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近卫队们一度怀疑,三个月前的家宴是自己的错觉。他们嘀咕是不是祖雌父做坏了饭菜,让他们集体产生幻觉。

    否则柏厄斯叔叔怎么会和提姆指挥官坐在一起吃饭呢?

    “看什么。”柏厄斯撕下自己头上的冰贴,快速操作下的机甲舱不断产生高温与蒸汽。提姆极为熟悉这种老式机甲的缺陷,第一枪往往先崩掉降温设备,弄得柏厄斯大汗淋漓。

    每回下战场,柏厄斯都不得不脱掉上半身的衣物,酣畅淋漓灌冷水。涓涓汗水流淌到胸腔长出肉芽的缺口上,令人心悸。

    这是一个月半前,提姆亲手持枪对准他的机甲操控舱开枪,留下的证据。

    当然,柏厄斯反应也很快。

    他操纵机甲,炸毁提姆所在军营最核心的通讯设备,连带给提姆脖颈留下一道不小的豁口。

    他们都杀疯了。

    提姆不会让路,柏厄斯也不会让路。

    “今晚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柏厄斯言简意赅下令道:“我们的领袖,马上要称帝了。”

    这片皇族旧地,必须要攻陷下来。

    (六十)

    “指挥官。您。您怎么样?”

    “阁下,我没有事情。”提姆忍痛撕下自己脖颈上的绷带。他看着面前尚未成年的皇族雄虫,平淡说道:“战场危险,请您回到安全屋内。”

    三个月鏖战。

    没有任何增援。

    提姆早就知道己方要失败。他不过是苦苦支撑,才没有让柏厄斯率领大军攻入身后这片不朽的古建筑,掠杀里面的皇族嫡系和旁支雄虫。

    油尽灯枯,不过是早晚的事情。

    提姆看着自己沾满污血和油渍的手指,后知后觉最后一份干净的绷带也被自己浪费了。

    “指挥官。”雄虫重新出现在他的面前。在提姆眼中,他还是顶着一张马赛克脸,口舌随着声音开合着,“我们已经不是皇族了。你不需要再战斗了,投降吧。”

    这就是未成年雄虫才会有的单纯想法。

    提姆很清楚,柏厄斯看见面前雄虫的瞬间,会将他们全部圈养起来,作为给上级邀功的猎物上供给上级。

    死亡说不定会是最好的待遇。

    “你的哥哥死在反叛军手里。”提姆道:“雌父和祖父也死了。”

    “是。”皇族雄虫生气起来,他在提姆眼中就是一团皱巴巴,极为不堪的马赛克。他撕开自己纯白的上衣,仓皇走上来,把布条系在提姆受伤的脖颈处,“守护我们这种失败者有什么意思吗?外面那个叫做柏厄斯的家伙,要睡我也好,要弄死我也好,随便他我,我毕竟是雄虫。”

    “嗯。”提姆还没说柏厄斯是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呢。

    他摸着脖颈上的布条,轻笑起来,脱下军装给未成年披上,“回安全屋吧。”

    “指挥官,我不怕死。”

    “嗯。”提姆平淡道:“好孩子,回去吧。”

    有我这个军雌在,不会让你们这些还没有成年的孩子受到一点伤害。

    这里,是皇族的旧地,是皇族血脉最后的幸存地。

    也是留有皇族血脉的一千零七个幼崽的苟存之地。

    第三百零五章 扑棱爱情故事(8)

    (六十一)

    “提么叔叔, 为什么想成为军雌。”

    “没有为什么。”

    柏厄斯才考入军校时,拿着入学考面试问题考提姆。他本以为自己会听到和自己相似的“职业崇拜”“为了追逐名利”的想法。不曾想, 确实这样一个答案。

    提姆道:“雌父帮我填的志愿。”

    “读指挥系也是……”

    “我的分数,不读指挥系很可惜。”

    柏厄斯为此叹息。他总感觉提姆是个浑身被教条包裹的软心糖果,除了那该死的玩具鸭子,只有年幼的自己能撬开一二,吮吸其中蜜汁。

    他曾经为自己在提姆身边的特殊待遇感觉到荣光,隐约感觉到自豪。

    在提姆没有亲生孩子之前……

    在提姆没有选择孤雌生育之前……

    他柏厄斯,一直都是提姆最先宠爱的孩子……

    “指挥官!”

    “指挥官叔叔。”

    “叔叔啊呜呜呜呜。”

    这栋悠久历史的古建筑,还是没能抵挡柏厄斯的野心。他趋势外骨骼砸烂大门,沿着壁画与穹顶冲向安全屋, 其余军雌一个接着一个放下武器,高举双手。

    唯有提姆,站在安全屋的门口,用豁口的军刀对准柏厄斯。

    他的手臂见了骨头,随着呼吸胸腔带出褐红色的气体。安全屋的门从内锁上, 只露出两掌宽的观察窗, 一张张未成年孩子的脸庞挤在上面, 眼瞳随着飞溅出来的血与肉沫摇晃。

    柏厄斯紧了紧手。

    他身上的外骨骼似乎有颗螺丝生锈, 动作晦涩,发出锈铁的味道,“提么叔叔。”

    提姆抬起眼, 他已无法正常说话。

    柏厄斯的战术生生耗死这个固执的军雌,令他脖颈上布条再一次染成褐红色,外骨骼需要背后门死死夹住, 才不会完全散架。

    “提么叔叔。”

    为什么要保护那些幼崽。

    柏厄斯向前迈一步,剧烈白光闪烁, 他下意识抽起刀,手若鞭狠狠笞到来人身上大量恶臭的污血顺势呲进他的眼球与鼻腔。提姆炙热的喘息带着颤刀,扑上柏厄斯的身,对准他睁不开的半只眼。

    “不许……靠近……他们。”

    柏厄斯没有动。

    提姆手中豁口的刀,距离他的眼球不足2毫米,属于两人的鲜血黏糊垂在睫毛上,一切都变成红色。

    “提么。值得吗?”

    柏厄斯低下头,看向自己的刀。

    刀身完全没入提姆的身体,他松开手,也松开这位军雌站立最后的依靠,目睹对方摇摇晃晃,整个人装在安全屋大门上,双手努力撑住门框,竭力阻止自己下滑的狼狈样子。

    “为了这些失败者的血脉,和我作对。”柏厄斯道:“提姆叔叔,这值得吗?”

    (六十二)

    为了争取最佳新生的荣誉,柏厄斯把所有能考的项目都考了。

    他知道自己没有出色的履历,也知道自己比寻常考生拥有更扎眼的特色。

    他尽力把自己的特长发挥到极致,一路杀到了最后的面试关。

    “你为什么想要成为军雌。”

    “我想要变强。”

    考官平淡看着他,没有被这种话术打动。他们也没有追问的性质,全然等待柏厄斯继续发挥。

    “我想要保护我想要保护的人。”

    这话当然有一定编造的程度,却是柏厄斯认为最不容易出错,也最能引导出后续远征军故事的话。只要考官们稍稍冒出一些兴趣,或者多一些猜测,询问他关于寄生体和远征军的事情,这次最佳新生的荣誉必然是他柏厄斯。

    “你在撒谎。”坐在最中央的军雌开口道:“孩子,军雌的第一要义是忠实。你看上去更适合做一个政客。”

    柏厄斯落选了。

    那一届的最佳新生,上比不足,下比有余,入学后被柏厄斯在各方面碾压千百回,也无法解柏厄斯心头之恨。

    他无法理解自己为什么会失败,也无法理解良好品质对军雌有什么意义。

    直到,他发现提姆曾经是“最佳新生”“最佳毕业生”。那位开口讥讽自己“适合做政客”的军雌,珍重夸赞提姆是一个“正派的荣誉的军雌”。

    “提么叔叔,为什么想成为军雌。”

    “没有为什么。”

    这算是什么回答。

    “没有为什么,是为什么?”

    提姆不解其意,他看向柏厄斯,“军雌只是一个职业。我最初并没有成为军雌的冲动。”

    “真的吗?”

    “真的。”

    “如果不做军雌,叔叔会去做什么?”

    提姆毫不迟疑,“会开一间娃娃屋。”

    屋子里装饰有玩具鸭鸭的配套小衣服、小鞋子,边上有专门的娃娃小床、被子、吃饭用具等等。他会坐在店里,认真打版、剪裁,研究给鸭鸭衣服上绣荷叶边好看,还是绣镂空飘带好看。

    柏厄斯无法想象这一幕。

    他的睫毛被血糊成一团,人人称赞的闪蝶种双瞳在混乱中,银光闪烁。他发狂般要大喊大叫,要指着提姆现在狼狈的样子痛斥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骗子!

    骗子!骗子!骗子!

    “你一定回答了很棒的东西。”嘴只要张开,血便流淌进来。柏厄斯猖狂大笑起来,牙齿上有血有唾液,牙缝里红红白白一片。他咬住提姆的脖颈,野兽般硬生生把这个军雌从安全屋大门上撕下来。

    他的牙齿里都是提姆鲜血的味道。

    “提么。”

    提姆睁大眼看着自己亲手带大的孩子,他的手指因过度掐住安全屋大门,此刻全部反折上去。无数反叛军穿过二人的身影,进入安全屋内,在幼崽的哭泣、尖叫和打砸反抗声中,控制局面。

    “指挥官。你这个混账,你把指挥官怎么了!”曾经撕掉衣物给提姆包扎伤口的未成年雄虫,撕咬反叛军的手臂,叫嚣声中口水乱飙,狂吠着对提姆的称呼,“指挥官!指挥官!”

    柏厄斯抽出枪,对准雄虫的眉心,开枪。

    “不!”提姆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撞在柏厄斯身上。他的瞳孔最后一刻看见柏厄斯漆黑的枪口,以及亲手养大的孩子冰冷而窒息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