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主夫人看着那小厮:“怎么是去马场,今日不练剑了?还有,礼是准备送谁家,一个个给我说清楚了。”

    小厮低头一礼回道:“回夫人,庄主今日准备带少庄主修习骑术。”

    庄主夫人点点头,想起前几天她夫君提过这事儿,不过苦于找不到名驹而搁浅。

    她饶有兴致问道:“怎么,庄主买到了千里马?”

    小厮咽了咽口水,笑道:“自然准备了好马。夫人,那可不只是千里马,庄主说了,那马似乎和汗血宝马差不离呢。”

    “哦。汗血宝马?”即使不懂骑术,也知道汗血宝马的威名。尤其是江南地界,马场极少,好马更是难得,千金买马恐怕都有价无市。

    连夫人这下满意极了,连声道:“不错、不错,只有汗血宝马这样的好坐骑才配得上我儿。”

    又听那小厮继续说道:“夫人,那匹汗血宝马并不是庄主买到的,是咱们新搬来的邻居送来的,说结个善缘。庄主推脱不过,又极为喜欢这宝马,所以想请您备一份厚礼,去答谢一番。”

    “新邻送的?”连夫人有些惊讶。

    她尚未接触过这新邻居,也不知道人家做什么的,出手这般阔绰,也不知有何目的。

    “你们可见到这家主人没有?”

    “回夫人,并没有,只见到他们家管家。”

    若只是想结个善缘,倒是不必如此破费。送汗血宝马这般贵重的礼物,难道对方是别有所求吗?

    连夫人心里各种思忖,最后还是背了一份厚礼。百年的老山参拿了两对,陈年的佳酿装了一车。压轴的礼物是一柄剑,虽然不是神兵利器,却也削铁如泥。

    收拾妥当,让管家去回礼,这才让人领着连城璧一起去了马场。

    远远的,连城璧就看到了那一匹汗血宝马。

    那是一匹白色的马,在阳光下隐隐约约泛着银色的光芒。马身矫健有力,且又比寻常的马多了几分优雅,看起来甚是惹人喜爱。

    连城璧几乎一眼就喜欢上这匹宝马,连它的名字都想好了。

    “不如叫它银翼罢。”

    银翼是一匹好马,疾跑如风,快如闪电。不仅仅连城璧喜欢它,连时家的两个小少爷都眼馋许久了。

    知道这马被送了人,时家的小少爷们都不高兴。

    时鸣哼哼的看着自己的娘亲:“你们怎么能说话不算话,明明答应把那匹马留给我的,就算不给我那给我哥哥也行,怎么能便宜外人呢?”

    他一歪头,很是任性的说:“我不管,必须得把那匹马给我要回来。”

    “你这孩子,瞎胡闹。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来的道理?而且,这是你祖父的意思。”

    时鸣一听是外祖父的主意,顿了顿,不吵着要马儿了。

    娘亲说的祖父就是他的外祖父,他外祖父可是很厉害又很疼爱他的妖界一霸。

    当年他娘亲身为妖却嫁给了凡人,他一出生时候就是人妖混血,一团杂毛的小狐狸。

    一看到他人身狐耳的模样,直接吓得那凡人把他和娘亲都赶出家门。

    甚至怕他娘亲纠缠,还直接请了和尚道士驱妖。

    他娘亲也很有骨气,一刀两断,自此另一边的亲戚就断了联系,然后带着时鸣回到了娘家。时鸣从小在外婆和外公身边长大,最最好的朋友是他表哥时越,最最崇拜的妖怪就是他外祖父。

    时鸣只叫他祖父。

    在他看来,他祖父做什么都是对的,把宝马送到邻居家,一定有他的这样做的道理。

    “好吧,我不要那匹马了。我去找哥哥玩别的。”这么说着,唇红齿白的小狐狸开心的咧着嘴,扭头就哒哒哒往外跑。

    “你给我站住!”美妇人瞪他一眼,指了指他的头顶:“耳朵没变好。”

    时鸣抬手一摸,发现自己又变成毛茸茸的狐狸耳朵了。

    他瘪了瘪嘴,不情不愿的幻化成人耳模样。

    “这是在家里,又没人看见。就不能让我自由一些吗?”时鸣闷闷不乐:“我想变成原型去玩。”

    “不行。”红夫人断然拒绝了。

    “我们已经搬到了人族的地方,不能和以前一样了。你这么淘气,小心被和尚道士看见抓去。”

    红夫人叹了口气,认真叮嘱自己这个调皮捣蛋的小崽子:“今日你舅舅请邻居上门做客,咱们的邻居无垢山庄在人族可是很有声望的,我们的身份须得瞒紧了。你记住,今日不许在外变成妖形,更不能胡作非为给你舅舅添乱,听清楚了?”

    “知道了。”时鸣心不在焉连连点头。

    红夫人笑着看他一眼:“出去玩吧,记着不要给我惹乱子。若是不听话,小心回来我打你。”

    第九十六章

    “好, 知道了,我一定听话不惹事。”

    小狐狸说完转身出了院子,心里有点不太开心。他低头踢着路上的石子往外走。

    他喜欢变成了小狐狸的模样, 和同样变成狐狸的哥哥一起在草地上奔跑。

    遇到漂亮的蝴蝶追逐着撒欢奔跑,遇到香喷喷的果树还可以爬上枝丫, 一边晃着小脚脚一边捧着果子吃, 别提有多自在了。

    变成人好麻烦的,这个也不行, 那个也不行。

    “真不明白祖父为什么要搬家。”他们以前住在云雾缭绕的深山,在那一带最高的山坡上有好多个洞府。

    每天月光洒落的时候, 整个山坡都是他们一族修炼的狐狸。

    时玉修炼没有什么天赋, 同族修炼的时候他就变成毛茸茸雪白一团的小狐狸躺在绿茵茵的草地上打滚儿。

    月光照在身上别提有多舒服啦~

    但是可惜, 从他们搬家到了这里 ,来到周围都是人类的居所,以前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

    哎,人族规矩真麻烦,也就是他们的食物好吃一点。

    委委屈屈的小狐狸想好了, 一会儿让他哥请客去外面吃一顿。红烧鸡翅必须有!

    一想到红烧鸡翅的滋味,小狐狸不争气的眼泪几乎从嘴角掉下来。

    越想越馋,越想越期待。

    然而走到他哥哥院子里,时玉惊讶的发现他居然正在书房读书。

    书房里的书架上摆放的居然不是以往熟悉的盛满烧鸡的盘子, 而是厚厚的书卷。

    这绝对是不兄长的风格!

    时玉打量片刻, 看向书桌方向。

    一只黄色皮毛的大狐狸蹲在椅子上,前爪摁在书本上, 晃着呆毛有气无力的读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

    本就心不在焉,一看到他弟, 黄色的大狐狸一脚把书本蹬开。

    “弟,你来了!是不是找我出去玩的?”

    “走走走,我有空。”

    眨眼间黄色的大狐狸变成人形,推着时玉的肩膀就往外走。

    他一路上东看西看,生怕被他老子捉回去继续读书,“弟,你挡着我,我们小心点出去。千万别给我爹逮到了!”

    他小声抱怨:“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我爹管我可严了,修炼不说,还让我必须和人族小屁孩一样读书。我又不是人,干嘛要读人的书。真是有毛病!”

    时越半蹲着身体,小心点贴在时玉的身后,“挡着我啊。挡紧点。”

    时玉见他这么怕舅舅,想想也有点心虚:“要不你还是变成原型吧,藏在我怀里,然后我用衣服遮住,这样就不容易被发现了。”

    “不愧是我弟,智慧啊。”时越左右看看没人发现,一矮身变成了狐狸,顺着他弟的衣角爬了上去。

    时玉把黄色的狐狸抱在怀里,努力用衣袖盖住了他。

    他们穿过回廊,又走过一个莲花池,眼看再穿过最后一个园子就能走到前院出去大门了。

    远远的,忽然迎面走来许多人,领头的正是他们的管家,后面跟着好几人,其中以一对夫妻为首,后面跟着一个和时玉差不多大的少年人。再往后就是婢女仆人之类的随从。

    他舅舅正在前边一脸喜气迎接贵客,寒暄几句迎着他们往里走。

    一转身正好看见他闪躲不及的小外甥,怀里还抱着毛茸茸一团,露出黄色尾巴的笨狐狸。

    “舅,舅舅。”时玉呆愣愣的看着他,一秒后 ,下意识遮了遮怀中的狐狸尾巴。

    眼看被抓个现行,赶紧讨好的笑了笑。

    时老爷真不想承认,自己有这么傻的外甥和儿子。

    这智商一点不像是自己。

    这么笨的两个崽儿,没有他们可怎么渡雷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