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无人烟的荒漠,黄沙铺天盖地,遮住了阳光,天空灰蒙蒙一片。

    程鹿缓缓睁开眼,迷茫打量着眼前的一切。

    ……这是哪?

    明明上一秒他正准备过马路,长长的刹车声响起,一辆车直直朝着他冲过来——

    醒来就已经躺在了硌人滚烫的沙子上。

    他还穿着那件粉色印花t恤,趿拉着一双人字拖,两条细长的腿从大裤衩里探出来,被风刮得皮肤生疼。

    手里甚至还握着两根来不及吃的烤串。

    风刮起沙粒,沾到了烤肉上,程鹿心疼地拿手护住吹了吹。

    日光看起来很稀薄,但晒得手背顿时感到一阵灼热的疼痛。

    程鹿四下张望,找到一个被风化了一半的大石头,躲在阴影下,才稍微清凉一点。

    但他很快又被空气里浓烈的硫磺味呛得眼泪汪汪,忍不住剧烈咳嗽,抹了一把泪。

    程鹿看着这一望无际的沙漠,心里浮起一个怀疑的念头:

    难道他…穿越了?

    空气里的硫磺味越来越浓,可远处除了漫天的沙粒,就只剩下风化的石头,连一根荒草都看不到。

    明明几分钟之前,他才偷偷从教学楼溜出来,跑到校门口买夜宵。

    有什么比夏天晚上撸串更惬意的事呢!

    尤其是马上要放暑假的夏天晚上!

    他都已经想好大学第一个暑假要怎么过了。

    可他现在穿越了。

    不仅穿越了,还穿越到一个又热又晒鸟不拉屎的鬼地方。

    不行,他不能留在这里,他要走出去。

    风太大,程鹿用衣摆遮住烤串,朝着风来的方向看,被沙粒迎面打得睁不开眼睛。

    他决定顺着风走。

    才走了不到十几步,程鹿发现自己双腿也不太利索了,好像地面有什么在吸引着他一样,脚踝像挂着两个大秤砣,每抬一下都沉得厉害。

    膝盖感到酸痛,越走越没力气,脚下的沙子像抹了油一样,一个趔趄,程鹿就滑到在地。

    磕在地上“咚”的一声闷响。

    好痛——!

    程鹿爬起来,发现膝盖被粗硬尖锐的沙粒磨出了很多小小的口子。

    白皙的皮肤渗出星点血痕,疼得他再次眼泪汪汪。

    从小娇生惯养,皮肤养得白白嫩嫩的他,哪儿受过这种苦!

    程鹿委委屈屈地抽抽鼻子,掏出烤串咬了一口安慰自己。

    在这个炎热又荒废的世界,还有烤羊肉串给他最后一点温暖和香味。

    他决定如果这次能回去,再也不吐槽卖烤串的大叔总是放太多辣粉了。

    ·

    程鹿不知道的是,在几公里外的一个小小土坑里,静悄悄地探出了一个黑色的探测器。

    探测器抖了抖,抖动两个电子羽翅从土坑里飞出来,顺着有血腥味的方向飞去。

    与此同时,几千几万公里外的地方,街头巷尾的大屏幕齐刷刷切到了一则紧急访谈。

    画面上明晃晃地打出了一行字:

    【快讯:s-417星球疑似发现人类踪迹!】

    远近大大小小各星系的兽人们,饭也顾不上吃了,纷纷挤到自家的屏幕前。

    要是别的新闻也就算了,那可是人类啊!

    活在神话里的可爱物种啊!

    第九次宇宙大爆炸后,新形成的星系无法提供适合人类居住的环境,人类开始大批灭绝。

    如今大爆炸已经过去了三十万年,兽人们只能从历史书和生物书上看到点关于人类的只言片语。

    连人类这个词都显得很有古早那味儿。

    “是的,我们的‘史前人类大发现’工程有了重大进展。”猫头鹰人教授扶了扶眼镜,一脸严谨地对着镜头说道。

    “十五年前,工程启动的时候,我们向各大星系派去了两万三千九百个苍蝇探测器,只要有人类出现,探测器就会传回报告。”

    乌鸦人博士激动地接过话头说道:“功夫不负有心鸟!事实证明,‘史前人类大发现’并不是只会烧纳税兽钱的工程——”

    “等一下,博士。”坐在一旁的羚羊人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

    他一身西装革履,头顶的羊毛打了蜡,梳得油光锃亮,胸前别着一枚小小的考古局徽章。

    “据我所知,苍蝇探测器是落后于蜜蜂探测器三代的老型号了,最佳服役时间最长也不超过十二年,一个快要报废的探测器,难道没有误报的可能?”

    坐在电视机前的兽人们也点了点头。

    虽然往前追溯到三十万年前,兽人的祖先也和人类有点血缘关系。

    可是就像人类最初自己的历史里说的那样,恐龙还和人类有血缘关系呢。

    时间过去那么久,物种一代代分化,谁知道这个快要报废的老式探测器会不会随便逮着个倒霉兽人就说是人类?

    “可是如果真的是人类的话……那该有多可爱呀?”一个约莫才五六岁的兔人天真地说道。

    “听说人类没有毛,光溜溜的,摸起来手感特别好!”另一个马人小姑娘也说道。

    “是哦,他们手上也没有毛,手指小小的,一想起来我的心肝儿啊发颤。”

    象人大妈兴奋地一抻鼻子,喷了前头的犀牛人大学生一头水。

    但大学生一点也不生气,兴致勃勃地补充道:

    “上次有几个猿人来办演唱会,我挤了五个小时都没买到票!”

    “那当然啦,猿人长得最像人类嘛!那要是真的人类的话……”

    “……信女愿意用三年不洗澡,换人类小手一摸……”

    大家七嘴八舌,发出了向往的慨叹声。

    谁也没有亲眼见过人类,尤其是活着的人类。

    各个族系的历史学家和生物学家们,只能通过一些残缺的资料和化石,来推测人类的模样。

    长颈鹿人族的书上,人类有着长长的脖子,而猫人族的书上,人类是会喵呜喵呜叫的。

    但是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写着:

    “人类,是一种可爱又弱小的生物。

    人类需要穿很厚很厚的衣服,来保护自己娇嫩的皮肤。

    人类需要吃磨得细细的食物,来保护自己娇嫩的胃。

    人类需要兽人温暖的怀抱,来提供睡眠住所。

    有时候,人类还会通过一种双臂拥抱的行为,来表达自己的感情。”

    电视里,访谈节目还在继续。

    羚羊人书记官显然不相信那个所谓的“史前人类大发现”工程。

    他一点也不掩饰眼里的不屑,推了推眼镜,从鼻子里轻蔑地哼了一声。

    “人类早在三十万年前的宇宙大爆炸时就灭绝了,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另一个蛇人书记官发出“嘶嘶”的声音附和说:

    “没错,没错,人类是比冷血动物还要冷血的动物,人类的真实面目丑陋不堪,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才被新世界抛下,无法适应我们新世界的空气。”

    “你们鸟人一直在浪费星系的资源做毫无意义的研究!”

    “s-417星球空间不稳定,至今都没有兽人活着登陆过,为什么人类会出现在哪儿?找到人类就是找到恶魔!”

    旁听席上有一部分蛇人和蜥蜴人开始嚷嚷着抗议起来。

    乌鸦人博士不愿意和他们争辩,而是和猫头鹰人教授交换了一个眼神,他掏出一个小小的平板电脑,在上面点了点,演播室的大屏幕瞬间显现出一个漫天黄沙的画面。

    那是探测器从s-417星球传回来的珍贵影像。

    阳光被黄沙遮住,天空灰蒙蒙一片,一望无际的沙漠里,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镜头里。

    电视机前的兽人们顿时睁大了眼睛噤住声,搬着板凳又往屏幕前挪。

    探测器被风吹得摇摇晃晃,镜头也摇摇晃晃。

    镜头里那个小小的身影也摇摇晃晃,显得很不清晰。

    但是再不清晰,也能模模糊糊看见,他圆圆的小脑袋顶着乌黑柔软的头发,像年幼的小兽人们乌黑透亮的小眼睛。

    他穿着粉色的t恤——镜头晃到正面,隐隐约约可以看出,粉色t恤上印着一只小小的兔子。

    “人类喜欢兔兔,快看呀,人类喜欢我们兔兔!”

    兔人小姑娘们指着电视屏幕兴奋得满脸通红,幸福地倒在了妈妈怀里,妈妈身后,商人模样的兽人们开始打电话联系厂家生产同款t恤。

    可能是为了躲太阳光,他的手缩进了袖口,躲在t恤下面,只露出两条纤细的腿,磕磕绊绊地走着。

    程鹿不知道走了多久,他没有带表,也没有带手机,对时间的流逝毫无概念。

    风好像小了一点,呼呼的声音没有那么大了。

    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嗡嗡的声音,像苍蝇一样。

    可是这附近哪有苍蝇呀,别说苍蝇了,这里看起来好像好久都没有出现过活着的东西了。

    除了程鹿自己。

    程鹿吃掉了一根烤串,那根竹签也舍不得丢,就握在手心里当武器使。

    另一根烤串上沾着的沙粒怎么都吹不掉,程鹿试着舔了一下,沙粒辣得他舌头疼。

    风小了以后,飞舞的黄沙也沉了下来。

    太阳光开始肆无忌惮地烤炙程鹿的头皮。

    程鹿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却只尝到了浓浓的铁锈味,是血的味道。

    他想起妈妈今天早上还在说,等卖西瓜的卡车路过家门,她会买上十几个大西瓜,榨成西瓜汁冰在冰箱里,等宝贝儿子从学校回家喝。

    鞋底被沙粒烫得快要化了,灼得他脚板又痛又烫。

    他终于忍不住一屁股坐下来,开始小声抽噎。

    ·

    风终于停了。

    苍蝇探测器落在了不远处一个小小的石头上。

    镜头也稳定清晰了起来。

    小小的人类又瘦又矮,他纤细白嫩的胳膊被晒得发红脱皮,又痒又痛,几乎没有一块好肉。

    两只修长的腿光溜溜的,被他曲起来抱在臂弯里,用t恤拼命遮着。

    他蜷成一团,瘦瘦弱弱的像个脱了水的小团子。

    他的脸灰扑扑的,委屈巴巴地皱成一团,有疑似眼泪的液体流下来,留下两道水痕。

    音响里传出断断续续的声音,好像是他在抽抽搭搭地哭,嗓子因为干渴而哑得厉害。

    “呜呜呜……这是哪……有没有人呀……”

    到这时,苍蝇探测器终于没有电了。

    画面闪了闪,就定格在了最后一幕——人类红彤彤的、眼泪汪汪的脸上。

    “——!!!!”

    整个星系都沸腾了。

    “我们找到了一个纯种人类!!!”

    作者有话要说:————走过路过看看孩子的古耽预收————

    《重生后我靠和宿敌贴贴续命》

    杜蘅重生了。

    重生在他被魔修偷袭致死的十天前。

    幸运的是,他还是那个仙山第一的剑修,武力技艺样样俱在。

    不幸的是,他的修为,空了。

    只剩三天可活、马上就要因生命力衰竭而亡的那种。

    更不幸的是,他无法通过打坐修行来积攒修为。

    唯一能传修为给他的,是他的死对头——药修,俞树。

    看着死对头那张很帅但是很欠打的脸,杜蘅忽然后悔了。

    ————

    俞树,仙山第一的药修。

    药能医人,也能杀人。

    是和阎王抢人吊命小能手,也是普渡众宵小的仙山鬼见愁。

    哪儿哪儿都好,就是和杜蘅不对付。

    杜蘅听牌他自摸,杜蘅夹菜他转桌。

    杜蘅买玉他抬价,杜蘅要升职做掌门了,他给人盖黑锅。

    直到有一天,杜蘅死了,被人丢下了山崖。

    他却冒着大雨找了三天三夜,把人用铺盖一卷带回了家。

    磨了半天药,在杜蘅的小肚子上盖了个印。

    黑白无常退散,剑修复归仙山。

    打上他标记的剑修,此生只能接受他的修为。

    ————

    “我就是再死一次,死外头,死山崖下面,也绝不接受你的修为!”

    杜蘅捂着被打烙印的地方虚弱又凶巴巴地骂道。

    “是吗,欠我就让你这么难受?”

    俞树扣住他的手腕,凑近轻吻。

    “欠一次还两次,欠三次送一次,欠五次打八折。”

    “欠一生,就还三世。”

    小剧场:

    杜蘅:吾日三省你身,今天修炼了吗,灵气够分吗,不够为什么还在我面前晃?

    俞树:懂,我现在要养着两个人,管着两张口

    杜蘅:……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绿茶切黑药修攻x傲娇暴躁剑修受,1v1,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