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卿:“……?”

    徐静之终于点完了菜,抬起头来,桌子上一片祥和,只有最旁边那哥们一直盯着自己的妹子。他不轻不重一拍桌:“喂喂喂,你看什么呢?”这下好了,叶瞬阴阳怪气地改看他了,那种充满进攻性的眼神让他忍不住怂了起来,“……你还是继续看她吧。”

    徐静之说完,突然想起了什么,看看烈火哥,略过;看看任明卿,略过得更快;最后,他的眼神停落在凶残的叶瞬身上。他用菜单遮住了自己的脸,想要借此掩饰见到偶像的激动之情,然后不停地从各种角度暗中偷窥:“你不会是……四海纵横吧?”

    烈火哥一拍大腿:他就说叶瞬来演比较像!

    叶瞬已经完全不在乎这件事了,他全身心地觉得自己很绿;白殇殇咳嗽了两声,扯了扯徐静之的衣袖:“这个才是。”她没有想到她在酒吧里随便亲过的侍应生竟然也是他们公司的作者,这年头的作者可真是多到满地乱跑啊。

    徐静之上下一打量任明卿,重新又变得神气活现的:“是你啊——”

    任明卿小小地应了一声。

    “不会吧。”徐静之满脸都是失望,往后面一仰,翘起了二郎腿,“《浩荡纪》真的是你写的么?我怎么看不出来啊?”

    剧情中可充满着抡起斧头旋转三百六十度砍翻十数人马的铁血真汉子,眼前的作者却柔弱得跟个娘们似的,不说话一点存在感都没有。徐静之知道作者和作品是两码事,做好了面基以后幻灭的准备,但这也相差太远了吧,简直是卖家秀和买家秀的鸿沟,这让他直接跳过了幻灭,从根本上怀疑起任明卿的身份来。

    对于他的提问,任明卿的回答是做贼心虚地在椅子上挪动了两下,还抬头瞅瞅烈火哥,搞不定自己究竟要不要说话似的,这种小家子气让徐静之忍不住靠了一声。

    “你多大呀?”徐静之一挑眉毛,“看起来挺小啊。”

    “我年纪挺大了……”足足24岁了呢。

    “32.”叶瞬杀气腾腾道。

    徐静之不安地在位置上调整了一下姿势,这哥们让他浑身不痛快,那个词儿怎么说来着?如坐针毡、如坐针毡啊!要不是清楚自己每天都在吃喝玩乐,徐静之真要怀疑自己是杀了这哥们的爹妈还是睡了他的马子。

    他控制住自己的眼神不往叶瞬那边瞥,坚定地粘在任明卿身上,任明卿那羞怯不安的神态,可以给他带来充足的底气继续欺软怕硬:“那你大学还没毕业,就写出了《浩荡纪》?”

    任明卿缓慢而羞耻地点了点头。

    徐静之难以置信,他那时候每次写作文都像是要死了一样:“你不用上学的么?”

    “白天上课,晚上写作,第一本就一鸣惊人、功成名就。”叶瞬对白殇殇的厚脸皮终于感到绝望了,麻木不仁地说着,将目光投向窗台边的青瓷花瓶,看上去已经看破红尘、亟待出家。白殇殇勉强装出来的趾高气昂也随之被茫然无措所取代,飞快而不安地瞥了他一眼。

    “那后来怎么不写了?”徐静之想不明白,既然都一鸣惊人、功成名就了,为什么还要坑他这好多年。

    任明卿小声道:“……工作太忙。”

    “你还要出去工作?你不是全职作家?写小说不赚钱么?——为什么四海纵横这样的作者还养不活他自己?”徐静之敲敲桌,他这句话,针对的是在座的所有编辑。

    烈火哥终于找到了机会,见缝插针地吹牛逼:“《浩荡纪》这个ip太大了,一般的小公司吃不下,我们也不愿意跟他们合作开发。我们一直待价而沽,就是希望能找一家靠谱的ip商,不辜负这么好看的故事。这个稿子总共有一百万来字,面世已经9年,积累了很高的人气和庞大的粉丝基础,因为他坑了,网上流传着各类同人小说,数据也非常好看,是目前市面排行前十的大ip。而且它特别适合游戏改编,徐先生您如果买断全版权开发游戏,5000万不过是一天的流水。”

    徐静之不耐烦地说了两句“行了行了”,转头对任明卿说:“你也不用出去工作了,以后就给我好好写,啊,我养你。”

    任明卿、白殇殇、烈火哥、叶瞬:“……?”

    第53章 关于作者的欲望

    白殇殇:“……静之,你说什么?”徐静之都还没说要养自己呢,怎么就上赶子要养这个蔫了吧唧的大老爷们了?!她还没死吧?!

    徐静之看她一脸懵逼,哦了一声,拉过她的手重重一揉:“别误会啊殇殇,我不是那种养他,我是那种养他……就是养保姆、司机、家庭教师,懂吧?他不是工作辛苦、填不了坑么?我要让他做我的专属作者,住到我家去,以后每天写文给我看。”

    白殇殇:“……”

    身为一个作者,她有点自尊心受挫。原本那个项目没有给她,她就挺沮丧的。徐静之恰到好处的追求,又让她心理阴暗地觉得:这也算是一种扬眉吐气、咸鱼翻身。结果徐静之这是给了他什么礼遇?徐家大宅,她都还没去过,这个枪手就直接住进去了?白殇殇觉得她赢下了一个战场,却输掉了另一个战场。

    “这不大好吧。”白殇殇的心理阴暗面让她下意识地想要破坏掉这桩荒唐事。

    “有什么不好啊?看文是刚需,古代的皇帝也都得养几个御用文人听他们吟诗作赋啊,是不是啊?”徐静之这个比喻可把他自己给美的,嘿嘿直乐。

    “我也可以为你写文啊。”白殇殇温柔道,“你要看什么?”

    徐静之保持微笑,把她的手抓过来放到自己腿上,亲昵地摸了摸:“写什么呀,多辛苦啊,你看四海纵横,都写成什么样了呀……”瘦得跟个麻杆似得,营养不良。

    白殇殇知道这是男人为了打发女人的那种贴心。当男人觉得女人做不了某些事的时候,他就会装出一副十分心疼你的模样,好像他的情商突然之间就从大猪肘子进化到了贴心小棉袄。那都是他觉得你不行而已。白殇殇对此非常愤怒,她也借这愤怒意外地发现自己还挺有文人风骨的。而已经出家的叶瞬看到两人牵手的这一幕,下定决心要做个武僧。

    任明卿听见别人对他的奚落,越发可怜兮兮地垂下了头,像是一只落到豺狼虎豹中的小动物放弃了挣扎:“我……我还要住到你家去么?”

    “你坑了那么多年,我要关你小黑屋。每天给我三万字,不写完不许出来!”徐静之享受起欺负大大的感觉。

    任明卿着急了,对烈火哥轻声说:“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

    烈火哥嗯了一声,跟徐静之交涉:“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徐总。作者只是打算过来吃顿饭,去你家住这个……不太合适。”

    “你们公司快倒闭了吧?”徐静之把玩着筷子道。

    “做生意就是这样的。”烈火哥立马转过头来朝任明卿眨眨眼睛,“大大,靠你了!”

    “……可是我没有这个手速啊!日更三万,我做不到……”

    徐静之忍不住哈哈大笑。他顺风顺水地长大,还没有人让他尝过抓耳挠心的滋味,四海纵横是头一个。他即使再有钱有势,比起创造十洲三海的的作者,也忍不住要化身凡人、在他面前伏地跪拜。然而丫是个坑逼,十万年不显灵。现在日思夜想的坑逼总算落在自己手里,还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异常老实好骗,徐静之看顺眼了,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好,吓唬吓唬就能变成人型码字机多省事儿啊。

    “写不完就等着赔违约金!”徐静之凶神恶煞地吓唬他。

    任明卿吓得小脸煞白,攥着自己的帆布包带:“我……我会努力的!”

    众人食不知味地吃完一顿饭,徐静之就差李添多把任明卿送回老宅。对于任明卿要回家拿东西的要求,徐静之不以为然:“那边什么都有,小黑屋都给你备好了,你赶紧过去吧,晚上回来我要看个三四章。”

    任明卿不知道他只是接了个枪手项目,就导致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步三回头地被李添多带走了。烈火哥心如刀绞地忍住不去回头看他。他觉得自己仿佛不是一个编辑,而是一个人贩子,转手就把作者卖了。

    徐静之人逢喜事精神爽,也没有闲情雅致再跟两位编辑消磨时间,要不是四海纵横,京宇这种小公司他根本懒得看一眼,更别提这些小人物了:“殇殇,接下来想去哪儿玩?”

    叶瞬死死盯着白殇殇,白殇殇怀疑她如果跟徐静之走出半步,就要血溅当场:“我觉得有点不舒服,今天先回家休息了……”

    徐静之一脸扫兴,不过也没有强求,毕竟他从来不缺玩伴。

    徐静之离开以后,烈火哥问大家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叶瞬告诉他这里的甜品很好吃,他已经为他买了张团购券请他去享受享受。烈火哥兴高采烈地去了,吃到一半想起来自己早上提议的:“让洗灰在这里吃个甜品自己跟自己玩儿。”他意识到自己被无情地抛弃了,叶瞬和白殇殇背着自己有什么事儿;也通过自己钢管直的脑回路后知后觉地觉察到:刚才自己经历了不止一个修罗场。

    叶瞬和白殇殇相处多年,很有默契,一走到无人的地方就开始争吵——他们甚至还专门挑了个风景秀丽的地方。

    叶瞬:“你跟徐静静是什么时候的事?!”

    白殇殇:“你是在质问我么?我谈恋爱你也要管?!”

    叶瞬:“我是你的编辑我当然要管!你正事儿不做成天不见影,你还写不写了?”

    白殇殇:“公司都快要倒闭了,我还写什么?!你们不是用不着我么?现在作者这么多,随便拉个侍应生都写的比我好,全公司上下都指着他,你还来问我做什么?”

    叶瞬:“就因为这个枪手项目给了他没给你,你就从此以后不干了?知道现在作者这么多,竞争这么激烈,你还不努力?”

    白殇殇:“你不用跟我在这假公济私,什么不努力,我懒了这么多年了你装出一副今天才认识我的模样,呵呵!你有几根肚肠我会不知道?!”

    叶瞬:“哦,你又知道了?”

    白殇殇觉得叶瞬这种时候就特别讨厌。他分明就是那个意思,他也知道自己知道他的那个意思,但他偏就不说,还厚脸皮地觉得自己应该照顾他的那个意思,比如说现在,他就仿佛一个带了绿帽的老公,理直气壮地欺近她,好像下一秒就会吻她,又好像下一秒就会打他一顿,让她在外面水性杨花。

    白殇殇踩着高跟鞋、拎着小香包、蹑手蹑脚、凶神恶煞地将他推开:“我跟谁谈恋爱关你什么事!”

    叶瞬:“你知道徐静静是个什么人你就敢往上凑?!”

    白殇殇:“他凑的我!”

    叶瞬:“他一年之内好过又甩过的女人可以承包六个月的微博热门!”

    白殇殇:“那我也能涨两个粉呢!你又没那个本事让我上热门!”

    这话一说出口,叶瞬哑口无言,白殇殇也觉得自己也有点过分了,她总是把工作和感情混作一谈。她刚想跟叶瞬道个歉,突然发现他的目光变了,变得冷淡又嫌恶,仿佛在说“原来你是这样的女人”。

    白殇殇被他的眼神刺伤了,再有什么柔软也板结成了铁石心肠:“我是作者,我想火,这有什么不对么?我年纪大了,想找个有钱老公,这又有什么不对么?我埋头写苦写了这么多年,到头来不温不火,公司也不要我了,跟着你我没前途,所以我自己给自己想办法,我做错了么?”

    大声地说出心里话给了她勇气,她抱着胸,开始在叶瞬面前踱来踱去,冷静、精明、高傲,不再掩饰内心的欲望:“我不是那种’啊,日子过得差不多就行了,要知足常乐’的人,我想拥有的东西很多,用哪种努力去得到都无所谓,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如果你觉得我道德败坏、水性杨花、出卖身体、下贱无耻,都无所谓——总之,我不要再过现在的生活了。”

    说完,她一转裙角,转身就走,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个柔弱无力的花瓶。

    第54章 有时候真是不知道读者喜欢看什么

    任明卿突然之间从金龙花园被劫持到徐家大宅,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徐家是搞房地产的,把自己的别墅建在一个湖畔小区内,外形低调,面积也没有大得夸张,跟徐老的身份地位并不相符,但对于任明卿这种穷得叮当响的人来说,已经比皇宫还要奢侈了。他进门就被保姆塞到浴室里,用他这辈子都没见过的精油洗了个澡,然后换上了舒适的睡衣,被送进了宽敞明亮的书房。

    “您在赶稿时有任何需求,只需要吩咐管家即可。想吃什么,常妈会做;写累了想休息,影音室、游戏室和健身室我带您去看一下。您的卧室喜欢什么风格?有欧式、日式、中式、美式、北欧可供选择。”

    “我、我都可以。”任明卿不好意思道,“太麻烦你们啦……”他本来还觉得徐静之的要求有点古怪,对未知的深宅大院怀抱着深切的恐惧和抵触,但是到这却发现,徐静之随口一荡背后是体贴入微的准备,这彻底颠覆了他对徐静之的第一印象,让他心怀感恩,还诚惶诚恐地认为自己配不上这礼遇。

    “您是被少爷聘请来的专职作家,我们理所应当为您提供最好、最舒适的工作环境,尽可能保证您的产出。有任何写作上的问题请联系我,不论是素材资料还是理论研究,我们都有庞大的专家团队可以随时为您答疑解惑。工作之余喜欢什么样的休闲方式也可以随时吩咐我,推拿、按摩、高尔夫、短期旅游,都可以为您安排。”

    任明卿全都推说不要了。他有点搞不明白,难道其他作者都是这样写书的么?在他看来,写书只要一台电脑就足够了。

    因为压力的存在与写作环境的改善,任明卿迅速进入了全职作家的节奏,接下去几天里,他的写作速度突飞猛进。他现在再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每天不用去为生计发愁,从睁开眼到躺上床都只要做他最喜欢的事就可以,日更一万不是梦。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有这个手速,虽然劳累,却很欢喜。

    徐静之每天晚上都会回家来追更。第一天他兴致勃勃、跃跃欲试、嗷嗷待哺,他初高中读过的最认真的书终于有了后续,他最喜欢的人物们重新活了过来,这对他来说带有某种神圣的意味。

    任明卿忐忑地站在他身边,从他的面部反应上观察他满意与否,结果发现徐静之看得很潦草,难以集中注意力。不过在花了十分钟看 完他一天的工作进度以后,徐静之却给出了相当不错的评价,说“就是这个味儿”,让他再接再厉,这种阅读过程中的不耐烦和评价之间的两极矛盾,被敏锐的任明卿捕捉到了,他觉得一定是文章哪里出了问题。

    后来几天,徐静之依旧会每天追更,但热情不复,任明卿因此压力倍增。他就像和王子举行了盛大婚礼的灰姑娘,住进了富丽堂皇的皇宫里,但是王子很快就像个结婚七年的老公,对他失去了兴趣。任明卿看得出来,徐静之对《浩荡纪》的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退。

    任明卿第一次接触读者这种生物,一时间感慨万千。

    曾经他以为,只要有人能愿意花点时间看看他写的东西,他就已经心满意足了,然而作为作者,这种佛系心态很难维持。当有了一个读者,你会想要更多读者;读者说好还不够,他要发自真心、诚心诚意地说好,你恨不得他割腕发誓;他发自真心、诚心诚意地说好,也是不够的,他得有所表示。当他花了十分钟看了你一天的劳动成果、最后只给你点了个赞的时候,你会感觉不值,甚至认为他不配当读者,你想把你的文章夺回来:“以后再也不给你看了!呸!”

    徐静之是一个好读者,他超出了99.999%的读者。不论如何,他每日追更;而且他的喜欢不是空口白话,落实在行动上——他为了作者救了他所在的公司,为作者的每一个字付费,大费周章地将他接到家里提供最舒适的工作环境,他简直是个梦想改造家。

    但是任明卿觉得有些东西不是金钱能够抵消的。作者都是贪心的生物,任明卿愿意用一切来交换徐静之为他的小说手舞足蹈、感激涕零、大哭大笑,哪怕一次也好,要他住回金龙花园狭小得直不起腰的卧室里也没有关系。因为如果没有手舞足蹈、感激涕零、大哭大笑,他就不是真的为你的文章所感动。对于任明卿来说,征服徐静之的心,那才是最重要的。

    糟糕的是,这不是用赌咒发誓可以解决的事。徐静之的漫不经心让任明卿的信心产生了动摇。是不是他写得不够好?有哪里出了问题?人物不够丰满,还是开篇不应该定在这里?再这样下去,徐静之可能连每天回来看文的兴趣都没有了……自己果然无法与四海纵横相媲美。他只是一个欺世盗名的骗子,什么人都救不了。京宇会倒闭,《新绘》会停刊,一口咸和主编先生都会下岗,还有庄先生,庄先生会怎么想他?庄先生会觉得他不自量力,还是为他感到失望?对了,他根本就做不了这件事。他只是个普通人,不是什么生来的小说家,庄先生是哄他的,他跟姜勇没有什么两样……

    任明卿穿着舒适的睡衣、睡在欧式四脚床上,四周是装修精致、毫无噪音的房间,他却失眠到天明。第二天他彻底爬不起来了,他很累却睡不着,焦虑写在惨白的脸上。李添多观察他和他观察徐静之的时候一样仔细,他九点没从床上起来,就打了个电话给心理医生。

    “不要担心,人的精神和身体一样容易有点小毛病。这时候看个医生就好。”不知道为什么,任明卿从李添多面瘫的脸上看到了母亲般的慈爱之情。

    徐家的心理医生功夫了得,很快让忧郁焦虑的任明卿打起了精神。心理医生告诉他,操心不会发生的事毫无意义,他应该做的事就是好好睡一觉,努力找出小说中的问题。任明卿午睡过后委托李添多帮他找几本《浩荡纪》,他想看点原作找找感觉。

    他原本是打算去找庄先生的,但是他觉得自己有点过于依赖庄先生了,人家还在出差呢。而且他现在住在徐家,见面也不方便——他可不想坐徐静之的车出门见庄先生,徐静之的车都太夸张了,他是个识时务的人,不该他享受的他碰都不会去碰一下。

    李添多按照他的要求帮他找来了书。任明卿在沙发上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头顶有个老人凶神恶煞地看着自己,手里还抓着一本《浩荡纪》。任明卿一咕噜从沙发上爬了起来。他认出这是徐静之的爸爸徐老,这个地方真正的主人。

    徐老比电视上看起来要苍老很多,眼睑上的皱纹好像拉起来的窗帘,层层叠叠数不清有几层,而且他也不像电视上那么和蔼可亲,任明卿从他的眼神看出来,自己大概有什么地方惹怒了这位首富。

    “你是谁,怎么会睡在这个地方?!”

    他的嗓门很大,任明卿被他吼得不敢说话。

    李添多从旁解围:“这位是少爷的朋友。”

    “谁叫他把这种东西带到我家来的?!”徐老把《浩荡纪》往地上一摔,“成天没个正经,看这种东西!”

    任明卿脸上红红的,仿佛被当场刮了一耳光。虽然徐老丢的不是他写的书,但那是他奉若神明的书,他还在为它作续,那跟打他耳光也没有两样了。然而他天性懦弱,不敢为自己、为四海纵横出面澄清,他们才不是“这种东西”。

    正巧这时候徐静之回来了。他吹着口哨、欢欢喜喜地进门,撞见自己的父亲正在责难任明卿,立刻进入了备战状态:“什么这种东西?!凭什么看不起玄幻小说?!”

    徐老见到儿子大吼大叫,反而不出声了,冷冷地瞪着他:“你这两天干什么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