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路凯斯并未追问,拉着她转了个圈结束这支舞,林书夏这才松了口气。

    当天路凯斯再次要求送她回家,林书夏很为难的拒绝了。

    路凯斯并未再多说什么,只是嘱咐她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林书夏没敢往正门走,仍旧走的后门,拐去市井街。

    天色将黑,她步子轻快,甚至跳起了舞,一点一点绕过街道上的小水坑,沿路的街灯照亮着她。

    她去买薏米糕,老板夸她有孝心,问起她母亲身体可否好点。

    她笑着点头,“能多说两句话了。”

    老板见她心情好,又问她还发生了什么好事?

    她摸着脸,很不好意思地跑开了。

    同福里巷子,坐在车里的路凯斯看着这一幕,竟也跟着笑了起来。

    半月当空,这明晃晃的夜色,他又想起了林书夏穿着水蓝色上褂的衣裙跳舞的样子。

    好看的。

    比在金乐门里跳得还好看。

    林书夏在金乐门请了长假,路凯斯几次来扑了个空,张明玉也说不出原因,他只好跑去了同福里。

    包子铺没开门,他在门口站了会,内心竟有种说不出的奇异感。

    程维和上班路过包子铺,见他站着发呆好心解释道:“林妹妹母亲病危,这几日包子铺不开张了。”

    他愣愣点头,看着程维和没头没尾地说了句话。

    “我可能是疯了。”

    再见林书夏是一周后,一个清晨,路凯斯站在同福里巷子口,听着阵阵丧乐传出,往里走,包子铺撤了帐篷,挂上了白布。

    林书夏就跪在屋内一口黑漆漆的棺材旁,苍白的脸色映着烧火盆里跳动的火焰,她戴着白巾哭得撕心裂肺。

    这是路凯斯第二次见她哭。

    从前看她,是水嫩柔软的骨朵儿,想逗逗她;如今看她,是烈焰里摇曳的残枝,想疼疼她。

    他清楚意识到,自己动了恻隐之心,也动了□□之心。

    就像那火盆里的火,越烧越旺,越烧越烈。

    林书夏内心如同被万蚁啃食,在一声声唢呐声中承受着切肤之痛,泪糊了眼,在重影中看到有人蹲下来,接过她手里的纸钱,一点点扔进火盆里。

    还是那温柔的声音,在唢呐的掩盖下闯进了她耳朵里。

    “别哭,我今天没有带花来。”

    路凯斯蹲在她面前,藏蓝格的手帕擦去她脸上的泪,连同那些委屈、无助、悲伤和痛苦一并替她擦掉。

    坠梦

    林书夏辞掉了金乐门的工作,母亲去世后,她穿回了水蓝色的上褂和黑裙,回到圣莎女校重新上学。

    那时在金乐门辞职很不顺利,是路凯斯解的围。

    她头一回那样暴露在路凯斯面前,有点心虚,还有点无地自容,路凯斯却觉得好笑,领着她出门,“我虽然心眼大,但不到表我眼瞎。”

    林书夏被哽住,他站在车前仔细盯着她看,“这不比你在里面浓妆艳抹好看多了,继续保持。”

    他要带她去吃东西,林书夏问:“你早认出我了?”

    “嗯。”

    “那你就看着我演戏?”

    “嗯。”

    “你为什么不揭穿我?”

    路凯斯笑了:“为什么要揭穿你?”

    林书夏被哽住,又听他说:“那不是什么好地方,我要不多看着你点,万一哪天事发,程维和和你爹知道了,得弄死我。我家里那位老头就够我吃苦头了,你就当行行好,咱俩把这事揭过去吧。”

    他给足了她面子,林书夏突然觉得他也不是那种讨人厌的纨绔。

    那日,她为表感谢很豪气地请路凯斯吃了顿牛排。

    那之后,路凯斯比以往来同福里要更勤快了。

    一日早上,路凯斯再包子铺门口要了一屉汤包带走,顺路送林书夏去学校。

    林书夏没拒绝,只是见他脸上的伤不免不有些担忧,问他怎么受伤了。

    路凯斯伸手揩过嘴角,笑看她:“挨揍了而已。”

    什么人能伤他呢?

    她没有问出口,倒是路凯斯主动为她解惑,“前些天在金乐门跳舞,被我家老爷子给逮回去了,生好大的气呢。”他笑着说:“这两天食之无味,还是馋林妹妹家的汤包啊。”

    他讲话总是这样,上一秒正经下一秒就放浪,林书夏遭不住,坐得僵硬,“美利坚的女子是不是很吃你这一套?”

    “不。”他撑着脑袋看向林书夏,狐狸眼溢出笑,像在打什么坏主意,“是我吃林妹妹这一套。”

    仿佛一扇门被猛地推开还有振振回音,林书夏哪里听过这样的话,此刻脸红脖子粗很想跳车。

    路凯斯一口一口咬着汤包,乐得见她这局促模样,就像在金乐门时,她故作镇定地敬他酒一样。

    路凯斯来同福里的时间并不固定,有时早上,有时晚上,来了总要一屉汤包打包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