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也许他不一定想被找到吧,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去做的事。他的性格非常果决,如果真的想走,我是留不住的。”简书杉前几天又化疗了一次,身体不太好,眼睛却很清明,“我现在有小峋这样的宝贝,也不想去纠结那么多啦。”

    真正的当事人再次提起对方时,看起来并无怨气,反而是随遇而安的模样。池琅讷讷了半天,虽然无法理解她的做事风格,但又觉得,这样的事与后续的决定,确实只有简书杉才做得出来。

    爱的时候热烈烂漫,即使拥有着转瞬即逝的相恋时间,分开时也异常的干脆利落。

    而这般不顾一切爱上又默默承受的性格,也遗传给了简峋。

    不知为什么,池琅想起了庄周梦蝶。简书杉的爱情就像披着朦胧白纱的梦,非常匆忙地拥有了,一夜之间又突然失去,如果换做是他,可能会产生“是蝴蝶梦到了庄周”的错乱恍惚感。

    一瞬间,他嘴笨了起来,不知该说些什么。想安慰,却觉得对简书杉来说太多余。

    “那……”池琅道:“他叫什么?”

    等以后有钱了,他一定要把这个人揪出来,然后把渣男家门板踹个洞出来。

    简书杉摩挲着苍白的手指,体温冰凉,“他说他叫林岱。”

    池琅:“他说?”

    简书杉思索道:“因为直觉告诉我……这应该不是他的真名。”

    第170章

    “杉姐真是一个牛逼的人。”池琅笔下未停,忽然感叹。

    简峋没空回答他,在旁边按顺序给他要看的高二材料划重点。池琅非常有悟性,先前看起来小聪明不断,其实都没用在正事上,显得整个人很不成器,可简峋教了他一个多月,渐渐摸透他的性子就是得大棒加甜枣,一边约束一边鼓励。不听话犯懒劲就跟他讲道理,把狐狸后脖子拎着抓回桌前看错题,如果做得好,就摸摸脑袋说哪里做得好。

    这种学生被梳顺了毛后,反而是最好教的,题目讲了就能理解,还能举一反三做同类型的题,不需要简峋把一道题反复讲。

    然而他不知道,池琅之前没有真的服过谁……唯独对他服服帖帖。

    少爷有时候皮了点,反反复复来回折腾,心里却清楚知道简峋是真心想要自己好的,最听他的话。或许因为之前很少有人真心对他好,池琅对这份“管教”格外珍惜,甚至希望简峋多“教育”自己,不论是惩罚还是表扬,都能从中感受到浓烈的爱意。

    恋爱中的他比之前幸福太多,一睡醒就冲事业和学业,看着手里的东西稳定蒸蒸日上,时不时跟自家男人黏在一起,如胶似漆,每天都充实而开心。这种开心是之前泡夜店、挥金如土所远远不能及。

    “高一的内容都是基础。”简峋放下整理好的书,“高二课程会复杂很多,学的时候比单纯复习高一内容时间久,不是用一个多月就能学成的,练习强度也会提高。”

    池琅笑嘻嘻的,“没事,反正都听你安排。”

    简峋看了眼时间,“如果学累了,可以休息一下。”

    池琅也看了眼时间,“如果再写一套题,你跟我睡一觉?”

    简峋:“……”

    简峋掌下一用力,箍住已经偷摸进衣服里的贼手。

    池琅龇牙咧嘴,“嗷!”

    简峋:“没用力。”

    池琅装得似有其事,“你的没用力能跟我的没用力一个等级吗?力气那么大,疼死我了。”

    “……”简峋慢慢松手,池琅像条滑鱼一样钻过来,顺着他的胸肌摸到腹肌,一边摸一边感叹,“男朋友身材太好怎么办……”

    察觉到贼手触上敏感的乳头,简峋忍住眉心抽动:“你也可以练。”

    “我练?还是算了吧。”池琅愕然道:“这些练出来太费劲,我宁可在你身上捡现成的。”

    他就是懒鬼一个,之前当少爷时出门五百米都要坐车,脚不沾地的次数比较多,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大多数情况下像滩烂泥一样葛优躺在池家沙发上,做啥啥不行,吃喝玩乐倒样样精通。每次都把刚进门的池宗源气坏了,一个手机砸过来骂他“烂泥扶不上墙”。

    富贵命久了,现在落魄还是改不掉。池琅说着就往床上一晾,四肢大敞,“这不刚重温的吗,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你上我等于我也在动,你多动两下,我也就多动两下等于健身了,多健康啊。”

    简峋沉默了。

    池琅嘴里有源源不断的歪理,能把黑的说成白的,白得说成黑的,乌七八糟的东西说得一本正经,冠冕堂皇到可以写在教科书里,结尾标上括号池琅·托尔斯泰。

    今早嚎着屁股疼的和晚上的仿佛不是一个人,纯粹好了伤疤忘了疼,不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