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璐璐使劲儿瞪周博屿:编,继续编!不信你比小鸡还能编故事。

    周博屿等了好一会,“唉,你怎么不说话?那我走了。”

    毛璐璐:“你平时看小说吗?”

    周博屿:“言情小说?不看。我十八岁的时候刚获得英国奖学金。”

    毛璐璐不屑地“哼”了一声,“那我建议周总去看看《最后的鬼王》,里面有个琵琶精,跟你很像。”说完,扭着腰肢,头也不回地走了。

    用餐的时候,周博屿召来助理,“查查,网上有没有一本叫《最后的鬼王》这书。”

    助理点了点手机触屏,三十秒后:“周总,找到了。”

    周博屿:“里边是不是有个琵琶精?”

    助理点开小说原创地址,划到配角栏,“暂时没找到。可能是在文中内容里,我再看看。”

    “连个配角都算不上?”周博屿不满道,“作者是谁?”

    助理:“作者叫万姿千红。”

    周博屿:“这个不重要。”

    “重点是,这个作者的上一本影视版权,是被光帝传媒买走的。”助理道。

    周博屿:“帝临投资的那间影视公司?”放下叉子,拨打帝临的手机号,“太上皇,您干嘛呢?”

    帝临放下筷子,“吃米粉。”

    周博屿:“你放着空运的顶级鱼子酱不吃,跑去吃米粉??和江姿?”

    “嗯。什么事?”

    突然听帝临说出“万姿千红”这四个字,江姿拿筷子的手一抖。

    等他接完电话,试探性道:“老师说的万姿千红是?”

    帝临:“作者笔名。这的米粉没你做的好吃。”

    “谢谢……”江姿的心思不在厨艺上,“老师追过她的书?”

    帝临:“她有个作品的影视动漫版权,在我公司名下。”

    “那她的新书……”

    “我有关注。”

    江姿紧张地喝了口汤,用闲聊的语气道:“那您觉得这本书,有什么不足之处吗?”

    “她是一个很有写作天分的人,风格自成一派,故事妙趣横生。”帝临认真点评,大多夸赞,不足之处只说了一点:“作者缺乏恋爱经验。”

    第14章 带她回家

    帝临的点评一针见血,江姿忍不住反思自己或许是时候为艺术献身,好好谈个恋爱了。

    回到家。

    江姿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打字,写到公司名称的时候,随机取了二十几个名字,打开网页一搜索都被注册过了。

    这些老板开公司取名字都和写小说一样随意吗?

    搜索页面右侧相关跳出几个公司名,其中一间叫“光帝传媒”的影视公司引起了江姿的注意。因为她第一本小说的改编版权就是卖给这家的,江姿平时不玩微博,也不怎么关注这些影视公司,刚才看到公司logo的时候有种莫名熟悉的感觉,就点开了。

    公司招聘页面的宣传广告图轮番滚动,江姿卖给这间公司的那本《最后的寨主》最大最显眼。

    《最后的寨主》因为涉及敏感元素,上卫星电视之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等待审批,历时一年半,具体播出时间终于定下来。

    江姿早就看过演员的宣传剧照,第一次看到男女主角分别是影帝和影后扮演的时候,激动得一宿没睡,从那开始就有点飘了,膨胀得扑街才自我反省:上一本和下一本故事热度并不能划等号,写的垃圾神作也带不动,还是要书好看才行。

    江姿滑动鼠标滚轮,看到制片人的时候,以为眼花了。

    ——帝临!?

    “你的意思是,你之前那本书版权是被帝临买去的?”毛璐璐掏出镜子涂口红。

    “是的!”江姿很激动,服务员送来两杯奶茶,“谢谢。我不相信这是重名,所以搜索过他的名字,但是……一无所获!”

    “这很正常,帝临看重隐私,那种花边新闻基本上最多放个24小时,就被他助理发律师函警告撤下来了。”毛璐璐充分运用八卦鼻祖的能力,拨通一串神秘数字。

    “帝临,哈佛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精通各国法律,他手上许多客户资料涉及到政治机密,微博上有段时间发他名字会被禁言……”

    毛璐璐挂掉电话,一脸深沉:“我爸爸公司的行政助理,消息来源可靠。所以,网上没有这些信息,是因为媒体不敢随便报道他的事,这间公司极大可能就是他的。”

    江姿瑟瑟发抖地喝奶茶。幸好剧组没邀请她参加改编,否则就掉马了!

    “这绝对不是巧合。小鸡,你为什么始终不肯相信,帝临对你有那方面的意思?”毛璐璐问。

    江姿:“你相信作业哥对你有那方面的意思吗?”

    毛璐璐嫌弃道:“必须不信!这不是一回事。”

    “大家都是成年人,当时那种气氛实在太好……我们都喝多了,双方也都是心甘情愿,不必强行为对方负责。”江姿说,“我们现在相处得非常好,我不想因为那事被他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