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导器是附魔大师的偶得之物。

    相当于修仙小说里的法宝。

    造价昂贵,属性随意。

    极品的魔导器能让魔法师瞬发四阶以下的魔法。差的戴上会中毒或者被诅咒。

    价值最高的魔导器是有内部空间的那种。

    据说首席宫廷法师的空间戒指拍卖价高达一万两千金币。是他修建国都有功,国王亲自颁发的。

    黄健不敢乱戴这种东西。搓了一根草绳,挂在脖子上。

    等回去以后,让马奇侯爵找关系鉴定一下。

    塔克西斯爆出的物品大部分见不得光。有不少是教廷人员的随身之物。

    尤其是天使的甲胄和武器,太有辨识度了。

    看着小山一样的脏物,黄健突然头疼起来。

    这些宝贝带着麻烦,扔了可惜。

    “塔克西斯是怎么把这么多东西塞进肚子的?要不……下次它再有分身降临。抓起来当储物袋用?”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就被黄健否定了。

    他一只黄皮子,要财物干什么?

    变成神性的分身才是好分身。

    地精这时终于不劈一字马了。

    口吐白沫,双眼泛白。一副出气多进气少的模样。

    地精的体力还是差。人家勾勾嘎比它早贴那么久的疾行符,现在还在蹬风火轮呢。

    黄健上前踢了踢地精。

    见它没有反应,于是丢了个回春术过去。

    出于好奇,还掀开地精的皮裙看了一眼。

    零件磨损严重,血肉模糊。可至少还长在该长的地方。

    这个种族不愧是人形泰迪。

    强!

    过了半晌,地精悠悠醒转。不等黄健发问,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捂着裤裆打起滚来。

    黄健前世过独木桥时脚滑过。能体会这种无言之痛。

    任由它在地上打滚,并不急着拷问。

    可可扛着勾勾嘎跑过来。同情地看着地精哀嚎:“要不……给它个痛快吧!”

    凡事都怕对比。

    勾勾嘎看到凄惨的地精,突然觉得自己的待遇还不错。竟发出一阵嘲笑声:“勾勾,勾勾,勾勾嘎!”

    黄健白了可可一眼:“它还有用。等勾勾嘎不跑了,你再编两个筐。先看看这些东西有没有你能用的。”

    “欧!”

    可可一点都不见外。一只手扛着勾勾嘎,另一只手在脏物中翻翻捡捡。

    还真找出一件和他体型差不多的链甲。

    很不起眼的土黄色。拿在手中非常轻。

    黄健瞥了一眼,语气随意:“有眼光!这是灵木钢。把魔法木材和星辰铁融合的金属。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蛋的宝贝。你穿在外套里面,别被苦主看到。”

    虽然灵木钢是矮人族的特产,但魔法木材掌握在精灵族的手里。就算大皮尔那里也很缺货。

    这件链甲的价值难以估量。

    可可囊中羞涩,一直没舍得打造铠甲。

    没想到出一趟城,直接鸟枪换大炮了。

    片刻之后,可可又找出一只五阶兽皮缝制的手套。

    能将左手和小臂全部护住。

    柔软舒适,透气性良好。防御力和元素抗性都很出色。

    黄健瞥了一眼,没认出是什么兽皮制成的:“回头用染发剂换个颜色。”

    可可又翻了一会儿。无奈地摇了摇头。

    不是他挑剔,而是符合他体形的装备太少了。

    黄健捡起一把短剑,丢给可可:“这个你带着。战士怎么能只有一把武器?回头让大皮尔改一下剑柄和剑鞘的样式。”

    这把短剑有半米长,剑刃泛着淡淡的蓝芒。

    拿在可可手里就像一把匕首。

    可惜只有一把。不然黄健附身时就可以使用剑舞了。

    可可嘿嘿傻笑。

    把他卖了也买不起其中的一件。这趟出门像做梦一样。

    黄健还在安排赃物的去处。

    “天使的半身甲不错!回头熔了,给勾勾嘎弄一套护具。”

    “榔头嘛……就给麦伦吧。虽然那小子没来,但也不能忘了他。”

    “哟,这个盾牌的核心部位是秘银。拆掉!让大皮尔给你弄个头盔!”

    “壮阳秘方?马奇侯爵一定会喜欢的!”

    “这本毒药大全……穆尔用得上。”

    “嘿,还有几颗种子。能被塔克西斯收藏,肯定有独特之处。”

    地精依然在地上打滚,越滚越远。

    它用余光偷看黄健分赃,眼底透着嫉妒和怨毒。

    身为塔克西斯的眷属,仅被赐予过一根硬木棒。连双像样的鞋都没有。到头来,还不是便宜了两个恶徒?

    黄健把挑拣出的东西放到一堆,拍了拍爪子。笑吟吟地看向地精:“如果再滚远一米,我让你重新体验犁地的快感。”

    地精的动作一顿,又滚了回来。

    它本想再远一点就挖坑逃掉,没想到黄健分赃时还在注意它。

    连忙摆出一个屁股高高撅起的跪拜姿势。

    语气中满是谄媚:“高贵而伟大的神明啊,掠夺之神已经离开了。我只是卑微到尘埃的弱小生灵,您能否把我当成一个屁,放了。”

    小主,

    说到屁,黄健想起来了。他先前可是骑在地精脸上放的。

    怎么这么快就恢复了?

    可转念一想,倒也理解了。

    没点特殊之处,怎么能成为塔克西斯的眷属?

    放了它?

    不存在的!

    黄健上下审视着地精,发出一阵冷笑:“你叫什么名字?”

    地精哆哆嗦嗦地答道:“回伟大的神灵,我叫典太。”

    黄健听得直嘬牙花子。

    长得讨厌,做事讨厌,起的名字也讨厌。

    冷着脸说道:“你应该知道自己的价值是什么吧?我懒得多问,你自己讲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地精这个种族既无耻又贪婪。即使对它们信仰的神,也没有多少忠诚。

    典太保持着下跪的姿势,把所有事情都交代出来。

    它的母亲是哥布林。

    整个部落的雄地精都可能是他父亲。

    母亲和几个兄弟先后死于地精之手。它是成为神之眷属才勉强苟活的。

    身为地精,却从骨子里仇恨这个种族。

    上一次它尾随掠夺队去北山王国。目睹了黄健几人大展神威。

    黄健就是那时被塔克西斯盯上的。

    黄健津津有味地听着故事,感觉缺了一把瓜子:“塔克西斯能感知到我,我却发现不了他。是不是有什么方法?”

    典太把脸埋在地上,恭恭敬敬地说道:“是的。神灵降世时,我的意识并未完全消失。”

    黄健故作高深地勾了勾爪子:“把秘法交出来。别耍花样,我能分辨出真假。还有,神灵壮大自身的方法都有哪些?”

    神明的面纱正在一点点揭开。他努力压抑着心中的激动。

    典太唯唯诺诺道:“只要神明的信徒够多,够虔诚,就会越来越强。还有一个更直接的方法,就是吞噬神格。那个……我把秘法告诉您,您能放我离开吗?”

    他的态度恭敬无比,却拿秘法当筹码。

    黄健恍若未觉。掐着腰哈哈大笑:“你比大多数地精聪明。或许这就是塔克西斯选你的原因。好!只要秘法没有问题,我可以放你走。”

    典太不可置信地抬起头:“真的?”

    黄健的神情冷了下来:“你在质疑我?”

    “典太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