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桂云一听开场白,顿时明白她们讨论的,是最近说要给苏秀秀说亲事的事。

    她作为奶奶,这时候也不能跨过作为父母的儿子儿媳去,默默拾起碗吃饭,没吭声。

    苏秀秀筷子一顿。

    她咬着唇,看向墙角说话的人,心里涌现出着急来。

    冯母认为自己儿子一直在军队,现在年纪也越来越大了,便想着给儿子娶个媳妇。

    一来二去,相看了好多个姑娘。

    但,那些姑娘,要不就是有个弟弟,父母亲都是重男轻女的。

    言语举止中全是各种为弟弟付出一切的思想。

    冯母不想招个扶弟魔进家门,不心疼她家冯浩。

    要不就是长相不端正。

    脸上有一个大痣,还正好在显眼处。

    或者是一脸的麻雀斑点。

    冯浩可是当兵的,在村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好女婿人选,找一个镇上姑娘也是绰绰有余。

    只是因为冯父早死,冯母一个人把冯浩和女儿拉扯大,就想找个憨实的乡下媳妇,不想找个镇上的姑娘,从此看人脸面。

    所以冯母将目光放在了村里。

    村里的姑娘不娇气,也能干活,拾掇拾掇家里。

    冯浩没有什么意见。

    他知道母亲的不容易,再加上他在军队里要出任务,对结婚什么的并不热衷,但冯母一直在念叨给冯家留后什么的。

    娶个媳妇,既能让母亲安心,就像母亲说的那样,日后家里也有人看顾着。

    对于那个姑娘,虽然没有感情基础,但冯浩也会负责的。

    冯母相看了好久,最后通过认识的妇人,和杨娟搭上了线。

    杨娟自然是欣喜若狂。

    当兵的,每个月都有津贴,比起他们这些地里刨食,还挣不到几个钱的庄稼人,要好上很多。

    如果秀秀能嫁到冯家,以后也是有了依靠,后半生的生活应该也能稳定下来。

    但,原来的苏秀秀可不这么想。

    这段时间,正是她知道母亲答应了要和冯家的冯浩相看后,跟家里闹腾,不想要嫁给冯浩。

    在原来的苏秀秀眼里,冯浩要回军队,她还没有嫁人,就要独守空闺,跟个寡妇有什么区别呢?

    跟杨娟说了很多次,杨娟却一直劝她,不肯松口。

    苏秀秀喜欢那些长得斯斯文文的知青,还是城里人,特别是刚来的沈知青,长得出挑白净,还是京市的。

    可惜,沈约对她的态度和其他人没有区别。

    正巧,同村的混混一直对苏秀秀有意思,去了镇上,还会给苏秀秀带上一点吃食。

    有时还说一些让人脸红心跳的话,少女心动,鬼迷心窍下苏秀秀便干脆跟混混跑了。

    因为她在村子里待着的时候,曾经见过那个当兵的,不会说甜言蜜语,说话都是冷硬的。

    不懂得揣摩心思。

    但,也是在后来,苏秀秀才知道,原来还有随军一说。

    只是,等她知道的时候,已经和混混到了陌生的城市,再也回不去。

    等芳婶走后,还没等杨娟回到饭桌。

    苏秀秀便拔起腿,跑向了杨娟。

    “妈,我想嫁给冯浩,如果我不能嫁给冯浩的话,我就不嫁人了!”

    苏秀秀抓住杨娟的手臂,神色激动。

    冯浩未来会当上军官,那个和冯浩结婚的女人,也生活在了富贵中。

    苏秀秀重活一世,能想到的是,就是抓住冯浩这条金大腿。

    那么,日后过上吃喝不愁的女人,就会是她自己了。

    更何况,这也不算是抢不是吗?

    本来,她就差点和冯浩结婚了。

    “秀秀,你终于想通了。”

    杨娟先是不明所以女儿的急切。

    等反应过来苏秀秀说的话后,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

    她劝了苏秀秀好多天,劝到已经想要放弃了。

    毕竟,如果苏秀秀不愿意,她还能绑着她去相看不成。

    “秀秀,冯家的儿子,一定是个顶顶好的人,你们看过就知道了,你嫁到冯家,一定会享福的。”

    杨娟还是不敢相信苏秀秀的转变,所以话里的意味依然是劝慰居多。

    苏秀秀敷衍地点头。

    她当然知道跟了冯浩后会享福。

    她暗暗下定决心,这次和冯浩的见面,一定要把这桩婚事定下!

    第171章 重生年代文里的渣知青10

    两天后。

    苏秀秀特意打扮了一番。

    穿上了一件显出腰线的蓝色上衣,下面是一条黑色裤子。

    冯浩从军队赶回,在昨晚回了家。

    今天是她和冯浩见面的日子,自然要好好拾掇。

    她的皮肤不黑,但因为要上山割猪草,风吹日晒之下,还是有点糙。

    苏秀秀,从盆里沾了点冷水,扑到脸上。

    重点照顾了眼睛。

    眸子瞬间变得水灵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