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顶铁皮的仓库就在前头,仓库的屋檐下吊着一盏白炽灯。白炽灯悬在纤细的麻绳上,在咸湿的海风中摇摇晃晃,照亮了一群肌肉虬结的打手。他们穿着黑背心,露着奇形怪状的纹身,手上操着撬棍,围着姜勇散漫地说笑、抽烟。姜勇鼻青脸肿地被绑在椅子上,与平日里气焰嚣张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群混混听见脚步声,齐刷刷往任明卿的方向瞧,扭胳膊动腿的姿势并不友好。任明卿硬着头皮道:“我来……送那个……”

    德哥伸手。

    任明卿紧张地递上,在将要交到他手中的一瞬间又往回缩:“你会守约么?完璧归赵之后,我要把我弟弟带走。”

    德哥劈手夺过他手上的烟枪,打着手电仔仔细细验了货,然后递给手下人,绕着任明卿转了两圈。当走到他身后时,德哥猝不及防地抬手,打了记他的后脑勺:“偷了我的东西,还跟我谈条件,小瘪三。”

    任明卿吓懵了,顶着一小撮乱发,眼神左右游离。周围响起混混们轻蔑的嘲笑。而德哥转回到姜勇面前就是狠狠一脚:“小赤佬!还给老子嘴硬!没偷!去你妈了个巴子!太岁头上动土!谁给你的胆子!”

    姜勇连人带椅被踹翻在地,任明卿赶忙上前将他护住:“别打了别打了……阿勇,快跟人家道歉!”

    “道歉?”德哥一把将任明卿挥开,踩住了姜勇的手,弹出一把刀,“生意还没做成,就给我顺手牵羊?今天这个事儿,留下只手就算两清,否则,没完!”

    姜勇一听要废掉他的手,吓得屎尿齐流,求爷爷告姥姥:“德哥!德哥!我也不知道这玩意儿那么贵重,我以为是小玩意儿,这不是我相好成天要我送这送那么……”他编了个理由,眼见德哥不为所动,便狠狠抽起自己的耳光,“你说你,怎么就管不住这手!”

    “管不住我帮你剁了啊!”德哥哈哈笑着,熟练地把玩着刀具,明明是处暑,却冷得人直冒汗。

    任明卿挣开了手下人,再一次扑到姜勇身边,从德哥鞋底下抢出了他的胳膊,惊慌失措地告饶:“阿勇他的右手本来就不灵便,要是、要是再废掉他的左手,他这一辈子就……”

    姜勇看到任明卿奋不顾身地挡在自己身前,突然有了个大胆的主意。他凑到德哥面前,急吼吼地表着衷心:“对啊!我要是彻底残废了,还怎么给德哥你当牛做马?!”他眼里闪烁着恶毒的光,转过头直视着任明卿,“德哥,这回我是被我哥撺掇了,昏了头!他知道您家大业大,身边样样都是宝贝,说出国以后天高皇帝远……这主意全是他出的!他出的!真要找个人两清,他才是主谋!”

    任明卿难以置信地望着姜勇。

    姜勇睁着一双红晦的眼睛,低吼道:“任明卿,你害我断了一条胳膊,是不是还要害我断另一条胳膊才甘心!长兄如父,父亲已经不在了,你难道就可以这样不管我的死活!”

    任明卿整个人都是一僵,仿佛突然被抽出灵魂的提线木偶。

    他知道自己现在应该立刻扭头就走,跟他卑劣的弟弟一刀两断,可是对于这个弟弟,他是有罪的。他想把自己欠下的债还清,从他曾经伤害过的人那里得到救赎,不然过去的梦魇会一直追逐着他,直到他死去;不然他死去仍不得自由,没有清白。

    德哥看到任明卿僵在那里没有反驳,以为他默认,想了想,把姜勇踹起来,朝打手们使了个眼色。

    然后,任明卿听到了耳旁的风声。

    那是撬棍撕裂空气的声音,对准的是他的太阳穴。

    第29章 他是个疯子

    庄墨赶到17号仓库的时候,这里显然不太平,有人在巷子里斗殴。他循声赶到红皮仓库,发现斗殴已经快到尾声。水门汀上躺了一地嗷嗷乱叫的人,站着的只有四人。庄墨没有想到这里面有任明卿,而他竟然是最凶猛的那个。

    他身手敏捷,下手毒辣,一杆撬棍捅得凶神恶煞,庄墨从他冷酷的脸上找不出任何熟悉的样子。要不是这个人穿着任明卿常穿的那身t恤长裤,庄墨几乎没有办法认出他来。

    战斗仍在继续,三对一,剩下的都是好手。任明卿身上也见了血,庄墨无论如何无法坐视不理,冲上去踹开了一个妄图偷袭他的人。庄墨小时候身体不好,被送到寺庙养了几年,会一点武术,长大后也系统地学习过近身搏击与擒拿。他一边对付难缠的对手,一边留心任明卿那边的情况。

    只见他灵活地跳到箱子上,躲开了正面劈来的撬棍,然后绕到对手背后,一个扼背错开对手的关节,动作干脆利落。另一个彪形大汉冲上来从背后锁喉,任明卿下巴一收,猛地抓住他的右小臂下拉,同时借助着腰部的力量往上一顶——直接就是一个过头摔。彪形大汉被他头朝下摔晕了过去。庄墨觉得没什么可担心的了,迅速地结束了自己手上的这个。

    这时,最后一人见势不好,竟然摸出了一把枪!庄墨喊了声小心,一个滑铲把持枪者绊倒,任明卿顺势一脚踩在那人握枪的手上。那人哀呼一声,枪脱手了。庄墨下意识地翻身夺枪,任明卿就地一滚,先他一步取枪在手,单膝蹲地,将枪口顶住了庄墨的额头。

    这一连串动作发生在两秒钟之内,一下子,两个人都安静了下来。

    庄墨从来都没有想过,他这辈子居然会被自己的作者拿枪顶着!这太荒谬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夜晚发生了太多莫名其妙的事,被蒙在鼓里的庄墨发现自己对任明卿一无所知,也随时都有可能失去对他的控制,因此怒火中烧。他连示弱都不想,只冷冰冰地望着任明卿。

    任明卿亦是冷冰冰地回望着他。

    两人对视了几秒,任明卿讥诮地扯了扯嘴角:“他妈的怎么哪儿都有你啊?”

    庄墨没有说话。

    这个人一开口,就让他彻底冷静了下来——他非常确定这绝对不是任明卿。

    任明卿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语气总是很轻柔,生怕吓到什么人,而且绝对绝对不会飙脏话。

    眼前的人却操一口正宗的东北口音,嗓音低沉沙哑,脏话连篇。

    如果平常那个温顺的任明卿是在演戏,那嗓音和口音呢?这是无法捏造的,他们绝对不是同一个人。

    “你是谁?”难道任明卿除了那个二流子弟弟,还有个孪生兄弟不成?

    “我他妈还没问你呢。”那人拿了枪站了起来,轻佻地顶顶他的脑袋,“跪下,有话问你。”

    看到庄墨眼中冒火,那人扑哧一笑:“哟,脾气还挺倔的。觉得我不会开枪是吧?”说着拉开保险就是砰得一枪。庄墨只看见黑暗中一簇火星,鼻尖传来浓重的焦味,冷汗哗就下来了。那人二话不说开枪射了他的衣角,没有给他一点喘息的时间,他甚至拿不准这是不是种警告,这个人太狠了。

    “跪下。”他不笑了,双手握枪,狠厉道,“不然我就打穿你的脑袋。”

    庄墨做了一次深呼吸,又做了一次深呼吸,双手举高放弃抵抗,对着那人缓缓跪下。生死关头,不论他本性有多高傲,都不敢擅自激怒眼前这个疯子。相反,在这场异常的屈辱中,他异常地冷静,用一种手术刀般的眼神审视着那张熟悉的脸,希望从中找到熟悉的善良与正直。可是,他什么都没找到。眼前的人极具进攻性,目露凶光,有一种残酷的狡猾。

    那人使他屈服了,很有些洋洋得意:“还以为骨头有多硬!”但他很快又对此感到厌烦,狠狠踹了他一脚,彻底对他失去了兴趣。收拾完庄墨,那人背过身去,以一种可怕的熟练,把在场的其他打手统统敲晕。然后他一瘸一拐地走到姜勇面前,举起了枪。

    姜勇的表情仿佛见了鬼。他倒打一耙后,如愿以偿地让任明卿背了黑锅,替他受罚,然而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这羸弱残疾的哥哥竟然一个人干掉了德哥的所有人马。他战战兢兢地蹲在原地抱着头,对着越来越近的枪口:“哥……有话好好说……哥!”

    “住手!”庄墨从背后一把抱住他,夺过枪丢进了水里,“别意气用事!”

    姜勇趁机逃走了。

    庄墨坚持到姜勇的背影消失不见,才敢在那人的拳打脚踢中败下阵来。那人狠狠踹了他一脚,对着姜勇的背影吐了口唾沫,烦躁地在原地踱来踱去。

    “到底怎么回事?”庄墨从地上爬起来,抹掉嘴角的血沫。明明和任明卿长得一模一样,下手却狠极了。

    “姜勇惹了不该惹的人,让小瘸子替他背锅,差点被剁了手。”那人言简意赅道,“——操他妈狗娘养的,老子迟早有一天做了他!”

    他坐在白炽灯的阴影里,脖子以上晦暗不清,庄墨偏偏能看清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疯狂又清醒。他的薄唇冷酷地吐出杀戮预告,毫无疑问说到做到。

    “你呢?你他妈老是在小瘸子身边晃来晃去,你是谁?”那人眯起眼睛审视着他。

    “小瘸子?”庄墨抓住了这个重要的称谓。

    “少他妈给我装蒜。”那人懒散地后仰,“别说你不知道我在说谁。”

    “任明卿。”庄墨肯定道,“任明卿是小瘸子,那你是谁?”

    那人看了他一会儿,愉悦地笑起来:“我是他爹。”

    “你到底是谁?!”庄墨被他磨光了耐心,忍不住大吼起来。

    “叫什么叫,你是狗么?”他的表情变换得相当快,瞬间就翻脸了,看上去阴郁又危险,“要不是杀了你小瘸子会哭,我他妈才不会留你到现在!”

    “杀了我,他会哭?”庄墨挑了挑眉毛,引诱他往下说。

    “他经常哭。成天哭。哭哭啼啼,像个娘们。”那人烦躁地搔了搔头皮,眼神因为无法长时间集中注意力而左右游移,“姜勇要他走,他舍不得你,也哭,一边打字一边哭——操他妈的我早该把姜勇做了,这龟孙子%¥#¥@¥……”

    庄墨越听越不对劲,他心里隐约有个猜测,但是他绝不肯亲口说出来。他借着微弱的灯光谨慎地打量着他:“你知道他的一些事。”

    “我知道他的所有事。”

    “他知道你么?”

    “不知道。”那人的神情是恶作剧般的得意。

    “你什么时候会出现?”

    那人掀了掀眼皮子:“知道太多会死的。”

    “让我做个明白鬼!”庄墨用眼神牢牢锁着他,“你什么时候会出现,告诉我!”

    那人又笑起来,笑声低沉喑哑。

    笑够了,他说:“当他搞不定的时候。”

    庄墨心里一沉:人格分裂。

    任明卿是个疯子,他拥有双重人格。

    双重人格是一种严重的心理障碍,自我认知无法统一,分离成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格。这不单单是性格上的转化,说的严重的一点,就像是一个身体里住了两个灵魂。

    在后续的对话中,庄墨了解到,任明卿的另一重人格名叫高远。根据高远的自述,他年龄比任明卿要小,大概只有20岁左右,东北人,身高一米八三,当过特种兵,身体健康,双腿没有残疾。因为在军队里打架斗殴提前退伍,精通格斗和枪械。庄墨总觉得高远这个名字以及他的经历非常眼熟,但是他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在性情方面,庄墨发觉高远具有高度攻击性,无法对常人产生共情,而且对伤害他人毫无愧疚感,是典型的反社会人格。每当任明卿受到伤害,他就会出现。高远是个左利手,任明卿使用左手的时候,他也会出现,发现没什么要紧,就会回去。他也完全不会写小说,他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创作是任明卿的事,他对此嗤之以鼻,说那是“娘们干的事”。

    高远是任明卿的保护者,知道任明卿的一切过往,但任明卿对此一无所知。对于他来说,自己唯一的反常就是有时候时间会断裂。这样的次数不多,他也没有在意。

    他们谈了20分钟左右,等到了警车。高远很快就知道是谁干的,凶狠地瞪着庄墨,庄墨在到达海边仓库的时候就报了警。高远用脚轻而易举地勾起了地上的撬棍,眼神有股杀气。

    “你现在弄死我,小瘸子就完了,你也完了。”

    “我不怕死。”高远颇为肆无忌惮。

    “为什么要跟我同归于尽?我们本不必这样。你知道我对小瘸子没恶意。”

    看着远处晃动的手电筒,高远知道时间不多了:“但你想要我死。你想把我们拖到精神病院去,让我们像牲口一样被绑起来插针!我告诉你,只要你向外透露一个字……我就带着小瘸子一起死。你可以试试。”

    庄墨额角的青筋猛烈地跳动了一下。高远知道他害怕了,得意洋洋地闷笑起来。

    “把嘴巴看牢。”高远搔了搔他的下巴,身体一抽搐,在庄墨怀里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任明卿上一秒还在撬棍下瑟瑟发抖,醒来的时候,却已经在庄墨的怀里了,周围倒了一地的人。

    “天呐!”他尖叫了一声,又吓晕了过去。

    庄墨:“……”

    他就知道,老天不会白白给他一个天纵奇才又懂事听话的作者,世上没那么好的事。

    好了,现在他是个疯子,怎么办?

    怎么办?

    第30章 来自观文的封锁

    那天晚上庄墨基本上没合眼。他先把任明卿送去了医院,然后去警察局做了笔录。他自然不能说是任明卿打的,他没法说,谁信这么蔫了吧唧的身体里住着个特种兵啊。他就说这群人围殴任明卿,自己把他们打趴下了。那群流氓也十分配合地推说是打架斗殴,警察就把一群被任明卿打得半死的人办了行政拘留。

    之后庄墨通过各种关系找这个姜勇,人最后总算给找到了,事情也水落石出。直到这个时候,庄墨才知道他要把任明卿带出国。姜勇给德哥做事,现在要远走高飞,想在临走时偷鸡摸狗,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德哥那杆玉烟枪显见也不是正经来路,不敢报警,所以扣了他的人让任明卿还回来,这才有了后面那一出。庄墨听了事情的起因经过简直气炸了,二话不说把他也送进了监狱。

    收拾完这群垃圾,他回医院收拾任明卿。

    “姜勇让你出国你就出国,让你顶罪你就顶罪,你就不怕葬送自己的未来?”因为这个未来关系到他们两个人,庄墨格外愤怒。

    任明卿坐在病床上哭。

    他不是那种受了委屈、可怜巴巴的哭法,他是真得很害怕被人打,整个人缩在床头,都恍惚了,满身是伤地微微发抖。

    庄墨吼完就心软了,任明卿倒是如梦初醒,爬到他面前拽着庄墨的手求求他想想办法,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姜勇要坐牢。

    庄墨觉得这不应该是正常人的反应:“如果我没有及时到场,你知道是什么后果么?他想让你做替罪羊,把你一辈子都毁了,你现在还替他考虑,你这是什么精神?恕我直言,这种亲戚就应该当机立断,不要再扯上关系了。”

    任明卿走投无路,哭得歇斯底里:“我欠了他很多……”

    “你欠他什么了?这样都还还不清么?你欠他什么了?”

    任明卿就不说话了,一个劲地哭。庄墨逼得紧了,他也只会缩回床头:“你不要再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