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许不知道,我要找个能令我满意的男人有多么困难,好容易才找到一个,却被你杀死了。”
林轩挑了挑眉毛:“所以呢,你要我当你的男人,那可真不巧,我喜欢年轻的,你太老了。”
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忍受别人说她老,尤其是一个年轻英俊的贵公子说她老。
蓝蝎子的脸立刻耷拉下来,冷冷的说道:“兵器谱排名算不得什么,你能第三,只是因为兵器谱不排女人。”
林轩笑道:“就算排女人,你也到不了第三。”
一句话的功夫,蓝蝎子已经缓过劲来,笑靥如花:“没错,我打不过你,所以我找来了几个帮手,林公子不介意吧!”
话音未落,小店的墙“哗啦”一声破开一个大洞,本就摇摇欲坠的鸡毛小店瞬间崩塌。
小店之外,一座座肉山挡住了去路,孙驼子恨恨的说道:“混账,你比李寻欢还要混账!”
林轩也觉得肝疼,林轩宁愿去和上官金虹生死对决,硬接李寻欢的飞刀,也不愿意和这些人打。
可没办法,人家已经把这里包围了,想落荒而逃都没机会。
“就是你小子杀了我干儿子,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杀儿子还儿子,你跪下给我当儿子,我就饶你一命。”
如果说蓝蝎子给人的感觉是魅惑,此人给人的感觉就是恶心。
林轩没有什么胖子歧视,可这人实在是太胖了,一眼望去,除了肉就是油。
第114章 嚼铁咀金
林轩穿越前,也见过各种稀奇古怪的世界纪录,世界上最重的人的记录有的说是500多公斤,有的说是600多公斤,甚至有的说是700多公斤。
具体数据林轩不清楚,可无论如何,也没有达到一吨的。
大欢喜女菩萨的重量,绝对超过一吨。
这是什么概念?远看一座肉山,近看还是肉山。
林轩这小身板可以坐在大欢喜女菩萨的肩膀上,如同挂腊肠一般挂着。
大欢喜女菩萨每走一步,都给人一种地动山摇的感觉。
“你这小白脸样貌还算周正,若是不愿意当我儿子,就陪我几天,如何?”
大欢喜女菩萨狂笑几声,拿过一只炸的金黄酥脆的炸鸡,张开血盆大口,两口就把整只鸡连皮带骨吞了下去。
咀嚼声可怕极了,任何人都无法形容得出,小孩若是听到这种声音,半夜一定会做噩梦。
林轩冷笑道:“不够,就凭你们还杀不死我,龙啸云没有别的后手了么?那边的乞丐,别装了,演戏都不会,天下哪有在当铺门口讨饭的道理。”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可这三百六十个行当总是有高有低,当铺的伙计,便属于比较高的那种。
不仅要有学问,还要有见识,更要能狠下心压价。
天下间比当铺更狠的铺子,真心不多了,在当铺门口讨饭,怕是饿死都没口水喝。
这乞丐当然是假的,他叫胡不归,是一个极为古怪的剑客。
胡不归人疯疯癫癫,剑法也是疯疯癫癫,有时精奇绝俗,妙到毫巅,有时却又糟得一塌糊涂,简直连看都看不得。
百晓生想的头发都白了,也不知该如何给胡不归排名,最终决定不排这疯子。
胡不归听到林轩的话,笑了几声,拿了一把竹剑,大步走了过来。
“我就说了,林轩不同寻常,搞那么多事情没用,直接动手最实在。”
林轩喝道:“你们一起上吧,我林轩何惧之有!”
蓝蝎子媚笑道:“听闻百晓生排兵器谱,林公子单挑第四,群战第一,不知是真是假,今日却要试上一试。”
话音未落,一条蝎尾鞭已经扫了过来。
蓝蝎子的武器和她的人一样,都是蝎子。
这条蝎尾鞭上面密密麻麻满是倒刺,淬毒的时候意外造出一种对于护体真气有极好的破解效果的奇毒。
林轩不知厉害,伸手一抓,好似被蝎子蛰了一下,左手中指钻心的疼,一收一放,食指点出一道纯阳指力,人已经退到三丈之外。
西游记中有一劫难便是蝎子精,倒马毒威力无穷,佛祖被蛰了一下也疼的收手,菩萨罗汉不敢近身,孙悟空的金刚不坏之躯也挡不住。
蓝蝎子比起蝎子精差了十万八千里,可这手段当真是不俗。
伊哭比起蓝蝎子,实在是差了太多。
就在林轩闪避的功夫,胡不归出手了,他这人疯疯癫癫,却又恩怨分明。
龙啸云的师父对他有恩,龙啸云用这个人情换一次出手,不管愿不愿意,都必须出手。
不同于寻常剑客修长有力的手,胡不归的手短粗,如同小胡萝卜。
这样的手,握普通的剑都握不稳,握一把细长的竹剑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一股冷劲由他的竹剑上闪烁而出,先只是细细的一条,紧接着形成一片光华,分幻出千百点银芒,将一人一剑映照得分外醒目。
掌中剑一分而二,摇出了两道银虹,向林轩左右两肋刺了过来。
两道剑光,一虚一实,让人根本无法看清何者为实,何者为虚,招式之精妙,让林轩大呼过瘾。
林轩平生所见剑法高手,以令狐冲为最,胡不归的剑法高不过令狐冲,却给人一种奇特的感觉。
林轩挑了挑眉毛:“所以呢,你要我当你的男人,那可真不巧,我喜欢年轻的,你太老了。”
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忍受别人说她老,尤其是一个年轻英俊的贵公子说她老。
蓝蝎子的脸立刻耷拉下来,冷冷的说道:“兵器谱排名算不得什么,你能第三,只是因为兵器谱不排女人。”
林轩笑道:“就算排女人,你也到不了第三。”
一句话的功夫,蓝蝎子已经缓过劲来,笑靥如花:“没错,我打不过你,所以我找来了几个帮手,林公子不介意吧!”
话音未落,小店的墙“哗啦”一声破开一个大洞,本就摇摇欲坠的鸡毛小店瞬间崩塌。
小店之外,一座座肉山挡住了去路,孙驼子恨恨的说道:“混账,你比李寻欢还要混账!”
林轩也觉得肝疼,林轩宁愿去和上官金虹生死对决,硬接李寻欢的飞刀,也不愿意和这些人打。
可没办法,人家已经把这里包围了,想落荒而逃都没机会。
“就是你小子杀了我干儿子,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杀儿子还儿子,你跪下给我当儿子,我就饶你一命。”
如果说蓝蝎子给人的感觉是魅惑,此人给人的感觉就是恶心。
林轩没有什么胖子歧视,可这人实在是太胖了,一眼望去,除了肉就是油。
第114章 嚼铁咀金
林轩穿越前,也见过各种稀奇古怪的世界纪录,世界上最重的人的记录有的说是500多公斤,有的说是600多公斤,甚至有的说是700多公斤。
具体数据林轩不清楚,可无论如何,也没有达到一吨的。
大欢喜女菩萨的重量,绝对超过一吨。
这是什么概念?远看一座肉山,近看还是肉山。
林轩这小身板可以坐在大欢喜女菩萨的肩膀上,如同挂腊肠一般挂着。
大欢喜女菩萨每走一步,都给人一种地动山摇的感觉。
“你这小白脸样貌还算周正,若是不愿意当我儿子,就陪我几天,如何?”
大欢喜女菩萨狂笑几声,拿过一只炸的金黄酥脆的炸鸡,张开血盆大口,两口就把整只鸡连皮带骨吞了下去。
咀嚼声可怕极了,任何人都无法形容得出,小孩若是听到这种声音,半夜一定会做噩梦。
林轩冷笑道:“不够,就凭你们还杀不死我,龙啸云没有别的后手了么?那边的乞丐,别装了,演戏都不会,天下哪有在当铺门口讨饭的道理。”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可这三百六十个行当总是有高有低,当铺的伙计,便属于比较高的那种。
不仅要有学问,还要有见识,更要能狠下心压价。
天下间比当铺更狠的铺子,真心不多了,在当铺门口讨饭,怕是饿死都没口水喝。
这乞丐当然是假的,他叫胡不归,是一个极为古怪的剑客。
胡不归人疯疯癫癫,剑法也是疯疯癫癫,有时精奇绝俗,妙到毫巅,有时却又糟得一塌糊涂,简直连看都看不得。
百晓生想的头发都白了,也不知该如何给胡不归排名,最终决定不排这疯子。
胡不归听到林轩的话,笑了几声,拿了一把竹剑,大步走了过来。
“我就说了,林轩不同寻常,搞那么多事情没用,直接动手最实在。”
林轩喝道:“你们一起上吧,我林轩何惧之有!”
蓝蝎子媚笑道:“听闻百晓生排兵器谱,林公子单挑第四,群战第一,不知是真是假,今日却要试上一试。”
话音未落,一条蝎尾鞭已经扫了过来。
蓝蝎子的武器和她的人一样,都是蝎子。
这条蝎尾鞭上面密密麻麻满是倒刺,淬毒的时候意外造出一种对于护体真气有极好的破解效果的奇毒。
林轩不知厉害,伸手一抓,好似被蝎子蛰了一下,左手中指钻心的疼,一收一放,食指点出一道纯阳指力,人已经退到三丈之外。
西游记中有一劫难便是蝎子精,倒马毒威力无穷,佛祖被蛰了一下也疼的收手,菩萨罗汉不敢近身,孙悟空的金刚不坏之躯也挡不住。
蓝蝎子比起蝎子精差了十万八千里,可这手段当真是不俗。
伊哭比起蓝蝎子,实在是差了太多。
就在林轩闪避的功夫,胡不归出手了,他这人疯疯癫癫,却又恩怨分明。
龙啸云的师父对他有恩,龙啸云用这个人情换一次出手,不管愿不愿意,都必须出手。
不同于寻常剑客修长有力的手,胡不归的手短粗,如同小胡萝卜。
这样的手,握普通的剑都握不稳,握一把细长的竹剑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一股冷劲由他的竹剑上闪烁而出,先只是细细的一条,紧接着形成一片光华,分幻出千百点银芒,将一人一剑映照得分外醒目。
掌中剑一分而二,摇出了两道银虹,向林轩左右两肋刺了过来。
两道剑光,一虚一实,让人根本无法看清何者为实,何者为虚,招式之精妙,让林轩大呼过瘾。
林轩平生所见剑法高手,以令狐冲为最,胡不归的剑法高不过令狐冲,却给人一种奇特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