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这首歌主打歌,是贺一诚创作。

    现在贺一诚与洛黎两人的歌曲重叠,其中一个必然是抄袭者。

    作为洛黎的经纪人,李哥自然是相信洛黎,但他还是要询问一句。

    “你确定这首歌是你自己独立创作?”【注1:】

    -

    【注1:关于版权:版权是属于法定的,无论是否进行版权登记,作者是都拥有作品的版权,所以歌曲没有强制要求登记版权。

    《作品自愿登记办法》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不是所有作品,你创作出来,就会去登记版权,也不是说你不去登记版权,你就没有版权。

    简单说,你写的小说在5月份发表出来,有人盗用且在六月份去登记版权。那也是无效的。打官司的时候发布的时间是关键。

    再举例,你写的小说五月份发表,但盗用的人在四月份注册了版权。你只要证明这是你创作的,他注册了版权也是无效的。

    这种创作版权,与商标权、专利权,是不同的。

    不是谁注册了版权,那个版权就是谁的。

    在法律上,当作品完成时,就受到了著作权的保护。而不是以登记版权的时间为准,这是重点!

    你登不登记,无所谓的,只要你能证明是你创作的就行。

    很多人都对这个有很大很大的误区,以为登记了版权,那版权就是对方的,那是完全错误的。

    另外,音乐版权是很复杂,它分为:编曲版权、作词版权、演唱者、演奏者、配乐者等等……

    注解部分的字数,是附赠的……附赠的……附赠的……

    第316章 老天爷站他那边

    洛黎肯定的点头,“这首歌百分百是我独立创作。”

    李哥点头,“再听听其他的歌曲。”

    两人分头听,最后一合计,发现他们发行的专辑里有四首歌与贺一诚重叠。

    这四首歌曲,无论是曲调还是作词都是高度的相似。

    “这四首歌,你之前有没有登记版权?”

    洛黎摇头。

    李哥马上登入版权中心,查看贺一诚这四首的登记情况,四首歌全部进行了登记。

    李哥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立马说道:“我现在联系公司的公关部门,做应急预案。你先不要着急。”

    “嗯。”洛黎自然也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

    由于洛黎的知名度不高,专辑销售的情况也不佳,现在除去他本人之外,网络上目前还没有人注意到这件事,但纸终究包不住火。

    只要东西在,必然会引起注意,只是时间的早晚问题。

    十分钟后,一名id叫猪猪女孩的女孩,她既是洛黎的颜粉,又是贺一诚的粉丝。

    她家庭富裕,购买两人的专辑那是半点都不心疼钱。

    作为歌曲入坑贺一诚的粉丝,自然是第一时间听贺一诚的歌曲。

    在听完后,与小姐们热烈的讨论歌曲后,才开始宠幸洛黎的歌。

    听了第一首时,整个人都傻眼了。

    什么情况?

    难道是她幻听了?

    对方再次播放了贺一诚的歌曲,最后确认了,他们的歌曲高度相似。

    这个发现让女生震惊不已,她立马打开贺一诚的粉丝聊天群,此时群里的姐妹们都在讨论歌曲。

    【啊啊啊!这一次的歌曲真的太好听了。】

    【原来不是我一个人如此觉得!这一次的歌曲,比以前的更有水准,更深入人心,一听就上瘾了。】

    【没错、没错!我哥哥真的太厉害了。尤其是那首主打歌“爱与夜”,真的可以循环播放了。】

    猪猪女孩想了想,还是把这个发现发送上去。

    【姐妹们,我刚刚发现,一个新人歌手刚发行的专辑里的歌曲与哥哥的歌曲很像。】

    这条评论一出,立马引起了群里姐妹们的注意。

    【是谁?】

    猪猪女孩:【一个叫洛黎的人。】

    【我去听听看。】

    【楼上的楼上的姐妹,你不会是骗我们去买对方的专辑吧?】

    猪猪女孩立马反驳,【不是,你们自己去听过就知道了。】

    几分钟后,越来越多的粉丝在群里证明了猪猪女孩所言非虚。

    这下子可是通了马蜂窝,贺一诚的粉丝哪里是那么好惹的,一个个立马跑到了洛黎的微博底下叫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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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莹看向任然,“小小姐,贺一诚的粉丝已经发现了,现在开始涌入小少爷的微博底下。”

    “我们的账号都准备好没?”

    徐钊印开口道:“早已准备就绪。”

    “开始吧!”

    几十个自媒体账号,将早就编辑好的各种各样的内容在五分钟内同步发送,同时伴随着钞能力的加持下,流量那是蹭蹭蹭的往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