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凛凛打着饱嗝,坐回去把红盖头给盖上。
她起太早,新房又安静,还有一种说不出的熏香,熏的人头昏脑胀,她越坐越困,不多时就倒在床上睡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重物突然掉在身上,差点把她压吐了。
封凛凛猛然睁开眼,令人窒息的酒臭迎面扑来,房里很黑很暗,之后隐约两点烛光,封凛凛扯下红盖头,发现刘怀瑾喝得烂醉,倒在她身上不省人事。
封凛凛一推他,就摸了满手的酒,她心里暗叫一声“我的老天鹅”,赶紧把人推开,叫人进来拾掇他。
刘怀瑾喝高了,一点意识都没有,被洗白白送回来,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封凛凛站在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想把他丢地铺上,又怕他秋后算账。
最后,她只好委屈自己一下,跟他一起睡在床上。
熄了灯,刘怀瑾突然翻身抱住她。
封凛凛吓了一跳:“你没醉啊?”
幸好幸好,幸好没把他丢地上。
刘怀瑾收紧手臂,喃喃的说:“只是喝的有点多……昭颜,以后跟我好好过日子……我等你到十八岁……”
封凛凛掐指一算,要是自己坚持搞事,三年之内应该可以完成任务,于是痛快答应了:“好好好,你等着吧。”
等着老娘好好收拾你。
刘怀瑾把她抱得很紧,然而确实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他感觉自己很君子。
封凛凛感觉被他抱着很热。
但是又不敢动。
洞房花烛夜就这么过去了。
因为这次成亲不是倒贴,刘怀瑾对她还挺上心,有事没事就是嘘寒问暖,问长问短。
婚前挺冷淡一男的,婚后变得罗里吧嗦,可能有的人吃这一套,但说实话,爱清净的封凛凛真是有点烦他,感觉他的存在感过于强烈,侵犯到了她的私人空间。
封凛凛靠这笔嫁妆都能吃上十辈子的白米饭红烧肉,不过她牢记自己搞事情的使命,决定写投给新华书局。
的名字就叫:《西游记》。
是的,没错,封凛凛又要从基层开始做起,靠着抄来的,一步一步往上爬了。
只不过,这次她没用自己的名字,而是起了个笔名:吴承恩。
接下来的情况跟前世一模一样,《西游记》横空出世,迅速俘获了大批男女老少粉丝,京城的新华书局总部派出总书编跟她签长约,封凛凛也没有露面。
她请奉老爹出马签了约。
而奉老爹经过慎重考虑,将这本书的所有盈利,全都写在了京城慈善堂的名下。
奉家人,发光发热,然而分文不取。
134 邪王悍妃(39)
又是一年新春。
戎族在向南周进岁贡的时候,应了南周的要求,把儿子送到南周京城做人质来了。
封凛凛刚听说的时候并不觉得意外。
捕梦王儿子多,送来的肯定是最不受宠的那个。
但是当她听到人质名字的时候,汗毛瞬间就竖起来了。
那个人质名叫——
千重。
是捕梦王与南周女生下的混血儿。
刘怀瑾是在饭桌上告诉她的,说完看着她:“怎么了?你脸色好像不太好。”
封凛凛镇定下来,说道:“在边境时,我好歹也承了捕梦王的情。这个叫千重的孩子,我想见一见,看看他生活上有什么困难。”
刘怀瑾说:“用不着费这个心思,有人会照顾他的衣食起居。”
封凛凛坚持己见:“让我去看看吧。”
刘怀瑾也就点点头,说道:“好,但是我这几天时间都比较紧张,叫护卫陪你去好吗?”
封凛凛求之不得。
然后,她在当天下午来到了软禁人质的府邸。
坐了没一会儿,一个小男孩穿着戎族服饰,迈着小短腿,在下人的带领下走进来了。
封凛凛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心脏再次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给紧紧攥住了。
纠缠两世,化成灰她都认识他!
她起太早,新房又安静,还有一种说不出的熏香,熏的人头昏脑胀,她越坐越困,不多时就倒在床上睡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重物突然掉在身上,差点把她压吐了。
封凛凛猛然睁开眼,令人窒息的酒臭迎面扑来,房里很黑很暗,之后隐约两点烛光,封凛凛扯下红盖头,发现刘怀瑾喝得烂醉,倒在她身上不省人事。
封凛凛一推他,就摸了满手的酒,她心里暗叫一声“我的老天鹅”,赶紧把人推开,叫人进来拾掇他。
刘怀瑾喝高了,一点意识都没有,被洗白白送回来,直挺挺的躺在床上。
封凛凛站在床边,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想把他丢地铺上,又怕他秋后算账。
最后,她只好委屈自己一下,跟他一起睡在床上。
熄了灯,刘怀瑾突然翻身抱住她。
封凛凛吓了一跳:“你没醉啊?”
幸好幸好,幸好没把他丢地上。
刘怀瑾收紧手臂,喃喃的说:“只是喝的有点多……昭颜,以后跟我好好过日子……我等你到十八岁……”
封凛凛掐指一算,要是自己坚持搞事,三年之内应该可以完成任务,于是痛快答应了:“好好好,你等着吧。”
等着老娘好好收拾你。
刘怀瑾把她抱得很紧,然而确实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他感觉自己很君子。
封凛凛感觉被他抱着很热。
但是又不敢动。
洞房花烛夜就这么过去了。
因为这次成亲不是倒贴,刘怀瑾对她还挺上心,有事没事就是嘘寒问暖,问长问短。
婚前挺冷淡一男的,婚后变得罗里吧嗦,可能有的人吃这一套,但说实话,爱清净的封凛凛真是有点烦他,感觉他的存在感过于强烈,侵犯到了她的私人空间。
封凛凛靠这笔嫁妆都能吃上十辈子的白米饭红烧肉,不过她牢记自己搞事情的使命,决定写投给新华书局。
的名字就叫:《西游记》。
是的,没错,封凛凛又要从基层开始做起,靠着抄来的,一步一步往上爬了。
只不过,这次她没用自己的名字,而是起了个笔名:吴承恩。
接下来的情况跟前世一模一样,《西游记》横空出世,迅速俘获了大批男女老少粉丝,京城的新华书局总部派出总书编跟她签长约,封凛凛也没有露面。
她请奉老爹出马签了约。
而奉老爹经过慎重考虑,将这本书的所有盈利,全都写在了京城慈善堂的名下。
奉家人,发光发热,然而分文不取。
134 邪王悍妃(39)
又是一年新春。
戎族在向南周进岁贡的时候,应了南周的要求,把儿子送到南周京城做人质来了。
封凛凛刚听说的时候并不觉得意外。
捕梦王儿子多,送来的肯定是最不受宠的那个。
但是当她听到人质名字的时候,汗毛瞬间就竖起来了。
那个人质名叫——
千重。
是捕梦王与南周女生下的混血儿。
刘怀瑾是在饭桌上告诉她的,说完看着她:“怎么了?你脸色好像不太好。”
封凛凛镇定下来,说道:“在边境时,我好歹也承了捕梦王的情。这个叫千重的孩子,我想见一见,看看他生活上有什么困难。”
刘怀瑾说:“用不着费这个心思,有人会照顾他的衣食起居。”
封凛凛坚持己见:“让我去看看吧。”
刘怀瑾也就点点头,说道:“好,但是我这几天时间都比较紧张,叫护卫陪你去好吗?”
封凛凛求之不得。
然后,她在当天下午来到了软禁人质的府邸。
坐了没一会儿,一个小男孩穿着戎族服饰,迈着小短腿,在下人的带领下走进来了。
封凛凛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心脏再次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给紧紧攥住了。
纠缠两世,化成灰她都认识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