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来年开春,雪渐渐的化了,树木抽出了新芽,沈默便要生了。

    那一日一如往常,沈默吃了午饭便睡下了,睡到一半只觉得腹部阵痛紧缩,而一直守在沈默身旁的凛暮立刻发现了,他去叫了老大夫,老大夫过来一看,就说道:“要生了。”

    随后便把凛暮赶了出去,凛暮不愿,被老大夫一瞪,还是出去了。

    他只能站在门外,假腿没带,手杖也落在了屋里,只能瘸着条腿靠在廊柱边上。

    渐渐又觉得烦躁,便单腿蹦了起来。

    屋内时不时传来沈默压抑的喊叫,喊的不是疼,也不是别的,而是“凛暮”,一声叠着一声的“凛暮”,喊得凛暮心碎,他心想,等这孩子出生,一定要揍他一顿才好。

    终于,天色暗下去时,屋内突然传来了一阵嘹。亮的哭喊声,经过了一个下午的奋战,这孩子总算是生了出来。

    凛暮立刻就顾不得大夫的叮嘱,推门进去了。

    沈默一身汗水的躺在床上,视线里全是白光,他没想到生孩子的痛不比他曾入神前皇后感受到的断手断脚的痛轻,整个人仿佛死了一次般。

    正在这时,一团白光里,他就看到了单腿蹦进来的凛暮。

    凛暮虽已经从帝君退位,可他到底是有他的风骨的,像如今这般不顾形象的用一条腿蹦来蹦去,沈默从没见过,身下明明还痛着,他却忍不住笑了出来。

    见到沈默笑,凛暮就红了眼眶。

    他这一生只哭过一次,因为沈默。

    而第二次,还是因为沈默。

    他看着沈默脸色苍白,一身汗水如同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见到他居然还立刻笑了出来,只觉的心脏跳动加快,只想着,此生得沈默相陪,不算虚度。

    怕是凛暮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沈默笑是因为见到他狼狈的单腿蹦,这也算是一个美好的意外吧。

    而那个干嚎的孩子被老大夫抱着,刚出生的孩子皮肤皱巴巴的聚在一起,浑身都红通通的,像个丑陋的无毛猴子,他可能是察觉出了没人理他,干嚎也就停了,小嘴撇了撇,似乎在哀叹他的两个爹爹不疼爱他。

    小小的新生儿永远也想不到,在他记事以后的第一个生辰,他父亲就打了他的屁股,原因是他的出生让他的爹爹疼了。

    凛暮坐在床边,毫不在乎这一床的脏乱,将沈默抱进怀里,哄着,“疼不疼?难不难受?”

    沈默摇了摇头,终于想起了他刚生了个崽子出来,向老大夫伸手。

    老大夫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抱着孩子过去,给两人看了看。

    这一看,凛暮立刻皱了长眉,沈默却笑了,说:“像你,是个男孩。”

    凛暮不置可否,心下却觉得这孩子太丑,断然不会像他。

    沈默伸手小心翼翼的接过这个包在襁褓里的新生儿,多么神奇,这是从他的肚子里生出来的,从他一个男人的肚子里,生出来的带着他和凛暮血脉的孩子。

    沈默抱着孩子,凛暮就小心翼翼的把两人一起抱在怀里,此时再去看那皱巴巴红通通的小脸,就觉得顺眼多了。

    却不想这孩子黑溜溜的眼睛,冲着凛暮就翻了个白眼。

    凛暮紧皱眉头,抱紧沈默,“他瞪我。”

    沈默抬起头,用额头顶了顶凛暮的下巴,“刚出生的孩子,怎么会瞪人呢,你多虑了。”

    最终,孩子出生,老大夫也下了山,下山时,他还十分不舍,这将近一年的日子里,住在山里,远离了尘世的喧嚣,颇有些怡然自得,他不禁想着,他是不是也该学着这一对公鸳鸯,找处山头住一住。但最后想想也就作罢了,那二人一看身份就不简单,不然怎么建得起那么奢华的院落,内里又是温泉又是夜明珠,冬日里甚至还有地龙。他一个老头子若是真的住到了山头上,恐怕就真的是粗野生活了。

    取名儿的时候,沈默犯了难,他坚定孩子应当跟着凛暮姓,姓赵。

    可凛暮却觉得孩子应该姓沈,“我生于皇室,亲缘单薄,手下更是沾染了不少兄弟血亲的鲜血,除了娘亲,兄弟们各个恨不得我去死,赵姓并不是什么荣誉,还是姓沈,这是我们的孩子,我希望他姓沈。”

    凛暮如此说道,沈默便也妥协了,说到底,跟谁姓都行,反正是他们两个的孩子,姓什么又能如何呢。

    名字是凛暮起的,叫沈暮辰,取凛暮的一个字和他曾经给沈默取的字“炎辰”中的一个辰字,算是两个人的一个结合。

    自此,两人算是在这山头院落内长住了下来,本来一开始并没打算就此定居,却因一个意外的孩子而留了下来。

    起初,照顾沈默和孩子的事宜,几乎全部落到了凛暮头上,孩子刚出生的那段时间,凛暮几乎日日睡不了几个时辰,眼底发黑,沈默看在眼里,心里疼惜,凛暮却不肯让他下床。

    其实他到底与女人不同,并没有月子一事,但凛暮坚持,仍旧让他在床上足足躺满了一月。

    一月后,有沈默一起帮忙,两个人照顾起来,就轻松起来。

    山中岁月过的很快,晃眼间,五年就过去了。

    已经五岁的沈暮辰是个皮孩子,长相到底如同沈默所说,随了凛暮,一脸的桃花相,不知以后要让多少姑娘碎了芳心。但沈暮辰的性格却不知像了谁,皮的很,上树掏鸟,下河摸鱼,样样精通。

    这一日,小院内静悄悄的,出去疯玩了一天的沈暮辰拎着一只野兔进来了,他一张小脸脏污,神情却很兴奋,进了院门,转了几圈,见没人,眼珠子一转,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他拎着手里的野兔,那野兔还是活的,被他拎在手里,时不时的要蹬蹬腿。

    等悄悄进了沈默和凛暮的院落,便听到了压抑的喘息。

    那喘息一声叠着一声,隐隐还能听到几不可闻的呜咽。

    沈暮辰似乎对此非常熟悉,只见他熟练的摸到窗户下,将手里的野兔顺着半开的木窗猛的扔了进去。

    内里的声响立刻就停了,随后便响起了一声怒吼,“沈暮辰!”

    沈暮辰立刻拔腿就跑,边跑边喊,“父亲羞羞!爹爹羞羞!大白天的干那事!教坏小孩子!”

    没跑出几步,就见屋门被打开,只凌乱披了外袍的凛暮一手拎着兔耳朵,一手拎着根戒板,单腿蹦了出来。

    沈暮辰一见父亲没带假腿,当下嚣张的冲凛暮拍了拍屁股,还不待得意太久,就被凛暮轻功追上,拎着衣领扔进了屋里。

    屋里,沈默已经穿好衣服坐在了床边,屋内只余些暧昧的味道。

    沈暮辰被凛暮扔到了沈默面前,不得不跪在了沈默面前,手里是被凛暮扔过来的受惊的兔子,那兔子似乎被吓到了,颤颤惊惊的窝在沈暮辰的怀里不敢动弹了。

    凛暮握着戒板,沉声训斥:“沈暮辰,你胆子是越来越大了。”

    沈暮辰低下了头,不敢吱声,他父亲向来严格,但只要爹爹在,他就相信父亲最后也不会拿他怎么办,所以到是有些有恃无恐。

    凛暮知道沈默向来向着这皮猴,训斥前便忍不住叮嘱沈默:“你此次不要多管。”

    他以为沈默并不会听他的,会如同以前一样,为沈暮辰求情。

    谁想到这次,沈默理了理衣襟,轻声道:“好。”

    不仅凛暮愣了,沈暮辰也愣了,他抬头看向沈默,不敢置信的哀嚎:“爹爹!你怎么这样啊!”

    沈默唇角弯了弯,一双眼睛黑亮,眼角还带着未褪去的潮红,他轻咳一声,压了压声音里的异样,说道:“大人家办事,小孩子不要捣乱,懂吗?”

    沈暮辰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酷似凛暮的桃花眼却委屈的眯了起来。

    凛暮不动声色的看了眼沈默,对着沈暮辰的屁股不轻不重的拍了几下,便放他走了。

    说是惩罚,但到底是自己孩子,怎么肯下得去重手。

    沈暮辰见惩罚完了,收住嗓子里的干嚎,抱着兔子飞快的窜了出去,瞬间就没影了。

    倒是沈默突然出声道:“关门。”

    凛暮靠在门边,并鲍鱼未动弹,只眸光不明的看着沈默:“嗯?”

    沈默解开腰间系带,坐回床上,冲凛暮伸手,“过来。”

    凛暮双眸瞬间涌起暗沉,飞身扑过去,身后的门也蓦然紧闭。

    这就教导了沈暮辰,就算是脾气再好的爹爹,欲求不满的时候,也是很可怕的。

    ——完——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写念安的番外还是清意x宿源欢的番外呢?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爱吃蓝蓝路的橘子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36372523 11瓶;付之言 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鲍鱼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73章 清意x宿源欢番外

    宿家乃临山城有名的商贾, 宿老爷白手起家,中年得运,妻妾众多, 家中子嗣更是繁多, 但宿老爷有个毛病, 就是他讨厌读书人。

    宿老爷本身出生贫寒, 自小被些之乎者也的读书人看不起,再加上本是定给他的娃娃亲,也被个读书的秀才抢了去,自此宿老爷就发誓, 以后有能力了, 一定要压了那些自视甚高的读书人一头,等到他中年突然发迹,也没有忘记这一誓言, 家中儿女众多,多是行走在商贾之间,大字识得, 但也就是个可以正常交流的水平, 要说奔着考学读书去的子嗣子,还真没有。

    毕竟宿老爷如今家大业大,哪个孩子都想分一杯羹,能白白得来的东西,为什么偏要去钻些旁的门生, 徒增宿老爷的厌恶呢。

    但宿老爷五十岁的时候, 老来得子, 家中新进门不久的年轻爱妾生了个男孩儿,取名宿源欢。

    本该是天大的喜事, 却不想这男娃生下来就有心疾,从小就病弱,这也就罢了,宿老爷家中子嗣多,也不指望这个孩子做什么大事,好好活着宠着就是了,却不想这孩子满岁抓阄的时候,抓着本不只是哪个胆子大的同僚随手扔上来的破书就不撒手,让好好的满岁宴变了个味道。

    不说宿老爷,就是这些有名望的商贾,除了家里曾经出过读书人的,那些中年发迹白手起家的,又有哪个真的喜欢读书人?

    他们就是看不起、看不得读书人,读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是读到老,也不见得读出来个名头,这宿家小儿满岁抓阄就抓了本破书,实在是让宿老爷笑不出来。

    但宿老爷到底年纪大了,人也随和了,几个商贾同僚也是人精,大家打个哈哈,这事儿也就过去了。

    却不想这叫宿源欢的孩子到底是个命苦的,三岁的时候,他娘亲竟然背着宿老爷偷了人,还被宿老爷当场撞见了,宿老爷都五十多岁了,这些年声色犬马的过来,那方面早就不行了,而宿源欢的娘亲还不到三十岁,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便是忍不住时常偷人。

    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这不就被宿老爷撞见了,还害得宿老爷子差点当场气的厥过去。

    那宿源欢的娘亲,第二天就被浸了猪笼,可叹不过是个不到三十岁的女人,早早的就失了性命。

    而宿源欢呢?

    因为他娘亲偷人,他又是个爱看书的,身体又羸弱,不如其他孩子活泼,一张小脸,越长越像他娘亲,风华绝代的不该是个男人的长相,宿老爷子看不过去,早早的就寻了处偏僻别院,派了两个婆子跟着,将他打发出去。

    那两个婆子都是势利的,见宿源欢怀年纪小,宿老爷又只给月钱并不问事,时间长了,胆子也就大了,那宿老爷给的月钱到最后全都进了两个婆子的腰包。

    小小的宿源欢因为心疾,常年喝着药,药两个婆子是不敢给断的吃食穿着上就能省则省,长年累月见不到肉腥,衣袍也是补了又补,还是宿源欢自己补的,两个婆子就像是来当主人的,一天三餐,顿顿糊弄,清汤寡水,有时候懒惰了,便成了两餐。

    宿源欢身子不好,话也不多,但他聪明的很,他娘死后,他立刻把他娘的银钱翻出来藏在了自己身上,便是时常偷跑出去买几本书来解闷,几个婆子基本不管他,所以也不知道他平日里到底在做什么,大抵也是在等着他病死吧,毕竟他的病,自小就有人说了,活不长久。

    山中无历日,寒尽不知年。

    所有人都以为活不长久的宿源欢,就这么长到了十八岁。

    两个婆子倒是病死了一个,剩下一个不知道是良心大发还是怎地,也不再克扣宿源欢的月钱了,倒是跟他演起了祖孙情深的戏码,照顾的也开始精细起来。

    此时的宿源欢风华绝代初现,顶着这样的一张脸,怕是出门去,要惹上不少风流韵事。

    他自己出门买书时,也吃过些亏,自此出门便少了,偶尔出去买点东西也是带着斗笠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没想到就在他十八岁这年,已经六十八岁的宿老爷子到底是病死了,病的仓促匆忙,都没来得及交代后事遗嘱,也不知是真的突然暴毙,还是被那一群狼似的亲人给害死的。

    但这与宿源欢似乎又毫无关系,宿老爷子当年把宿源欢派发出去,这破落的小房子早就归到了他的名下,想来许多年来,宿家那群人早都忘记了他的存在,就是月月不落下的月例断了。

    而这些时日以来,突然与宿源欢亲近起来的老婆子,见月例都没了,立刻也顾不得什么虚情假意,收拾收拾东西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