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就是工作、签文件、谈生意。

    某一次,他落笔签下自己的名字,合作商说:“沈总,您的字真是很有特色。”

    他一愣。

    去看自己的字。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写的字就和梁姗很像。

    都是那种,丑的蠢萌蠢萌的。

    第九年的时候,他在初冬给梁玉菁烧纸钱,回家的时候,远远看了一眼那墓地。

    疲倦的往后座上靠。

    也该结束了。

    他想,等回去就去随便找个什么人结婚,生个孩子,过上俗世最平常不过的幸福。

    他何必像一个囚徒一样,自苦九年。

    他要忘记梁姗。

    第十年的春天,梨花开了满街。

    他发觉自己还没有忘记。

    竟然时隔十年,还能清晰的想起来,梁姗坐在树枝上,往下晃腿的画面。那时候她叫他什么?

    一一哥哥。

    那么甜。

    这辈子,还没人这么叫过他。

    夏天来了,沈卿译这年二十七岁了。

    沈绚廷催他结婚。

    沈卿译不太在意的说,你给我选一个就好。

    那时候他抽烟抽得很凶,和沈绚廷说话的间隙都在抽。说完那句话,取了烟,很淡的说,今年冬天结婚,你选个日子。

    沈绚廷皱了眉,叫他把烟给戒了。

    他说抽烟伤身。

    沈卿译只是笑,起身走了。

    夏天的阳光一如既往,他走在阳光下,心底却阴暗。

    他心想,抽死算了。活着干什么?

    每日每夜的,都想忘了她,他告诉自己要好好活着。

    可是。

    做不到。

    看到梨花的时候会想起她,街边有小姑娘吃雪糕,还是会想起她,累的时候,更是情不自禁的去想。

    沈卿译失眠,一天能抽快一包烟。

    吴平说,他再这样抽下去,肺会全部变成黑色。

    可变成黑色又算什么呢?

    他其实,早就不太想活了。只是,偶尔想死的时候,却又会觉得不值,心里很恨。

    凭什么要为了一个不喜欢他、狠心抛弃他的人去死。

    第十年,夏天的尾巴。

    沈卿译见到了二十六岁的梁姗。

    她穿很暴露的裙子,笑起来很假。

    曾经被她自言自语说很小的胸,已经很有规模。

    沈卿译眼眸湿润,几乎要流下泪来。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看见了幻觉。

    这一次,他再也不想让她走。

    她不快乐也好,哭泣痛苦也好。

    除了和她纠缠至死,于他而言,似乎也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了。

    作者有话要说:真完结了。

    下本写《霸总的小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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