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个小时以后,拥挤的道路上停下一辆黄色的士,任明卿背着个大书包、腋下夹着一本书、怀里抱着一大桶纸卷出现在窗外,撑着车门淋着雨对出租车司机忙不迭地道谢。庄墨隔着模糊扭曲的玻璃窗,仿佛看着一场大雨里无声的默片,默片的主人公一瘸一拐地跑上了楼梯,然后面对着装修精致的餐厅大门又犹豫了,拿不定主意该不该进来。庄墨朝他招招手,他才羞涩地钻进了侍应生为他拉开的大门。

    他一路淌着雨在庄墨对面坐下,抱着自己的背包、书和纸卷,局促不安地坐在那里,像是刚来大城市的乡巴佬,只有怀里的全部家当可以给他一点安全感。庄墨让人上了一块毛巾,他也只敢在雨水落到眼睛里时轻轻擦一擦额头,仿佛他动作一大就会毁掉整个金碧辉煌的餐厅。

    庄墨看不下去了,抓起毛巾让他探过头来,帮他把头发擦干,又让人从自己的房间里拿来一套干净的外套,叫他换上。干燥和温暖让任明卿放松下来了,他很快就浮现出很想要说话的样子,用一双黑漆漆的眼睛跃跃欲试地望着庄墨。

    “你还没吃饭?”

    “我不饿……”任明卿亢奋道。

    “你得吃一点,我一个人也吃不完。”

    任明卿受了他太多恩惠,似乎不敢再多吃他的东西了,只是喝了一点点汤,然后又展现出迫不及待的模样。庄墨叫人撤盘,把桌子空了出来:“你说吧。”

    任明卿立刻从背包里翻出四大本《浩荡纪》,里头贴满了绿色的便签和五颜六色的回形针;然后把他那不知从哪里买来的大卷纸哗地展开,里头用工整的字迹写满了大小情节点:“庄先生,你还记得我要给一个本书续写结尾的事么?我……我理了一个大纲出来,你能帮我看看么?”

    庄墨这辈子都没见过有作者是这么看文的。

    庄墨很久以前就看过《浩荡纪》,接下这个任务之后,每天晚上都读一本,对故事框架心里有数。他委婉地告知任明卿自己看过这部小说,仔细检查着任明卿的笔记:“你觉得哪里有困难?”

    “我不确定我的构想是不是符合原作者的意图。”任明卿指着自己写得整整齐齐的第五部 大纲,讲述自己每一个剧情点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布置。庄墨取出了西装内袋中的钢笔,在他的大纲上进行批改。

    “大方向上没有问题。”主角团的每个人解开了心结,团结在一起打败了boss,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故事核。

    “但是你的情节点有点太多了。”庄墨仔细估算着按照这个大纲写出来的文本,觉得很有可能会字数爆棚,因此干脆利落地把一些看起来不太重要的剧情删掉。

    任明卿很肉痛:“这个要删么……这个也要删么?”在他看来,这都是在交代必要的信息。

    “你不要把读者想得太蠢了。你有这个倾向,就是什么都交代得清清楚楚,生怕读者不明白,恨不得把角色的吃喝拉撒全都写进去。这个没有必要。小说就像电影胶带,它并不是连续的,它只是一秒20帧,人的眼睛就能理解为这是一个连贯而动态的过程。小说也一样,如果中间没有什么重大的事件发生,你就算下一章就跳到十年后,读者也能理解这是一个连贯的故事。四海纵横的小说非常注重场景,他是一个场景写完,直接跳到另一个场景,跟电影镜头一样,中间是有留白的。你应该尽可能精简场景,集中人物冲突,所有的剧情都言之有物,整个故事也会非常惊险刺激。”

    “也就是说把20万字分成四五个大的篇章,每一个篇章类似于独立短篇,有一个明确的目的,所有的人物都卷进了其中,互相影响、推动事件发展,场景结束后得到一定的转变?”任明卿立刻联想到了另一种东西,“这是戏剧的创作手法。”

    庄墨大喜过望,任明卿聪慧得超出他的想象:“确实,四海纵横和玄原都有这个倾向。他们写的东西很像舞台剧,一章就是一幕戏。在这一章中,时间地点、人物冲突都高度集中。这一章过了,下一章就在千里之外或者几个月之后了。你要模仿他,就得采取这种戏剧化的创作手法。”

    任明卿得到鼓舞,即使庄墨再删剧情,也不那么沮丧了。

    他们一起确定了把最后一部划分为四个大事件,以此去构筑场景,安排人物在其中的表现,并且让他们依次退场。在主角到底跟女一还是女二在一起上,他们产生了非常大的分歧。

    庄墨觉得任明卿整个都想错了:“林澈是不可能跟花铃在一起的,他们注定是be的。小师妹柳霏晴才是女主。”

    任明卿不敢苟同:“一般来说,同门师兄妹是不可能结成正果的,大多数小说里也是青梅竹马败给了天降。虽然林澈和花铃立场不同,但是张无忌和赵敏也立场不同,张无忌最后还是没有跟周芷若在一起。还有令狐冲,他娶了任盈盈,他的小师妹嫁给了林平之。”

    庄墨道:“张无忌和赵敏虽然起初立场不同,但后来赵敏可是出嫁从夫。你觉得花铃像是会出嫁从夫的人么?”

    “呃……”任明卿语塞。

    “故事最后正邪两派是要分胜负的,他们俩如果在一起那怎么办呢?阵前双双自杀殉情?”

    任明卿无奈地把手指插入发间。

    “所以林澈要和小师妹在一起。”庄墨把他的整个情感线打了个x,然后把男主画了个圈圈,肩头指向他的小师妹。

    任明卿难以言喻地焦躁:“不行,花铃的人气更高……”

    庄墨看出来了:“你喜欢花铃。”

    任明卿被戳中了心事,一时间羞涩地低下了头:“她、她很可爱啊!”

    “你根本没有谈过恋爱。”

    任明卿再次被戳中了心事,涨红了脸。

    “你没有谈过恋爱,你在这桩事上没有发言权。我来告诉你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年轻的时候,的确,我们会被妖艳贱货网红脸所吸引,觉得温柔的女孩似乎淡而无味,但是只要你稍微成熟一点,你就会更倾向于精神伴侣。柳霏晴虽然没有花铃那么古灵精怪、美丽性感,甚至有时候让你觉得闷声不吭的很无趣,但你去看她不多的人物描写,你能看出来她内心深处是很爱林澈的。她知道林澈爱花铃,她就一直把自己放在妹妹的位置上,默默地守护他,跟他并肩作战。她跟林澈一起长大,两人有相同的正义感,有相同的立场,所有人都不能理解林澈的圣母的时候,柳霏晴偷了那把剑送他下山,那个场景四海纵横写得很动人。如果他们俩只是普通的亲人,四海纵横一个糙老爷们写什么清风明月?”

    任明卿沉默了良久,最后发出一声微弱的唉声叹气。

    “而花铃也不可能背弃她自己的责任。四海纵横在这篇文章里把正邪两派处理得非常模糊,作为反派,花铃不是一个杀人放火的变态,她做的事出发点也是为了拯救她的种族,站在她的角度你不能说她做错了。那么既然如此,她是不可能和林澈妥协的。她不能开开心心说哦要跟林澈结婚了,我就加入对方的阵营,那不可能。所以我觉得她可能是要死的。”

    任明卿彻底蔫了。很多年前他和安老师讨论过剧情,安老师说四海在第四部 里埋了一处伏笔,似乎是在暗示花铃才是真正的舍利子。如果要补上涂门,最终是要花铃舍身成仁的。任明卿想来想去都很不甘心。现在被第二个人指出来,他就觉得他可能无法背叛原作者的此种设定,因为自己的喜好强行扭曲故事逻辑。

    正在这个时候,手机突然响了。任明卿一看电话,是《新绘》的编辑,赶忙接起来:“老师您好。”

    “你现在在干什么呀?”田恬兴高采烈地问。他把故事全都整理完了,接下去打算跟洗灰展开深入而激烈的探讨,最好今天就把大纲定下来,接下去的周末洗灰可以安安心心写样稿。

    “啊……我在跟朋友吃饭。”任明卿瞥了瞥庄墨,心里有点不好意思了,好像学生被老师捉住开小差。

    庄墨被他提醒了,打了个响指:“服务生,菜单。”任明卿大概还没有吃过晚饭,讨论了那么久也该饿了,按照他的经验,脑力劳动才最消耗体力,正好让他抽空休息休息。

    电话对面的田恬听到庄墨的声音,一下子就懵了:等一下,庄墨跟洗灰在一起?当他为了洗灰累死累活在办公室里加班看《浩荡纪》的时候,庄墨在跟他吃饭?!哦草他到现在还没有吃过饭好么!

    田恬问:“你在哪里啊?!”

    “……啊?”任明卿不太明白咸老师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咸老师要过来一起吃?他有点为难,不管怎么说是他打扰庄墨用餐,现在来了他一个不够,还要来他的编辑,这怎么好意思呢?

    “呃……没事!你慢慢吃!”田恬赶紧挂掉电话,阻止自己继续失态。而且他已经回想起来了,几个小时之前,庄墨跟他说过“晚上去金鼎”。

    田恬操了一声,抓起把伞冲出了办公室,匆匆赶到了隔壁的威斯汀大酒店。

    果不其然,他在金鼎靠窗的位置上找到了那两个正聊得高兴的人。隔着倾盆大雨,田恬看他们在昏黄的暖灯下铺了一桌子的书和笔记,一看就是在讨论《浩荡纪》的大纲。作者的身影模糊不清,但是从他的肢体语言看得出来,他现在一点也不烦恼了,庄墨甚至把他逗得哈哈大笑。

    田恬仿佛面对着一个大型ntr现场,既生气又沮丧,看了半天,垂着脑袋转身走进雨里,踩着水花回家去了。

    他从昨天知道洗灰卡大纲开始,就一直努力地想帮他解决问题。他连夜读完了《浩荡纪》,做了充分的准备应对作者的一切烦恼——他甚至不是四海纵横的粉丝而是对家的粉丝!可是洗灰压根没有想到要找他。庄墨应该对此事也毫不知情,他把洗灰交给了自己,刚才还优哉游哉地打算下班吃饭,所以应该是洗灰主动联系的他。这让田恬充满了挫败感:洗灰一有事找的不是他这个责编,而是早已经抛弃他的庄墨,这算什么事呢?!田恬用力踢了一下水花。

    作为一个新编辑,他迫切希望能亲近作者,成为他们可以依靠的人。不然的话他的工作根本毫无意义。

    他是一个什么人呐?难道每天就坐在小小的办公室里催稿、收稿么?这他妈写个程序就能干了啊,他又不是闹钟!他也想参与到作者的创作过程中去,帮他们排忧解难,让那些故事因为有他的存在而变得更好看。

    洗灰的谦逊和礼貌让他以为遇见了自己的缪斯,也正是因为喜欢这个作者、认定了这个作者,才会愿意为他去不惜一切的努力。然而这些努力现在看来都打了水漂,因为洗灰就是喜欢庄墨胜过他,有了难以解决的事愿意依赖庄墨而不是他。

    “既然如此当初不要把他丢给我啊!”田恬仿佛接手了兄弟的媳妇、转头又发现他俩搞在了一起,浑身上下都有点绿,气愤地翻到列表中的多维元素,给他发去了一条告白:“元素,你永远都是我的宝宝!爱你!么么哒!”

    玄原忍不住“ew”了一声,拎着手机丢给了单总助:“拖黑,快拖黑!”

    他的责编怎么不像个正经人。

    田恬再想发个亲亲抱抱的表情包却发现已经被拖黑了,忍不住在大雨里抱着电线杆嚎啕大哭了起来:苍天啊!就不能赐给他一个忠诚、驯顺的作者么?他一定会好好对他的!写堕胎流产都没有问题qaq

    第44章 借宿

    餐馆里,庄墨和任明卿吃完饭,继续抠大纲:“开篇你确定要设置在涂门之战么?”

    “呃……”任明卿咀嚼着巧克力蛋糕,陷入了沉思。

    “对不起,我们要打烊了。”服务生过来提醒。

    两人发现墙上的钟不知不觉走到了十点,合计了一下,收拾了东西去庄墨的房间继续聊。任明卿一走进酒店套房就忍不住问:“你平常是住在这里么?”果然庄先生是为了救济贫困的他才租了他的小单间qaq

    “是这两天接待了一个客户,他提前一天退房了。”庄墨安抚着他的小心脏,睁着眼睛说瞎话。

    任明卿半信半疑地哦了一声。

    “公司可以报销的。”庄墨又紧跟着说道。

    任明卿这下彻底安下心来。

    两个人又花了两个小时,把四个大剧情、十三个剧情点整理了出来。任明卿觉得还需要细化,庄墨赶忙喊停:“够了,不能再细化了。”

    “可是如果前期不完全考虑清楚,后期就有可能会出问题啊。”任明卿不安道。

    “不,你前期如果把一个故事从头到尾都想完了,那后面才会出问题——甚至你前期就会出问题,因为你根本一个字都不想写。”

    任明卿歪了歪脑袋:“为什么?”

    “这个故事你都想完了,你当然不想写了。因为你在大纲阶段就剥夺了写故事这个过程中最有趣的部分,你坐在那里就跟个打字机一样,把你脑袋里早已存在的东西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那样很没有意思。而且确切来说,这种事也绝对不可能发生。在动笔开始写之前就把整个故事事无巨细地都想明白,不可能,特别是长篇,你没这个脑容量。”

    “是……是么?”任明卿不得不承认这是他想要达到的境界。

    “我看的出来,你很希望把这个故事圆圆满满地结束。”庄墨纤长的手指拂过他那么多的笔记,“你希望不放过一个伏笔,解开每一个隐晦不清的悬念,把整个故事清晰、完整地呈现在读者面前。你想要达到这样的标准:就是把整个故事的逻辑理顺。”

    “这有什么不对么?”

    “但故事不仅仅只讲逻辑。”庄墨在他身边坐下,忍不住笑了,“其实要讲完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很简单,每一步发展都那么中规中矩、踩在线索上,一点废话都没有。这种故事有很多很多。剧本也是这种写法,你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希望来找我帮忙。”

    任明卿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他的确是因为庄先生是个编剧、处理线索非常熟练,所以走投无路时想到要请教他的。但他不想让庄先生觉得自己在利用他。

    “然而不得不说,那些故事大多数都很平庸。读者想看的只是一个圆得起来的东西么?他们想去看一些构造精密如电子仪表的故事么?不。逻辑代表的只是技巧而已。我们写大纲,是为了提醒你大概的发展路径,一些你不可以绕开的剧情点,防止你写飞。骨架是很重要,但真正能打动人的,是文章的血肉。”

    任明卿呆滞地重复着他的话:“血肉……”

    “对啊,如果只是为了看逻辑严密的骨架,读者们只要看大纲就好了咯?但他们不看这个,当然不看。他们看小说,是在跟文中的人物一起历险。他们跟着文中的角色们经历悲欢离合,高潮低谷,跟他们一起大哭,一起大笑……这才是一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你能理解么?一本书的血肉恰恰不是关于逻辑的,而是关于最不逻辑的东西——人的感情。那是你让读者产生共鸣的地方。”

    任明卿思考了一下,掏出了小本子哗哗哗地开始记录。

    “所以你的大纲现在已经够用了。你知道发生了哪些大事记,在这些大事记发生后,人物经历了哪些转变。这就好比你已经知道人物注定会从a到b,但是具体怎么走,你可以留待写作的时候去思考。那个时候你和人物是同步的,你不是高高在上的作者,在纸面外安排着他的命运,你进入角色本身,去经历那个情境。你一定不会像此时此刻那么平静,你会跟着他们大喜大悲。你甚至不用去思考怎么写,因为你如果真的爱他们,了解他们,你自然而然就会知道他们到底怎么从a走到b,因为他们是活生生的。你不用花费脑细胞去设计他们的行为举止,他们自己就会拽着你走完整个旅程。好的作品都是这么诞生的,它们自然而然流露在作者的笔端。”

    “我不确定……”任明卿消化了半天,缓慢而低落地说,“他们不是我的人物,我也许对他们了解有偏差……”

    “看着我。”庄墨命令道。

    任明卿不明所以,怯生生地望着庄墨的眼睛。

    “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作者。”庄墨坚定地说,每一个字都沉缓有力,“你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打动我。”

    任明卿有一瞬间的慌张,在他还没来得及掩饰这种慌张之前,他的大眼睛里就蓄满了泪水,垂下眼睛无声地哭了起来。

    “好啦……”庄墨把纸巾盒递给了他。

    他知道任明卿可能并不是技术上或者能力上的问题,而是心理上过不去自己这一关。他很不自信,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写好,出于这种忐忑不安,特别着急想把这个故事理顺。但他其实已经比99%的作者都要更棒了,他自己并不知道。这个可怜的小家伙从来没有把自己的作品拿出来给人看过,因此没有受过他人的夸赞与肯定。人是通过与其他人的比照来确立自己的地位的,但是他始终是一个人在摸索,为此受尽了折磨。庄墨能理解他为什么哭泣。写作是一件投入浩大的工程,他为此呕心沥血,夜以继日,一无所获。此时此刻,他在为他过往付出的所有努力感到委屈。他在黑夜里走了这么久,终于碰到了这茫茫宇宙中的第一个人,对他说,你很棒。他有多高兴,他就有多难过,多害怕,多孤独。

    庄墨替他拿着纸巾盒,看他连续不断地擦着眼泪鼻涕,欣慰道:“记住这种感觉。这就是你的人物爆发出感情的时候,也是他最牵动人心的地方。读者会因为他这一瞬间的眼泪,记住他很久很久,把他和其他一切同类型的人物区别开来,相信他真的有血有肉。”

    等任明卿哭完,庄墨也不打算继续跟他讨论故事了,他相信以任明卿死理性派的那一面,绝对能把这七条线索玩转。至于剩下的就由他自己去搞定吧,庄墨最多再指点一下怎么模仿四海纵横的文风,这样就差不多了。

    其时将近12点钟,窗外依旧大雨倾盆。庄墨脱下西装、松开了领带:“今晚你就睡在这里吧,我有点累,没办法送你回去了。”

    任明卿飞快地站起来,垂下了眼睛,纤长的眼睫颤动着,用纸巾揉了揉哭得红红的鼻子:“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就好了,不打扰你休息了。”说着开始收拾东西。

    庄墨握住了他的手肘:“太晚了,你一个人回去我也不放心。”

    任明卿看了眼近在咫尺的大床,觉得不太合适。他已经耽误了庄先生一晚上,万一他晚上动来动去,让庄先生休息不好,那他罪过可就大了。

    庄墨忍不住笑了:“或者你觉得挤,可以去隔壁再开一间。”

    任明卿觉得这样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也不是特别贵,3500块一晚。”

    任明卿瞪圆了眼睛,手里的书都掉了。

    庄墨失笑:“好了,洗洗睡吧。”

    任明卿恭敬不如从命,进浴室冲了个凉。他没有带换洗衣服,庄墨找了件t恤给他穿。他坐在床边脱浴袍的时候,庄墨发现他背后全是伤,有刀伤,烫伤,还有其他各式各样的伤口,虽然年头久远,但看着还是触目惊心。

    庄墨惊诧地抚了上去:“你身上怎么这么多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