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我没有。”雷昂连忙摆手摇头。

    “看来是真的。”血刃满意地点头,“解释就是掩饰。”

    雷昂虚弱地说:“我觉得你对这句话有误解……”

    为了转移所有人的注意力,他看了看手机:“等等,我有个未接电话。”

    “他在转移话题,这事是真的!”屠夫指着他大声喊,并兴高采烈地和血刃击掌欢呼。

    雷昂做着苦脸看手机:

    一个三秒挂断的未接电话。在特拉佛说露莎被绑架之前打进来的。

    雷昂想了想,把这个号码发给詹姆斯,短信道:帮我查查。

    一支枪横在他和手机屏幕之间。

    雷昂吓了一跳,抬起头,血刃看似一派天真地问:“要趁现在打两枪适应一下吗?”

    雷昂抽动嘴角:“我……”

    “你迟早会用到它。”血刃不由分说,将抢塞进他的手里。

    “上次,我们在杜曼那里失去老队长,”见雷昂接过枪,他的表情瞬间变得阴狠,“是时候一雪前耻了!”

    此时,露莎本人正被绑在“绑匪”的大本营里,双手反剪,坐在一间很有档次的客厅的地板上。

    这房子带着不错的装修,看得出是爱德森住惯的地方,他甚至没想过换个地方做遮掩。

    “又见面了。”爱德森坐在沙发上看着她,脸上还是那抹疯狂的笑容,“没想到我们一共见过两次,每一次你的身份都不一样,到底是队长?还是特拉佛的地下情人?”

    稍远处的保镖们大气都不喘一下,所有木讷的目光都定定地盯在露莎的身上。

    露莎绷起嘴角,因不知自己的命运会如何,双目圆睁,惊恐地看着他。

    她要死了吗?

    “没什么想问我的吗?”爱德森再一次体现他的话唠本质,“我还以为我让你们很吃惊呢。”

    露莎清了清嗓子,发出声音:“我只想知道杜曼什么时候出现,他的目的应该不仅仅是‘把我带来’吧?”

    爱德森看着她,突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啊,我懂了,你以为是杜曼。”

    他笑着摇摇头:“虽然这的确是我的目的。”

    “我不明白。”露莎说。

    “我之前对那些人说过家庭对着的一生的影响,嗯,他们不喜欢听,我暗示了线索,他们却听而不闻。”爱德森自己动手,将桌子上装满水的小水壶提放在电子炉上。

    “我听说莫顿后来在a州帮工人争取薪水,”他交错手掌,低头看着她,“干得不错。a州比b州强多了,a州至少还是个工业城市,你看看b州,除了毒品之外什么都没有。”

    “b州的毒品是杜曼带来的。”露莎强忍着身体的颤抖,反驳道,“你们害死那么多人。”

    “害死?也对,上次我和他们正聊到兴头上,被一针镇定剂打断了,那个混蛋!”爱德森搓搓手,将咖啡粉抖进杯子里,“今天,我们可以继续聊聊。”

    他对着水杯,像是陷入回忆,语气依旧保持惯常的疯疯癫癫:“小时候,我住在楼下,楼上住着一个女人,和男人们笑一笑,把它们带回家就能赚到钱,我站在那里看着她,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露莎咽了口唾沫,思考对方提到这件事,是不是要借此说明他有“厌女症”,那对她的处境来说可就更糟了。

    “你觉得堕落?”她战战兢兢地反问。

    “我觉得羡慕。”爱德森回答。

    “b州是个在地域位置上很吃亏的城市,它靠近a州和c州,这两个城市发展得很好——或者对当权者来说,发展得够好了——所以b州渐渐被遗忘,工业不行,农业一般化,直到杜曼出现了,他带来毒品和高昂的利润,b州人摆脱扣在头上的经济匮乏的帽子。

    “我还记得那一年,一个农作物推销员每家每户地分发罂粟种子,分发自己的名片,花言巧语地说动大家,承诺付出高额的佣金,一些人相信了,把它们洒在田地里,这个人就是杜曼。”爱德森说着说着,笑起来,“你没想到杜曼也是白手起家的吧?

    “那时杜曼也还年轻,他的双亲去世后,财产被亲戚全部瓜分,一点也没留给他,于是他远走他乡,打算在别的地方混口饭吃,几年后,他带着罪恶的种子,化身推销员。

    “一开始,没什么人相信他,于是他自己也种,人们看见他的时候,他要么在田里辛苦地干‘农活’,因为就算是罂粟也不可能不费心就长大,要么就是推销种子。第二年,他把这种子加工卖了个高价,又用这笔钱在电视上大做广告,黑道上的人盯上他的生意,想来分一杯羹,他不允许,赤手空拳拿着刀和对方搏斗,他们把他绑在仓库里,倒油放火,他逃出来,没死成。

    “从那之后,他的行为更加谨慎,第三年,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来,他赚的钱也越来越多,可其他毒贩也在赚,他很恼怒,希望能找个人一起合作,垄断市场。

    “第四年,他在监狱里发现我,那时我还算清白,我进监狱完全是b州底层有不成文的规矩:小孩子满十二岁,家长考虑的不是怎样把他送进学校,而是怎样把他送进监狱。你知道为什么吗?

    露莎摇头。

    “因为到了监狱,更容易学习谋生技能。”爱德森挠挠脸颊,水壶发出鸣叫声,他关掉电源,把水壶拎起来,将水倒进杯子里,抱怨道,“我喝的第一杯‘咖啡’是颜色类似的刷锅水。

    “我痛恨贫穷,它能让圣徒舍弃信仰,它能让人失去原则,它让魔鬼有理由横行在人间,它像虫子一样啃着我的骨髓,每天晚上想到这种穷困的日子要维持一辈子,我对自己说,有句古话‘不能流芳千古,亦要遗臭万年’!”

    他吹着杯子里滚烫的热咖啡,然后将杯子放到一边,清了清嗓子:

    “我帮杜曼改进毒品配方,要求是他只能出口,不能内销,刚开始他答应了,后来他反悔了。傻逼!冷酷无情的白痴!我们完全可以把邻国培养成最大的毒品消费国。兔子都知道不吃窝边草!”

    更多的脏话从爱德森嘴里倾泻出来,他怒气冲冲地砸着桌子:“杜曼疯了,他被高额的利润吸引,忘记初衷,我当初和他合作的重要条件,是我要b州摆脱贫穷。可你看看他在干什么?吸毒吸到命都没有了,还说尼玛的脱贫?!”

    露莎哑然。

    “所以,我要把控制权夺回来。”爱德森接着说,“等我上位第一件事,就是规定以后b州的毒品只允许出口,不许内销。b州可以富起来,只要某些杜曼一样的人别出来碍事!”

    “他们居然还说雷昂是疯子……”露莎喃喃地说。

    “说到这个,雷昂帮了我很多忙,”爱德森郑重地向她点点头。

    这一刻露莎的心都抽紧了,真以为雷昂和他做了什么交易,但爱德森继续解释道:

    “他成功阻止了毒品健康注入法的通过,他横在特拉佛和杜曼之间,分散他们的注意力,他还利用音频让他们之间成功出现间隙。”爱德森赞道,“他做得太好了,我认为我们几个完全可以成为盟友,我对正治没什么兴趣,可我愿意资助他,让b州所有毒贩都给他投票。”

    露莎没见过雷昂主动做过什么暴力的事,但她很确信:倘若如爱德森所说,比起在竞选得到所有毒贩的帮助,雷昂八成更想选择宰了他们全部。

    露莎几乎可以看见雷昂皱着眉抽烟的模样。

    不管怎样,他们没有合作。

    露莎松口气。

    这段表扬听上去更像是“雷昂一心一意对付boss杜曼,结果还没发现幕后黑手另有其人”,一般来说,是很悲剧。

    但不会比“和爱德森合作”这件事更悲剧。

    爱德森行我的依据,就是最粗暴的“消灭本国贫穷的方法就是将内部经济压力转移给外部国家”,哪能有什么正常的脑回路。

    “你不怕邻国打过来吗?”她忍不住问。

    “我有解决办法,”爱德森平静地说,“贩毒的钱,一半用来发展武力,一半用来贿赂他国正客,内应外合,安然无恙。”

    “神他么里应外合,那叫内外勾结!”

    “随你怎么说。”爱德森不在意地耸肩。

    喘了口气,露莎激动地说:“何况,你这样搞,只是饮鸠止渴,越陷越深,b州永远无法恢复正常经济状态。你贩毒的钱一半拿去搞武装,一半拿去搞贿赂,那b州人民呢?他们还是什么都拿不到。或者说你其实是想以gdp来判断b州是否摆脱贫穷?”

    那可更搞笑了,效果类似于“她的财产和布鲁斯韦恩的财产加在一起平均有几千亿”。

    “发展十年,各方面平衡之后,该他们的那一份永远不会少,”爱德森说,“我只是帮他们做个宏观调控。”

    “你这种人该判死刑!”

    “我们没有死刑。”爱德森笑了笑,提醒她,“上次立法大会上,九十七合众票比一票,人们投票废除了死刑。”

    “既然你肆无忌惮,还找我们干什么?”

    爱德森的脸冷了冷,回答:“我要背叛杜曼,不成功就成死人。所以我希望能找人合作。”

    他抿了口咖啡,道:“杜曼发达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的所有亲戚召集起来,和那些曾经要烧死他的流氓们一起,绑在仓库里,浇了两桶油,放了一把火。”他不自觉地狞笑,“结果说明,杜曼也算是天选之人,毕竟不是人人都有他那种火里逃生的好运。”

    “露莎小姐,我不想和杜曼赌这个会不会被烧死的运气,所以我在这里,郑重地向你和你的小队提出合作请求,如果你可以问问莫顿,那更好不过。”

    “你是个疯子。”露莎木然地看着他。

    “我只是在拯救我的家乡。”爱德森目光炯炯,更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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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1章 扑空

    即使这不是雷昂想象中的救援, 但也相差不了多少。

    毕竟他看过那么多遍的《飓风营救》和《虎胆龙威》和《疾速追杀》,哦,最后一部可以忽略, 太不河蟹了。

    他们先是切断杜曼家的安保系统,锁死里面的自动门, 将大部分保镖堵在安保室。

    “可以了,进去吧。”雷昂看了看时间,说,“屏蔽器可以阻断半小时。”

    “时间足够。”血刃说着, 将手套递给他,又问,“要是你受伤了怎么办?”

    雷昂转头看着他,突然一笑:“告诉你一个秘密。”

    “?”血刃疑惑脸。

    “我以前进过杀手组织。”雷昂戴上黑手套,把枪上膛。

    血刃哧哧地笑起来, 竖起大拇指:“行动前还能开玩笑?可以, 就是要具备这种心理素质!”

    屏蔽器同样阻断了城堡外的防御系统,那一圈围墙上的武器全部报废, 屠夫率先砸开门, 他们冲进去的时候,草坪上发出一声巨吼, 一头猛兽扑出来,巨大的身影在空中划出一个弧度, 落在他们眼前。

    是头狮子。

    以这只狮子开始, 接二连三地出现更多的狮子身影。

    雷昂对狮子的印象还停留在电视上,而且他以为杜曼顶多养养藏獒。

    他们锁住了人,结果要和十只高大威猛的狮子正面对峙。

    被狮子的眼睛盯着,脖子上不免一寒。

    狮子发出咆哮声, 喘着粗气,绕着他们形成包围圈,雷昂握紧枪,满脑子却都是“这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但是现在好像我们才是该被保护的对象。”

    “捂住眼睛。”不知谁说的。

    “什么?”雷昂以为自己听错了。

    “闭上眼睛!”屠夫吼。

    雷昂闭紧并捂住眼睛,纵然如此,还是感到黑暗中有亮光闪过。

    再度睁开,雷昂发现他们刚刚投出□□。

    □□让狮子们失去五感,狂躁地嘶吼着,在地上打滚,雷昂小心翼翼地跟在小队后面,绕过它们,撒腿就跑,空气中充满野兽的毛被烧焦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