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遇上十六岁的孤独少年,手捧书在路边孤独地行走。阳光打在他睫毛的阴影下,请一定要用力地牵起他的手。”

    毕业旅行前夕她回过一次家,把大学期间的旧物都整理好拿去跳蚤市场卖。在一个摊位上,他看见角落里有一件很眼熟的旧衣。

    一件洗得发白的衬衫,堆在角落里不太整洁。衬衫的袖子和一件校服的袖子缠在一起。那件校服上面是席晚画的海绵宝宝。

    那是梁一阳的衬衫,和她卖掉的校服。

    袖口缠在一起,好像牵着手。就像曾经她拉着男友的手在他面前大摇大摆地走过。

    她猛然想起那年夏天的传闻,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淘旧货用,用讥讽的语气众口相传。她当时还相信了,觉得他很可怜。

    而事实的真相,他只是去那里,完成一个永远不可能完成的动作。

    当时她一直质疑梁一阳的喜欢,还恶意地揣测他只是想巴着自己不放。面对那庞大而脆弱的喜欢,她毫不犹豫地选择辜负。

    因为她和别人一样庸俗,误解了少年不染一丝尘埃的喜欢,却能轻易接受其他滑头花言巧语的告白。

    席晚在卡片上用力地写上句号,郑重地将它挂在最上方。仿佛这样做,真的能令自己回到几年前。

    如果当时街头,绿灯亮起,她勇敢地走过去,哪怕向少年简单地打一声招呼,也许他会鼓足勇气告诉她,动心的那一瞬只来自于没有援手的操场中那句突兀的鼓励。

    他原本就是一个无人问津的小孩,一个简单的甜头就让他欣喜,追在她身后如履薄冰,哆嗦着不敢出声。

    只是她没有返老还童的魔力。可遇不可求的人,一生只有一次。而其他的人,却有千千万万个。

    她遇不上了。

    【黄花】

    明信片店里没什么人,午后的阳光细密地洒下来,照在最上面的一张明信片上,画面里是一张窗台,几盆黄花。

    在十七岁夏日的傍晚,席晚家的阳台上曾栽种过这样的一盆黄花,像极少年营养不良的发色。

    当时渴睡的她,未曾目睹它盛放。

    第6章 蓝宝石沉入塞纳河底

    【已经没有你的画面】

    2010,世博会。

    排了好几个小时的队伍,郁芜瑰和几个同事终于在烈日炎炎之下挤进了法国馆。其实她在外面瞅见法国馆四四方方的样子时心里已隐隐失望,进去后更是如此。

    倒不是说室内不漂亮,有着小型喷泉和水上花园的法式园林给烈日增添了难得的凉意,同事们都觉得挺好,只有郁芜瑰神色失落。

    其中一个人和郁芜瑰关系不错,她关切地拍了拍郁芜瑰的肩问:“怎么了?是中暑了吗?”

    郁芜瑰强笑着摇摇头:“没事,只是觉得法国馆……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

    那人恍然说:“对哦,我记得你曾经在法国留学,见多识广了嘛。”

    郁芜瑰没有辩解,发了一会儿呆,掏出手机对那人说:“阿雅,帮我拍张照吧。”

    她跑到远处,坐下来伸出双手揽着虚空,拍下了一张很怪异的姿势。

    此刻她多想告诉江林安,她正在法国馆。可是这里没有法国老文艺的气息,没有路边自然盛放的蔷薇,也没有同她一起拍照的他。

    郁芜瑰调出了另一张照片——她和江林安坐在塞纳河旁。照片上的他有一张白若无尘的脸庞,凹陷的双眼,瞳孔是清澈的蓝。那皮肤的质地异常温润,远远看去就像一张白瓷盘上镶嵌着两颗蓝宝石。

    江林安是中法混血,adonis才是他真正的名字,至于江林安则是郁芜瑰的专属称呼。当时他们都在拉丁区的巴黎第六大学念书,同时还在同一家书店打工。

    说是打工,但江林安经常偷懒。趁着整理书的时候就躲在深处的书柜内挑起一两本坐到沙发里,把书摊开,顶着书……睡觉。每次郁芜瑰整理到他那边时,发现书还是乱糟糟的一团。只看到一头金毛安逸地深陷在鲜红色的沙发内,被头顶昏黄的灯光照得溢满流光。

    画面虽美,但她已经免疫了,正打算叫江林安起来,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突然拍了她一下。

    郁芜瑰仰起头。

    “vous le connaissez(你认识他吗?)”

    “……c\'est mon ami.(他是我朋友)”

    “tu peux lui donner mon numéro quand il se réveillerac \'est mon numéro.”(太好了,等他醒的时候你能把我的电话号码给他吗?这是我的号码。)那女生说着就掏出小纸条写下号码递过来。

    摆明了不让人拒绝啊……郁芜瑰抽抽脸,再一次感叹金发妞的热情豪放,看到意中人就立即下手的果决。相比自己,那完全就是一个蜗牛。

    她答应下来后那姑娘就屁颠颠地离开了,郁芜瑰黑着脸把江林安叫醒。

    “起来了,老板来了。”

    江林安眼睑一动,立即从沙发里笔挺地直起上身,眼睛都没睁开就假装自己在整书。

    郁芜瑰无语地翻白眼:“骗你的。”

    江林安终于慢吞吞睁开眼睛,懒散地操着一口不流利的中文说:“乌龟,做人要厚道。”

    郁芜瑰鸡皮疙瘩一抖:“我叫芜瑰!不叫乌龟!!”

    他歪头:“发音差不多。”

    她忍不住咆哮:“不要这么扭曲我的名字啊!!”

    “乌龟多好。”江林安好像根本没听见她的叫嚣,又叫了一次。

    “靠。”郁芜瑰摸摸鼻子,把手中的纸条扔下走人。

    她此时心情特别不好,但绝对是因为江林安纠不正的称呼,而不是因为金发妞搭讪的电话号码。

    【可是我比较喜欢黑发】

    她并不是因为金发妞搭讪的电话号码而感到郁闷。这绝对不是装蒜,而是真的觉得没什么。

    江林安长得太出众,起先不经意来书店逛的人都想搭讪他,后来学校里的那帮人直接就是冲着他来的。但是他自诩“高岭之花”,那些姑娘留下的电话他看都不看。

    这份轻松没有保持多久,在不经意看到江林安居然认认真真地,把纸条上的电话号码存到手机里的时候,郁芜瑰真的郁闷了。

    打工结束后他们一起回学校,江林安单手撑着脚踏车,拍了拍车座说:“乌龟,上来。”

    郁芜瑰磨蹭着不肯上去:“你自己回去吧,让别人看到误会就不好了。”

    “要误会早该误会了。再说误会了又怎么样?”他轻描淡写地问,那声音好像羽毛轻柔地拂过她的耳畔,刮得她内心一阵瘙痒。

    脑中闪过他记录号码的画面,她没什么好口气:“我可不想打扰别人谈恋爱。”

    他无辜地问:“我没有在谈恋爱啊?”

    她哼哼:“反正你也是有那个意思。”

    “你很想我谈?”

    他看着她的眼睛,明明是很淡然的眼光,却逼得郁芜瑰倍感压力。但是这个问题毫无意义啊,刚才明明想接受别人勾搭的是他。

    “挺好的啊,下午留号码的金发妞长得很正,配得上你。”

    江林安闻声一顿,他笑着说:“可是我比较喜欢黄种人,乌黑的眼睛和头发很美。”

    他是隔代混血,身上只有1/8的中国血统。他的混血大概只体现在他会说中文。

    心口仿佛被一块大石压住了,窒息了一秒后才懂得继续跳动。

    她捉摸不定江林安想表达什么,但她克制自己不要往别的方向去想,千万不要自作多情。她拍了拍自己扁平的脸,沮丧地跳上了江林安的后座,咕哝了一句:“那你去染黑发不就好了。”

    江林安好像没有听见,载着她往前游过布满了蔷薇盛放的巴黎街道,咖啡色的格子衬衫在风中猎猎鼓动。

    很久后才隐隐听到他说:“乌龟真聪明,我就是这么想的。”

    果然……郁芜瑰庆幸实在太有自知之明而且太了解江林安了,她在背后用力地敲了下他的背恨声说:“那你拐那么多圈干嘛!直接去染啊!”

    他们在校门口道别,回宿舍的时候她接到了蒋奥的短信,约她过几天一起去淘书。他也是中国的留学生,因此在这个陌生的国度两人的关系就显得很亲近,但也仅仅是朋友的关系。

    在巴黎,从圣母院到新桥沿河两岸的人行道上有很多旧书碟,价格不贵,有的还是绝版书籍。他们约好在巴黎圣母院碰头,郁芜瑰到的比较早,就无所事事地盯着人行道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