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李承风就睁开了眼睛。

    常年当舔狗养成的生物钟,让他习惯了早起。

    以前是为了给李念送早餐,现在,则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全新的开始。

    他轻手轻脚地起床,换上了一套原主压在箱底的运动服。

    衣服有点旧,但还算合身。

    推开门,客厅里静悄悄的。

    他走到主卧门口,侧耳听了听,里面没有任何动静。

    他蹑手蹑脚地穿上鞋,走出了家门。

    清晨的空气带着一丝凉意,吸进肺里,让人精神一振。

    小区里很安静,只有几个早起的老人在晨练。

    李承风开始沿着小区的林荫道慢跑。

    刚跑了不到两百米,他就感觉不行了。

    两条腿跟灌了铅一样沉。这具身体的底子,比他想象的还要差。

    “我靠……真他妈虚……”李承风扶着一棵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流。

    但他没有放弃。

    他知道,这是必须经历的过程。

    休息了几分钟,等呼吸稍微平复了一些,他又咬着牙继续跑。

    速度很慢,姿势也很难看,就像一只笨拙的鸭子。但他在坚持。

    一圈,两圈……

    等他跑完第三圈,感觉自己半条命都没了。

    他一屁股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

    “一天天就知道写那种没人看的破小说,也不知道出去锻炼锻炼!”李乘风心里吐槽。

    出了一身透汗之后,身体里那股常年积攒的滞涩感,似乎也随着汗水排出去了不少,整个人反而有种说不出的通透和舒爽。

    “这才只是开始。”李承风擦了把脸上的汗,心里给自己打气。

    在长椅上歇了十几分钟,他才拖着发软的腿往家走。路过小区门口的菜市场,他忽然灵机一动。

    有了!

    他走进菜市场,买了新鲜的鸡蛋、面条,还有一小把葱。

    回到家,他先是冲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然后,他钻进了厨房。

    上辈子,他为了追李念,厨艺也练得不错。

    虽然比不上大厨,但做个家常早饭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熟练地开火,烧水,煮面。另一个灶上,煎了两个金黄的荷包蛋。

    最后切了点葱花,往面汤里一撒,香气立刻就飘满了整个屋子。

    他刚把两碗热气腾腾的葱油拌面和荷包蛋端上餐桌,主卧的门就开了。

    苏婉穿着一身浅紫色的真丝睡衣走了出来,头发还有些凌乱。

    她应该是被香味吵醒的,看到餐桌上的早餐,整个人都愣住了。

    她揉了揉眼睛,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醒了?老婆,快来吃早饭。”李承风解下围裙,笑呵呵地招呼她。

    苏婉呆呆地走过来,看着桌上的两碗面,又看了看李承风,眼神里充满了震惊和疑惑。

    “这……这是你做的?”

    “那当然了。”李承风一脸得意,“尝尝我的手艺,看看合不合你胃口。”

    就在这时,李念的房门也开了。

    她打着哈欠走出来,看到这一幕,哈欠打到一半都停住了,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

    “爸……你……你去做饭了?”李念的语气里满是不可思议。

    在她的记忆里,她这个爹别说做饭了,连厨房都很少进。

    家里的饭菜,一直都是妈妈一个人在操持。

    “怎么,很奇怪吗?”李承风拉开椅子,按着苏婉坐下,“我说了,我以后要好好照顾你们。从做一顿早饭开始。”

    苏婉坐在椅子上,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头发梳理过,虽然眼袋还在,但整个人的精神面貌,好像和昨天完全不一样了。

    尤其是他身上,还带着一股沐浴后清爽的味道,混合着淡淡的肥皂香。

    这还是那个不修边幅,满身颓气的老李吗?

    她拿起筷子,夹起一小撮面条,迟疑地放进嘴里。

    面条劲道,葱油的香味恰到好处,不咸不淡,味道竟然出奇的好。

    “怎么样?”李承风一脸期待地看着她。

    “……还行。”苏婉低下头,掩饰住自己眼里的惊讶,又吃了一口。

    李念也坐了下来,将信将疑地吃了一口面,然后眼睛就亮了。“爸,你这面在哪买的?比妈做的好吃。”

    苏婉瞪了她一眼。

    李承风心里乐开了花,嘴上却谦虚道:“瞎做的,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