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震宇和沈亦枫,负责调查邓大壮。

    邓大壮此时,已被暂时停职,每天都在医院陪儿子。

    当裴震宇他们到病房时,就见一个看上去四十出头的汉子,正给躺在床上的儿子,读一篇童话故事,“……韩塞尔便沿途丢下了许多晚上会发光小石子,做为回家时认路的路标……”

    “可是,爸爸,他们为什么不用手机导航?”孩子虽然苍白而又消瘦,但看上去精神状态还不错。

    众人被这孩子气的问话給逗笑了,隔壁床上一个稍大点的光头小胖子插嘴道,“笨蛋,那个时候还没有手机啦。”

    “小勇,怎么可以叫弟弟笨蛋?快给弟弟说对不起。”小勇的妈妈连忙纠正。

    “没关系啦,我和哥哥是铁哥们,铁哥们都这样叫的。”

    小勇的妈妈戳了戳自己儿子的额头,满脸歉意地看向中年男人,中年男人连忙摆手,“孩子么,这样说笑才显得亲近。你家小勇,是个好孩子,我和他妈妈不在的时候,多亏了你们家小勇陪我儿子说话。”

    裴震宇敲敲房门,“你们好,请问,邓大壮在么?”

    “我就是。”

    沈亦枫忍不住想再看一遍档案上的一寸照,明明三十不到的男人,现在却是满脸风霜,眼角深深的鱼尾纹,头发和他一样,剃的很短,不同的是,他的短发已经灰白一片。

    邓大壮看出了沈亦枫的惊诧,他自嘲的笑了笑,“我档案里的照片,是四年前的。”转过头来看向自己的儿子,“晨晨,叫叔叔。”

    “叔叔好。”邓晨晨乖乖地叫人,一双灵气十足的眼睛,好奇地看着面前这两位帅帅的叔叔。

    裴震宇递过去一个盒子,临床的小勇眼尖,高声叫道,“乐高!酷!晨晨,咱们一起玩吧。”

    “小勇!”小胖子的妈妈连忙想要制止,却听邓大壮应道,“好呀,小勇,叔叔要跟这两位叔叔出去说点事情,麻烦你陪着我家晨晨一起玩,好不好?”

    正值探望病人时段,住院部里人来人往十分嘈杂。

    于是,裴震宇建议,不如就去医院旁边的咖啡厅里小坐。

    咖啡厅的生意很差,三人进去时,只看到吧台处有个烫成鸡窝的头顶。

    三人落座好一会,服务生才踩着高跟鞋,扭到他们面前,可当看到其中两位帅哥时,原本的一脸没好气,立刻转成妈妈桑似的热情,“两位想喝点什么?”

    至于穿着寒酸又黑又老的邓大壮?对不起,眼神不好,没看见。

    裴震宇也没征求邓大壮和沈亦枫的意见,直接替两人做了主,“三份火腿熏蛋三明治,一壶伯爵红茶带两个杯子过来,一杯美式。就先这些吧,”

    服务生在点单纸上勾勾划划,“稍等啊,帅哥~”屁股一扭一扭地走了。

    沈亦枫关切的问道,“邓哥,刚才那个就是你儿子?看上去,精神还不错。”

    提到儿子,邓大壮脸上有了一丝笑容,“排异反应危险期已经过了,医生说,痊愈的可能性极大,接下来只要静养就好。我打算让孩子再住一个月的医院,问题不大的话,回老家修养,那里空气好蔬果新鲜,对养病有好处。我也不求他能有多大出息,平安就好,平安就好啊。”

    沈亦枫点头,“是啊,平安是福。父母一辈子,为来为去,都是为了一个孩子,只要孩子好就什么都好。这次晨晨也是幸运,竟然得到了匹配的骨髓。”

    邓大壮先是欣慰,听到最后,却了然般的苦笑道,“你们来,就是因为这个吧?

    我知道,我可能因此,会一辈子蒙受不白之冤。可从我内心,不管神秘捐赠方是什么目的,我都会一辈子感激他。

    而我,只能告诉你们,我邓大壮,问心无愧,不怕任何调查。”

    裴震宇一下子抓住邓大壮话语中的重点,“邓警官,你是不是知道,是谁捐赠的骨髓?”

    邓大壮点了点头,“医院通知我说,找到匹配的骨髓时,我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当时,我就问过院方,捐赠人是谁,可院方却说,按规定,不能把捐赠者信息,透露給被捐赠方。晨晨手术成功后,我也算了了一桩心事。于是,我就开始千方百计的打听。我邓大壮,可不能一辈子稀里糊涂的,连救命恩人是谁,都不知道。

    咱们都是同行,相信你们也理解,如果我们想查一件事情,还是有办法的,

    我现在查到的,是那个叫‘炎黄骨髓库’的地方,提供的配型。”

    就在这时,服务生走过来,将裴震宇点的东西一一放到桌子上。

    裴震宇抓起个三明治,也示意邓大壮吃,“那个‘炎黄骨髓库’是怎么知道你们需求的?你们之前和他们工作人员联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