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胜算。林木给他手术刀,他就多了勇气,多了信心。一换这手术刀,就可以想象成,这是林木陪在身边。这是多大的鼓励啊。

    不闹了,收拾好东西,把强效止疼药给他放进口袋。早早体息吧,明天,有一场硬仗要打。

    陈泽早起做早饭,悄磨叽及的以为不会打扰了林木,谁知道林木说要去上班,也早早的起来了,陈泽美滋滋的问,是不是送我呀。林木哼他一句,美得你肝疼冒鼻涕泡,老子上班。

    不过话是这么说,陈泽把林木送到医院门口,太早了,还没有医生上班,林木在车子停下的时候,一把搂过陈泽的脖子,狠狠地亲了上去。

    主动地,热情的,火辣的,狼狠的亲吻上去。

    啃了一口,舌尖扫荡他的口腔,由他主导的亲吻,火花四溅。

    在猛地推开陈泽。

    “滚吧,早去早回,全须全尾的滚回来。”

    潇洒的下了车,陈泽摸着被他啃红的嘴唇笑的乱七八糟,他就喜欢林木女王气势全开的模样。够霸气挥了挥手,开车走了。

    林木看着消失的车灯,叹口气,装起来的所有傲气突然就消失了,他的心脏,也悬起来了。

    不会有事的,特种大队不是吃干饭的,那是兵中的王者,个个都是英雅。陈泽也是英雄,英雄的出现就是宣布胜利的。

    下病房的时候看见田远了,田远脖子上戴着一个紫红色的吻痕,不用说,谁都知道给留下的草莓印子。

    “潘雷也去了?”

    “嗯,他说有个艰巨任务,现在任务很少让他执行了,不知道这次为什么他还要带队冲锋陷阵。”

    林木的心稍微放松了一些,潘雷也去,那就没问题了。潘雷那是常胜将军,有他在,陈泽的腿脚再不好,也不会有事儿。他相信自已的男人,他也相信自已的兄弟。

    穿上陆军野战服,套上军靴,扎上皮带,用彩色笔把脸涂成迷彩色,一道深绿,一道浅绿,一道土黄,一道暗红,戴上皮手套,在检查一遍自已的装备,急行军的背包,拿起16突击步。

    深呼吸,他有多就没穿这身衣服了?他受伤退出特种大队之后,这种装扮他就没有过。再一次的花了迷彩装,他觉得,所有的刚强,硬朗,男人的血性在一次爆发。

    所有人都熟悉他身穿军装常服的模样,他这身装扮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有很多兵吸了一口冷气,他以前是一只大猫的话,现在就是猛虎。

    潘雷捶了一下陈泽的肩膀。

    “欢迎归队。”

    陈泽才是特种兵的元老,如果他没负伤的话,那他就是现在的大队长。沉睡的猛虎再次惊醒,再一次呼啸,再一次回归。

    好像看见几年前的他,那时候,陈泽就是这身装扮,远远的走来,霸气十足。

    真的好像自己回到几年前,他还是一名出色的特种兵,他没有任何残疾,冲锋陷阵,枪林弹雨,奋勇杀敌。

    跟潘雷拳头对拳头,回归!

    潘雷胳膊一扬。

    “登机!”

    这次战役,特种大队带去一半的人,三十个人全部上军用运输机,直奔边境。

    潘雷摸着249,那叫一个高兴。

    “就用这个好家伙把他打成把蜂窝。”

    “线人可靠吗?”

    “据说培养了很久的线人。”

    “还是到当地亲自勘查一下比较好。别忘记我们全军覆没的教训,线人不一定可靠。”

    如果没有线人出卖,他们不会被伏击,四名战友就不会死。说到底,他现在不信任任何所谓的线人。

    “嗯,到了地方,我们两个去勘察一下。”

    他们两个人没有一起作战的时候呢,那次战役,潘雷刚进特种大队,执行那次任务的是老兵。

    运输机降落在云南边境线的原始森林外,不能再靠近了,要不然会引起地方的注意,突然来一个军用运输机肯定引起注意。

    剩下的路就靠他们走了。

    直接越过边境,到另一个国家。

    每个战士的负重都不少,背包,枪,穿越原始森林,急行军,潘雷看了一眼陈泽,能行吗?

    陈泽点了点头。

    “林木给我打了一针封闭,我的腿没事。”

    “累的话就跟我说一声。”

    潘雷没有说把你的背包给我,这是对陈泽的侮辱。他是一个硬气的汉子,顶天立地,这种帮忙的举动是一种看不起。关心他,但不是可怜他。

    战士们俏无声息的往前走,几乎没有路,参照这地图,在那里转弯,那里直走。树木高大,草丛密集,地下青苔也很滑,很难走。战士们对于这种环境都习以为常,前头的战士手里拿着军刀,砍掉一些树木,劈开一条路,让后面的人跟上。

    潘雷走在陈泽的后面,陈泽毕竟腿脚不方便,原始森林,树木参差不齐,枝桠横七竖八的生长,荒草也很绊脚,偶尔有水流的地方,还会有青苔。陈泽有时候脚下一滑,潘雷一把揪住他的背包。

    “能行吗?”

    潘雷问着,原始森林里就连太阳都看不到,闷湿得很,还是冬天,虽然有十几度二十度这样,但是潮湿让人觉得很不舒服,在这么加速行军,背着这么多行李。

    陈泽点头。

    “没事。”

    潘雷干脆给他砍了一个小树做拐杖。支撑着他继续往前走。有了这个拐杖,陈泽脚步快了不少。

    林木给他打了一针封闭,很管用的。换做以前,这种湿度,这种温度,他的腿肯定受不了。

    天黑前,到了边境线,跨过这条线,就是越南了。

    潘雷下达命令,原地休息。

    天黑之后再过边境,毕竟这是一次暗地活动,不能引起越南政府的注意。

    悄悄地进入,悄悄的暗杀,捎悄的回去。一切活动,都是悄悄的进行。

    不能生火,打开背包,拿出压缩饼干跟水吃一些,补充体力。

    “半夜之前到达指定地点,我们两个人去跟线人见面。然后,再去验证一下消息是否属实。”

    “好的。”

    “接下去还有三十里路,能行吗?”

    陈泽捶了一下潘雷。

    “不要小看我,不要以为我百无一用。我虽然做了好几年的后勤部长,但是身手没有荒废。急行军对我来说是有些吃力,但不是应对不了。”

    这就是战士,这就是军人,为了任务,百折不挠,勇往直前。

    天完全黑透了,在前进,越过边境线。提高警惕,小心前进。

    陈泽知道,他的体力真的不如这样特种兵,他也很想每天跑十公里,活动一下,但是他的腿负担不了,只能慢慢的走。这么长时间的行走,他就算是打了封闭还是累了,腿酸得很。咬着牙撑着,这是他早就预想到的,没关系,这些都可以忍受。

    晚十点,到达指定目的。找遮掩物,留人放哨,其余人原地休息。

    潘雷看着战士们有条不紊的安营扎寨,下达命令,不能抽烟,不能有火光,不要发出巨大的声响。休息的人尽快补充体力,一小时轮班站岗放哨。

    拉了一下陈泽,没有拿背包,手枪别在腰间,悄悄的潜入漆黑的森林。

    时间到了,潘雷双手合拢,对着前方发出咕咕,咕咕,的声音。

    三长两短,等了三秒钟,前方也发出咕咕的声音,两长三短。

    潘雷起身就要往前走,陈泽一把拉住他。

    “等一下,我去,你在这里留守,如果线人被收买,他把我抓走,还留下你作战指挥。”

    陈泽起身走出草丛,潘雷想叫他都不行了,捶了一下地面,陈泽这是把自己置身与危险当中了。

    对面也有人走出来,是一个三十几岁的越南打扮的男人。陈泽一看他的打扮,直接用越南语跟他交谈。

    潘雷都有些惊讶了,虽然说特种兵的外语能力都很高,每个特钟兵必须保证会一种外语,但是他没想到,陈泽竟然会越南语。他只是能听得懂缅甸话,却不会说。陈泽竟然张嘴就是很熟练地越南话。

    陈泽是个人才,真的是个人才啊。他出其不意的就能露出一手,让人惊讶一下。佩服,果然是特种兵的元老,够牛掰!

    第274章 比比谁家的更好

    “线人说,桑噶手下有二十人的雇佣兵团,他高价聘请来的一流兵团,武器很先进,军火很强,周边一些武装分子已经被他强行血洗,前两天抢劫了一个村子,这个村子百分之八十都种罂粟。桑噶扩建了驻地,用钢筋水泥构建了一个别墅,地下一层,地上两层,占其面积很大,警戒很严。

    “集体情况,人员分布,桑噶的卧室,兵团人区分布,线人进不去,不得而知。现在只能这些了。”

    陈泽跟潘雷小声交谈,这是线人告诉他的。有些笼统,细节没有,让人皱眉头。

    “强攻的话,对我们有些不利。”

    “管理的很严,陌生人不的靠近,如果想化妆进去摸清情况,有些难。”

    “这样,明天我们两个带人先去摸清情况,观察一天,然后再做打算。”

    潘雷的提议,陈泽赞同。悄声退到集合点。

    潘雷棋出手机,用衣服盖着,打开手机看着手机屏幕上,他家宝宝田远对他浅笑的照片,凑过去吧唧吧唧亲了两下。

    谁知道衣服被掀开了,陈泽偷偷的伸了一个脑袋进来。

    “干嘛。”

    潘雷踹他。

    “不要打扰我欣赏我家宝宝的时间。”

    陈泽对他坏笑,任务还需要明天呢,现在让他们两个好好说说自家那口子吧。扯过那件衣服,把两个人的脑袋,手机,都包裹住。

    “我也欣赏一下我家王子。”

    “你不会自己顶个衣服去看啊。我都看他多少年了,我不稀罕。”

    “你不稀罕我稀罕啊。给你看我家王子有多帅。”

    陈泽也翻出手机,找出相册,他的手机有五六百张照片,都是一个人,林木。

    从头到尾,一张一张放给潘雷看。

    “你看,他穿白大褂,帅吧。”

    潘雷不甘示弱,也找出田远穿白大褂的照片。田远双手放在口袋,从远处走过来,一脸温和的笑。

    陈泽手机上这张林木的照片,是,林木穿着白大褂,靠在窗口,抱着肩膀,手指夹了一根烟,回头冷冷的这么一瞟。

    “还是我家宝宝好。”

    不会承认林木扭过头的时候,那种冷艳。

    还是他家宝宝好,看看这个温和的笑,温暖所有人。

    “我觉得还是我家的好。你不觉得惊艳吗?回眸一笑百媚生,虽然没笑,但是这冷傲的样子,多帅。你在看他穿这件毛衣的照片,他这件毛衣是我给他买的穿着可帅可帅了。”

    陈泽直接翻到那张穿着毛衣的照片,午后阳光温暖,他穿着白色毛衣,牛仔裤,翻看一本书,手里拿着笔,还破天荒的佩戴着眼镜,微微咬着嘴唇。他就像是二十岁气质温润的学生。

    陈泽特显摆。

    “看,看,帅吧,我那天就这么看着他,我的心都是软的,软的跟一汪水一样啊。我好像看见他二十岁的样子,他上大学那会是不是这样?他就是我的宝儿啊,可以这么温润,可以那么冷艳,可以那么安静,动如脱免,静如处子,啧啧,迷死我了。”

    “那你说错了,他二十岁那会,喜欢穿着一件白色风衣,多冷的天,他就一件白色风衣,据说,风吹起他的风衣下摆,他带着一双咖啡色的眼镜,从车上下来,帅的噼里啪啦的,把医科大学的女孩子迷得神魂颠到,他凭着那张照片一连做了四年医科大学的校草,活的很张扬,从来没有这么温润过。他也不是一个温润的人啊。”

    潘雷吐槽。

    “你要想知道什么叫做温润,看看我家宝宝。”

    “去,我眼里,我家小木头最帅了。”

    潘雷鄙视他。

    “我家宝宝才最可爱。”

    哼。

    互相瞪了一眼,各自抱着手机,欣赏自家那口子去。

    林木下班之后,直接拉着田远去喝酒。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