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迷了数月的身体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梅千鹤撑着手想坐起来,手腕一软,便又倒下去了。

    幸好汤婷眼疾手快地扶住了他。

    梅千鹤靠在柔软的枕头上,看了看自己白皙修长的手,目光在房间逡巡一圈。

    房间装潢文雅精巧,布局简洁大方,地板是白色大理石铺就,头顶是华丽的水晶垂钻吊灯,阳台上花架并排而立,各色花样迎风招展。

    这是他的卧室。

    梅千鹤难以置信的想,我这是……回来了吗?

    永远的离开了那个世界吗?为什么感觉有点……遗憾和难过。

    汤婷见他表情怅惘,摸摸他的头,问道,“是有哪里不舒服吗?”

    梅千鹤笑着摇摇头。

    他抱了抱汤婷女士,“妈,我好想你啊。”

    汤婷轻轻的拍着他的背,安慰道,“妈妈就在你身边啊。”

    梅西峰送走家庭医生,回来便看到这幅母慈子孝的画面,四十多岁的男人冷硬了一辈子,这会儿心里却一片柔软。

    他手里端着阿姨刚熬的补汤,坐在床沿边,“都好几个月没吃东西了,饿了吧。”

    梅千鹤点点头,他尝了一口,笑道,“黄阿姨熬的吧。”

    黄阿姨是家里的保姆之一,梅千鹤从小最喜欢的就是黄阿姨的厨艺,一尝准能尝出来。

    “你小子……”梅西峰道,“吃完了给你经纪人报个平安吧,这几个月你的粉丝都快把他逼疯了。”

    经纪人的确快要被逼疯了。

    自从梅千鹤出事的消息传出去后,他的电话短信乃至办公室都没有消停过,他甚至产生一种梅千鹤的粉丝——小羽毛无处不在的错觉!

    “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经纪人接到梅千鹤的电话,立刻就推开一切行程赶了过来,态度十分狗腿。且不说惹不起小羽毛,就是梅千鹤本人他也惹不起啊,毕竟还要靠人家恰饭呢。

    见梅千鹤状态不错,经纪人就把最近这段时间圈里发生的事和梅千鹤说了下。

    “有几个合约到期了,对方可能是怕你……所以就决定不再续约,另外你出事时拍的那部戏,男主也换成了其他人。”

    说到这里,经纪人义愤填膺道,“换人就算了,竟然还换成了你的死对头,简直太过分了!”

    经纪人一边说着,一边拿着手机拍了张梅千鹤的照片,配文发到围脖上。

    汤婷端着果盘走进来进来,“他身体还没康复,工作上的事晚点再说。”

    语气温柔,却不容置疑。

    经纪人便道,“对对,你好好休息,这些事交给我处理就行。”说着,从果盘里挑了块果肉放嘴里,忙不迭地走了。

    梅西峰公务繁忙,这会儿又去开会去了,房间里只剩下母子两人。

    汤婷看着神色略显倦怠的儿子,柔柔一笑道,“我的儿子好像很难过,能告诉妈妈是因为什么吗?”

    人说,知子莫若母。

    更何况梅千鹤从小就和父母很亲厚,几乎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

    他想了想,将自己穿到另一个世界生活了里面的事告诉了母亲。

    汤婷并没有质疑他说的穿越一事,仔仔细细地听着,非常的耐心细致。

    只是在听到其中两个名字的时候,脸色明显的走了变化,但她也没有打断,继续安静的倾听。

    等到梅千鹤将所有事娓娓道来之后,她才状似自言自语的问了一句,“徐斯奎?”

    梅千鹤点头。

    她又问道:“那你是因为无法与他再见而难过吗?”

    梅千鹤道:“也许有一点,更多的是有诸多遗憾。”具体哪里遗憾,他也说不上来,只是心里空落落的。这或许就是失恋的常态吧。

    “不必遗憾。”汤婷女士怜爱的摸摸他的头,和他说了另一个故事。

    第47章

    故事的主角其中之一叫徐斯奎,另一个,也叫明翰。

    说来也巧,不仅角色重名,就连故事之初的背景都一模一样。

    天之骄子的明翰和人人鄙夷的私生子徐斯奎相识相知,却迫于双方的家庭压力无法相爱,一个远走他国,一个留在国内水深火热。

    不同的是,留在国内的徐思奎经此一事性格大变。

    他一边忍受着□□两家及整个上流社会的压迫□□一边为母报仇。先是不动声色将徐氏架空,导致徐氏最终面临破产,然后再大摇大摆的接手徐氏所有产业,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徐氏握在了自己手里。

    接手徐氏之后,他更是暴戾恣睢,在商场上无往不利,手段残暴,以前得罪他的人都被明里暗里狠狠的修理了一遍。

    为了平息徐思奎的怒火,有人自作聪明,寻了个与明翰有几分相似的男孩子送给徐思奎。

    男孩不偏不巧,正好叫做余千鹤。一个农村来的、爹不疼娘不爱的小结巴。

    小结巴的形象不太好,纤瘦薄弱,一副林妹妹弱柳扶风的姿态,许是因为自卑,不爱说话,总是有点扭捏的低着头,皮肤被太阳晒的稍稍有点黑,但大约是五官底子好,并不显得难看。

    至少还是能看出来眉眼间和明翰有几分相似。

    徐思奎与余千鹤签订了包养合约。合约内容很简单,只有两条:

    听话。

    不要爱上他。

    余千鹤很听话,每天都会按照他的要求去学习豪门礼仪,待在家里给他做饭,把家里的每一寸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努力细致的掌握他的一切习惯,任他予取予夺,还会在早上起床时给他一个甜甜的吻。

    见他这么听话,徐思奎也对他越发贴心起来,就连在床上也温柔了许多,有时候也会考虑余千鹤的感受。

    冷峻的男人一旦温柔起来,实在让人很难不心动。余千鹤当然也不可避免。

    替身爱上了雇主,便是违约了。

    徐思奎本应该把人赶走的,但一来余千鹤并没有对他挑明心迹,二来,他和余千鹤已经养成了固定的相处习惯,换一个人会很麻烦。

    于是心知肚明的两人谁都没有挑明,就这么一直到了明翰回国的时候。

    得知明翰回国的消息,徐思奎尘封多年的心好似一下便活了过来。立刻便打发了余千鹤,怀着激动的心去迎接他的白月光。

    好在明翰出国多年仍然没有忘记他,且明家正好资金链出了问题,两人便有了相处的契机,一顿饭相处甚欢。

    就是这个时候,离开的余千鹤不甘心做一个替身,既然两人没有了关系,正好可以趁着这个机会表明自己的心意。

    可余千鹤还没有来得及说,就看到了成双入对的徐思奎和他所替的那个人。

    余千鹤本就是个自卑的性子,本来鼓起勇气来表白就已经是耗光了胆量。

    替身如何能与白月光相媲美呢?

    何必……自取其辱。

    徐思奎和明翰的感情发展的很顺利,没多久就名正言顺的在一起了。

    可是有什么却不对味了。

    家里的柜台上总有东西,不乱,但红绿两种颜色混在一起就让他心里不舒服;书房里的笔筒以前总会不远不近的刚好弯腰就能够到,而现在却被清洁卫生的保姆挪开,他拿钢笔的时候需要起身;餐桌上他喜欢的菜放在了对面很远的位置;每次他只来了两次就被明翰叫停,第二天一个人醒来……

    徐思奎以为自己只是不习惯,毕竟余千鹤在他身边待了差不多两年,这是很正常的现象,过段时间就好了。

    可他用了很长时间,仍然没有办法从这种状态里走出来。

    徐思奎搞不懂自己了,他怎么会一边爱着明翰,一边却对另一个人牵肠挂肚?

    不过没关系,徐思奎想,他从来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既然喜欢,那就都留在身边好了。

    余千鹤被徐思奎派人从老家带回来了,瞒着明翰将人养在某处别墅里。

    再次见到徐思奎,余千鹤很高兴,以为自己又有了希望。这几年他被徐思奎养的很好,皮肤越发白皙,那双亮晶晶的眸子更加漂亮。

    听见徐思奎说要继续合约的时候,漂亮变成了颓败的美,他坚定的拒绝了。

    徐思奎的行为给了余千鹤很大的动力,他壮着胆子,磕磕绊绊的表白了。

    不是替身,而是想作为恋人陪在他身边。

    徐思奎思考了一秒便同意了,他恶劣的想着,反正明翰也和前任纠缠不清。

    当然,他也不会让明翰知道的。

    然而明翰毕竟是书里的另一个男主,很快便发现了徐思奎的异常,私底下找了私家侦探,意外发现徐思奎竟然背着他养了个人!

    明家小少爷何其金贵,什么时候受过这种侮辱与委屈!两人当即便爆发了争吵,一气之下,明翰和他分了手。

    即便分了手,明翰也很不甘心,可他拿徐思奎没有办法,就只能想方设法地想找余千鹤的麻烦。

    而这一次回来的余千鹤,心态有了很大的变化,他也想为自己争取一次。

    余千鹤与明翰互不相让,正主与替身你来我往的交锋。而徐思奎,徐思奎谁也不偏帮,只负责冷眼旁观。

    徐思奎这个人,生来骨子里就有狂妄和淡漠两种极端。狂妄体现在商场上,而冷漠则体现在感情上。

    他可以为了明翰寻找替身,也可以为了替身毫不留情地与明翰分手。可以说他两个都爱,也可以说,两个都不爱。

    可他没想到,有一天正主与替身会同时被绑架。

    绑匪问他:“这两个人中只有一个人能活,你会选择谁呢?”

    锋利的刀刃架在脖子上,隐没短短一毫,明翰表情阴郁执拗地盯着徐斯奎,声音里带着几丝疯狂:“阿奎,我和余千鹤,你最爱谁?”

    他问的不是你爱谁,而是你最爱谁。

    徐思奎想了想,神色淡漠道:“我最爱……”

    视线掠过明翰,看到旁边垂着头的余千鹤,长长的睫毛下阖,盖住那双明亮的眼睛,一动不动,似乎也在等他的答案。

    徐斯奎停顿了片刻,神色淡漠的吐出两个字:“明翰。”

    若论感情,他自然是更偏向明翰的。如果只能救一个人,那么那个人,一定是明翰,这是毋庸置疑的。

    毕竟,他为母亲报复徐家以后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将明翰留在身边。

    故事的结尾,是以徐斯奎和明翰的婚礼结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