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心暗藏许多忧虑,有姝觉得自己必须吃点东西压压惊,于是掏出怀里用油纸包好的核桃酥,小口小口地啃。咔擦咔擦的咀嚼声不绝于耳,像是屋子里藏了一只偷食的小老鼠,叫人很难集中精神。

    少年忍了又忍,终是没忍住,招手将有姝叫过来。

    有姝走到书桌边,一边嚼东西一边含糊道,“主子有何吩咐?”

    少年见他嘴角沾满糕饼屑,无奈的替他抹去,“日后不许在书房里吃这种酥饼,听见了吗?”

    “听见了。”有姝乖乖点头,继而追问,“那我能吃什么?”

    嘴巴真是一刻都停不下来。少年莞尔,从抽屉里取出一包蜜饯,“吃这种不会发出声响的食物。好了,一边儿待着去。”

    只要是能吃的,有姝都喜欢。他眼睛亮了亮,接过蜜饯后立马往嘴里塞了一颗,然后走回角落烤火。书房里终于安静下来,少年看了几页书,回头再去看有姝,发现他脸颊鼓起一个小包,显然是把果肉吃完了,却舍不得吐出里面的核,只等着把甜味全都吸干净。

    少年无声笑了,遍布阴云的心头慢慢露出一线阳光,虽然被放逐到这等苦寒之地修行,却似乎比待在皇城更有乐趣。放下书,看了看窗外的天色,他温声道,“午时了,回去用膳。”

    吃饭这种事,有姝向来不落于人后。他立马蹦起来,把早已准备好的暖炉塞进少年手里,急道,“主子你等等,我马上去灶房取饭菜。”

    “先伺候我更衣再去。”少年将蹦出门槛的幼童拽回来,表情又是无奈又是好笑。

    有姝耳根微微一红,连忙规规矩矩的跟在少年身后。少年爱洁,一日必要换三套衣服,早中晚各一套,否则便浑身不舒坦。二人回到卧房,阿大恰巧把新裁好的衣服送来。

    “这几套是有姝的,快穿上试试。”阿大笑呵呵的打开其中一个小包裹。

    有姝踮起脚尖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尺寸,有内衣也有棉袄,还有两双牛皮靴子,里面夹了羊羔毛,穿上一定很暖和。他本就黑亮的眼珠似在发光,却还是压下满心喜悦,把少年的衣服取下来,说道,“先帮主子更衣吧,这些衣服我回去再试。”

    “现在就试,不合身我叫他们改。”少年却不答应,亲手为幼童穿衣。

    棉袄做得很厚,颜色也十分鲜亮,有姝最近长胖了些许,蜡黄的皮肤变得白白嫩嫩,看上去像个移动的粉团子,着实招人喜欢。少年将手放置在他头他搬来了这里。”宋妈妈没读过书,哪里敢擅自给少爷取名字,是以,现下有人问起竟不知该怎么称呼。

    “你家少爷多大年纪,长什么样儿?”阿大走过去盘问。两人跟自家主子学坏了,时不时便恶趣味发作,分明已把主仆三人的背景查了个底儿掉,却硬是要装傻。

    “我家少爷今年五岁,这么高,眉淡、眼大、鼻高、嘴小、脸圆,十分玉雪可爱。”

    “就是有点瘦,表情呆呆的,不常笑。”白芍跟着补充。

    “什么叫呆呆的,那是憨态可掬,憨态可掬!你这死丫头,没读过书就是不会说话!”宋妈妈不乐意了,狠狠戳白芍脑门。

    阿大、阿二忍笑忍得十分辛苦。怪不得有姝如此有趣,原来是耳濡目染的缘故。阿大放缓面色道,“我大约知道你们要找谁了,稍等,我去叫有姝。”

    宋妈妈和白芍大松口气,忙不迭的道谢。

    有姝很快随着阿大出来,将宋妈妈和白芍拉到自己原先那个房间。如今,他时时刻刻跟在少年身边,便是晚上睡觉也不分开,故此,屋里许久没人居住,已积了一层灰。宋妈妈原以为他受了怠慢,听了内情才叹道,“贵人心善,老奴帮贵人立个长生牌。”

    有姝点点头,从袖袋里掏出五两银子,奶声奶气道,“定要用我的钱立长生牌,往后我日日去添香油。”上辈子,有姝是不信鬼神的,这辈子却不得不信。那厉鬼说他已上了阎王爷的生死薄,既有阎王,便肯定会有神佛,多多为主子积些阴德,他日后也能过得顺遂一点。不似王象乾,做了太多损阴德的事,叫厉鬼找上门来,还连累了自己。

    “少爷,你哪儿来的银子?”宋妈妈面露忧虑。

    “主,贵人给的。妈妈放心,等我长大了,一定加倍还给贵人。”有姝没敢说自己签了卖身契,将银子塞进宋妈妈手里,继续道,“对了,贵人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叫有姝,日后你们便叫我有姝。”

    “这如何使得?少爷就是少爷,上下尊卑可不能乱。”宋妈妈坚决不肯,细细回味“有姝”二字,赞道,“虽然不解其意,但听着就很雅致。好,这个名字好。”

    白芍也竖起拇指连声说好,末了看看四周,压低嗓音询问厉鬼的事,听少爷说待在贵人身边厉鬼便不敢来了,不免长舒口气。主仆三人聊了聊彼此近况,又吃完阿大送来的饭菜,这才依依不舍地告别。

    有姝将人送到寺门外,远远看着她们的背影消失在山路尽头,正要回转,一名僧人抱着一大捆干柴从另一条山道走过来。

    “小施主,贫僧方才崴了脚,烦请您帮贫僧分担分担。”他放下干柴,指了指自己红肿的脚踝。

    有姝性情冷淡,对陌生人总会保持一定的距离,莫说僧人需要帮助,便是死在他面前,亦无法令他眨一下眼皮。他对僧人视若无睹,径直转身入内。僧人眸色微微一暗,跨步上前去掐他脖颈。

    急促的脚步声引起了有姝的警觉,他并未回头查探,而是撩起衣摆狂奔,却因为腿短,很快被追上。

    “往哪里跑?你若不死,我的名字便不能从生死薄上消去,如何重新投胎做人?你害我至此,总要付出代价!”僧人阴恻恻的嗓音响在耳畔,叫有姝头皮发麻。他反手去抠僧人双眼,却不小心划破耳朵上的冻疮,流了许多血。

    僧人愣了愣,随即扑上去吸食鲜血,含糊道,“没想到你竟是世外之人!好啊,喝足了你的血,我亦能成为世外之人,断了因果轮回!妙哉妙哉!”

    危急时刻,有姝的大脑依然在高速运转。从厉鬼的低语中他得知了一个惊天噩耗:自己的鲜血对妖魔鬼怪具有无与伦比的吸引力,其效果不亚于唐僧肉。吃了唐僧肉能长生不老,喝了自己的血大概也一样。

    换句话说,他现在的境况与末世一般无二,一旦流血,就会被周围的鬼怪分食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