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改邪归甜

    作者:许银世

    文案:

    十七中新来了个转校生,偏生得一副不好惹的皮相,五官冷峻。

    言屿作为班长有义务关照转学生,于是她和转学生做了同桌,想让转学生感受到同学之爱。

    有眼尖的人发现,转学生蓝段和十七中校霸言峥不对付,两人无论是篮球赛还是打架上都是对头,而言屿正是言峥的妹妹。

    言峥得知言屿同桌是蓝段后,如临大敌:“不准早恋,不准鬼混,离你同桌远点。”

    言屿满口应道:“放心吧,我的目标是为中华崛起而读书。”

    于是言峥放心上大学去了。

    然而某天,言屿偷偷摸摸把蓝段领回自己家,开了灯,发现原本应该在大学的亲哥言峥,坐在沙发上看着紧紧搂在一起的两人,翻车了……

    蓝段反应比她快,恭敬道:“哥,好久不见。”

    言屿:“……这是你妹夫,认识一下。”

    是的,就是你之前千叮嘱万嘱咐让我离他远点的那个人。

    [此生挚爱学习的小仙女x转学后从良的冷漠大佬]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励志人生 甜文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蓝段,言屿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chapter1

    言屿一只手撑伞,一手拿着根雪糕,她觉得自己也快被晒化了。抬眼一看,不少男生在烈日炙烤的“铁板”上坚持打球。

    着实佩服。

    趁雪糕还没完全融化,她一口消灭掉仅剩的雪糕脆皮。

    冷意从喉咙里直接窜到心口,下一秒,她感觉小腿被什么撞了一下,低头一看,一个篮球逃似的蹦到她身后。

    和篮球亲密接触——这似乎是每个人路过野球场难逃的命运。

    “嘿,美女,不好意思哈,帮我们捡一下篮球!”

    还附带几声口哨声。

    阳光太刺眼,言屿只瞧见对方骚气拉风的红色球衣。她把伞收起来,转身拿起篮球走了两步,距离球场还有一定距离,脚步忽地一顿。

    对面几个人都以为她要把球扔过来,兴奋地扬手道:“扔过来吧!我来接!”

    几秒种后,眼睁睁看着篮球划过天际,这几人争着想第一个接到球,顺便在妹子面前秀一把。

    然而,哐当一声,篮球直接落入篮筐,落地时,几人呈石化状僵在原地,伴随着一句轻飘飘的“不用谢”后。

    几人不约而同扭头看像少女。

    少女已经走远。

    只留一个纤细背影,以及一把伞面绘着猫的伞,颇有“哥已不再江湖但是江湖上仍有哥的传说”风范。

    “卧槽,妹子够狂野啊。”红色球衣们感叹道。

    “刚还没看清啊,我哪知道她会站这么远投篮,还投得这么准!”

    让帮忙捡篮球是假,借此机会欣赏美女、顺便秀一把才是正事,最好还能成功加个微信,此方法屡试不爽,直到今天为止。

    “要不,我再扔一次篮球?”

    “扔扔扔,扔你个头,大家的脸都给你丢光了,你不要脸我们还要。以后吸引小姐姐的注意力能不能换个方法,比如冲上前去展示你发达的胸肌啊……”

    “……如果你想当变态,我不阻止你。”

    -

    言屿听不见后面几人的争论,她只知道自己刚刚做了件好事。

    这附近,沿路的球场很多。她粗略算了一下,光这种好事,她一暑假能做十几二十次,可以说是家常便饭。

    对于她这种一天不行侠义之事就手痒的人来说,颇有成就感。

    差不多走到明泽市最大篮球馆时,此起彼伏的打球声愈发响亮。

    明泽市作为三四线小城市,这个篮球馆是唯一一个有空调的篮球馆。然而,它只对明泽市各高中学生开放,汇聚明泽市各大高中的年轻男孩,因此又被人戏称为明泽市的“靓仔盆地。”

    言屿进了“靓仔盆地”,打球的靓仔虽令她眼花缭乱,但她显然不是来看靓仔的,而是来……帮靓仔拿包的——

    五分钟前。

    她接到她哥的电话,“妹儿,你刚从图书馆回来对吧,路过时帮哥带下包。”

    “你在哪里打球?”

    “你不知道靓仔会在哪里打球?对了,包里有一件t恤,你带回去帮我洗了它。”

    “我拒绝。我帮你拿出来泡着,你回来自己洗。”

    言峥——她亲哥,也是十七中校篮队长,暑假经常带着队友上篮球馆训练,一打就是一整天,换下来的衣服湿的能拧半桶水。

    与他相比,言屿则是一整天泡在市图书馆,沉迷学习无法自拔,从图书馆回来时必经靓仔盆地。

    于是,言峥经常让她顺便把包带回去。

    今天靓仔盆地靓仔格外多。

    只不过,长得高围着篮球跳来跳去的男生看着差不了太多,她搜了半天没定位到言峥的位置,大海捞针真不是易事。

    找到了!

    深色的斜挎包,在一众夹缝中求生存的包当中,它单独挂在一个架子上,独树一帜。

    之所以她一眼能认出,是因为这书包是她给亲自给言峥挑的,这一带绝对找不出第二个。

    所以,没看到言峥具体方位,她没有丝毫犹豫,很肯定地把挎上斜挎包离开了靓仔盆地。

    回家路途中,路过一条商业街。

    时下流行的歌曲悠悠扬扬飘在街上,商店橱窗干净精致。

    女孩子天生容易受到美好事物的吸引。

    按照惯例,言屿会在一间精品店里转悠两圈,欣赏下美好事物后两手空空回家,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

    她之前用的钱包有些年头了,是时候退休了。

    于是她花了半个小时精心比对,言屿决定在可爱版月野兔和灰色胖花猫的花纹中做出了艰难抉择,最后月野兔钱包以少女心荣登为她的钱包继承者。

    担心拿着钱包掉半路上,她把新钱包塞进言峥的斜挎包里。

    斜挎包里,好像没瞧见言峥的t恤,她没仔细注意。

    拉拉链的时候,她突然发现,拉链头上多了个骷髅头挂件。白森森的看着还挺逼真,不知是不是错觉,那骷髅眼里好像隐隐泛着幽光,摸着很光滑沉甸,做工也挺精致逼真。

    之前言峥背着斜挎包时她没见过这挂件。

    她猜测这个挂件可能是今天刚挂上的,所以她没来的及知道,品味不是一般独特。

    -

    这边,言峥以为言屿把包带回去了。

    他打完球,一边用毛巾擦汗,一边带着几个人往靓仔盆地外走。言峥眼神无意中一扫,自己的斜挎包依然孤零零地呆在篮球架下。

    他问边上的兄弟:“刚你看到我妹来过没有?”

    “没仔细注意,好像没看到,怎么了?”

    “没,刚让她把我包背回去,她没给我背回去。”

    这事还是头一次发生。

    “正常,你都让她给你背了多少回了。你让这么好看的妹妹天天给你背包,峥哥你良心不痛吗?”兄弟痛心疾首地质问道,要是他有这么个妹妹,他肯定搁家里好生贡着宠着。

    “不痛,”言峥挎上包,痞气长眸挑起,“你当我在包里装了砖头?”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你打开的时候会是什么,直到今天言屿才对这句话深深认同。

    ——书包也是如此,你永远不会料到,你背回来的是谁的书包。

    她把书包带回来时,看了半小时书后,才想起言峥对她的殷切嘱托,然而,她翻遍了斜挎包两个隔层,都不见t恤的踪影。

    难不成一件t恤会不翼而飞?

    不,她受的是科学的社会'主义的教育,这种推测不符合科学发展观。

    电光火石间,她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她凑近嗅了嗅挎包内部,淡淡的花香味?她很肯定,她哥那个糙汉,斜挎包里是不可能有花香味的。

    这个包的主人,肯定另有其人!

    她赶紧给言峥打电话确认,刚好,言峥先把电话拨过来了,“妹,今天晚上不在家里吃饭,你过来周老板的大排档,跟我们一起吃。”

    言屿暂时没心情想吃饭的事,她问:“哥你书包还在你那吗?”

    “在啊,你不是没帮我拿回去?”言峥不以为意。

    果然没帮他拿回去。

    好的,确定了。

    言屿攥着那个白色骷髅头,心想这种丢脸的事情,只有天知地知书包知就行,没有大肆宣扬的必要了,所以她赶紧道:“哦对对对,我是没有帮你带回去,是……是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