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墨在老先生家住了一晚,受了他的盛情款待,离开时留了一笔钱给他。庄墨没有带很多现金,然而在老先生眼里,这依旧是一笔巨款,推辞不肯收。这种真诚好客与任明卿如出一辙,庄墨从这位老先生身上看到了任明卿良好教养的来源。他忍不住撒了个善意的小谎,告诉他这是任明卿托自己带来孝敬他老人家的,老先生喜出望外,为任明卿高兴得直掉泪。

    告别了老先生,庄墨回到了凤河中学,这次仔仔细细绕着雕像走了一圈。雕像上的男人斯斯文文,手里拿着一本书,摆着又红又专的姿势,很符合老一辈人对于知识分子的审美。他看看雕像上的铁质铭文,上头写着:徐安之,1987-2012

    教导主任刚好骑着自行车来上班。庄墨想起他是安老师在这儿支教时唯一的同事,开口询问:“安老师不姓安么?”

    “他姓安啊!”

    “上头写着徐安之。”

    “不知道。”他摇摇头,“连城集团的人塑的。”

    连城集团……徐家……徐安之?庄墨想起张牙舞爪的徐静之,不由得吃了一惊。安之,静之,不会这么巧吧?他立刻打电话给相熟的包打听:“徐老除了徐静之以外,还有没有个叫安之的大公子,帮我查查。”

    教导主任停完自行车,过来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庄墨询问他关于徐安之的真实身份,他对此也所知甚少,徐安之不怎么谈论自己的事。

    “他总是坐在那里写东西,神神秘秘的——他的办公室就在后头。”教导主任招呼着他走进那一排伐木工厂改装的教学楼,一间朝南的小房间。

    小房间仿佛被安放进时间胶囊中,一切保持着徐安之离开时的样子。里头摆放着一张床,一张同时用来吃饭和办公的书桌,对面是一个小书柜。

    在靠窗的位置,还突兀地放着一把小凳子,凳子上垫了一个软软的、带流苏的坐垫。

    教导主任看到那个坐垫,突然想起什么来,对庄墨阴阳怪气道:“安老师虽然是个好人,但他跟那小瘸子走得很近。小瘸子经常趴在那里看闲书,安老师说这对写作文有好处。”

    庄墨走近书柜。在这么多书里,两排《新绘》显得格外扎眼。不单数目之多超乎人的想象,而且这份少年向杂志和徐安之看书的品味格格不入。

    “这么大人了还看这玩意儿……你说这么多杂志,得多少钱?”教导主任哈哈一笑,走到他身边站定,“……不过班上的小孩子们都蛮喜欢的,现在还有溜进来偷书看。”

    庄墨的目光落在角落里一套破旧的《浩荡纪》上。想起任明卿说“这是我很喜欢的书”,一丝温柔的笑意攀上了他的唇角。

    “我能在这儿坐坐么?”庄墨问。

    教导主任十分大方地表示可以啊,只是他还有课,就先走了。

    庄墨一个人被留在徐安之的办公室里,忍不住翻了翻他的办公桌,在里头找到一本教员日记。日记写得满满当当,字迹清隽有力,确实是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联想到他的身份,庄墨也对这个素未谋面的人起了敬佩之心。

    他坐在靠窗的小凳子上,借着阳光翻开了书页。预备铃响了,远处崭新的教学楼里传来孩子们的嬉笑打闹,很多年以前,任明卿就是在这里第一次接触到了通俗小说,够到了他以后将要拿起的笔。庄墨觉得这个位置很舒服。

    庄墨急于想知道关于任明卿的事,仔细寻找关于任明卿的篇章。他没有花多大功夫,因为徐安之对任明卿的偏爱是显而易见的,写下的每一页都关注到了任明卿的成长。

    徐安之刚来这里支教的时候,班上并没有任明卿。

    他只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傻孩子,平静祥和的小村庄中一抹不和谐的阴影,大家茶余饭后讳莫如深的谈资,间或在转过一道沟渠时,飞奔而过,骇人一跳。

    徐安之对他有一瞬间的好奇,不过很快被科普了他的英勇事迹。和庄墨一样,他并没有被偏见和愚昧左右,而是认定这是个命苦的可怜人。可惜这个穷山僻壤最不缺的就是命苦的可怜人,徐安之只打算来这里支教三个月。

    他在日志里写道:“我越深入地学习金融,越是对它缺乏兴趣……人自以为是资本的主人,事实上没有任何人可以驾驭资本,在资本主义出现的那一天,就是资本在奴役人类。人在钱面前毫无尊严……几十亿人像蚂蚁一样的工作,却无法揣度它何时周期性地崩盘……这是一条在拖着整个社会走向深渊的大船……如果像父亲一样,一心谋划着投资回报,我就将永远不可能跳出这个怪圈……商场上的勾心斗角出人意料地复杂……投入如此多的计算,最后除了得到更多的钱以外,对这个社会、对除了资本家以外的任何人,都没有实质性地帮助,没有产生任何价值……那么,这份工作将没有任何意义。”

    比起从商,徐安之更想做的事是教育。

    “高考,是实现阶级流动最要紧的阀门,是目前来说唯一公平公正的上升通道,然而只有中产阶级拿到了’跃龙门’的门票。在我们国家广袤的农村,还有很多穷苦的孩子,他们从一生下来就注定要受苦,连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都没有。怎样把教育带到底层,把那一潭死水盘活,这是我想去做的事。这比玩钱更有价值……至少我在有生之年,可以看到有更多的孩子因为我的努力考上了大学,改变了命运……计划要走访137个贫困县,去考察它们的共性,并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基础教育解决方案。”

    然而,徐安之却终究慢慢偏离了他的目标。

    他后来在凤河村扎下根来,再也没有离开过。

    起先是有一次在外面摄影的时候,徐安之看到傻孩子在垃圾堆里拣甘蔗皮吃。

    那时候正是吃甘蔗的时节,村民一路吃一路丢,傻孩子不好意思跟在人家后面捡,就抱着个扫帚,任劳任怨地将甘蔗皮扫在无人的偏僻处。东张西望一番、确定四面无人后,他蹲下来,仔细挑拣人家吃得潦草的老结和青皮往嘴里塞。他大概真得很饿,除此之外也找不到别的东西充饥。

    这幅场景对徐安之太有冲击力了,他把自己口袋里的火腿肠给了傻孩子。

    傻孩子正嚼吧嚼吧着甘蔗皮,突然被人点了点肩膀,塞了一根火腿肠,懵逼过后很有些羞赧。他在脏兮兮的裤子上擦了擦他脏兮兮的手,不好意思地受了这嗟来之食,一副很想逃走的样子。

    而徐安之逃得比他还快。他跑出一段路就躲了起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想看着傻孩子好好吃下去。

    结果这个时候,垃圾堆的另一头跳上来一只恶犬,冲傻孩子龇牙咧嘴,显然是对火腿肠虎视眈眈。这只恶犬徐安之认得,脾气暴烈,村里人人喊打,他差点就跳出来要把它打跑了。

    然而,傻孩子做了一件徐安之始料未及的事情——

    他恋恋不舍地看了看手上的火腿肠,胆怯地伸了出去,喂了狗。

    “好吃么?”傻孩子看它风卷残云地吞了下去,伸手,试探着摸了摸它的脑袋。

    他竟然不是个哑巴,他会说话的。

    村里恶名昭著的恶犬喉咙里狺狺,却接受了傻孩子温柔的试探,吧砸着嘴不太习惯地眯了眯眼睛。

    傻孩子紧接着说了一句:“你的脚疼么?”

    徐安之一愣,朝狗望去,原来它的腿被人打断了,正不住地流血。

    傻孩子轻轻握住了它的爪。

    徐安之一下子就被撅住了。

    他是个富家公子哥,想做济世安民的大事体,对具体的苦难,他抱着静观的态度。他知道这个世界很大,他即使再有钱,相比之下也太渺小了。他救不了每一个受苦受难的人,也不能为他们耽搁,因为他着急去做一些会改变这个社会的事,其余的各看各造化。

    可是当具象化的苦难就发生在他眼皮底子下的时候,他为自己这种袖手旁观的态度感到羞耻。

    他现在理解了,为什么自己帮了傻孩子以后要跑,其实他心里有愧。他一贯以来引以为傲的冷静与理性,在沉重的现实面前显得像是一种傲慢和逃避——他能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无数穷人,就对眼前的这个视而不见么?他连眼前的这个都救不了,他又何谈济世安民呢?就连过得再不好的人,都在试图救一条狗,他拥有这么多,有什么道理只把别人的苦难当一个悲伤的故事呢?

    那天晚上,徐安之骑着自行车,前面坐着狗,后面坐着任明卿,去找隔壁村养马的人家求助。

    回来以后任明卿多了一条狗,徐安之多了个小友。

    “你刚才说话了。”徐安之笃定道,“你明明会说话。”

    任明卿瞅瞅他,带着他的狗一转身扎进了夜色深处。

    第62章 同归

    再后来,徐安之老是看到任明卿。

    这个家伙总是趴在教室的窗口上,目不转睛地听他上课。四目相对,徐安之越发觉得,他有一双与他肮脏的外表不相符合的眼睛,眼神清亮,看起来一点也不傻。只是他一旦被人发觉,就会立刻逃之夭夭,像是一只误闯人世的小鹿,引人发笑。

    徐安之便故意不去看他。没过一会儿,那道来自窗外的灼人视线就又偷偷黏上了他的后背。

    第二天任明卿再偷溜过去听课的时候,窗台下多了垫脚的小凳子,窗台上多了崭新的课本、本子和黑水笔。这都是他没有过的东西,他不敢用。

    第三天,本子封面上多了四个遒劲有力的字——

    姓名:任明卿

    任课老师:安

    时隔四年,任明卿再一次重新拥有了自己的作业本。

    而徐安之的班上多了一个看不见的学生。

    任明卿在窗外听课,放学后留下作业;徐安之教完课,把他的本子收走、批改,再放在窗台上。该订正的订正,该打100的打100。

    那窗台上总有花,或者橡子,亦或是秋天的芦苇。

    任明卿身无长物,但他惦记着别人对他的好,他把他觉得很美的东西送给安老师,风雨无阻,像是受了恩惠的小野猫。

    他们之间没有说过一句话,却用这种方式无声地交流着。

    很快,徐安之就发觉,任明卿非但不是傻子,还聪明得很。也许是因为“上学”这个字眼对他来说太过渺茫,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机会偷听,他学什么都很快,做数学不打草稿,也从不写过程。对他来说,这种程度的数学,看题知答案,过程什么的,他写不出来。就奥数可能对他还有点挑战,拿到题能在山上坐一下午。

    徐安之去了一趟姜家,希望任明卿能来上学。

    城里来的安老师在凤河村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姜母也是要脸的人物。她穷举了任明卿的一切缺点:瘸腿,哑巴,扫把星,疯疯傻傻……徐安之好脾气地听着,好脾气地说,没关系,没关系。

    任明卿就这样重新入学,从两年级跳到了初一。不过反正这穷山僻壤,初中小学加起来就十多个人,一块上的,没差。

    没过多久,任明卿就用实力证明了他是这个村子里最会念书的人。徐安之再也不掩饰对他的偏爱了。如果说他不能妄自改变任明卿的命运,那么读书可以。好好念书,然后考出去,考出去就好了。他救不了任明卿一辈子,但是可以帮他在龙门前抬一把,让他改头换面,脱胎换骨。

    可是徐安之要完成这个艰巨的改造任务,还面临着其他的困难。

    “他的智商没有任何问题,他非常非常聪明,过目不忘……但他几乎是个野孩子。”徐安之这样写道。小明卿在姜母那里要挨打,时常跟那恶犬一起在山上游荡,渴了喝溪水,困了往草垛上一趟,找到什么就吃什么,不太敢回家去。

    即使现在他有了来之不易的读书的机会,他都不肯进教室好好听讲,他就喜欢站在外头偷听,听累了蹲一会儿,徐安之怎么让他进来,他都不听话。

    因为他非常非常怕人。

    有人的地方他统统不去,成天在村子外围游来荡去,见人就跑。

    说话那是更别想了。即使跟徐安之,他都一个字不说,他只跟那条恶犬讲话——徐安之管它叫“纽约”,洋气死了——间或自己跟自己说话玩儿。徐安之注意到这个孩子时常自言自语,小声叨叨。有一次写作文,主题是朋友,他开篇第一句话也是:我是我自己的好朋友。

    那时候徐安之没在意,他不知道这是人格分裂的前兆。他以为任明卿是太寂寞了。他就尽可能去陪伴他、获取他的信任,像是驯化一只小野兽。

    徐安之无意中发现任明卿在看他书架上的《浩荡纪》。

    小孩子都是这样,喜欢读故事。任明卿很喜欢《浩荡纪》,就会去模仿文中的角色,那段时间,他成天拿着根小树枝在墙角负手而立,徐安之一叫他进来,他就特别成熟稳重地点点头,表示本剑仙知道了,尔等先退下吧,演得像模像样。

    徐安之:“……”

    如果是一般人,可能会想,哦,这家伙初二了,中二病犯了。可是徐安之是接受过顶尖教育的人,他的思路和眼见和一般人太不一样了。他为了把这帮孩子教好,看了很多教育方面的书,他知道教育说到底就是“因材施教”。像任明卿不会说话,徐安之就叫他唱,你说不了你就唱出来,这总行吧?到初二,任明卿虽然还是不会说话,但他已经会用意大利语唱歌剧《猫》了,天天跑去山坡上吊嗓子。

    针对任明卿这个问题学生,徐安之不放过任何有把他向好的方面引导的可能性,你喜欢看小说,好,我就拿小说教你。

    他拿着《浩荡纪》跟任明卿说:“诶,你看,林澈、洛三思、李沉简、隋青冈他们小时候一起拜在李师古座下,后来长大了就一起闯荡江湖,相互照应。一个好汉三个帮,你想做剑仙你都没个跟班,势单力薄,在道上不好混呐。”

    任明卿一愣,陷入了沉思。这确实是个问题,对他以后的职业发展很不利。他当时一门心思想修仙,还要做仙尊,应该有几个年龄相仿、肝胆相照的好兄弟给他投票。可是全村年龄相仿的孩子都在班上,他们都不喜欢自己,姜勇还要打他。

    徐安之继续道:“林澈刚上山的时候,和隋青冈天天打架、互相看不顺眼,后来不也握手言和了么?大家对林澈有偏见,仅仅是因为传言,可传言终究抵不过亲眼所见。如果你真诚、热情又正直,大家自然而然会喜欢跟你交朋友。”

    任明卿被说动了。第二天,总算把他的位置从窗户外挪到了屋子里。徐安之让他和马步仙坐同桌,任明卿看人家小姑娘的铅笔擦脏脏的擦不干净,还怯生生地把自己的橡皮递给她。

    穷乡僻壤的小孩子都单纯得很,虽然大家都不喜欢任明卿,说他这不好那不好,可是他借自己长城橡皮擦,马步仙就觉得他没有大家说得那么坏,跟他坐同桌也没有那么委屈了,下课了还问他抄作业呢。

    徐安之松了口气,这是马步仙的一小步,任明卿的一大步。

    “好的故事可以引导人、改变人,即使在现在,故事也没有失去教化人的能力。”徐安之在日志中写道。“现在是知识型社会,信息大爆炸,城里人如饥似渴地学习最先进、最前卫的新新学科,生怕一不留神就被甩在时代的后头,却忽略了一些特别基本的东西……阿芷让我重新理解了故事的本质。古往今来有这么多这么多的故事,一代一代往下传承,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很有趣,而且其中有很多道理可供学习。

    “对于孩子们来说,读故事不是单纯的浪费时间,而是一种体验。他要跟着主人公去体验他没有经历过的生活,潜移默化中,习得如何为人处事是合乎道义的,以后他再遇到相似的情境,他就会用故事中习得的经验去应对……孩子对于他喜欢的主人公,不断地进行模仿,故事通过这种方式,塑造人的内在人格,这是一种很重要的社会教育。

    “我在他的影响下,开始回过头来阅读一些寓言故事、成语故事。对于这些箴言,我们挂在嘴上却从不往心里去,随着阅历的增长,我对这些司空见惯的故事有新的体悟。怎样做人,以先人的大智慧,早就告诉我们了,我们要做的就是’一日三省吾身’,看看自己有没有犯低级错误。”

    ……

    庄墨感慨万千地翻阅着徐安之的日记,仿佛回到了那两年,目睹了年轻的老师和他的问题学生大隐于市却有趣诙谐的生活。

    任明卿很久都学不会堂堂正正走正门,要爬窗;非常胆小,跟猫一样喜欢钻箱子,一不留神就钻进各种幽闭空间暗中窥探,骇人一跳;晚发育,特别矮,急得徐安之大冬天借了三轮车开去镇上,给他吃冬令进补的膏方;新到了beats耳机,一人塞一只,躺在山坡上听摇滚,纽约窝在一边,懒洋洋地摇尾巴;天气热的时候,一个大的后头跟十几个小的,一人背着一根吊杆,排着队走过田埂去钓龙虾,晚上回来围着安老师的电脑一边看动漫一边吃……

    在最贫穷闭塞的地方,任明卿碰到了他最进步、最开放、最善良、最正直的安老师,不断地从他身上吸取好的东西,他的眼见和观念是别的贫家子弟无法比拟的,他的修养和胸襟也超过了绝大多数只顾埋头读书的同龄人。

    他虽然一无所有,精神上却富足得像个国王。

    而任明卿也给年轻的贵公子带来不一样的体验。

    手把手教养一个孩子,让徐安之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决心把教育作为一生的事业;脚踏实地的经历,更让他冲破了自己认知的局限,变得愈发成熟和热忱。他做了很多以前他不会去做的事,彻底抛下了贵公子的包袱,把自己当做这个乡村的一份子,去融入、去感受这物资贫瘠、麻烦不断却处处鲜活的人生。他不再把下乡支教当做为未来工作做得一次前期调研,而是意识到,这是他的生活,他的生活已不在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