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五十二章 六号收银台(规则怪谈特别篇)4

    他伸手摸了一下那袋吐司的包装。

    “你不是来换我的,”他说,“你带这袋面包来干什么?”

    明旭把吐司往前推了推。

    “吃早饭。”

    那个人愣住了。

    明旭撕开包装袋。吐司很软,压出了一点折痕。他掰下一块,递过去。

    “昨晚没吃晚饭吧。”

    那个人低头看着那块吐司。

    他接过来,咬了一口。

    “有点干了。”他说。

    “放冰箱过夜了。”

    两个人站在六号收银台前,分食一袋生产日期印着昨天的吐司。

    排气扇还在嗡鸣。

    走廊那扇门忽然响了一声。

    他们同时转头。

    门把手在动。有人从外面推门。

    门开了。

    小新站在门口,穿着那件红色上衣,黄色短裤,脚上是早上出门匆忙穿反了的袜子。

    他仰头看着走廊里的两个人。

    看看这个。

    看看那个。

    “果然有两个哥哥。”他说,语气平平的,好像只是验证了一个早就知道的答案。

    明旭和明旭都没有说话。

    小新走进来,绕过拖把和水桶,站在他们俩中间。

    他左边看看,右边看看。

    “你们谁是便利店里的哥哥?”

    站在收银台边的那个说:“我。”

    小新转向明旭:“那你呢?”

    “我不知道。”明旭说。

    小新点点头,好像这个答案也早就知道。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是一张新的纸条。

    “早上你们出门以后,”小新说,“那个阿姨又来了。”

    明旭接过纸条。

    还是那种字迹,圆珠笔,笔画很急。

    “规则十三:六号收银台前不能站着两个人。”

    “规则十四:其中一个人必须走进员工通道最深处。”

    “规则十五:最深处的那扇门,外面不是便利店。”

    明旭看完,把纸条递给另一个自己。

    那个人低头看了一会儿。

    “你想让我去?”他问。

    明旭没有回答。

    小新仰头看着他们俩。

    “我觉得,”他说,“那个阿姨一直在写规则,但她自己也没有出去过。”

    两个人都低头看他。

    “如果她知道怎么出去,”小新说,“她就不用一直写纸条了。她自己还困在这里。”

    走廊里安静了几秒。

    明旭——从家里来的那个明旭——忽然开口。

    “员工守则最后有一行铅笔印。”

    他把那张纸翻出来,指给他们看。

    那行浅浅的、几乎磨没的字:

    “——也可以是你。”

    他顿了一下。

    “也可以是你。”他重复,“写守则的人自己也没有遵守。守则说六号收银台仅限夜班员工使用,但第一个站在这里的不是员工,是顾客。”

    他抬起头,看着对面那个自己。

    “你也不是员工。”

    那个人看着他。

    “我们都不是员工。我们只是走进了不该走的地方。”

    “所以,”小新插嘴,“你们都不用去最深处。”

    两个大人看着他。

    “阿姨写规则,”小新说,“因为她想出去。但她不知道路,就写很多条路让人试。试对了的人不会回来告诉她,试错了的人回不来。”

    他把那张规则十三至十五的纸条叠成小方块,塞进口袋里。

    “所以她的规则一直都是错的。”

    明旭低头看着这个五岁的小孩。

    小新的眼睛还是黑亮黑亮的,和昨天在公园长椅上仰头看他时一模一样。

    “那你怎么知道哪条路是对的?”另一个明旭问。

    小新想了想。

    “我不知道。”他说,“但我袜子穿反了。”

    两个明旭都低头看他的脚。

    左脚袜子是正的,右脚袜子穿反了,脚后跟那块布卡在脚背上。

    “早上出门太急,”小新说,“穿错了。但走到这里才发现。”

    他动了动脚趾。

    “所以,”他说,“便利店里面和外面,好像不是完全不通的。”

    走廊尽头忽然传来一声轻响。

    不是排气扇。

    是从更深处传来的,像是门轴转动的声音。

    三个人同时抬头。

    那条走廊还在往前延伸。拖把和水桶后面,原来还有路。淡绿色的墙壁,昏黄的灯光,不知道通向哪里。

    明旭——走廊里站了一夜的那个明旭——看着那个方向。

    “我去看看。”他说。

    明旭拉住他。

    “你站了一夜。”

    “所以我不差再多走几步。”

    两个人对视。

    “如果那扇门后面不是便利店,”明旭说,“你怎么办?”

    那个人想了想。

    “那我就在不是便利店的地方,继续走。”

    他把那袋吃了一半的吐司放在收银台上。

    “你们回去。”

    小新仰头看他。

    “便利店里的哥哥,”他说,“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人低头看着他。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野原明旭。”

    小新摇头。

    “那是我哥哥的名字。”他指指旁边那个明旭,“你也是野原明旭吗?”

    那个人沉默了很久。

    “我不知道。”他说。

    “那我给你起个新的名字。”小新说。

    那个人蹲下来,和小新平视。

    “叫什么?”

    小新认真想了五秒钟。

    “阿正。”他说,“因为你站在这里一直没动,很正。”

    那个人——现在叫阿正——愣了一下。

    然后他笑了。

    不是明旭平时笑的那种笑,是很轻、很浅、好像是第一次学会怎么笑。

    “好。”他说,“我叫阿正。”

    他站起来,转身走向走廊深处。

    明旭看着他的背影。

    阿正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没有回头。

    “那袋吐司,”他说,“规则三是错的。但也不是完全错。”

    明旭等着。

    “生产日期是昨天的面包没有问题,”阿正说,“有问题的是你以为自己买了今天生产的面包。”

    他继续往前走。

    “时间在这里是乱的。但你自己心里知道。”

    他的身影消失在走廊拐角。

    脚步声渐渐远了。

    然后门轴转动的声音再次响起,开了,又关了。

    走廊里只剩下排气扇低沉的嗡鸣。

    明旭站在原地,手里还捏着那张员工守则。

    小新拉拉他的衣角。

    “哥哥。”

    明旭低头。

    “回家吧。”小新说,“妈妈中午要做咖喱。”

    明旭没动。

    他看着走廊深处那扇看不见的门。

    “他会回来的。”小新说。

    明旭低头看他。

    “你怎么知道?”

    小新想了想。

    “因为他拿了面包。”

    明旭低头看收银台。

    那袋吐司确实不在了。

    他没有注意到阿正什么时候拿走的。

    “他需要吃早饭。”小新说。

    明旭没有说话。

    他最后看了一眼六号收银台。积灰的台面,死机的收银机,空荡荡的置物架。

    然后他转身,牵着小新的手,走过那条短走廊,推开写着“非员工请勿入内”的门。

    便利店正厅还是一样。

    一号收银台前排着两个人,穿风衣的中年男人和背书包的女学生。二号收银台空着,亮着灯。三号收银台“暂停服务”。

    广播响了。

    “野原明旭先生。”

    明旭没有停。

    “野原明旭先生,您的小票需要盖章,请到一号收银台办理。”

    明旭牵着小新,走向正门。

    广播没有继续响。

    玻璃门在他们身后合上。

    外面是街道。关东煮店开门了,蒸汽从门缝钻出来。洗衣店的阿姨把床单收进去一半,剩下一半还在风里晃。

    阳光很刺眼。

    小新眯起眼睛。

    “咖喱是明天做。”他说,“我记错了。”

    明旭低头看他。

    小新仰头,眼睛黑亮黑亮的。

    “但妈妈今天做炸猪排。”

    明旭没说话。

    他摸了摸口袋。

    那几张纸条还在。

    他把手抽出来,牵着小新,往回家的方向走。

    走了一会儿,小新忽然说:

    “哥哥。”

    “嗯。”

    “下次去买东西,我跟你一起去。”

    明旭低头看他。

    “为什么?”

    小新想了想。

    “两个人站在六号收银台前面,”他说,“就不算独自站在六号收银台前面了。”

    明旭停下脚步。

    他看着街对面那家便利店,玻璃门上贴着红色的“全天营业”,在上午的阳光里反着光。

    “规则没写不能两个人。”小新说。

    明旭看着那扇门。

    过了一会儿,他说:

    “嗯。”

    然后他牵着小新,转身走进另一条巷子。

    巷子里有一家面包店,门帘半卷,老板娘正在往货架上摆新烤的吐司。

    明旭买了一袋。

    生产日期:11月2日。

    今天。

    明旭突然有些明白到底是什么了,这个世界。

    他把吐司翻过来,又看了一遍。包装完好,封口严密,面包店老板娘正笑眯眯地招呼下一位客人,阳光从巷口斜斜照进来,把他和旁边小新的影子拉成两条平行的线。

    一切都很正常。

    但他知道哪里不对。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叠纸条。

    规则一、规则二、规则三……规则十一、规则十二、规则十三、十四、十五。

    他把它们一张一张摊开,在面包店门口的水泥台阶上铺成一条长长的纸带。

    小新蹲在旁边,托着腮帮子看。

    “哥哥,你在干什么?”

    明旭没有回答,他把最后一张——规则十五——拿起来,对着阳光。

    纸张很薄,背面透出圆珠笔压出的凹痕。

    字迹很急。

    但不是一个人写的。

    他之前以为规则一至十五都是那个便利店女员工写的。但此刻他重新看过去,发现了一些之前没注意到的东西。

    规则一的“六”字,收笔带一个习惯性的小勾。

    规则七的“六”字,收笔是直的。

    规则十三的“六”字,又带上了那个小勾。

    不是同一个人。

    明旭把规则一、规则七、规则十三并排放在一起。

    三个“六”,三种写法。

    三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