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年前,时家父母刚死,他就被送到了时笙的身边。

    人对于漂亮的事物是无法拒绝的,闻瑾第一次见到时笙的时候,就喜欢的不得了。

    洋娃娃一般的孩子。

    可是后来,闻瑾发现时笙有一个不算缺点的缺点。

    他刚到时笙身边没多久,时笙不知道从哪儿看到了一只漂亮的鹦鹉,回来吵着闹着想要养。

    但时逾白不同意,觉得宠物有味道。

    时笙一直很听话,但那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就非要养,哭闹了好几天,甚至用绝食来抗争。

    时逾白都没等时笙不吃第二顿,就妥协了,让人买了一只非常漂亮的鹦鹉回来。

    闻瑾还记得,当时时笙开心的不得了,把鹦鹉放在了房间的阳台上养着,碰都不许别人碰。

    每天放学回来第一件事情就是去伺弄那只鹦鹉。

    时笙还给那只鹦鹉取名,‘时耳。’

    大概是出身富贵,时笙很少会有特别想要的东西,在闻瑾的记忆当中,时笙最想要的,就是那只鹦鹉了。

    白色的鹦鹉,头上是彩色的羽毛,很听话,落在时笙掌心的时候,会低头去轻轻的啄他。

    可就是时笙那么喜欢的鹦鹉,到了时家不过一个星期,他就没再看到。

    那天他问时笙鹦鹉呢?

    闻瑾永远都不会忘记时笙窝在时家花园的吊篮里,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懒洋洋的冲他开口,“我把它放走了。”

    “你不是很喜欢吗?”

    “现在不喜欢了。”盗,杜家文原地去世

    时笙跟时逾白闹了许久的鹦鹉,不过一个星期时笙就轻飘飘的说了不喜欢。

    其实这并不是一件大事,但闻瑾却一直都记得。

    这是在那个时候闻瑾发现,时笙是个新鲜感很短的人。

    在时笙跟他告白的时候,闻瑾第一时间就想到那只鹦鹉,所以不论他有多渴求时笙都没有第一时间答应。

    可没想到,他还是变成了那只鹦鹉。

    鹦鹉的新鲜感是一个月。

    闻瑾悲凉的想,他的保质期比鹦鹉倒是长了一些。

    只是最后却都是一样的结局,没有任何的区别。

    闻瑾越想,越是恨时笙。

    恨时笙薄情。

    凭什么时笙可以说喜欢就喜欢,说不要就不要。

    这样的人,就应该被关起来,锁在床上。

    薄情的人就应该被狠狠的惩罚,脱光衣服,打断腿,用链子锁起来,躺在床上,哭着说情话——

    他既然没死,那么时笙怎么可以好过呢。

    负心的人,就应该千百倍的偿还,自己曾经做下的错事——

    第45章 在我身下哭

    从北城回来不过半个月,陆家的丑闻就在网络上快速传播。

    时笙窝在吊篮中,拿着平板,随意的翻动着。

    热搜几乎被陆家包圆。

    想来也是,陆氏总裁竟然被自己司机的儿子戴了绿帽子,还在捉奸的时候被媒体拍到。

    这种桃色丑闻的传播速度,远远要比陆鸣被气住院,陆烬入主陆氏的传播速度要快。

    时笙看着照片上的马赛克,轻‘啧’了一声。

    陆烬开始行动了——

    初秋的风带着些凉意,时笙穿着月牙白的真实睡衣窝在吊篮里,一双玉白圆润的脚,在半空中随意的摆动,隐约可以看见脚底的浅粉。

    时笙看着平板上的时间,下午三点。

    距离晚上还有几个小时。

    时笙打了个哈欠,慢悠悠的从吊篮上起来,上楼换了套可以出门的衣服。

    “张妈,我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张妈从厨房探出头,“马上。”

    时笙整理了一下衣服,青绿色的缎衫勾出了一截细细的腰身,v形的领口可以看见一截细白漂亮的锁骨,宽松的裤子随着走路的脚步飘动。

    是很清冷矜贵的装扮,当然,这是在忽略了时笙脖颈处艳色吻痕的情况下。

    时笙整理好衣领张妈就从厨房里出来,手里拎着一个保温盒递给时笙,“让司机送您吧。”

    时笙摆手,“我自己开车。”

    张妈有些不放心,但也拗不过时笙,只能让他路上小心点儿。

    时笙拎着保温盒,开车出门。

    时家离公司有一段距离,时笙快五点才到了时氏。

    不过这个时间刚刚好,他来接时逾白去吃了饭,等回了家估计九点左右。

    酒足饭饱之后,他要开始收集第二滴精血了。

    时笙从车里下来,抬头扫了眼还亮堂堂的天。

    再有几个小时,天色暗下来之后,空中就会升起一轮圆月。

    而他,会在十二点之前,得到时逾白的精血。

    时笙嘴角扯出一点笑,慢慢悠悠的在前台的带领下来到了总裁专用电梯。

    时笙看着漂亮的前台姐姐,眉眼弯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