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馒头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会做粉红色的米饭。”

    “粉红色的?”罗天晴目瞪口呆的表情很好的满足了丛少侠的虚荣心。

    “等着啊,我去去就回!”

    第4章 粉色米饭

    丛晓磊跑到屋后宋程家门口,大门敞开,家里安安静静,人呢,都去哪儿了?

    “宋程?”他冲门内喊了起来。

    宋程不敢直接进他家门是因为吕老师,他不敢进宋程家门则是因为老斑鸠那条见人就叫的傻狗。

    不过今天老斑鸠也没叫。

    “叫我干什么?”正疑惑着,宋程握着一把扑克牌从隔壁跑出来。丛晓磊移步一看,几个差不多大的男生在门厅那铺了凉席打扑克,穿堂风吹过,好不惬意。

    “你过来你过来,帮我找找那个菜叫什么?”

    宋程这一把牌面非常好,他把展开的扑克收拢,揣到口袋里,回头喊了一嗓子,“这局暂停等会我。”

    丛晓磊要找什么?他憋了半天没想起名字,“你记得么?就是之前你带饭有一次带过的,那个紫色还是粉红色汤汁的菜。”

    “哦——”宋程点点头,“我知道我知道。”

    宋程的老爸是县里酒店的大厨,正所谓雁过拔毛,每天酒店吃什么,宋程就可以跟着吃一遍。他打开冰箱翻找着,“我们家这两天都在吃,你等我找找——”

    在哪呢在哪呢?他一边抓一边往外丢,仿佛老斑鸠过境,“找到了,就是这个!”

    这菜的根茎是绿色的,叶子是紫红色的,奇奇怪怪的,“它叫什么?”

    “苋菜。”

    找到菜的丛少侠却并没有找到红色的汤汁,于是又开始暴露他得寸进尺的丑恶嘴脸。

    “这怎么才能看到带颜色的汁?”

    “你得炒熟了。”

    “那你帮我炒一下吧。”

    宋程皱了眉头,他的扑克牌还在兜里呼唤他回去鏖战一番。

    “要炒你自己炒。”

    “我不会。”

    不会你还理直气壮啊——

    “你帮我炒,我篮球这个假期都给你玩。”

    你倒是敢把篮球带回去——

    “开学作业借你抄一个星期。”

    成交。

    宋程会炒菜么,不会,但毕竟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他总归能把燃气灶点燃,洗了菜乱剁几刀丢进锅里。

    “有了有了,”宋程激动起来,这苋菜在锅里刚一受热,就开始释放出紫红色的汁水,他手忙脚乱地加了点盐,翻了几下盛出来。

    丛晓磊尝了一口,寡淡无味,味同嚼蜡。

    “怎么样?”这也算是宋小厨的厨房首秀。

    “从我想要的结果来说,满分吧,”只要有汤汁就行,他端着碗大步走了。

    只留下宋程和厨房一地的狼藉。

    以及,隔壁门厅的几个男生早就毁了这局牌,开始用残牌玩“小猫钓鱼”。

    端着碗跑回来,许阿姨已经在院子里支起了小饭桌,桌上摆满了两碗白米饭,和一盘韭菜鸡蛋糊。

    罗天晴见他端着一只碗回来,眼睛顿时亮起来,“这是粉红色的米饭吗?”

    “你先转过去不许看。”罗天晴乖乖转身,看着厨房里忙活的妈妈,许兰则抬头带着笑意看着少年。

    丛晓磊放下碗,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汤汁浇到米饭上,米饭瞬时被染成了一种介乎紫红和浅粉的颜色之间。他洋洋洒洒淋了三四勺方停下,“好了,转过来吧。”

    罗天晴被惊讶到了,她觉得这个房东家的小哥哥简直会魔术,这碗米饭竟然真的变成了粉红色的米饭。

    “好厉害!”她由衷赞美,直乐得丛少侠虚荣心爆棚。

    罗天晴又舀了一勺韭菜鸡蛋糊放在碗里,粉色的,黄色的,绿色的,以及没有染过的白色的,这碗米饭现在是全世界最好看的米饭。

    “妈妈,你看我的彩虹饭。”她开心地笑个不停,端着碗向厨房展示。

    丛晓磊在身后,面容慈祥,不可一世。

    成功用一碗粉红饭俘获了小孩,丛少侠感觉自己收编了一只得力干将。

    “妈,我想出去玩。”

    “不行,你腿有伤。”

    “可她想去。”丛晓磊指指罗天晴,对方适时地呈现出一个可怜巴巴的表情。

    吕老师心软,“去吧去吧,就在附近玩,别跑太远。”

    丛晓磊心痒难耐,拖着小孩就去了篮球场,“这是篮球,认识吗?”

    姥姥村里并没有篮球场,罗天晴不认识。

    “你会玩篮球么?”她问。

    “当然,”丛晓磊可是nba的忠实球迷,只不过他现在实在不能剧烈运动,“我跟你说,打球其实不是最厉害的,转球才是。”

    他冲宋程挥挥手,对方便把球丢过来,丛少侠接过之后顺势就用食指转起来,万年捧场王罗天晴兴奋地连连鼓掌。

    篮球就如同被磁铁吸住了,在指尖转个不停,眼瞅着力量要偏,丛晓磊一个潇洒的抛球,将球还给场上的宋程。

    太厉害了,罗天晴佩服得五体投地。

    那厢,宋程接过球拍了几下,茫然向身边问道,“磊哥这是在,卖艺?”

    从前罗天晴以为,县城和电视剧里演的一样,有摩天高楼,有柏油马路,那里的每个人都踩着高跟鞋忙忙碌碌。

    而她到的这个县城,也有高楼,也有柏油路,但是也有,和姥姥家一样的路边草丛和,大狗。

    丛晓磊拔了两根鸡毛草,一弯一绕,缠了几道,“给你个小兔子。”

    鸡毛草上有一段一指长的毛穗,乍一看确实很像兔子的耳朵,罗天晴喜欢得紧,爱不释手。正玩着,身边的人却变了脸色,“我找到了!”

    找到什么?她有些困惑,只见丛晓磊对着院厅里的一只狗磨牙嚯嚯。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尤其在平房聚居的村子,很多人都在门厅那栓一只狗,而这只狗,正是前两天害自己摔倒的罪魁祸首。

    他看了看,这家主人是个老奶奶,报复一下这只狗,应该不会被找上门。

    “小孩,跟我走!”

    “去哪儿?”

    “准备复仇!”

    丛晓磊的复仇计划极其龌龊,他买了一根火腿肠,让罗天晴拿着毛线针往中间戳,最好能抠出一条“隧道”。

    而他自己从厨房拿来了两根新鲜的红色朝天椒,剁碎,捣成浆糊。丛晓磊一边流泪一边往火腿里灌辣椒水,尽管满脸眼泪,但是他也不敢去擦。

    待“辣椒炸弹”做好后,他带着自己的小跟班浩浩荡荡地“杀过去”。

    “你在这边待着,我去扔,”丛晓磊把罗天晴放在街道口,自己踱步走到那狗家门前。

    天气闷热,狗正趴在门厅睡觉,丛晓磊确认它脖子上栓了绳子,便有恃无恐地把火腿扔进去。

    那狗闻着味道果然起身,三下两下就把火腿肠入了肚,丛晓磊站在门口的安全范围内观望,大狗吃下去嚼了几口,辣椒的气息估计发散开了,它登时在原地蹦跶起来。

    丛晓磊心中大喜!苍天有眼,我终于大仇得报!

    然而还没喜悦过两秒,狗猛地看到门口有人,竟一跃蹿出狂吠起来。

    我的妈呀!他腿吓得一软,本能驱使他迈开步子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对着罗天晴喊,“快跑快跑。”

    罗天晴不明所以,狗的叫声却仿佛催命符,他跑到街口拉着小女孩就要逃命,“追上来了,快回家。”

    罗天晴被他拽得显些摔在地上,但仍然声音嘹亮,“没有狗。”

    嗯?什么?没有狗?

    丛晓磊停下来,果然发觉狗的声音远了,他双腿打颤地退回街口回望,那狗其实还在家门口叫着。

    这老太太,狗链子怎么栓得这么长。

    无论如何,复仇计划圆满成功,丛晓磊昂首挺胸,神清气爽,路过商店还给自己和小孩买了两根冰棍。

    “小哥哥,你怕狗么?”罗天晴舔着冰棍,想起刚刚他逃命的样子,问道。

    我怕么?我才不怕,丛晓磊睁眼说瞎话,“我怕它会来报仇么?”

    “那你腿上的伤是它咬的么?”

    它咬的?还是被它,吓的?

    丛晓磊迟疑一下,平衡了二者的丢人程度,选择肯定小孩的猜测。

    在罗天晴来的这个暑假前,丛晓磊一直觉得文城太小了,等他读大学,他一定要去一个远远的地方。然而这几天带着这个乡下小孩,他才发觉很多习以为常的事情原来也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