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水沟比刚才那条更窄,但水下的淤泥却少了很多,趟起来稍快。
在接连砍翻了两只丧尸追兵后,两人的行进速度便快了起来,如果不是水沟两侧的民房排列不规整的话,几乎可以小跑起来了。
直到耳边的嘶吼越来越远,两人心中俱都松了口气,脚下的步子也渐渐变稳了。
但两人也没松劲儿,一直跑到这条小水沟注入地下水道时停下。
颜小玲大口喘息了几下,从爬墙再到趟臭水沟,还有一路在淤泥里狂奔,她的体力已快到极限了。
马德彪稍好一点,但也强不到哪里去。
身体的压力还好,关键是心理压力太,他一直惦记着老婆女儿的安危,还有这条小水沟最终到达的位置。
这时天已经黑透了,两人站得稍远一点都看不清对方的脸。
马德彪趴在小水沟上面的一段土墙上,小心地朝外面看去。
土墙不高,爬上去后正好连着一条能过车的大路,而大路尽头则是马德彪熟悉无比的主街了。
观察一阵没有发现危险后,两人便爬出了土墙,小心翼翼地朝主街方向摸去。
推荐下,我最近在用的追书a, !
这段大路并不长,马德彪记得自己以前还走过几次。
巷口正好有家小超市,而超市门口则摆了几个卡通摇摇椅,女儿每次去公园玩回来时,都要去体验一回。
想到女儿甜甜的微笑和她身上好闻的奶味,马德彪忽然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
转过巷口,主街上空无一人,静得吓人。
马德彪并没有直奔自家小区的大门,即使他已经能分辨出自家住的单元楼,他只是蹲在巷口旁的超市门口观察起来。
除了警惕丧尸和人外,他还想找出那个哨站的位置!
哨站的主要用途是为了巡逻和警戒,多见于军警营地或大型武装组织。
当然了,除了这些外,哨站还可以充当观察站和狙击点,相当于一个组织的眼睛。
而这双眼睛的好坏,就取决于选择哨站的位置。
其实,在马德彪成功救出吴天华时,他就有个想法,一个撤离城市的想法。
生活在城市中当然好了,有生活物资日常工具等,可坏处也显而易见太危险。
除了无所畏惧的丧尸,还要留心幸存的人类,其困难程度堪比敌后武工队。
所以,他要想办法带老婆女儿还有颜小玲一起跑出去,最好跑到没人能找到的地方。
而想要跑出这里,这个哨站可是关键,如果被那群人发现了,只怕他们都活不过今晚。
如果自己是这群人的老大,物资与武器固然重要,可人手尤其是女人就更重要了。
哨站在哪儿呢?
马德彪心道,如果是自己,肯定会将哨站安置在那家高层商场的顶楼。
可现在天已经黑了又离得远,就算他视力再好也根本看不见,除非
马德彪来了主意诱饵。
第三十九章 好大手笔
诱饵是现成的,旁边巷子深处就有一堆没事干的丧尸,让它们充当诱饵再好不过了。
想到就干。
马德彪先是让颜小玲躲进小超市,同时叮嘱她找些能掩盖气味的东西,如香水、汽油之类的。
然后他在地上捡了块碎布,用颜小玲的小剪刀挑了挑自己手背上的伤口,将鲜血滴在布条上,再将布条里塞了块小石头。
做完这一切后,马德彪便转身回到了巷子中,在那小水沟的土墙上滴了几滴鲜血。
这个计策很简单,马德彪打算用自己的血来吸引丧尸,待它们钻出小水沟后又引去外面的主街。
然后利用颜小玲找来的掩盖气味的东西涂满全身,最后再把手中带血的布条扔到对面的公园大门处。
这样便能躲在暗处发现哨站了。
这个计划听起来很费劲,也很白痴,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
比如水沟里的丧尸离他远不远,会不会嗅到他的血?
颜小玲能不能找到合适的东西,用以掩盖他们的气味?
还有,丧尸出现后,哨站中的人会不会露出蛛丝马迹?
但没办法,这是现在的马德彪,能想到的最好办法了。
他也想过试着寻找哨站的视觉盲区,或者静静等下去,这大街上一定有丧尸会活动。
可那太慢了!
家,已近在咫尺,马德彪不想再等了,他要主动出击。
在接连砍翻了两只丧尸追兵后,两人的行进速度便快了起来,如果不是水沟两侧的民房排列不规整的话,几乎可以小跑起来了。
直到耳边的嘶吼越来越远,两人心中俱都松了口气,脚下的步子也渐渐变稳了。
但两人也没松劲儿,一直跑到这条小水沟注入地下水道时停下。
颜小玲大口喘息了几下,从爬墙再到趟臭水沟,还有一路在淤泥里狂奔,她的体力已快到极限了。
马德彪稍好一点,但也强不到哪里去。
身体的压力还好,关键是心理压力太,他一直惦记着老婆女儿的安危,还有这条小水沟最终到达的位置。
这时天已经黑透了,两人站得稍远一点都看不清对方的脸。
马德彪趴在小水沟上面的一段土墙上,小心地朝外面看去。
土墙不高,爬上去后正好连着一条能过车的大路,而大路尽头则是马德彪熟悉无比的主街了。
观察一阵没有发现危险后,两人便爬出了土墙,小心翼翼地朝主街方向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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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口正好有家小超市,而超市门口则摆了几个卡通摇摇椅,女儿每次去公园玩回来时,都要去体验一回。
想到女儿甜甜的微笑和她身上好闻的奶味,马德彪忽然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
转过巷口,主街上空无一人,静得吓人。
马德彪并没有直奔自家小区的大门,即使他已经能分辨出自家住的单元楼,他只是蹲在巷口旁的超市门口观察起来。
除了警惕丧尸和人外,他还想找出那个哨站的位置!
哨站的主要用途是为了巡逻和警戒,多见于军警营地或大型武装组织。
当然了,除了这些外,哨站还可以充当观察站和狙击点,相当于一个组织的眼睛。
而这双眼睛的好坏,就取决于选择哨站的位置。
其实,在马德彪成功救出吴天华时,他就有个想法,一个撤离城市的想法。
生活在城市中当然好了,有生活物资日常工具等,可坏处也显而易见太危险。
除了无所畏惧的丧尸,还要留心幸存的人类,其困难程度堪比敌后武工队。
所以,他要想办法带老婆女儿还有颜小玲一起跑出去,最好跑到没人能找到的地方。
而想要跑出这里,这个哨站可是关键,如果被那群人发现了,只怕他们都活不过今晚。
如果自己是这群人的老大,物资与武器固然重要,可人手尤其是女人就更重要了。
哨站在哪儿呢?
马德彪心道,如果是自己,肯定会将哨站安置在那家高层商场的顶楼。
可现在天已经黑了又离得远,就算他视力再好也根本看不见,除非
马德彪来了主意诱饵。
第三十九章 好大手笔
诱饵是现成的,旁边巷子深处就有一堆没事干的丧尸,让它们充当诱饵再好不过了。
想到就干。
马德彪先是让颜小玲躲进小超市,同时叮嘱她找些能掩盖气味的东西,如香水、汽油之类的。
然后他在地上捡了块碎布,用颜小玲的小剪刀挑了挑自己手背上的伤口,将鲜血滴在布条上,再将布条里塞了块小石头。
做完这一切后,马德彪便转身回到了巷子中,在那小水沟的土墙上滴了几滴鲜血。
这个计策很简单,马德彪打算用自己的血来吸引丧尸,待它们钻出小水沟后又引去外面的主街。
然后利用颜小玲找来的掩盖气味的东西涂满全身,最后再把手中带血的布条扔到对面的公园大门处。
这样便能躲在暗处发现哨站了。
这个计划听起来很费劲,也很白痴,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
比如水沟里的丧尸离他远不远,会不会嗅到他的血?
颜小玲能不能找到合适的东西,用以掩盖他们的气味?
还有,丧尸出现后,哨站中的人会不会露出蛛丝马迹?
但没办法,这是现在的马德彪,能想到的最好办法了。
他也想过试着寻找哨站的视觉盲区,或者静静等下去,这大街上一定有丧尸会活动。
可那太慢了!
家,已近在咫尺,马德彪不想再等了,他要主动出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