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梅没再多问,这次她还知道分寸。

    我曾告诉过郝梅,我个人的事情,无论工作或生活上的,我若想说的自然对她说,不想说的请她少问。为此,郝梅威胁说要与我分手,结果没用我费劲,她自己又乖乖回来了。她向我解释说:她爱上个恶魔。

    两点钟的时候,「乡哥」的前堂大厅里很安静,只有零星几桌人在那里聊天儿。将近两点二十,我看到蓝宇走进来。他看上去与上次有些不一样。我冲正在张望的他打了个手势,他看到我了:「对不起,来晚了。」他没多解释。

    「怎么来的?」

    「乘公共汽车。」他的普通话可是大有长进。

    「我对北京还没有都了解,转错了一次车。」他补充道。

    我边听他说边打量他,真没想到,短短的几个月,他竟长高了一节,脸色也没有上次那样黑瘦了,尤其脸上的神态,完全没有那种紧张沉重的感觉,虽然仍是没有笑,却带著笑意。但眼睛没有变:忧郁而不安。

    「以后你就打车好了,如果我有时间,或者我去接你。」我边说边引他往电梯那里走。

    他没有说话,突然站住了:「能不上去吗?」

    「那去哪儿啊?」我不能理解他的用意。

    「哪里都行,外面也行」

    「啊?现在?」他的提议简直让我哭笑不得:「你不怕冷啊?」看着他只穿一件青色罩衫。

    「白天不冷。」他轻声说,仍然坚持他的意见。

    我无奈地冷笑一下,有些恼火:「算了,就在那边坐会儿吧!」我用手一指大厅西侧的咖啡厅。我猜想他是不是要向我勒索或是打算纠缠我,那他可是找错人了。

    直到小姐送上饮料后,蓝宇仍没开口:「你不是在上学吗?怎么想起我了?」我说着透过自己吐出的烟雾,冷眼观察着他。

    「我今天不想呆在宿舍里。」他虽然说话时语调平淡,可看着心事重重。他又局促不安地喝了一口咖啡。

    见他仍不多说,我再也没耐心陪他玩儿了:「有什么事就直接说!我三点钟要出去。」

    「我没事,只是想找人聊天。我回去了。」他说着站起身。

    我发现这小子够敏感,而且自尊心还挺强:「我开车送你?」我坐着问。

    「不用了。」他居然礼貌地冲我笑笑。

    我也笑了:「没把您老人家气着吧?」

    他可能不习惯北京式的幽默,惊奇地看我:「什么?」

    那天他没有走成。我说我一定开车送他回去,然后问他要不要一起上楼到房间里取车钥匙,他说他等着,我说跟我上去吧,怎么能让我一个人跑来去去,于是他答应。

    当我们走进房间后,我立刻悄悄地从后面一把抱住了他,他吃惊更没迎合我。不过当我开始在他身上亲吻的时候,他好像已经热血沸腾、欲火中烧,不能自持了。

    「哼!跟我他妈装什么蒜呀!」我心里得意,笑骂。

    他满身的汗水,好像连睫毛都是湿润的,年轻、光洁的面颊泛出潮红,眼睛微闭,昏昏欲睡的模样。

    我不禁又在他黝黑的胸膛轻吻:「浓度够大的,做菜不用买盐了。」我笑道。

    他睁开眼睛,笑笑。

    「以后要是想‘那个’了就早点来,憋久了无益于健康。」

    他没再笑,正视着我:「我没想来‘那个’」。

    我不想与他对视,便从床上起来,边往卫生间走边对他说:「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儿?直说!」

    「我没事。我们班的一个同学昨天死了,他就住在我下铺。我不想呆在宿舍里。」

    「为什么?!怎么死的?」我惊讶地回过身。

    「做前滚翻,把靠近脖子的脊椎折断了。他是我们班唯一一个从农村来的。他们中学几乎没有体育课,所以垫上运动考试他怕不及格,就拉着我陪他一起练习」

    「今天早上他父母赶来了,他妈妈在医院里哭昏过去了……他是独生子。他一个星期前还对我说大学这几年怎么熬啊,这种不吉利的话真不该说……」蓝宇说话时神情悲伤,语调凄凉。

    「死了的人其实没什么,活着的人才可伶呢。」我说。

    「……」他的沉默和忧郁有点打动我。

    「别想这些了,起来!」我说着伸手拉他:「冲个澡,然后我带你去下面的迪厅玩儿。」

    蓝宇伸个懒腰然后起身,他象突然想起什么:「你三点钟不是要出去吗?」

    「不去了,反正不重要。」我说着赶忙先钻进浴室。

    后来蓝宇一直都挺高兴。在饭店迪厅里他安静地坐着,我问他好玩儿吗,他说好像群魔乱舞,给他要了杯啤酒,他说味道太苦。于是我们到包间里唱歌,他看看歌单说没有会唱的,最后我们大嚎《我爱北京天安门》。

    已经很晚,他坚持要回去,而且不要我送他,他说他又不是女的。哼,鬼心眼儿不少!我有点后悔整个晚上浪费了精力和时间。

    第四章

    杨有福是郝梅给我引见的。我问郝梅为此得到杨的多少好处,郝梅咬牙切齿地说那是她的私事请我少问。我听着嘿嘿笑,问她是不是看上杨的五短体形和便便大肚了,郝梅恶虎夺食般扑过来,差点把我吃了。我发现自己对这小骚货的兴趣越来越少,她不过就是个普通女人。

    有福也和郝梅一样在北京闯荡不久,他刚三十出头,可面相很老,大概因为脸上的肉太多。 起初我将他归入势力小人一类,因为他一见面一把年纪就冲我喊陈哥。我帮他介绍了两个记者,还让他上了两次日报和晚报的新闻,使他有资本用一张狗屁图纸在外面坑蒙拐骗。处久了我发觉他有东北人的豪爽,出手大方的不得了,手有一个子儿就敢花五个,知道一就敢说十。

    他酒量确实好,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底儿:「陈哥你说你要什么?你能说出来我就能给你整来。下次我给你整两只小东北虎,让你尝尝鲜儿。」喝多了,他就真的假的胡说八道。

    「我不要那玩意儿,你帮我找两个童男童女就行。」

    「我还当是啥难办的事儿,你还为这事儿闹心!要多大的?」他说得很认真。

    「你妈的把我当妖精了!」我笑了起来:「我发觉你小子胆儿太大,你就折腾吧,早晚有一天把小命赔进去。」

    那个什么改革开放,社会转型的时代,什么鱼鳖虾蟹,只要有胆儿,畜生就能跟人堆儿里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