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知道沈青岩站在陆春归这一边:“她回村,我就跟她回村。”

    沈母气得差点吐血,她心心念念的就是要让沈青岩到首都来生活,这才是他应该过的人生。

    结果,好不容易奋斗到了首都的工作,眼看再熬熬七八年,就可以分房子了,可沈青岩竟然想回那个村子里去!就为了跟陆春归在一起!

    沈母很生气,头一回想到了红颜祸水这个词来形容陆春归。

    可沈青岩是个倔孩子,他本来就更喜欢渔村的生活,他之所以毕业后留在首都,一半是为了达成母亲的愿望,另一半自然是因为陆春归考到了首都的大学,如果回渔村,就不能时常见她了。

    现在,首都的工作待遇好、还有福利分房,首都户口也搞定了,可沈青岩却决定要回村里去。

    理由只有一个:为了陆春归开心。他支持陆春归。

    再说了,如果他不跟陆春归回去,那陆春归说不定哪天就成了别人的新娘了呢!

    两个年轻人携手回了大安村,陆春归也跟着回来了,分配到了县城的水产局上班。

    村里对陆春归的选择十分不解,想着她是不是脑子生锈了,居然放着好好的铁饭碗不吃,而是捡了一个朝不保夕的破饭碗。

    他们哪里知道陆春归的心思呢,那种国家分配的工作,稳定是稳定了,可以一直干一辈子,可也是一眼就能看到头的,陆春归可不想在自己年纪轻轻的时候就过起一张报纸一杯茶的养老生活。

    生命在于运动,生活在于折腾。

    陆春归在村边建起了一个水产养殖场,开辟了养虾、养生耗、养鱼、养龟等。

    因为可以和这些小动物沟通,非常明白它们的需求,加上在学校学的就是水产养殖专业,可以说是专业对口,陆春归的养殖厂,可以说是越办越红火。

    销路也不用愁,她这比渔船供应稳定得多,很受客人的欢迎。

    陆春归的目光可不局限于县城,不到半年,她就把销路开拓到了省城,还安排人在省城办了销售处,一年下来赚得不少。

    沈青岩则给她打起了下手,负责了货物运送的管理,以及账目。

    两人合做着生意,倒也是十分默契。

    三年后,两人结婚了,沈母不得已,只能跟着回了大安村。

    没办法,儿子在大安村,她只能跟着儿子走。

    陆春归把赚到的钱,先是买了大船,数年之后,身家越来越丰厚,索性融资,与政府合作拓建了渔港,成了琼岛吞吐量最大的渔港。各地的渔船都在此停靠,慢慢地带动了各行各业的发展繁荣。

    昔日的小村落日渐繁华,到了九十年代初,已成了高楼林立的二线城市了,虽然不及首都繁华,可终于平复了沈母那颗一心向往繁华的心。

    最主要是,沈青岩与陆春归夫妻两个的日子,过得是蒸蒸日上,多年过去了,两人仍是蜜里调油似的,沈母终于没有话说了。

    这么大一个城市,陆春归是城市的名人,做为陆春归的婆婆,沈母自是脸上有光。

    陆春燕没有考上大学,却也考上了中专,吃上了皇粮,日子过得不错。

    陆鑫,这个陆家唯一的男丁,最后参了军,成了保卫人民的子弟兵。

    全家唯一过得不太好的是陆二婶,她东托人西哀求,凭着半老徐娘、风韵犹存的一点姿色,嫁了一个小学老师。

    小学老师好歹也是个有工资领的,可惜的是,这小学老师上头有个极不好相处的阿妈。一辈子轻松惯了的陆二婶,被磨磋得不行,很快就失去了脸上的那一点红润,甚至在婆婆的逼迫下,不得不回“娘家”打秋风。

    其实陆家不算是她的娘家,应该算是夫家才对,严格说是“前夫家”。

    每每回到“前夫家”,陆二婶自认为低声下气地跟陆春归提要求,陆春归不为难她,总会从手指缝里漏给她一点,毕竟赡养父母是她的义务,但除了一点钱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了,态度上非常冷淡。

    陆二婶总想着,如果那个夏天,陆春归没有反对她嫁给陈大海,她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她应该就不会过得这么煎熬了。

    而陆春归看着陆二婶拿了点钱远走的背影,偶尔也会回想起那个她穿来的夏天。

    她的穿越,或许改变了陆家几姐妹的生活。

    也改变了沈青岩的生活。

    “春归,你今天要吃啥?”沈青岩的一声唤,把陆春归从思绪里拉回现实。

    她回头,沈青岩穿了一件白色短衫罗马衫,光看他那英俊的脸,十分圈粉,放到街上足以让少女们发出见到哪个明星的兴奋尖叫。

    可谁想得到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围上围裙,给自己做上一顿好吃的呢?

    “我今天想吃四喜烤麸。”陆春归说道。

    “好,四喜烤麸,正好家里有刚买的新鲜花生,还是红花生,补血,你今天吃这个正好。”沈青岩的声音柔柔的。

    陆春归不禁莞尔。

    沈青岩在外人面前话少,在她面前却是啰嗦得很。

    有沈青岩相伴,这一辈子,她过得很幸福、很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