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听莲篇

    (一)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是啊,小时候家里穷,孩子又多,光温饱就愁煞了爹娘,偏弟弟——家中唯一指望着的男丁又因为贪玩儿而摔折了腿。一时间家里乱作了一团。

    经过长远打算后,娘对着我娓娓道来:“二妞啊,娘也是没有办法,治你小弟的腿要银子,家里已经有两天揭不开锅了。你爹他说得也有道理,兴许你能碰上个好人家,今后也不用挨饿受冻了。”

    那年,我才六岁。

    (二)

    听莲,是老爷给取的名字,因为我喜欢坐在池塘边,听风吹过荷叶的声音。

    娘没有看错人,老爷的确是个大好人。

    在老爷第一次将我带进府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今后,这儿就是你的家。”老爷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我想自己今生都不可能忘了他对我说这句话时所感到的阵阵温暖。

    家里的人不多——是的,往后这里就是我的家了——除了高伯伯外,就只有一个好漂亮好可爱的女娃儿。

    “这是我的女儿,她叫雅儿,今年只有四岁。我希望你们能成为好朋友,也请你陪伴她成长,替我照顾她。”老爷抱着雅儿,不,是小姐,这样温柔地对我说。

    我也曾替娘亲照顾弟妹们,可我是老爷买来的丫鬟呀。娘亲说过,照顾好小姐是我的本分,而听老爷说的,好像是请我帮忙一般。

    不过,我还是点头,小声地答应一声:“是。”这不仅是因为娘亲的教导,更因为这个好漂亮的女娃儿也对着我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甜甜地笑着。

    那时候只知道好看、漂亮这样的字眼,后来老爷让我和小姐一起读书习字,慢慢地,我知道了老爷的笑容给人的感觉叫“如沐春风”,而小姐是个“粉雕玉琢”的女娃子。

    我很喜欢这个家,喜欢老爷、小姐和高伯伯,还有夏天的那一池荷花。风过时,荷叶在说话,虽然我听不懂,却莫名地欢喜。

    那天,老爷为我取名听莲。

    (三)

    老爷凡事亲力亲为,陪伴和照顾小姐是他给我的唯一吩咐。我想,那也是我唯一可以报答老爷的方式。所以那时,我的整个世界里就只有小姐。

    直到四年后的一天。

    别人以为沈家老爷的千金知书达理,虽称不上名门,却也是个闺秀。

    没错,小姐的确是琴棋书画样样拿手,因为老爷考校起来,那些都借不得他人之手。女红就不同了,既好动、点子又多的小姐哪里坐得住。她长久讨饶的结果就是我的手艺突飞猛进,她想到要着男装出游,改衣梳头自然就由我一手包办了。

    那是我第一次明知老爷会不高兴还去做,也就是那次偷溜出府的我,第一次见到如风少爷。

    当时的他就像个乞儿似的坐在路边,除了那一双眼睛,半点看不出来现在的倜傥风流。小姐见他可怜,却又有些害怕地不敢走近,就把她手中的一个包子塞在我手里,要我拿去给他,自己则躲在我身后,好奇地探出脑袋猛瞧。

    走近了看,他的确衣衫褴褛、脏乱得很,只是那双眼出奇地有神,感觉又不像个乞丐了。

    想是这么想,可我还是把手里的包子递给了他,因为他看上去确实很饿。

    可没想到,他三两口就吞了包子,还将我推到一旁,伸手就夺小姐手中剩下的那个,又立刻塞进了嘴里。

    这事儿要是放到普通的八岁女娃身上,怕不早就哭了。但小姐到底是小姐,不但没哭,在看到我手上摔倒时蹭掉了一点皮后,竟对着他大骂起来。

    后来小姐总说“穿男装就是好啊,连骂起人来都爽快”,我总以为就是这次的经验告诉她的。

    这边的“热闹”很快就把出来找寻小姐的老爷吸引了过来,就这样,他成了老爷的义子,沈府的如风少爷。

    (四)

    伴随年龄的增长,少爷越来越显得俊逸不凡,是周围好几条街上少女心中思慕的对象。

    可就像他的名字,如风,他是个如风样的男子,虽然会对每一位向他表示好意的姑娘有礼貌地微笑,却又从来片叶不沾身。他不在老爷的学堂念书,但每日下学总会早早回府,陪我们嬉笑玩闹。

    我高兴莫名,在明白那是因为喜欢的时候,视线早已经离不开他的身影。

    但他的眼中始终就只有小姐一个。

    明明小姐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也寸步不离左右,为何他从不正眼瞧上我一次?

    为小姐梳头的时候,我第一次在镜中好好地比较这两张看惯了的脸,原来,竟是那么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