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心中盘算了下,如今是1972,正是城寨入驻巡逻警察前最后两年,也就是说,现在仍旧是九龙城寨最黑暗的年代。
好在他既承袭了原身的记忆,又略知原书的剧情,不至于因为出现在这种地方就慌神。
在他脑袋瓜儿骨碌碌转时,一旁的豪仔忽然提醒他:“对了阿文,你现在醒了,要不然先回去跟阿婆报告一下,这几日你昏迷多醒过来少,华叔还断定你可能不行了,我和哥也不敢告诉阿婆,只说你在这里治病,不能见风,让她暂时别来看你。”
乔文这才想起来,原身是个孤儿,从小和祖母相依为命长大。祖母开了个卖干货的档口讨生活,将原身这个病秧子拉扯大,实属不易,原本小乔文也算争气,没有像城寨大部分孩子那样不学好,一直认认真真念书,在学校里成绩十分优异,今年正好中五毕业,不过因为经济原因,没去考大学,而是打算找份正经工作养家。
哪知还没去投简历,人就病倒,再醒来,便成了现在的乔文。
乔文思忖了下,道:“豪仔,我想先去城寨外面透透气,你去跟我阿婆说一声我没事了,让她放心,这会儿也快收档了,你顺便帮她收一下。”
豪仔道:“你一个人出去啊?那我哪能放心,万一你晕倒在路上没人管怎么办?”
乔文转头看他,朝他弯唇挤出一个笑容,拍拍他的肩膀道:“我好得很,你就放心吧,你这两日天天照顾我,也累了,帮阿婆收了档,早点回去休息。”
豪仔愣愣地看着面前的人,阿文常年是个愁眉苦瓜脸,他都不记得多久没见过他的笑容,只觉得这一笑,原本阴翳的天都放了晴。
他觉得阿文真的不一样了,然而他依旧说不出来个所以然,只是心中很为这样的不一样而感到欢喜,于是下意识地点点头,听从了他的话:“那你自己当心点,别忘了回华叔这里喝药。”
“知道。”
豪仔正要转身,又被乔文叫住:“你身上有钱吗?”
“还有十块。”
“行,都给我。”
目送清瘦的少年小跑着离开,乔文循着记忆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城寨分为东西两区,西区是他们这些良民生活的地方,东区则是三合会猖獗的黄赌毒聚集地,寻常人根本不敢踏进去。
如今把持这里的社团,叫和兴社,自称洪门正统,现任老大赵山海,外号钻山豹,人称豹爷,是个心狠手辣无恶不作的人物。
放眼整个港城,不足千人的和兴社只能算是个小社团,但因为不受警察管制,所以情况十分特殊,哪怕是在外面杀人放火,只要逃回城寨,就能逍遥法外,所以无人敢惹,堪称港城最嚣张社团。
因为和兴社在城寨里称王称霸威风多年,几乎所有人都以能加入和兴社为荣,像乔文这种乖孩子,简直就是稀有动物。
至于陈迦南,自然也是和兴社成员。
在乔文的记忆里,原身对陈迦南混帮派这事十分反感,当初为了这事,两人大吵过一架。还是陈迦南发誓,加入社团只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街坊领居,绝不会沾染黄赌毒,两人这才和好如初。
然而常年靠河走,哪里有不湿鞋的,何况是在这个混乱时代。
陈迦南现在只是和兴社的底层四九仔,但如果他今晚刺杀成功,他就会被照山海直接提拔成红棍,做了红棍,手上的鲜血只会越来越多。
乔文在脑子里搜寻了下陈迦南的凶悍事迹,原书中那就是个狂暴之徒,恐怕原身没死,也很难阻止他这条反派大佬之路。
他吁了口气,沿着肮脏的巷道,继续往外走。
城寨不大,走了没几分钟,便到了外面。
不过短短几百米的距离,便是天壤之别。里面是暗无天日的贫民窟,而外面是蓬勃繁荣的大都会。
他目光落在路边一排待客的黄包车上。
如今是七十年代初,虽然公交电车小巴和出租车都已经很寻常,但这种方便廉价的人力车,仍旧是一些底层人民得以谋生的手段。
乔文估算了下自己要去的地点,不远,估计步行也就二十多分钟,只不过他现在这具身体,刚刚走了几分钟,就已经快到极限。
他捏了下手中仅有的十块钱,慢悠悠走到一辆黄包车旁,对车夫道:“油麻地芙蓉茶室。”
其实今天不仅是陈迦南这个恶贯满盈大反派的转折日,也是男主林子晖的人生转折点。
林子晖那位即将被陈迦南杀死的亲爹,是港城颇有身家地位的富豪,叫做林兆明。然而小说男主角命运注定不会如此平坦,所以林子晖并不是富豪的正牌儿子,而是林兆明跟茶室茶花女(旧时茶楼女招待的雅称)的私生子。
像所有身世坎坷的小说主角一样,林子晖的茶花女亲娘生下他没多久就病逝。而他亲爹因为是靠原配老婆发的家,家里老婆孩子都不是省油的灯,哪怕是为了保护他,也不会把他这个私生子领回家。所以林子晖一直是被开茶室的舅舅养大的。
虽然没有被认回豪门,但林兆明对他十分不错,从小过得也算是少爷生活,比起贫民窟的陈迦南和乔文,成长条件可谓是天壤之别。只可惜原书中亲爹一死,没了提款机填补空缺,赌鬼舅舅迅速输光了茶室,最后一场大病生下来,没钱治疗,很快一命呜呼,林子晖彻底变得无依无靠,还被亲爹老婆孩子处处打压,日子过得十分艰辛。
当然作为主角,他自然是在逆境中奋发图强,一路打脸虐渣,从一穷二白变成城中大佬。
其实他和陈迦南的经历差不多,都是因为经历变故而走上了大佬之路,只不过一个走白道一个走黑道,从而天差地别,又因为他是男主角,总是格外顺利。反派存在的最大作用,就是为了衬托他这个主角,被他翻来覆去的虐。
乔文看书的时候,看到陈迦南总是输给林子晖,其实很有些费解。陈迦南从一个四九仔跃升为和兴社双花红棍只用了两年,然后趁着港府扫黑,干掉了赵山海顺利上位,成为和兴社新一任龙头,此后将原本只盘踞在九龙城寨的和兴社发展到整个港城,杀入房地产和娱乐业洗白,将黄赌毒转为地下,时年也不过二十多岁。
这样一个牛逼轰轰的大反派,在跟林子晖斗时,屡屡败于下风,甚至最后还被乱枪打死,怎么都觉得不合常理。
当然,爽文里男主最大,所有逻辑都要为男主的光环让位。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社团的等级,《古惑仔》讲过一些。
四九仔,是指社团刚刚正式入门的小弟。
红棍,相当于金牌打手。
双花红棍,就是红棍里最厉害的那个。
坐馆啊龙头啥的就是老大。
当然,这个不重要,这不是帮派文,而是讲主角如何跟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文。
第4章
此时站在街边的乔文,将思绪收回,对着芙蓉茶室的招牌眯了眯眼睛。
放在他的时代,要阻止陈迦南今天的行动,也就是一个电话的事,然而现在没有手机,只能他亲自跑过守株待兔。
陈迦南虽然凶狠暴躁,但能成为反派大佬,绝不是个没头脑的家伙。在原书中他杀了林兆明不仅全身而退,还没留下任何证据。
而能做得如此干净利落,想必会做好万全准备——比如乔装改扮,提前踩点埋伏。
乔文觉得自己肚子又有些饿了,余光瞥见旁边有一家鱼蛋的档口,走过去买了一份,正要开吃,忽然感觉有一道视线紧盯着自己,转头一看,却见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儿,正两眼巴巴地望着自己手中的鱼蛋,脏兮兮的小嘴巴张得老大,口水眼见就要流出来。
他微微一愣,看了眼手中热气腾腾的鱼蛋,递给他,柔声道:“给你。”
小乞儿大概是第一次遇到如此温和大方的人,惊喜不已地接过来,连连鞠躬,匆匆走到旁边脏兮兮的墙角坐下,一张脸差点扑在鱼蛋里,唏哩呼噜地开始大嚼。
这是一个有人活在绚丽云端,有人在泥泞里苟延残喘的世界。
乔文摇摇头,又花一块钱替自己买了一份,因为站着实在吃力,便走到一旁的长椅,一边观察着斜对面的动静,一边慢条斯理地吃起来。
林子晖舅舅这家茶室生意不错,这会儿正是进进出出人多的时候。
乔文并没有专门盯着芙蓉茶室的大门,而是将目光留意在茶室两侧。
一侧是个居酒屋,一侧是个杂货铺,杂货铺门口还隔出了个报纸档,偶尔有路过的人驻足翻阅片刻,然后顺手买走一份。
一碗鱼蛋吃完,乔文的目光锁定了一道在报纸档停留已超五分钟的身影。
那身影侧对着这边,加之暮色渐临,他看不太清那人的模样,只见穿着一件灰蓝色衬衣和黑西裤,头戴一顶鸭舌帽,肘间夹着一只公文包,是个公司上班族的打扮,与此时路上刚刚下班,行色匆匆的诸多都市男人如出一辙。
但因为原身和陈迦南,是化成灰也能互相认出彼此的关系,所以乔文第一眼就已经靠身形确定了这人是陈迦南。
他原本是打算直接走过去将人拦下,但想了想又作罢。
在他吃完鱼蛋的时候,街对面的陈迦南终于买下了一份报纸,只不过人并没有离开走远,而是点上一根烟,摊开手中的报纸,靠在路边电线杆子,不紧不慢地翻阅。
翻了一会儿,他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将报纸叠好,迈步走进了旁边的芙蓉茶室。
乔文将吃完的饭盒,丢在一旁的垃圾桶,拍拍手穿过马路,也朝茶室走去。
茶室分两层,下层都是摆着八仙桌的大厅,二楼则是雅座和雅间。
乔文直接上了二楼。
出了楼梯口,他目光随意扫了下,一眼便看到坐在在窗边雅座,已经点了茶,装模作样喝上的鸭舌帽男人。
男人除了戴了帽子,还贴着胡须,看起来比本来的年龄大上许多,若不是原身对他太熟悉,这个乔装改扮,其实算得上很成功。
乔文伫立间,茶楼女招待走过来,问:“先生,几位?”
他摆摆手,径直朝那雅座走过去。
行至一半时,雅座的男人分明是已经觉察了异样,猛得转头看过来,两只俊眉蹙成了一个八字。
乔文勾起嘴角,朝他露出个笑眯眯的表情。
而某未来大反派,却是忽然一脸瞠目状,唇上的假胡须还十分应景地抖着了两抖。
“南哥!喝茶也不叫上我?”乔文笑着开口。
座位上的男人只觉得脑子一懵,睁大眼睛直直望着他,简直就是个吓坏的样子。
陈迦南生在城寨长在城寨,三天两头目睹有人横尸街头,自己也是跟人挥拳头拿砍刀长这么大的,是个十分勇猛剽悍的性子,所以这次乔文重病,他找赵山海借钱,对方给他派了个杀人任务,说若是只办好马上给他一万块,他毫不犹豫就应下来。
他一心想着弄到这笔钱给乔文治病,一直到此时此刻,对于第一次杀人这事,都十分坦然淡定。
因为想到杀完人,就能将乔文送去大医院,他甚至还有几分激动。仿佛不是去杀人,而是去杀只鸡。
然而此时看到乍然出现在这里的乔文,他所有的激动立刻就被打破了。
没错,陈迦南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自己这位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
乔文与他不一样,五六岁才跟着阿公阿婆流落到九龙城寨,那时他穿一身小西装,梳着岑亮的小分头,粉面桃腮,漂亮得似画中的娃娃,分明是从哪个大户人家走出来的富家小公子。
事实也确实是。
乔家原本是江浙大户人家,经历了战乱饥荒家破人亡,偌大一个家,周周转转流落到九龙城寨谋生,只剩一对老夫妇和一个年幼的孙子。来时乔家阿公已经病重,没多久就抛下太太和孙子撒手人寰。
乔阿婆曾是个富家小姐,即使落魄也是体面人,总是穿一身旧旗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小孙子更是被他收拾得干净妥帖,饶是穿着打补丁的破衫旧衣,那张小脸也永远白净漂亮,谁都忍不住多看一眼,
城寨里的孩子成日都跟泥荡里滚过的泼猴似的,陈迦南哪里见过这样漂亮的小人。那时他跑去听人说书,听到三国演义,别的没记住,就记住里面有个美人叫小乔。他觉得这个称呼很适合乔文,于是天天一口一个小乔叫了下来。
除了容貌好,乔文还有一大特长,就是三天两头得病上一场,像个瓷器做的娃娃,仿佛手一捏就碎,风一吹就倒。
这样的小人儿在弱肉强食的城寨里,自然是要受欺负的,陈迦南就自发地成了他的保护神,谁要敢欺负他的阿弟小乔,就得吃上他的一记大拳头。
乔文自然也依赖他,两人从小亲密无间地长大,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乔阿婆毕生心愿就是孙子有朝一日能走出城寨,重新做回体面人,所以省吃俭用将孙子送去外面的教会学校念书,悉心教育他出淤泥而不然。
乔文虽然长在城寨,品性却十分高洁,对城寨的肮脏事很是不以为然。一旦发觉陈迦南做了什么坏事,必定要对他一凡痛斥和教育。
因而陈迦南但凡干点缺德事,一定会背着乔文。他皮肉糙面皮厚,不怕打不怕骂,就怕惹乔文生气。因为乔文身体差,怄上一场,指不定就得在床上躺两天。
前年知道他加入了和兴社,两人大吵一架,吵完乔文就躺下了,陈迦南衣不解带伺候了一礼拜才将人伺候好。
就这么玻璃人儿,若是被他知道自己为了给他筹药费来杀人,只怕会直接气得去见阎王。
陈迦南能不怕么?
不过陈迦南也是个狡猾性子,很快反应过来,自己来当杀手这事儿,他连豪仔都没说,乔文哪能知道,于是在经过短暂的惊慌后,他放下心来,又终于像是忽然想到什么似的,不可置信地上下打量一番在对面坐下来的少年,瞪大一双黑眸问:“小乔?你身体没事了?”
好在他既承袭了原身的记忆,又略知原书的剧情,不至于因为出现在这种地方就慌神。
在他脑袋瓜儿骨碌碌转时,一旁的豪仔忽然提醒他:“对了阿文,你现在醒了,要不然先回去跟阿婆报告一下,这几日你昏迷多醒过来少,华叔还断定你可能不行了,我和哥也不敢告诉阿婆,只说你在这里治病,不能见风,让她暂时别来看你。”
乔文这才想起来,原身是个孤儿,从小和祖母相依为命长大。祖母开了个卖干货的档口讨生活,将原身这个病秧子拉扯大,实属不易,原本小乔文也算争气,没有像城寨大部分孩子那样不学好,一直认认真真念书,在学校里成绩十分优异,今年正好中五毕业,不过因为经济原因,没去考大学,而是打算找份正经工作养家。
哪知还没去投简历,人就病倒,再醒来,便成了现在的乔文。
乔文思忖了下,道:“豪仔,我想先去城寨外面透透气,你去跟我阿婆说一声我没事了,让她放心,这会儿也快收档了,你顺便帮她收一下。”
豪仔道:“你一个人出去啊?那我哪能放心,万一你晕倒在路上没人管怎么办?”
乔文转头看他,朝他弯唇挤出一个笑容,拍拍他的肩膀道:“我好得很,你就放心吧,你这两日天天照顾我,也累了,帮阿婆收了档,早点回去休息。”
豪仔愣愣地看着面前的人,阿文常年是个愁眉苦瓜脸,他都不记得多久没见过他的笑容,只觉得这一笑,原本阴翳的天都放了晴。
他觉得阿文真的不一样了,然而他依旧说不出来个所以然,只是心中很为这样的不一样而感到欢喜,于是下意识地点点头,听从了他的话:“那你自己当心点,别忘了回华叔这里喝药。”
“知道。”
豪仔正要转身,又被乔文叫住:“你身上有钱吗?”
“还有十块。”
“行,都给我。”
目送清瘦的少年小跑着离开,乔文循着记忆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城寨分为东西两区,西区是他们这些良民生活的地方,东区则是三合会猖獗的黄赌毒聚集地,寻常人根本不敢踏进去。
如今把持这里的社团,叫和兴社,自称洪门正统,现任老大赵山海,外号钻山豹,人称豹爷,是个心狠手辣无恶不作的人物。
放眼整个港城,不足千人的和兴社只能算是个小社团,但因为不受警察管制,所以情况十分特殊,哪怕是在外面杀人放火,只要逃回城寨,就能逍遥法外,所以无人敢惹,堪称港城最嚣张社团。
因为和兴社在城寨里称王称霸威风多年,几乎所有人都以能加入和兴社为荣,像乔文这种乖孩子,简直就是稀有动物。
至于陈迦南,自然也是和兴社成员。
在乔文的记忆里,原身对陈迦南混帮派这事十分反感,当初为了这事,两人大吵过一架。还是陈迦南发誓,加入社团只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街坊领居,绝不会沾染黄赌毒,两人这才和好如初。
然而常年靠河走,哪里有不湿鞋的,何况是在这个混乱时代。
陈迦南现在只是和兴社的底层四九仔,但如果他今晚刺杀成功,他就会被照山海直接提拔成红棍,做了红棍,手上的鲜血只会越来越多。
乔文在脑子里搜寻了下陈迦南的凶悍事迹,原书中那就是个狂暴之徒,恐怕原身没死,也很难阻止他这条反派大佬之路。
他吁了口气,沿着肮脏的巷道,继续往外走。
城寨不大,走了没几分钟,便到了外面。
不过短短几百米的距离,便是天壤之别。里面是暗无天日的贫民窟,而外面是蓬勃繁荣的大都会。
他目光落在路边一排待客的黄包车上。
如今是七十年代初,虽然公交电车小巴和出租车都已经很寻常,但这种方便廉价的人力车,仍旧是一些底层人民得以谋生的手段。
乔文估算了下自己要去的地点,不远,估计步行也就二十多分钟,只不过他现在这具身体,刚刚走了几分钟,就已经快到极限。
他捏了下手中仅有的十块钱,慢悠悠走到一辆黄包车旁,对车夫道:“油麻地芙蓉茶室。”
其实今天不仅是陈迦南这个恶贯满盈大反派的转折日,也是男主林子晖的人生转折点。
林子晖那位即将被陈迦南杀死的亲爹,是港城颇有身家地位的富豪,叫做林兆明。然而小说男主角命运注定不会如此平坦,所以林子晖并不是富豪的正牌儿子,而是林兆明跟茶室茶花女(旧时茶楼女招待的雅称)的私生子。
像所有身世坎坷的小说主角一样,林子晖的茶花女亲娘生下他没多久就病逝。而他亲爹因为是靠原配老婆发的家,家里老婆孩子都不是省油的灯,哪怕是为了保护他,也不会把他这个私生子领回家。所以林子晖一直是被开茶室的舅舅养大的。
虽然没有被认回豪门,但林兆明对他十分不错,从小过得也算是少爷生活,比起贫民窟的陈迦南和乔文,成长条件可谓是天壤之别。只可惜原书中亲爹一死,没了提款机填补空缺,赌鬼舅舅迅速输光了茶室,最后一场大病生下来,没钱治疗,很快一命呜呼,林子晖彻底变得无依无靠,还被亲爹老婆孩子处处打压,日子过得十分艰辛。
当然作为主角,他自然是在逆境中奋发图强,一路打脸虐渣,从一穷二白变成城中大佬。
其实他和陈迦南的经历差不多,都是因为经历变故而走上了大佬之路,只不过一个走白道一个走黑道,从而天差地别,又因为他是男主角,总是格外顺利。反派存在的最大作用,就是为了衬托他这个主角,被他翻来覆去的虐。
乔文看书的时候,看到陈迦南总是输给林子晖,其实很有些费解。陈迦南从一个四九仔跃升为和兴社双花红棍只用了两年,然后趁着港府扫黑,干掉了赵山海顺利上位,成为和兴社新一任龙头,此后将原本只盘踞在九龙城寨的和兴社发展到整个港城,杀入房地产和娱乐业洗白,将黄赌毒转为地下,时年也不过二十多岁。
这样一个牛逼轰轰的大反派,在跟林子晖斗时,屡屡败于下风,甚至最后还被乱枪打死,怎么都觉得不合常理。
当然,爽文里男主最大,所有逻辑都要为男主的光环让位。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社团的等级,《古惑仔》讲过一些。
四九仔,是指社团刚刚正式入门的小弟。
红棍,相当于金牌打手。
双花红棍,就是红棍里最厉害的那个。
坐馆啊龙头啥的就是老大。
当然,这个不重要,这不是帮派文,而是讲主角如何跟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文。
第4章
此时站在街边的乔文,将思绪收回,对着芙蓉茶室的招牌眯了眯眼睛。
放在他的时代,要阻止陈迦南今天的行动,也就是一个电话的事,然而现在没有手机,只能他亲自跑过守株待兔。
陈迦南虽然凶狠暴躁,但能成为反派大佬,绝不是个没头脑的家伙。在原书中他杀了林兆明不仅全身而退,还没留下任何证据。
而能做得如此干净利落,想必会做好万全准备——比如乔装改扮,提前踩点埋伏。
乔文觉得自己肚子又有些饿了,余光瞥见旁边有一家鱼蛋的档口,走过去买了一份,正要开吃,忽然感觉有一道视线紧盯着自己,转头一看,却见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儿,正两眼巴巴地望着自己手中的鱼蛋,脏兮兮的小嘴巴张得老大,口水眼见就要流出来。
他微微一愣,看了眼手中热气腾腾的鱼蛋,递给他,柔声道:“给你。”
小乞儿大概是第一次遇到如此温和大方的人,惊喜不已地接过来,连连鞠躬,匆匆走到旁边脏兮兮的墙角坐下,一张脸差点扑在鱼蛋里,唏哩呼噜地开始大嚼。
这是一个有人活在绚丽云端,有人在泥泞里苟延残喘的世界。
乔文摇摇头,又花一块钱替自己买了一份,因为站着实在吃力,便走到一旁的长椅,一边观察着斜对面的动静,一边慢条斯理地吃起来。
林子晖舅舅这家茶室生意不错,这会儿正是进进出出人多的时候。
乔文并没有专门盯着芙蓉茶室的大门,而是将目光留意在茶室两侧。
一侧是个居酒屋,一侧是个杂货铺,杂货铺门口还隔出了个报纸档,偶尔有路过的人驻足翻阅片刻,然后顺手买走一份。
一碗鱼蛋吃完,乔文的目光锁定了一道在报纸档停留已超五分钟的身影。
那身影侧对着这边,加之暮色渐临,他看不太清那人的模样,只见穿着一件灰蓝色衬衣和黑西裤,头戴一顶鸭舌帽,肘间夹着一只公文包,是个公司上班族的打扮,与此时路上刚刚下班,行色匆匆的诸多都市男人如出一辙。
但因为原身和陈迦南,是化成灰也能互相认出彼此的关系,所以乔文第一眼就已经靠身形确定了这人是陈迦南。
他原本是打算直接走过去将人拦下,但想了想又作罢。
在他吃完鱼蛋的时候,街对面的陈迦南终于买下了一份报纸,只不过人并没有离开走远,而是点上一根烟,摊开手中的报纸,靠在路边电线杆子,不紧不慢地翻阅。
翻了一会儿,他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将报纸叠好,迈步走进了旁边的芙蓉茶室。
乔文将吃完的饭盒,丢在一旁的垃圾桶,拍拍手穿过马路,也朝茶室走去。
茶室分两层,下层都是摆着八仙桌的大厅,二楼则是雅座和雅间。
乔文直接上了二楼。
出了楼梯口,他目光随意扫了下,一眼便看到坐在在窗边雅座,已经点了茶,装模作样喝上的鸭舌帽男人。
男人除了戴了帽子,还贴着胡须,看起来比本来的年龄大上许多,若不是原身对他太熟悉,这个乔装改扮,其实算得上很成功。
乔文伫立间,茶楼女招待走过来,问:“先生,几位?”
他摆摆手,径直朝那雅座走过去。
行至一半时,雅座的男人分明是已经觉察了异样,猛得转头看过来,两只俊眉蹙成了一个八字。
乔文勾起嘴角,朝他露出个笑眯眯的表情。
而某未来大反派,却是忽然一脸瞠目状,唇上的假胡须还十分应景地抖着了两抖。
“南哥!喝茶也不叫上我?”乔文笑着开口。
座位上的男人只觉得脑子一懵,睁大眼睛直直望着他,简直就是个吓坏的样子。
陈迦南生在城寨长在城寨,三天两头目睹有人横尸街头,自己也是跟人挥拳头拿砍刀长这么大的,是个十分勇猛剽悍的性子,所以这次乔文重病,他找赵山海借钱,对方给他派了个杀人任务,说若是只办好马上给他一万块,他毫不犹豫就应下来。
他一心想着弄到这笔钱给乔文治病,一直到此时此刻,对于第一次杀人这事,都十分坦然淡定。
因为想到杀完人,就能将乔文送去大医院,他甚至还有几分激动。仿佛不是去杀人,而是去杀只鸡。
然而此时看到乍然出现在这里的乔文,他所有的激动立刻就被打破了。
没错,陈迦南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自己这位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
乔文与他不一样,五六岁才跟着阿公阿婆流落到九龙城寨,那时他穿一身小西装,梳着岑亮的小分头,粉面桃腮,漂亮得似画中的娃娃,分明是从哪个大户人家走出来的富家小公子。
事实也确实是。
乔家原本是江浙大户人家,经历了战乱饥荒家破人亡,偌大一个家,周周转转流落到九龙城寨谋生,只剩一对老夫妇和一个年幼的孙子。来时乔家阿公已经病重,没多久就抛下太太和孙子撒手人寰。
乔阿婆曾是个富家小姐,即使落魄也是体面人,总是穿一身旧旗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小孙子更是被他收拾得干净妥帖,饶是穿着打补丁的破衫旧衣,那张小脸也永远白净漂亮,谁都忍不住多看一眼,
城寨里的孩子成日都跟泥荡里滚过的泼猴似的,陈迦南哪里见过这样漂亮的小人。那时他跑去听人说书,听到三国演义,别的没记住,就记住里面有个美人叫小乔。他觉得这个称呼很适合乔文,于是天天一口一个小乔叫了下来。
除了容貌好,乔文还有一大特长,就是三天两头得病上一场,像个瓷器做的娃娃,仿佛手一捏就碎,风一吹就倒。
这样的小人儿在弱肉强食的城寨里,自然是要受欺负的,陈迦南就自发地成了他的保护神,谁要敢欺负他的阿弟小乔,就得吃上他的一记大拳头。
乔文自然也依赖他,两人从小亲密无间地长大,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乔阿婆毕生心愿就是孙子有朝一日能走出城寨,重新做回体面人,所以省吃俭用将孙子送去外面的教会学校念书,悉心教育他出淤泥而不然。
乔文虽然长在城寨,品性却十分高洁,对城寨的肮脏事很是不以为然。一旦发觉陈迦南做了什么坏事,必定要对他一凡痛斥和教育。
因而陈迦南但凡干点缺德事,一定会背着乔文。他皮肉糙面皮厚,不怕打不怕骂,就怕惹乔文生气。因为乔文身体差,怄上一场,指不定就得在床上躺两天。
前年知道他加入了和兴社,两人大吵一架,吵完乔文就躺下了,陈迦南衣不解带伺候了一礼拜才将人伺候好。
就这么玻璃人儿,若是被他知道自己为了给他筹药费来杀人,只怕会直接气得去见阎王。
陈迦南能不怕么?
不过陈迦南也是个狡猾性子,很快反应过来,自己来当杀手这事儿,他连豪仔都没说,乔文哪能知道,于是在经过短暂的惊慌后,他放下心来,又终于像是忽然想到什么似的,不可置信地上下打量一番在对面坐下来的少年,瞪大一双黑眸问:“小乔?你身体没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