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王子看出了这花儿不太谦虚,可是她确实丽姿动人。】

    到这里,卓青翻译的声音开始微微有些发抖。

    心底隐隐约约意识到什么,她飞快地将书合上,看似自信的给自己下了结论:“我学这些足够了。”

    纪司予并不应她,只兀自说:“这是个很好的故事,我很喜欢。”

    说罢,抬眼看她。

    那笑容无辜又温柔。

    那双眼睛明澈、干净,又深不见底。

    他说:“你合格毕业了,恭喜你,卓青同学。”

    直到多年后,卓青也分不清楚。

    究竟是这个举手投足风雅从容的少年,又或是在那不久后的大雨中,天真又热切的为她送来戒指的少年——哪个才是真正的纪司予。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从见她的第一眼,纪司予已经铺开一张足够他步步为营的网。

    他让她与他相配。

    他也用行动告诉她自己可以自降身价,走下云端。

    只要这路的终点是拥有,而非失之交臂,他便有千万种方法哄骗她一起走到终点。

    幸运的是,他成功了。

    不幸的是,他成功了。

    =

    等到耳边的鸣声终于平静,卓青这才颤颤巍巍地扶着墙壁站起。

    她简单地漱口,洁面,而后扭头到房间中,在床脚找出自己乱扔的手机,直接拨通丈夫的电话。

    嘟声响了三下,被接起。

    电话那头很安静。

    纪司予转动着手中的钢笔,摆手示意会议室众人稍作休息,权作茶歇时间,便从容起身,踱到露天阳台。

    他没说话。

    卓青深呼吸,再开口时,声音好似被胃酸腐蚀过般低哑难闻:“为什么不戴结婚戒指?”

    节目剪辑本该精益求精,把婚姻关系这样富有争议性的话题抛出来不说,还敢照常播出,说其中没有某些人的点头首肯,打死她也不信。

    纪司予声色平静,悄无声息地调转话题:

    “阿青,我现在很忙。”

    确实很忙,他离开总部两年养精蓄锐,等着斩尽兄长锋芒,已经等了很久。

    他要成为表率,自然每一场会议都不容有失。

    但或许是有某种心思,他起先并没有直说自己在忙什么,而是用了一个女人听来极为敷衍概括的借口。

    沉默半晌,却还是放缓语气,重复了一遍。

    “我现在很忙,戒指的事,以后再说吧。”

    “不,”卓青拒绝他的提议,颇有种今日事今日毕,不毕也得毕的固执,随即再问:“为什么不戴结婚戒指?你明知道那是什么场合。”

    纪司予纠正她错误的逻辑:“阿青,不是我不戴——我的戒指是被你亲手扔掉的,两年前。”

    卓青纤细的手指,缓缓攥紧床单一角,直至皱痕遍布。

    那比她手指阔一圈的白金戒指,此刻仍套在她左手无名指上。

    她咬紧牙关,随即狡辩:“那只是一个戒指,你可以重新再买一个一模一样的戴上,至少在节目……”

    “可那不是我的戒指了。”

    他可以再花一百万、一千万,去买许许多多,更加昂贵的,华丽的戒指。

    可是那不是他的戒指了,也就失却了婚姻给予他的一切责任与意——

    卓青说:“你骗鬼呢。”

    她见过太多风浪,早已经不是什么被爱情誓言感动的小女孩。

    “现实就是,你在敲打我,用这样的方式,”她说,“我不喜欢的方式。”

    纪司予被她逗笑,蓦地抬眼,看向远方,黄浦江上游船经过,鸣笛声拖长成曲折蜿蜒的音调。

    传到他这,已经像是有气无力的哀歌。

    他好像终于认输了。

    他撑着下巴,抵住栏杆,轻声问:“阿青,那你到底要我怎么做?”

    但他其实早也猜到她会说什么。

    却依旧撑着下巴,在那处阳台上站了许久,听了许久。

    他忽而想起,自己好像从来没有告诉过阿青,他很喜欢《小王子》的故事,只因为那是他关于童年难得的一点美好回忆。

    ——但他却非常讨厌小王子。

    讨厌先错过再领会,讨厌最后才感叹,“我那时太年轻,还不知道怎样爱她。”

    【那如果是司予的话,会怎么做呢?】

    病重的母亲,曾拉着他的手问他。

    还好他早就想好答案啦。

    六岁的他坐在病床边,笑嘻嘻的弯着眼睛。

    “我不去探险,我也一点都不好奇外面的世界。

    我会陪在她身边,每天给她浇水,剪掉她的“爪牙”,把她放在最好看的玻璃罩里,不让她受风吹雨打。

    等她枯萎了,我就忘掉她,然后一个人变成老掉的丑八怪。”

    母亲摇头:“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一开始不去看看更大的世界呢?你会虚度时光的,司予。”

    他还是笑,摇头晃脑,坐不安稳。

    “因为我不想后悔呀。而且,不会有比我亲手照顾的玫瑰花更爱我的人了,我照顾她,她爱我,我也爱她,我不需要别人了呀,妈妈。”

    人是知道大道理以后才学会后悔的。

    但他不需要大道理,只需要那朵玫瑰。

    ——“老板,”

    他的助理推开阳台的玻璃门,凑头进来,“大家资料都整理好,会议可以重新开始了。”

    纪司予摆手:“不急。”

    “但是老板……?”

    “去帮我查一查,三台的那个叫简桑的女主持人,”他的话音轻快自如,脸上的表情却森冷,乃至悖戾,“还有,今天剪辑播出的节目是谁点的头——剪得这么好,应该让我请他吃个饭。”

    助理打了个抖。

    垂下头,盯着脚尖,他看见自家老板步履从容地走过身边。

    撂下一句:“今天的会挪到下午,我有事,要回老宅一趟。”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就入v啦!

    天若有情天亦老,买小格的v好不好~

    还是老规矩,入v前三章当天都发红包滴~

    而且,故事肯定是到后面才精彩啦,希望大家能继续看下去吧!

    最后求个预收,戳作者专栏可见——&gt《挑食[娱乐圈]》。

    圈内人尽皆知,年少成名如盛郗,确实是属于老天爷赏饭吃那一挂。

    演艺世家,童星出道,亮相即被赞为世纪美少年。

    一路顺风顺水。十八岁折桂金马,十九岁登上好莱坞银幕,二十三岁戛纳告捷,稳坐了至少十年顶流位。

    故也谁都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丢着名导电影不演,跑去一档名为“美女厨神”的烂俗选秀综艺当评委。

    比赛当天,刚从乡下坐车来、扎着个双麻花的小姑娘桑晓,背着个鼓鼓囊囊的破双肩包,坐在选手候场区的角落。

    她左手抱着个南瓜,右手搂着她宝贝了一路的映山红,听一众光鲜亮丽的少女们议论评委席上,即便环抱手臂面无表情,依旧成为满场焦点的大帅哥。

    大家都在千方百计想赢,想刷脸,想跟影帝来一波捆绑情缘。

    只有她惦记着:阿郗哥哥的胃不好,这次比赛,该给他熬什么粥好呢?阿郗哥哥最近上火了吗,为什么一看见自己和制作人说话就黑脸,那这次给他熬个汤好了——

    她比赛时的死对头们,逐渐觉得场面不太对。

    盛郗每次别的菜就试个味道,为什么每次都把她做的菜吃光光?

    这个土包子怎么出手这么大方?空运来的食材不要钱的?全世界仅此一套的厨具是她小时候过家家的玩具?啥,为什么世界顶级米其林餐厅她说起来就跟去村口吃了顿饭似的?

    以及。

    盛郗跟她,到底是来上情侣养成节目还是美食节目啊摔!

    *

    华城第一首富聂沧膝下有小女,名桑晓,生来体弱,只得养在山野间,好山好水的供着。

    桑晓性子内敛,不算固执,唯独一岁时抓周,抓中了盛郗的小拇指,怎么拽也不松开。

    再长大些,她那喜欢拽着他手指不放的坏习惯还是改不了。

    他想起她昨天才和学长笑着说话,于是装作嫌烦,坏心眼问她:“你再不松开,信不信我把我手指给剁了?”

    桑晓问:“你为什么不剁我的?”

    盛郗默然。

    他也有个坏毛病。

    小跟屁虫带久了,待她,终归是最舍不得。

    美食+娱乐圈+男大女六岁+互宠甜文

    冬天里,就要开暖洋洋的文=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