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瞅了一眼,饭也只打三碗,每人一碗。

    这是被放鸽子了?

    余风对海鲜过敏,肖自南就他面前的那碟鲈鱼跟老爷子桌前的排骨换了换。

    闻言,手中动作一顿,困惑地看向老爷子。

    “那天在电话里头,不是你自己说的么?今天除了我以外,还请了一位朋友。你那位朋友呢,临时有事,来不了了?”

    老爷子气愤那所谓的朋友放爱徒鸽子的同时,难免又有些窃喜。

    那家伙自己放南南鸽子了,那不就是等于自己主动弃权了呢么!

    余风自是注意到了青年的动作,心里一暖。

    终于找到机会解释的他,“爷爷,师弟在电话里头说要请的朋友,是我。”

    语气颇为无奈。

    老爷子:“??!!!”

    肖自南也终于回味过来。

    如果说老师并不知道师哥就是他要请的人,可偏偏两个人一起来了,那么只能说明……

    “所以,老师您在电话里头所说的,到时候要带一个小朋友过来,指的就是……师哥?”

    意识到自己闹了一个大乌龙,老爷子夹了口拍黄瓜,粗声粗气地问道,“有什么问题吗?你们两个在我眼里,都是小破孩一个。”

    肖自南失笑。

    以他跟师哥的年纪,对于老师而言,可不都是小朋友么。

    是他自己出于惯性思维,理所当然地将老师口中的小朋友理解成了小孩儿,这才误会了。

    余风也终于明白了,在外公根本不知道南南请的人就是他的情况下,是以什么由头提出他也会一同前来赴席的。想来应该是随口一句会带上一个小朋友,诸如此类,才会三人都闹了个误会。

    老爷子对于自己闹的这个乌龙虽说有点脸皮热吧,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不是。

    乖孙的情敌危机解除,多好的一件事儿!

    再没什么可愁的了,老爷子这次可以说是扯开了肚皮吃。

    肖自南这间御湖锦园没有酒窖,也还是有几瓶藏酒的。

    吃饭期间,肖自南开了一瓶收藏的红酒。

    余风要开车,肖自南也就没有劝酒。

    他自己陪着老爷子,喝了几杯。

    老爷子好吃,善饮,当下心情又极佳,一不小心,就多喝了几杯,喝醉了。

    喝醉了之后,老人家倒是也不闹,就是……后背靠着椅子,睡着了。

    后头鼾声也跟着响了起来。

    “外公,外公……”

    余风弯腰,唤了几声,老爷子也没醒。

    “红酒后劲大。老师可能是真的喝醉了。不能睡在椅子上,回头肯定要着凉。要不,我们先扶老师去客房睡觉?”

    老爷子唤不醒,余风没奈何,他点了点头,“嗯。给师弟添麻烦了。”

    两人一起,扶着老爷子去了客房。

    余风将老爷子的鞋子脱了,青年已替老人盖好被子。

    两人轻手轻脚,退出了房间,关上房门。

    之后,余风又主动帮着肖自南一起收拾了厨房跟餐厅。

    肖自南上辈子其实并不如何喜欢下厨。

    他不喜欢当自己端出一叠又一叠的菜肴,餐厅却空无一人。

    无论是吃饭也好,喝酒也好,从来就只有他自己一个。

    看着在厨房卷起袖子,洗碗的男人,肖自南忽然心生恍惚。

    当下的幸福,会是真的吗?

    会不会一觉醒来,他还是那个游荡在人世间的孤魂野鬼。

    眼下所有的美好都不过是南柯一梦?

    “余风。”

    青年一贯唤自己师哥。

    这是余风第一次从青年口中听见自己的名字。

    手中的碗碟打了个滑,险些摔碎。

    肖自南自是不知道自己这一声师哥,在余风心目中掀起多大的滔浪。

    见到男人转过身,他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当真发出了声音。

    他眼里的依恋、茫然已收敛的一干二净,青年眨了眨眼,“师哥喜欢这件围裙?”

    可不是呢么。

    他们两人身上的围裙,明明吃饭之前就已经都给脱下来了,这人倒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穿在了身上。

    余风之所以又穿上这件围裙,自然是为了方便洗碗。

    知道青年故意捉弄自己,余风眼露无奈。

    只听青年道,“师哥要是喜欢,那我——”

    余风对这件米妮围裙自然是没有特别倾心,刚想出言婉拒,只听青年道,“那我便替师哥收着。日后你来我家,这件米妮围裙,可就成了你的专属了。”

    “日后”两个字,太过美好。

    余风不知道青年仅仅只是出于社交的客套,还是随口一说,他却是十分认真地应下,“好。”

    青年听了似乎也很高兴,但见他弯了弯唇。

    余风的眼神愈发地温柔。

    这眼神,叫他怎么抵得住?

    席间,肖自南也陪着老爷子喝了几口。

    这会儿酒意也有些上来了。

    脸颊发热,口干舌燥。

    他努力维持表面上的淡定,随意找了个借口,“客厅还没收拾,先出去收拾一下客厅。”

    “嗯,好。”

    —

    余风洗完碗,将碗放进消毒柜里消毒,从厨房出来,并未客厅或者是餐厅见到青年。

    是去上洗手间去了么?

    余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忽地,身后有一双手,贴在了他的眼睛。

    青年带着蛊惑的声音随之在他的耳畔响起,“师哥可信得过我?”

    余风没有任何犹豫,“自然。”

    身后的青年应当是笑了。

    有温热的气息一下一下,拂过他的脖颈。

    余风呼吸转沉。

    下一秒,柔软的纱布或者是绸缎覆上他的眼睛。

    他的手被牵住,“师哥跟我来。”

    掌心的温度,蔓延至胸口,滚烫一片。

    心跳得失了序。

    余风任由心跳鼓噪着,他牵住青年的手,站起身。

    “前面有茶几,小心。”

    “左腿先绕过茶几,膝盖不要碰到茶几。对了,很,很好。就是这样。”

    “对,跟着我,直走。转弯。”

    青年在前面,引路。

    余风信任地,完全按照青年的指示,亦步亦趋。

    “ok,停。我们到啦。”

    青年停下了脚步。

    余风也跟着配合地停下。

    覆在眼睛上的纱布给抽走,青年带着笑意的声音响起,“好了,可以睁开眼睛啦!”

    余风睁开眼,一把古朴、大气的古琴出现在他的视线当中。

    余风微怔。

    青年坐在古琴旁,指尖漫不经心地拨弄着琴弦。

    低沉、悠远的琴声铮然而出。

    青年和着琴声缓缓地道,“我原想送师哥香水或者袖口,可想着那些东西,师哥家里定然是堆满了。又无意间想起,从前上学的时候听老师提过,你自小古琴就弹得极好。”

    琴声停歇,青年还在继续,“昔日,太白听一位来自川蜀的僧人濬弹琴,留下千古名篇《听蜀僧濬弹琴》。诗云: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世人皆云,那位名为濬的蜀僧真真好运,遇上诗仙太白。

    自古多少文人骚客,帝王英雄,淹没于历史场合当中。可蜀僧濬这三个字,只要太白诗篇不朽,这三个字便可世世代代流传下去,被千万文人、学子诵读于口。

    蜀僧固然好运,得遇太白这样的谪仙人。可是,遇上蜀僧濬这般琴技高超的人又何尝不是太白平生一大幸事、乐事?

    高山流水,琴觅知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