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高明的目光落在那个刚入队不到一年的小子身上,像看到了当年的林宇,“觉得这行太苦,太危险,说不定哪天就轮到自己了。

    没错,缉毒警的牺牲率是高,高到有时候我看着你们出任务,心都提到嗓子眼。”

    高明笑了笑,眼角的皱纹里还带着泪的痕迹,却透着股豁出去的硬气:“可咱们穿这身警服,揣着这颗警徽,图什么?

    不就是图能让更多人不用怕毒品,不用看着家人被毒品毁了吗?

    林宇懂这个理,所以他敢冲在最前面;

    咱们也得懂,所以不能被这点疼打垮!”

    “高队说得对!”老李在驾驶座上接话,声音铿锵有力,“林宇是咱们的兄弟,兄弟走了,咱们不能怂!

    得让那些毒贩知道,就算弄没了林宇,还有咱们这帮人跟他们死磕到底!”

    “对!死磕到底!”后排的队员们终于开了口,声音虽然还有点抖,却带着股被点燃的狠劲。

    高明点点头,心里那块压着的石头松动了些。

    他从怀里掏出个皱巴巴的笔记本,翻开——那是林宇的工作笔记,最后一页画着个歪歪扭扭的笑脸,旁边写着“等任务结束,想吃队里食堂的红烧肉”。

    “追悼会的事。”他把笔记本举起来,让每个人都能看见那个笑脸,“三天后,自愿参加。

    想去送林宇最后一程的,咱们一起去;

    要是觉得心里堵得慌,想一个人静静,也不勉强。

    但有一条——不管去不去,都得给我打起精神来!

    明天一早,该查的线索接着查,该盯的点接着盯,别让林宇在天上看着咱们掉链子!”

    “我去!”老李第一个应声,方向盘被他攥得发白,“我必须去送送那小子!”

    “我也去!”

    “算我一个!”

    “高队,我们都去!”

    后排的声音此起彼伏,像簇簇火苗,渐渐把车厢里的寒意驱散了。

    高明看着他们眼里重新燃起的光,心里那块结忽然松了些。

    他合上笔记本,郑重地揣回怀里:“好样的。

    记住了,咱们干这行,流血牺牲是常事,但绝不能白流!

    咱们要做的,就是让每一次牺牲都有价值,让更多人能平平安安的——这才是林宇想看到的,也是咱们该扛起来的。”

    警车拐过街角,远处的天际已经泛起一点鱼肚白。

    高明望着那片微光,忽然觉得浑身是劲。

    林宇,你看着吧。

    你的兄弟们不会是孬种,这仗,我们替你接着打。

    直到哪天这世上再没毒品,再没人因为这玩意儿家破人亡。

    到时候,哥几个再去你坟前,给你带两斤最香的红烧肉。

    车厢里的气氛渐渐活过来,有人开始低声讨论明天的任务。

    有人说起林宇以前的趣事,虽然声音里还带着哽咽,却再也不是刚才那种死寂的悲伤。

    晨光透过车窗照进来,在每个人的警服上镀了层金边,像给这满身的伤痕,镀上了层永不褪色的铠甲。

    卧室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只留着条缝,漏进点楼道的夜灯,在地板上投下道惨淡的光。

    林国栋扶着温玉茹躺下时,她的腿还在抖,像踩了一夜的棉花。

    被子被拉上来盖住肩头,却掩不住那一声声压抑的抽气,像漏了风的风箱。

    客厅的灯“咔哒”灭了,黑暗瞬间涌了过来,把两个老人裹在中间。

    林国栋坐在床沿,摸着妻子冰凉的手,指尖能感受到她手背上凸起的青筋——那是常年握粉笔磨出来的,以前总被林宇打趣“妈,你的手比砂纸还糙”。

    “还记得他考上警校那天不?”林国栋的声音哑得像被水泡过,“穿着新校服,在门口给我们敬了个礼,说‘爸,妈,以后我保护你们’。”

    温玉茹的眼泪“唰”地又下来了,打湿了枕巾:“后来他毕业了,却说不想当警察了!

    我把他的校服锁在柜子里,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他穿警服的样子了……”

    她哽咽着,“原来他不是不想当,他是去保护更多人了……”

    林国栋抬手抹了把脸,指腹蹭过眼角的皱纹,沾了满手的湿。

    “从今往后,谁再敢说咱们儿子是混混,我就把他们拽到公安局去。”他的声音带着股豁出去的狠劲,却在尾音处泄了气,“咱们可以挺直腰杆说,我儿子是英雄。”

    “可我不要英雄。”温玉茹猛地扑进他怀里,死死攥着他的衣襟,指甲几乎嵌进布料里,“我只要我的小宇啊……

    他哪怕回来跟我吵一架,跟我要钱买游戏机,我都乐意……”

    林国栋的手顿在半空,许久才轻轻落在她的背上,一下下拍着,像哄小时候哭闹的林宇。

    “缘分浅啊……”他喃喃着,眼眶发烫,“这辈子做父子,就到这儿了。

    若有来世,让他还做咱们的儿子,咱们一定好好听他说话,不逼他,不骂他……”

    温玉茹的哭声渐渐低了下去,最后只剩下肩膀微微耸动。

    窗外的夜色一点点变淡,天边泛起鱼肚白时,她终于哭累了,头歪在林国栋怀里,呼吸渐渐均匀。

    林国栋没敢动,就那么坐着,任由晨光从窗帘缝里钻进来,爬上他的头发。

    他抬手摸了摸鬓角,指腹触到一片刺眼的白——明明昨天还只是零星几根,怎么一夜之间就白了大半?

    他低头看着妻子憔悴的脸,又想起还在学校的小女儿林禾,心口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像把钝刀,一下下割着他的五脏六腑,可他不能倒下。

    林宇走了,他就是这个家的顶梁柱,得护着妻女好好走下去。

    天边的朝阳慢慢爬上来,染红了半边天。

    林国栋望着那片橘红,像看到了林宇小时候画的画——总爱用最艳的颜色涂太阳,说“这样暖和”。

    “小宇。”他对着晨光低声说,声音轻得像叹息,“爸不会倒下。

    你妹妹还有一年高考,我得陪她考上大学;

    你妈……我会好好照顾她。

    你走得安心点,别牵挂。”

    他顿了顿,喉结滚得厉害:“若有来世,早点来找我们。

    这次换我们等你,不催,不骂,就看着你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