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底的一场学术会议上,他遇到了当年与他参加同一届奥赛的学生。

    他不太记得对方了,因为那些年走过来,对手太多,不值得他一一放在心上。但对方显然一直记得他,以至于在茶歇上准确无误地找向他:“向斐然。”

    向斐然只是回以礼貌的颔首。会叫他全名的人不多,他猜到他是国内的故人。

    对方一直盯着他,但竭力表露出漫不经心的淡然:“真的是你,你也来美国了。哥伦比亚的伙食怎么样?”

    聪明人不可能不察觉这前后两句中的自相矛盾之处,他耸耸肩,补充道:“之前就听说了你也在美国,但你太低调,不像我认识的那个,我还以为是假的。”

    只要是跟他同一届的,没有人不对他的那种狂妄记忆深刻。他当年跟人比赛做题,是一边背架子鼓曲谱一边解的。“向斐然”这三个字,对于同届来说既是阴影也是向往。

    他拒绝清北的消息确定后,一个说法渐渐流传开来:越狂妄的人越脆皮,他压力太大,所以精神崩溃,废了。这是一个伤仲永式的结尾,也是他们对此能想象到的唯一合理解释。

    向斐然从他的参会证件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勾勾唇角,从容地与他寒暄。

    只用了两句话,对方就有意无意地让他知道了他在哈佛读博,师从诺贝尔奖导师。

    离去前,这位哈佛博士两手插兜,获得了某种姗姗来迟了数年的松弛感。他对向斐然说:“波士顿冬天冷得要命,纽约现在还能见到秋色,也不错了,适合你。by the way,欢迎你来找我喝一杯。”

    那天纽约刚下了十月的最后一场中雨,银杏的金黄铺满路面,向斐然走出承办会议的酒店旋转门,沿着街道慢慢地走向地铁站,逆着人流,像逆行在一条黄金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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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明宝觉得有点冷,两条纤长的腿简直冷得疼了。但她令自己保持了那款若无其事的微笑,问:“为什么是不婚主义?是赶时髦吗?”

    商明宝的问法很天真,也很典型。在还没走到婚姻的年纪郑重其事地说自己是某某主义者,确实幼稚得可笑,看上去浅薄得经不起现实的任何浪头。

    “将来遇到很爱很爱的女孩子,也还是不婚主义吗?”商明宝要站不住了,微微倾斜,手掌扶住墙角。

    洗手间的光背着她,将她的身体发肤照得纯白雪亮。

    向斐然看着她,想告诉她,虽然谈爱为时过早,但她就是他很喜欢很喜欢的女孩子。但是,是的,他也还是不婚主义。

    他选择了最简略的答复:“是的。”

    “为什么?”商明宝还是重复着这个问题,变得有些茫然:“喜欢一个人,难道不想和她成立一个家,一起养育孩子,一起变老吗?”

    “一些不婚主义也可以这样,住在一起,有孩子,幸运的话,一起到老。”

    “但是,是不是真的结婚、有过婚礼,有契约证书,还是不一样的,不是吗?”商明宝紧皱的眉心下是一双明亮清醒的眼睛。

    她是那么、那么努力地想要弄明白他的规则。

    “是的,不一样,”向斐然指尖夹着的烟很久没动,“所以在开始前,这一点就应该告知对方。”

    “你没告诉我。”

    向斐然终于意识到了些她的不对劲。这个问题他刚刚已经回答过了,这次拆开成详细的长句:

    “商明宝,你知道你的人生大事不能自己做主,所以你不想跟我开始,因为你很善良,不想伤害我,不想到头来连朋友哥哥都不能做。那天在地铁口你说的话,我说我明白,你现在懂了吗?”

    烟雾缭绕间,他安静地看着她的双眼:“我知道你的身份,比你更知道我们的不可能。我不是故意瞒着你,而是我们之间,根本走不到谈论婚恋观的这一步。”

    说完后,他轻微地笑了一声:“本来就没有讨论这件事的可能,郑重地拿出来告诉你,反而显得有些自作多情了。”

    就好像生日时,提前跟对方说不要太破费,但其实对方根本不记得哪一天是他生日。

    商明宝偏过脸去,脚步往前动了一动:“我不懂,我不明白。”

    她想回去睡觉了,冷得皮肤和肉都觉得疼呢,膝盖觉得刺骨。

    向斐然捻烟起身,隔着一步,将她手腕攥进掌心:“明宝。”

    商明宝抬起脸来,眼睛很大,脸上空白而迷茫。

    “这对你来说是好事,不是吗?”向斐然克制住了自己摩挲她手心的欲求,冷静地说:“不用考虑我。如果你觉得我还不错,值得你玩一场,就可以。”

    商明宝无从揣摩他是以什么心情说出这句话的,因为暗淡影中的他面无表情,看上去有一种残忍的冷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