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宋长云看向县令的眼神带上了冷意。

    吓得刚想热情一番的县令不敢动弹。

    趁着宋长云不看他,又默默的缩回了角落。

    宋长云之所以这么久没出声,是因为另有安排,如今得到了证实,他也就不再沉默!

    询问之前,他怕津儿无聊,让宋云策带着他出去玩儿。

    等人离开,县令才知道面前的人就是当今皇上,他吓得腿一软,立马跪下“下官来弟儿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来弟儿?

    好奇怪的名字。

    知道别人疑惑,县令解释“回皇上的话,下官小的时候愚不可及,蠢笨如猪,爹娘不喜,不愿意接受家里有这么个孩子,所以就希望再有一个儿子。”

    宋长云“……”

    宋长云“……刘大人倒是直率!”

    县令“……”

    他动了动唇,眼中浮现泪意“多谢陛下记得臣的姓。”

    多少年了,连自己都快忘了,自己姓刘,他当上县令的时候,皇上还是王爷,他们也就宫门口匆匆见过一面。

    他都忘了王爷的模样,没想到王爷还记得他。

    他姓刘这事儿,很少有人知道,他是考上秀才之后才有的名,叫刘越,字明书,字是他自己起的。

    名字是父母见他出息了,勉为其难丢给他的,这个名字原来是要给弟弟的,因为弟弟不喜欢,所以就给了他。

    那时候他已经不愿再接受至亲羞辱似的施舍了,所以,当别人问起他的名时,他都是笑着告诉对方,他名叫来弟儿。

    见人脸色各异,他也不理会,只是笑眯眯的解释了一句“贱名好养活。”

    同村的人脸色更复杂了,明明十里八乡的都知道,他家是县里少有的富庶人家。

    只因为实在喜欢山里的景色,才斥巨资打完了一处宅子。

    这样一个人家,养不活他?

    骗鬼的吧~

    他们不知道,爹娘是因为嫌他丢人才搬到了山里,母亲时时骂他不争气,人家四岁谦恭,七岁作诗,唯有自家养的孩子。废物一个。

    她从来不觉得,书上的谦恭,作诗,都是因为百年一遇,千古奇才。

    物以稀为贵,人又何尝不是呢?

    浩浩星河,群星璀璨,凭什么自己可以成为独特的那一个。

    他们家没有大功德,祖上也没有如此人物,他却要自己的孩子超越古今,横贯春秋。

    这不是妥妥的强人所难吗?

    祖坟冒烟都没有用,着了都不可能有这个效果。?

    第169章 失望了

    所以最终还是要让他们失望了。

    最不能让他接受的就是,当他们发现自己的孩子没有想象中的那般屌炸天之后,竟然就打算什么都不管。

    就打算这么弄死他。

    他是他们嫡亲的孩子,接受他的平庸很难吗?为什么非要赶尽杀绝!

    明明家里还养了好多狗,它们可以活着,每天鸡鸭鱼肉,自己为什么不可以!

    所以他发了疯一般的想活下来,告诉自己一定能活下来。

    最后他成功了,还成了当年的探花郎,出尽了风头。

    让他没想到的是,像他这样低到尘埃里的人,陛下竟然记得他,还有人记得,还有人知道他的存在,知道他叫什么。

    宋长云看着泪眼朦胧的人,有些不好意思,他不过叫了他一声,又没问罪于他,怎么就哭了。

    莫不是什么逃脱罪责的手段?

    宋长云移开眼,不看他落泪的模样,免得人觉得难堪,男儿有泪不轻弹“刘大人……你……克制一点。”

    还没把你怎么样呢。

    ……

    宋云策将小美人儿带去了城中最大的南风馆,花津儿的钱,要了好几个小倌儿,都是镇场子的存在。

    自然,价钱也不便宜。

    宋云策搂着几个小倌的腰,喝着怀中美人儿喂过来的酒,好不快活。

    徐古津看的一愣一愣的,宋云策给他叫了一桌饭菜,欲盖弥彰的让人搬来了一块屏风,但是南风楼的屏风存在跟没存在一样,透过白纸,看的清清楚楚。

    之前没来过,所以开头他还算安分,只是看着宋云策身边的人,露肚子,秀自己白嫩的腿。

    还有那柔软的腰肢,他突然想上手,因为很好奇。

    没有什么龌龊的心思,就是单纯的好奇,他们怎么可以这样扭腰,都不怕折断耶~

    还有那腿,可以折叠成“一”字。

    好厉害,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真的不会痛的吗?!

    人看到新奇的事物总是忍不住好奇,然后去探究,再联想到自己身上,他羞羞的时候都没做过这样的动作耶。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宋长云不知道,就这么出去一次,他的小夫人又想到了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