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燮作为金家独子,再清心寡欲修真,岂不是要断后,就是压着,也要给金家留个后人。

    三人吃吃喝喝一通,金燮和燕慈就是这么熟了起来。

    金燮是富家公子,吃穿用度奢靡至极,不过人是不错,没什么架子摆在身上,对小师弟燕慈也是照顾有加。

    “所以他给你铸了剑?”李若庭听到这里问道。

    燕慈点头,“不错。”

    李若庭起身,道:“我知道你为什么沉剑了。”

    那时候的燕慈,也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被自己的大师兄赶下了山,说心中未有一丝怨恨,那是假的。

    踽踽独行在世间,又有谁是真正对世事全然不在意,真当只有仙人了。

    沉了剑,两人永不再有瓜葛,恩恩怨怨一笔勾销,从此形同陌路。

    那日在巫医村,通过窥蛊香幻境,李若庭也算完完全全看明白了金燮这个人。

    金燮本事大是真,救百姓是真,助了燕慈是真,壮大了无尘顶也是真。

    要是没有这执念,无尘顶也没有今日之大势。

    幻境中燕慈说得那句话,李若庭是认可的,金燮对门主之位的执念已经超越了任何事,包括容忍自己的小师弟,哪怕这个小师弟,是一丁点与他作对的心也无。

    燕慈无意门主之位,也无意师兄弟之情,更无意师徒之恩。

    说得也不是错,燕慈在离开无尘顶这事上是错的,师父都未赶他走,他就这么薄情地挥挥衣袖走了人,对孙无命来说,这个徒弟才是最没良心的。

    “你真是个薄情的人。”李若庭扔下一句话,语气不悦,转身要进屋里,至于这话到底是为了孙无命不值,还是自己,他也未细想。

    燕慈把人扯了回来搂在怀里,道:“你就受着吧!”

    他的薄情,他是心知肚明的。

    在这世间,能碰上一个什么都愿为他受着的人,再薄情淡漠,随着时间推移,也被捂出了眷恋。

    李若庭伸手合在他手心,十指紧扣,他思索一阵,说:“那金燮的儿子你见过吗?”

    “心高气傲的毛头小子。”燕慈口无遮拦道。

    何止是见过,燕慈还教了他几招剑法。

    金燮得了儿子没多久,夫人就没了。

    那日,金家人派了人来报信,金燮匆匆回了一趟家,再来无尘顶时,便神色郁郁。

    燕慈听金燮对陆文学吐露心声,虽说这个夫人他也就见过几面,但也是伤心的,金燮的夫人是家里张罗让他娶的,到底是为他生了儿子,儿子生完就一病不起了,拖到如今人没了,金燮年纪轻轻,头一回这么惆怅。

    孟致在一旁听了嘻嘻笑,一双桃花眼水盈盈的,道:“大师兄家底殷实,再娶过一个不就得了?”

    “你不懂!”金燮气哼哼的不再理他。

    自那以后,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子就常被金家的人众星拱月地送来无尘顶寻爹。

    燕慈身为六师弟年纪最小,金燮的儿子却最不敢靠近他,最喜欢的,还数陆文学,比喜欢他爹还喜欢。

    “哈!”李若庭笑了一声道:“你可知金燮的儿子如今修什么?”

    “剑。”燕慈肯定道。

    李若庭呆了呆,“你怎么知道?”

    燕慈举起两人严丝合缝的手,把李若庭这面手背在唇上碰了碰才说起来,他无意间见过那小孩独自拿根木剑在手里比划,燕慈便上前教了几招,指点一二。

    后来的事不用燕慈说,李若庭也能猜一二,金霓生的剑,比划比划,就比出了那武灵大会上无人可挡的白虹剑。

    没过两日,李若庭躺软塌上念叨起了自己爱吃的杏仁酥,又念蒸牛肉,吃食这种东西,想了一出,连着扯出一大串来,最后连狐仙岭上的野蘑菇汤,他都念。

    小镇吃食不多,花样也不多,不如先前路过的高荷镇,也不如无尘顶脚下的苍霞镇。

    第37章 生辰

    两人上了街市,食摊大都是面条馒头,李若庭馋肉便买了块卤牛肉,走出来瞥见一间成衣铺子,他定住脚步。

    “我想起你穿一身白衣的样子。”李若庭啧了一句,上下打量燕慈道:“为何不穿了呢?”

    穿白衣束高发的燕慈,实在是飒爽英姿,令他难忘。

    自他在狐仙岭见燕慈第一面,燕慈就像个魔教中人,一抹黑。

    曾经李若庭觉得燕慈穿玄色好看,可人总是贪心的,见了白衣翩翩的燕慈,他只觉得燕慈穿白衣更好看了。

    “修炼之人,人人都穿白,看久了没意思。”燕慈这话讲得李若庭对他刮目相看。

    感情眼中无世事的仙人燕慈,也有这样反骨的时候。

    李若庭忍不住扶住额角要笑,燕慈微侧了头,就这么看他。

    街道上人来人往,小贩们吆喝声悠长响亮,馒头摊子的蒸笼被揭下,散出一大团暖和的热气,两人就这么在街道上相视而立,一个笑眼弯弯,一个柔目静默。

    小院平日没人进来。

    正屋的门是从来不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