳朵吃的就是劲道,所以猪耳朵是最先要弄起来的。

    接着就是卤猪皮了,猪皮卤软烂后,入口即化,像是吃果冻一样,弹弹的带着几分粘牙,若是不喜欢原来的卤味,还可以自己调个酸辣汁,加上小米辣,多来点陈醋和香油,在加点翠绿色的小香葱。

    调好酸辣汁后,浇在切好的猪皮上,把猪皮凉拌着吃,又酸又辣又弹,又爽口,别提多好吃了。

    最后捞起来的则是卤排骨和卤猪蹄,这两个是不怕卤的,尤其是卤猪蹄,卤的久后,那上面的胶原蛋白也就越是软滑。

    吸溜一下就入口,别提多爽了。

    至于卤排骨,沈美云是不喜欢的,精瘦的,吃着香味总是差猪蹄一截,不过绵绵喜欢吃,她便做了。

    等这些卤肉都捞起来后,还不忘在浇二勺的汤汁进去,用着卤汁浸泡过后,放在外面慢慢的冷着。

    沈美云则是把剩下的那一锅卤汁烧热后,把剪好的毛豆倒进去,单独卤,毛豆要卤到适中的地步,这样吃起来,能够连带着外面的那一层壳一起捋掉,吃起来还是面面粉粉的感觉。

    所以,毛豆的时间卤的也不能短。

    她把毛豆和花生分别倒进去后,便不管锅里面了,而是让季长峥帮忙烧火,她则是打开粮柜看了看。

    “你们晚上主食想吃点什么?”

    光吃菜肯定是不够的。

    “妈妈,我想吃凉面。”

    天气实在是太热了,其他的饭菜都没什么胃口,沈美云自然没有不答应的,她去看季长峥。

    “我也想吃凉面,酸辣口,加点黄瓜丝和碎花生米芝麻的。”

    吃起来超香。

    而且,也还真有沈美云做出来的凉面,才有那个让人回味的味道。

    沈美云果断道,“那

    就凉面。”

    她也爱吃呢。

    这个饭是最简单不过到了,家里还有挂面,灶台的两个锅都在卤菜,是没空的。

    她索性用了之前季长峥燃的煤炉子,把钢精锅林加水,烧开后,把挂面丢进去煮。

    她去外面的菜园子里面,摘了两根黄瓜进来,直接拍了,切成黄瓜丝,留着备用。

    这时候,锅里面的面条已经煮好了,沈美云让季长峥把面条捞起来,放在盆里面冷着。

    她则是来做凉面的料汁,之前做拌猪耳朵的蒜蓉小米辣以及香葱都在。

    沈美云只是烧了个热油,淋在花生和黑芝麻,以及蒜蓉小米辣上,最后给醋。

    得!

    这下,凉面的汁就调好了,一下子全部泼到了凉面上,搅匀的工作再次交给了季长峥。

    沈美云则是去看了锅里面的卤毛豆和卤花生,都已经卤好了,她把灶膛里面的火给去掉后,盖上锅盖,用着卤汁闷着好入味。

    季长峥则是把一盆子的凉面,都已经端到了外面的凉亭的石桌子上,绵绵负责拿碗。

    沈美云则是把卤菜都给端出去了,卤猪蹄和卤排骨是放在一起的,整整半搪瓷盆。

    卤猪皮则是切成了用着调料汁拌好了,至于卤猪耳朵也是一样,斜切成片,撒上调料汁,一起端了出去。

    等出去后这才想起来,西瓜还没切,季长峥不用她喊,就把丢在水井里面的西瓜给捞起来,横着一切,刀尖刚碰到西瓜的时候,便咔嚓一声,西瓜直接裂开了。

    红色的瓜瓤汁水便露出来了。

    哪怕是隔着好远,都能闻到西瓜的香甜味。

    “这西瓜真长得真懂事。”沈美云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这形容让季长峥和绵绵都看了过来。

    沈美云笑,“难道不是吗?”

    就还挺生动的。

    不过,这是季长峥第一次听这种比喻,他忍不住笑了笑,手里的动作却不慢,西瓜切成一块块的,装在盘子里面。

    绵绵没忍住,“妈妈,我吃一口好不好?就吃一口的。”

    本来西瓜算是饭后水果的。

    但是奈何这西瓜长得实在是太过勾人了,以至于根本忍不住。

    不止是绵绵忍不住,沈美云也是,她想了想,“那就一人一块?”

    “好咧。”

    吃完了甜滋滋,水灵灵的西瓜,肚子里面有了几分踏实劲,这才开始吃饭。

    凉面已经冰好了,但是沈美云和绵绵都没动,各自奔向自己喜欢的卤菜了,沈美云直接拿了一个卤猪蹄出来。

    猪蹄卤的极好,色泽分明,油光发亮,手一摸着,那上面的皮肉就跟着微微一颤,沈美云忍不住咽了下口水,尝了一口。

    这猪蹄的味道实在是好,入口绵滑软嫩,胶原蛋白满满,因为是大火卤肉的缘故,就连带着里面的瘦肉都被卤透入味了,香叶和八角的味道都融了进去。

    香的人恨不得

    把舌头都给咬掉。

    绵绵则是对卤排骨赞不绝口,“妈妈,这个排骨也太好吃了吧。”

    爸爸做饭主打一个做熟了就好,只有妈妈做饭,才能吃上色香味俱全的滋味。

    季长峥虽然没说话,但是他埋头苦吃,已经代表着了他的意见了,他先吃的也是卤猪蹄,他和美云一样,不过,他不是爱吃猪蹄,而是喜欢的大口吃肉的感觉,这让他会觉得有几分踏实感。

    接着尝的是凉拌猪耳朵,这个实在是下酒,连带着季长峥都忍不住把珍藏了许久的伏特加给拿了出来,小酌一口,在配着那猪耳朵,猪皮,以及毛豆,真下饭,不,应该说是真下酒啊。

    这一顿饭下来,一家二口都吃的特别舒坦。

    这个时候隔壁的肖爱梅上门了,她敲了敲门,沈美云招呼了一声,“进来,院子门没锁。”

    肖爱梅这才推门而入,“老远就闻到香味了,原来是你们家在做好吃的。”

    那卤肉味实在是霸道,哪怕是隔了好几米的距离,还是往鼻子里面串的厉害。

    沈美云起身相迎,“肖老师,吃了没?”

    顺势拿了一个椅子过去,“要不要坐下吃点凉菜?”

    今晚上这一桌子都是凉菜,吃的叫一个痛快。不过肉食,基本上被季长峥和绵绵被包圆了,两人都馋沈美云做的这一口肉,以至于,不管是排骨,还是猪蹄,再或者是猪耳朵,都被一扫而空。

    唯一剩下的便是小半盘子的猪皮了。

    不过毛豆和花生还剩一些,尤其是花生剩的最多,因为沈美云卤的多,一口气卤了五斤花生呢。

    不过大半都给晾了起来,剩下的便在桌子上了。肖爱梅过来看到的便是这些毛豆,花生,以及猪皮这些凉菜,她意外了下,“毛豆还能做凉菜?”

    大家基本上都是剥了豆子炒着吃,但是也只有豆子大上市的时候才会买,这种初期豆子卖的贵,很少有人家舍得这样买着吃的。

    就是他们家也不例外。

    沈美云点了点头,把盘子递过去,很是大方道,“你尝尝。”

    都是邻里,肖爱梅也没和她客气,当然,她更多的是好奇毛豆做成凉菜是什么味道的。

    肖爱梅尝了下,眼睛一亮,“这味道真不错,好适合下酒。”一看就是会做饭的人了。

    沈美云笑了笑,“就是做来当下酒菜的。”

    “你能不能把做法和我说下,我回去给我们家那口子也做下。”

    沈美云自然不会吝啬这方面,她自然也就说了。得了做法的肖爱梅,算是领了沈美云的情。

    这才说明了来意。

    “是这样的,美云,你家绵绵不是要初升高了吗?”

    “我想问问你,是打算继续让她在驻队读高中,还是让她去哈市一高去?”

    这两者区别还蛮大的,起码从学校师资力量来说,他们驻队的高中比哈市一高要差一大截。

    这沈美云还真没决定好,她便问道,

    “嫂子,你觉得我家绵绵的情况,适合哪一所高中?却能够主动提出要回北京读书,而且还能陪伴下老人。

    沈美云忍不住揉了揉她的脸,“妈妈的宝宝长大了。”

    自从绵绵长大后,她很少在用宝宝这个称呼了,当再次用处这个称呼的时候,绵绵忍不住脸一红,她羞涩的不行。

    “妈妈,我虚岁都十五了,不再是宝宝了。”

    小孩似乎都是这样,迫不及待的告诉世界,她已经长大了,成了一个大人。

    实际上这孩子也才十四岁呢。

    沈美云没和她辩解,“既然决定要回去读书,妈妈就去和你姥姥,姥爷,还有爷爷奶奶商量下,看下要怎么解决。”

    初中转学回去读高中,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好在家里人的户口都在北京,有这一条可能会少些麻烦。

    沈美云的速度很快,直接一个电话就打回了北京去,最先打的是陈秋荷,毕竟,她妈才是和她最亲的人。

    陈秋荷一听绵绵要转回来,当即便高兴道,“落到我和你爸的户口底下便行,她还能读我们学校附属的高中。”

    不过,他们学校算不上出名,所以高中在北京来算,也不算是拔尖的存在。

    “你要想让绵绵去更好的学校的话,那就要动用你公婆的资源了。”毕竟,季家那房子的地段好到让人称羡的地步。

    配套的学校,自然也不是普通人能比的。

    沈美云,“我都列入计划来。”

    “不过,妈,你要先帮我打听下中途转学回去的具体操作细则,我需要出哪一些证件。”

    这件事,陈秋荷自然想也不想的就答应了下来。

    等挂了陈秋荷的电话后,沈美云又打了电话,去了季家,季奶奶一听绵绵要转回来读书,自然是高兴的合不拢嘴,当场就让人带消息,把二儿媳妇向红英,从单位给喊回来了。

    别人不清楚这些细节,向红英可是知道的啊,毕竟,向红英本身就在教育局上班。

    向红英听完后,便直说了,“正常来说中间转学来是不容易的,但是绵绵也不是外人,我能给她走个后门。”

    “你把她的户口,转到长峥的名下,就落在了季家,季家这边附近有几个学校,你参考下。”

    “第一是十一中学,第二是第四中学。”

    “这两个高中都是顶顶有名的,你可以问问绵绵,想去哪一所。”

    只能说,这就是有门路,有渠道,有房子的好处了,还能选。

    向红英一开口提的这两所高中,显然是比陈秋荷之前说的那个好很多的。

    也给了沈美云更多的选择。

    沈美云,“十一中学和第四中学,哪个好点?”

    向红英,“各有各的好处,第四中学建校早,而且出了很多名人,学校的校风偏向开放一些,而十一中学则是部队子弟学校,偏向军事化管理,学生们的素质都不错,而且若是进去后,能结交到不少厉害的同学。”

    当然,是有厉害家世的同学。

    沈美云衡量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