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今天,陆氏的本地员工们都昂首挺胸地跑来上班了!

    一路上别说抢匪了,连小混混都没见到一个。

    大家都很想看看董事长的老婆到底长什么样。

    一定是膀大腰圆、身高一米八、胳膊上都是腱子肉那种吧?

    只可惜并没有看到。

    听说夫人一大早就带着董事长去巡视这边的产业了。

    这么一想,怪不得董事长对他们本地美女抛出去的媚眼无动于衷。

    这、这恐怕不是无动于衷,是根本不敢动吧?

    大家都觉得董事长身在福中不知福。

    都有了这么健硕强壮的老婆了,还要什么俊俏黑美人?

    江梦筠忙着去最近的植物园,不是迫不及待要去验收未婚夫送给自己的礼物。

    而是昨天有人送来了一种“野菜”,却被江梦筠认出这是一种曾经记载在师门典籍里、却在华夏早已灭绝的植物。

    据典籍记载,这种植物萃取的药汁,“生饮”可褪肌肤上凸出的肿块。

    翻译成现代医学术语,岂不就是能软化消除囊肿?

    这可是个好玩意儿!

    赶紧种下去!多种点儿!

    回头想办法引进到国内,卖给本土的制药公司!

    ……

    植物园这边因为要下地干活,属于重体力工作,所以这边的工人几乎都是本地的。

    江梦筠仔细看了看,发现干活的居然绝大多数都是女人!

    有不少都是背上背着孩子在拔草。

    这边的农具也很少的,进口的很贵,所以除草的人都是跪在地上,一点点把杂草拔掉,堆在沟里,然后再往前挪。

    背上的小孩子也是脏兮兮的,都没有穿鞋。

    “怎么都是女人干活?”江梦筠皱起了眉头。

    同行的公司员工们顿时露出了一言难尽的表情。

    最后还是陆景元低声对未婚妻解释了一下——

    “这边民风跟咱们华夏不太一样,弃养的情况比较严重。”

    “弃养?”

    “是的,你看到那边背着孩子那个嫂子没有?她找了个男人,和男人生了三个孩子,后来她男人觉得一个人挣钱实在养不起她们母子四个了,就偷偷跑了……”

    “跑、跑了?就这么不管自己老婆孩子了?”江梦筠目瞪口呆。

    “是啊!这边很多女人都是独自一人抚养几个孩子,男人有良心就帮着一起挣钱养家,没良心的,只图自己享福的,就会丢下老婆孩子,自己跑到别的地方去找个工作,那样挣的钱就都能花在自己身上了……”

    陆景元刚开始发现这个情况的时候也颇为震撼。

    后来发现这种情况实在是太多了,于是就从震撼变成了淡定。

    不过,他还是叮嘱公司负责招工的人,如果有合适的工作,就让他们优先给这些独自抚养几个孩子的母亲。

    也允许她们带着尚在襁褓中的孩子来上工。

    他救不了所有人,但是,能帮一个是一个。

    最起码,有了农场这笔收入,这些母亲每天都能给孩子吃上两顿最廉价的木薯糊糊,或者玉米粉煮的野菜糊糊。

    这些人家几乎从不炒菜,因为在这里,食用油是只有富裕人家才吃得起的奢侈品。

    但是他也不敢给这些女人开更高的工资。

    在一些民风野蛮的部落里,一个独自带着孩子的女人,手里是不能有一点点积蓄的。

    那很危险!

    比饿肚子更危险!

    陆景元唯一能做的,就是让食堂在休息日的前一天多蒸一点馒头。

    然后等下班之前,把剩下的馒头给这些女人分一分。

    冷掉的馒头很干,很小,便于藏匿,女人们可以藏在衣服里,带回家去,晚上关起门来,把馒头掰碎了,丢到瓦罐里,和野菜一起,熬一锅浓浓的糊糊。

    纯粹的麦香,也是这些家庭平时很难吃到的。

    他会这么做,是因为有一次来植物园巡查的时候,无意中发现有个带孩子的女人,偷偷把中午发下去的馒头藏在衣服里,自己从植物园的垃圾堆里,捡拾树上掉落了扫出去的青果子吃。

    听完陆景元的话,江梦筠许久没有说话。

    她一直以为,她手底下那帮全职妈妈,就已经是天底下最苦的女人了。

    然后,现在她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华夏的全职妈妈们更苦的女人。

    在很多全职妈妈抱怨男人不够顾家的时候,这里的男人,直接跑路了……

    陆景元就知道,江梦筠其实是个非常心软的人,听到他说的这些话,心里肯定会很难受。

    幸好,他早就想好了安慰的话。

    “好啦,别难过了,你这么想,你来了,她们往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梦筠,我以前一直觉得你喜欢种菜,就是一种爱好,和其他女孩子爱逛街、爱网购、喜欢到处旅游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