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皇上……”
阎日喂饭的动作停下,不敢接受。
“全部吃完!”嘴巴一噘,小皇帝才不管阎日敢不敢接受呢,他要阎日吃阎日就得吃。
阎日抿了抿嘴,缓缓跪下:“奴才谢皇上恩。”
“阎日——”小皇帝不高兴了。
阎日站了起来,脸上露出一抹克制的腼腆的笑容:“奴才谢皇上恩。”
“要吃完哦。”
“是。”
不一会儿,又一盘清蒸大虾端过来了。阎日给小皇帝剥了一只,喂到小皇帝的嘴里,然后又剥了一只,放入自己的嘴里,先含了一会儿,然后慢慢咬开。好吃,非常好吃,皇上赏赐的食物,是天下间最好吃的。哪怕只是一口米饭,他都觉得比任何地方的饭都要香。
“日日,喝汤。”
阎日立刻回神,舀了一勺汤喂到皇帝的嘴里,嘴里的虾舍不得咽下。
“日日,你快吃,虾冷了就不好吃了,你要全部吃完哦,一只都不许剩。”
“是。”
阎日不舍地咽下嘴里的虾,剥了一只,喂给皇帝,小皇帝大口咬下,还故意咬了一下阎日的指头,阎日笑了,虽然仍旧腼腆,但比刚才的笑容要深了许多。
“快吃快吃。”
“是。”
秦歌在书房里喝着弟弟熬的香浓鸡汤,小皇帝在自己的寝房里享受着阎日的伺候,父子两人都有的吃,有的喝。而在西暖阁里,送走最后一批官员的伍子昂揉揉自己僵硬的脖子,仰头吐了口气。也不知是不是马上要交出权力了,在那晚和秦歌谈过之后他只觉得更加疲惫,恨不得天天在仁心堂里睡到自然醒。果然人不能松懈,一松懈就会懒惰。
定了要把大权交给儿子,伍子昂和秦歌却并不打算提前告诉儿子。伍子昂疼儿子,但他也清楚儿子的性子,若是提前告诉了儿子,儿子怕不给他哭翻天。要不是他和秦歌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子君早就嚷着不当皇帝了。每次想到儿子,伍子昂都是无奈地笑一笑,当然这无奈中也满含着对儿子的宠溺。伍子昂不否认儿子的性格和他的溺爱不无关系,但那是他的宝贝儿子,是秦歌给他生下的儿子呀,他不宠儿子宠谁呢。
太医院在容丘的掌管下可谓是会聚了大东最好的医者,也因此,在他把太医院的太医大部分都派出去之后,目前还没有传来哪里发生重大疫情的消息。若一个月后仍没有消息传来,那也就不用太过担心了。又吐了口气,伍子昂站起来,该回去了。忙了两个月,他万分想念秦歌的温柔乡。
刚出了西暖阁,就有人送来一封加急的信,一看是女贞王的,伍子昂拿着信又返回西暖阁。伍子华自从跟着越勒云山去了女贞之后,将近七年来他只回来过一回。范伍氏是万分地想念伍子华,伍子昂这个做兄长的也很想念这个兄弟。
拆开信,伍子昂看了几行之后面露深思。在炕上缓缓坐下,他翻过一页。看完了信,伍子昂坐在炕上独自沉思了良久,然后拿着信出了西暖阁。
回到仁心堂,伍子昂习惯性地先去看看儿子。掀开门帘,就看到儿子正在跟阎日下棋,让阎日不必多礼,伍子昂跟儿子说了几句话,问问儿子累不累,然后就回了他和秦歌的卧房。秦歌已经让人把批改完的奏折送到内阁去了,见伍子昂回来了,他马上命人去御书房端鸡汤。
“何欢熬的鸡汤?”脱下外衣让跟着进来的温桂挂起来,伍子昂一脸的惊讶。
秦歌笑笑,说:“是啊。今天他端鸡汤过来我可真是吃了一惊。何欢越来越懂事,也越来越会体贴人了。”
伍子昂搂着秦歌的腰来到榻前坐下,道:“何欢现在也算是有家室的人了,他也该长大了。再说,他是你的弟弟,肯定会体贴人。”
伍子昂这么一说,秦歌不由得蹙了眉头:“我还是觉得阎涣配不上他。”
伍子昂在秦歌的嘴角亲了一口,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何欢喜欢,阎涣也是个值得托付的人,你就由得他们去吧。你我都尝过不能真正在一起的痛苦,何欢的事你就不要去想了。”说到这里,伍子昂语含深意地说:“就是子君日后,我也不打算多干涉。只要他喜欢的人对他没有坏心思,一心为他,他想要谁我都不反对。”
秦歌眯了眯眼睛:“你指的是谁?”
伍子昂犹豫了片刻后,压低声音说:“我瞧子君对阎日的依赖劲,我怕日后……”
秦歌拧了眉。伍子昂赶紧给他揉开,劝慰道:“我也只是假设。子君还小,以后的事都很难说。再说阎日对子君也不敢有其他的心思。他见过你如何调理,对子君自然与旁人不同,这我也理解。”
秦歌还是不说话,过了会儿他不无顾虑地说:“我十三岁就知道自己喜欢你了。子君现在如此依赖阎日,难保以后不会对阎日有了喜爱之情。”
伍子昂把秦歌搂到怀里,倒显得很平静地问:“你不同意?”
“阎日比子君大太多岁了。”
伍子昂亲亲秦歌,说:“子君的事情还是交给他自己来决定吧。你我就吃尽了世俗的苦头,我舍不得子君吃苦。子君若真的喜欢阎日,那也由得他好了。”
“不行。”秦歌从伍子昂的怀里退了出来,冷道:“先不说阎日比子君大了那么多岁。那我问你,若子君日后喜欢上了阎日,子嗣怎么办?”
伍子昂愣下了,然后笑笑:“若子君真喜欢上了阎日,子嗣的问题是他们避不开的一道坎,我也不会让他们避开。秦歌,也许是我多想了,也许等子君长大了他会遇到他喜欢的女人,谁知道呢。我说这些也不过是告诉你,不管是何欢还是子君,他们的婚事都让他们自己决定。你我好不容易能在一起,该开开心心地过日子才是,不要自寻烦恼。”
哪知,秦歌的眉心却舒展不起来。垂眸想了许久,他抬眼:“我不会多加干涉子君的婚事,但是我要保证子君不会受伤。子昂,那是我的儿子,是我给你生下的儿子。除了你我之外,没有人可以让子君伤心。阎日对子君是忠心耿耿,但你能肯定若有一天子君真的对他有了那份心思,他能接受吗?他若不能接受,子君就得想法子、用计谋。我不能容忍我的儿子为了得到别人的心而苦恼。”
秦歌虽然爱伍子昂,但也从来没有想过用手段得到伍子昂。而他太了解自己的儿子了,如果儿子喜欢的人不喜欢他,儿子一定会用手段会绞尽脑汁地让那人属于他。他的儿子是人上人,是真龙天子,没有人可以让他的儿子为情爱而苦恼,更没有人可以让他的儿子在情爱上受委屈。
伍子昂一开始没想明白,过了会儿,他笑了:“你是怕阎日对子君没那份心思吗?也许子君以后对阎日也没那份心思呢。”
秦歌勾勾唇角:“有没有那份心思试试不就知道了?”
伍子昂很过分地凑过去,一脸的期待:“怎么试?”
秦歌跟他咬耳朵。
伍子昂一边听一边点头,还时不时地提一提自己的意见。两位很过分的父亲大人终于商量好了,秦歌的脸色也好了。
说完了儿子的事,伍子昂该说另一件正事了。他从怀里掏出刚才收到的那封信交给秦歌,问:“这是越勒云山的信,你看怎么办?”
秦歌展开信,看了起来。
第148章
越勒云山的信上没有写什么两国之间的大事,而是询问伍子昂他和伍子华何时能回大东。伍子华思念故土,越勒云山也并不喜欢女贞王这个位置。当初若不是越勒耶的儿子太小,越勒云山也不会回到女贞。女贞对越勒云山来说不是家乡,而是他深恶痛绝想要离开的地方。大东是伍子华的故乡,又是两人情定的地方,所以越勒云山想和伍子华一起回大东。
越勒耶的儿子越勒贡今年已快十六岁,可以继承王位了。越勒云山与伍子华多年来感情稳定,两人都没有找别人生孩子的打算,所以这个位置迟早是越勒贡的。越勒云山和伍子华都希望越勒贡能早点回来继承王位。
看完了信,秦歌问伍子昂:“你怎么说?”
伍子昂谨慎地说:“越勒贡虽说一直住在伍家,也深受大东文化的影响,但他与大东的关系毕竟不如子华与大东的关系。有子华和越勒云山在女贞,有利于女贞的稳定和女贞对大东的忠诚。可是越勒云山说的也没错。他没有子嗣,王位迟早是越勒贡的。早一点让越勒贡接手王位,女贞也可避免新王登基可能带来的局势不稳。但这样一来,越勒贡很可能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被女贞的那些保守势力所利用。虽然越勒楚已经死了好几年了,但女贞还是有不少人想要复辟,脱离大东的掌控。就算越勒贡以后没有这个心思,他的儿子也难保不会有。”
阎日喂饭的动作停下,不敢接受。
“全部吃完!”嘴巴一噘,小皇帝才不管阎日敢不敢接受呢,他要阎日吃阎日就得吃。
阎日抿了抿嘴,缓缓跪下:“奴才谢皇上恩。”
“阎日——”小皇帝不高兴了。
阎日站了起来,脸上露出一抹克制的腼腆的笑容:“奴才谢皇上恩。”
“要吃完哦。”
“是。”
不一会儿,又一盘清蒸大虾端过来了。阎日给小皇帝剥了一只,喂到小皇帝的嘴里,然后又剥了一只,放入自己的嘴里,先含了一会儿,然后慢慢咬开。好吃,非常好吃,皇上赏赐的食物,是天下间最好吃的。哪怕只是一口米饭,他都觉得比任何地方的饭都要香。
“日日,喝汤。”
阎日立刻回神,舀了一勺汤喂到皇帝的嘴里,嘴里的虾舍不得咽下。
“日日,你快吃,虾冷了就不好吃了,你要全部吃完哦,一只都不许剩。”
“是。”
阎日不舍地咽下嘴里的虾,剥了一只,喂给皇帝,小皇帝大口咬下,还故意咬了一下阎日的指头,阎日笑了,虽然仍旧腼腆,但比刚才的笑容要深了许多。
“快吃快吃。”
“是。”
秦歌在书房里喝着弟弟熬的香浓鸡汤,小皇帝在自己的寝房里享受着阎日的伺候,父子两人都有的吃,有的喝。而在西暖阁里,送走最后一批官员的伍子昂揉揉自己僵硬的脖子,仰头吐了口气。也不知是不是马上要交出权力了,在那晚和秦歌谈过之后他只觉得更加疲惫,恨不得天天在仁心堂里睡到自然醒。果然人不能松懈,一松懈就会懒惰。
定了要把大权交给儿子,伍子昂和秦歌却并不打算提前告诉儿子。伍子昂疼儿子,但他也清楚儿子的性子,若是提前告诉了儿子,儿子怕不给他哭翻天。要不是他和秦歌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子君早就嚷着不当皇帝了。每次想到儿子,伍子昂都是无奈地笑一笑,当然这无奈中也满含着对儿子的宠溺。伍子昂不否认儿子的性格和他的溺爱不无关系,但那是他的宝贝儿子,是秦歌给他生下的儿子呀,他不宠儿子宠谁呢。
太医院在容丘的掌管下可谓是会聚了大东最好的医者,也因此,在他把太医院的太医大部分都派出去之后,目前还没有传来哪里发生重大疫情的消息。若一个月后仍没有消息传来,那也就不用太过担心了。又吐了口气,伍子昂站起来,该回去了。忙了两个月,他万分想念秦歌的温柔乡。
刚出了西暖阁,就有人送来一封加急的信,一看是女贞王的,伍子昂拿着信又返回西暖阁。伍子华自从跟着越勒云山去了女贞之后,将近七年来他只回来过一回。范伍氏是万分地想念伍子华,伍子昂这个做兄长的也很想念这个兄弟。
拆开信,伍子昂看了几行之后面露深思。在炕上缓缓坐下,他翻过一页。看完了信,伍子昂坐在炕上独自沉思了良久,然后拿着信出了西暖阁。
回到仁心堂,伍子昂习惯性地先去看看儿子。掀开门帘,就看到儿子正在跟阎日下棋,让阎日不必多礼,伍子昂跟儿子说了几句话,问问儿子累不累,然后就回了他和秦歌的卧房。秦歌已经让人把批改完的奏折送到内阁去了,见伍子昂回来了,他马上命人去御书房端鸡汤。
“何欢熬的鸡汤?”脱下外衣让跟着进来的温桂挂起来,伍子昂一脸的惊讶。
秦歌笑笑,说:“是啊。今天他端鸡汤过来我可真是吃了一惊。何欢越来越懂事,也越来越会体贴人了。”
伍子昂搂着秦歌的腰来到榻前坐下,道:“何欢现在也算是有家室的人了,他也该长大了。再说,他是你的弟弟,肯定会体贴人。”
伍子昂这么一说,秦歌不由得蹙了眉头:“我还是觉得阎涣配不上他。”
伍子昂在秦歌的嘴角亲了一口,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何欢喜欢,阎涣也是个值得托付的人,你就由得他们去吧。你我都尝过不能真正在一起的痛苦,何欢的事你就不要去想了。”说到这里,伍子昂语含深意地说:“就是子君日后,我也不打算多干涉。只要他喜欢的人对他没有坏心思,一心为他,他想要谁我都不反对。”
秦歌眯了眯眼睛:“你指的是谁?”
伍子昂犹豫了片刻后,压低声音说:“我瞧子君对阎日的依赖劲,我怕日后……”
秦歌拧了眉。伍子昂赶紧给他揉开,劝慰道:“我也只是假设。子君还小,以后的事都很难说。再说阎日对子君也不敢有其他的心思。他见过你如何调理,对子君自然与旁人不同,这我也理解。”
秦歌还是不说话,过了会儿他不无顾虑地说:“我十三岁就知道自己喜欢你了。子君现在如此依赖阎日,难保以后不会对阎日有了喜爱之情。”
伍子昂把秦歌搂到怀里,倒显得很平静地问:“你不同意?”
“阎日比子君大太多岁了。”
伍子昂亲亲秦歌,说:“子君的事情还是交给他自己来决定吧。你我就吃尽了世俗的苦头,我舍不得子君吃苦。子君若真的喜欢阎日,那也由得他好了。”
“不行。”秦歌从伍子昂的怀里退了出来,冷道:“先不说阎日比子君大了那么多岁。那我问你,若子君日后喜欢上了阎日,子嗣怎么办?”
伍子昂愣下了,然后笑笑:“若子君真喜欢上了阎日,子嗣的问题是他们避不开的一道坎,我也不会让他们避开。秦歌,也许是我多想了,也许等子君长大了他会遇到他喜欢的女人,谁知道呢。我说这些也不过是告诉你,不管是何欢还是子君,他们的婚事都让他们自己决定。你我好不容易能在一起,该开开心心地过日子才是,不要自寻烦恼。”
哪知,秦歌的眉心却舒展不起来。垂眸想了许久,他抬眼:“我不会多加干涉子君的婚事,但是我要保证子君不会受伤。子昂,那是我的儿子,是我给你生下的儿子。除了你我之外,没有人可以让子君伤心。阎日对子君是忠心耿耿,但你能肯定若有一天子君真的对他有了那份心思,他能接受吗?他若不能接受,子君就得想法子、用计谋。我不能容忍我的儿子为了得到别人的心而苦恼。”
秦歌虽然爱伍子昂,但也从来没有想过用手段得到伍子昂。而他太了解自己的儿子了,如果儿子喜欢的人不喜欢他,儿子一定会用手段会绞尽脑汁地让那人属于他。他的儿子是人上人,是真龙天子,没有人可以让他的儿子为情爱而苦恼,更没有人可以让他的儿子在情爱上受委屈。
伍子昂一开始没想明白,过了会儿,他笑了:“你是怕阎日对子君没那份心思吗?也许子君以后对阎日也没那份心思呢。”
秦歌勾勾唇角:“有没有那份心思试试不就知道了?”
伍子昂很过分地凑过去,一脸的期待:“怎么试?”
秦歌跟他咬耳朵。
伍子昂一边听一边点头,还时不时地提一提自己的意见。两位很过分的父亲大人终于商量好了,秦歌的脸色也好了。
说完了儿子的事,伍子昂该说另一件正事了。他从怀里掏出刚才收到的那封信交给秦歌,问:“这是越勒云山的信,你看怎么办?”
秦歌展开信,看了起来。
第148章
越勒云山的信上没有写什么两国之间的大事,而是询问伍子昂他和伍子华何时能回大东。伍子华思念故土,越勒云山也并不喜欢女贞王这个位置。当初若不是越勒耶的儿子太小,越勒云山也不会回到女贞。女贞对越勒云山来说不是家乡,而是他深恶痛绝想要离开的地方。大东是伍子华的故乡,又是两人情定的地方,所以越勒云山想和伍子华一起回大东。
越勒耶的儿子越勒贡今年已快十六岁,可以继承王位了。越勒云山与伍子华多年来感情稳定,两人都没有找别人生孩子的打算,所以这个位置迟早是越勒贡的。越勒云山和伍子华都希望越勒贡能早点回来继承王位。
看完了信,秦歌问伍子昂:“你怎么说?”
伍子昂谨慎地说:“越勒贡虽说一直住在伍家,也深受大东文化的影响,但他与大东的关系毕竟不如子华与大东的关系。有子华和越勒云山在女贞,有利于女贞的稳定和女贞对大东的忠诚。可是越勒云山说的也没错。他没有子嗣,王位迟早是越勒贡的。早一点让越勒贡接手王位,女贞也可避免新王登基可能带来的局势不稳。但这样一来,越勒贡很可能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被女贞的那些保守势力所利用。虽然越勒楚已经死了好几年了,但女贞还是有不少人想要复辟,脱离大东的掌控。就算越勒贡以后没有这个心思,他的儿子也难保不会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