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想想,一盆大白菜确实不算啥。

    晚上又是一盆大白菜,这回刘母没舍得放鸡腿,放的都是鸡胸脯肉。

    欧荣晚上吃东西不多,糙米饭盛了三口的量,倒上热水泡成粥,白菜都没吃,听说刘家有咸菜,要了点咸菜配粥。

    刘招娣问欧荣:

    “白菜炖鸡多好吃啊,你吃这玩意干啥?别告诉我你不好意思吃。”

    欧荣说:

    “我在家习惯了,生产队里的人任务重,活儿也多,天天吃肉也不怕胖,我自从坏了我闺女开始就没上工的,吃的又好,当时胖死了,连我闺女都胖的差点没生下来,从那以后我就不敢多吃了,尤其的晚上,越清淡越好。”

    说起生孩子刘母就想起了自己,说:

    “这些年生活好了,不像我们那时候,我生我们家招娣那会儿,九个多月的大肚子还在外头干活呢,直接在地里生的孩子,因为是女儿我婆婆没少挤兑我,坐月子才七天就又出去干活了。”

    “吃的更是啥也没有,奶水也不够,还好招娣自己争气,喝米汤活下来的。”

    说完两眼湿润。

    刘父杵了刘母一下:

    “有客人在呢,你说这些玩意儿干啥,那时候谁家不这样。”

    “对。”刘母说:“婆婆虽然不待见我生女孩,但对我还算好的,想起我发小她婆婆,哎~”

    她对欧荣说:

    “闺女啊,你以后要是还嫁人,啥好不好看,有没有钱,一个月多少工资,那都是次要的,关键得看有啥样的婆婆,要是逮个吴老婆子那样的婆婆,一辈子就完喽,你能早早离开他们家这个火坑,是好事儿。”

    欧荣说:

    “伯母你说什么呢?我孩子都那么大了,再结婚,脊梁骨都能让人给戳破楼。”

    刘母叹气:

    “哎~也是!”

    “可惜了,你这么好的姑娘,都怪吴振华那王八犊子,害人不浅。”

    后世结婚离婚都不是什么大事儿,但在六十年代,离婚是件了不得的事儿,丢人。

    在当时人们的心中,离婚的男人都是没本事的,要么就不是啥好人,但如果男人放低标准,再多花点彩礼,也还是能找到人愿意嫁他。

    离婚的女人就不一样了。

    不熟悉的人一听哪个女人离过婚,第一反应就是这女人不检点。

    离婚女乖乖一辈子不结婚也就算了,万一要想再婚,妈呀,那就是没了男人活不下去的d妇,哪个男人要是想要娶离婚女,你是离婚男还好,人家会说你没得选找不着更好的,要是初婚男,人家就得把他说的好像旧社会的好男儿娶了个妓子回家是的。

    所以这个年代的人,尤其是女人,闻离婚色变,她们宁愿在家里被丈夫毒打致死,被婆婆磋磨的不成人样,也绝对不会想着离开。

    要不能说女人嫁不好一辈子就完了呢。

    就单说知青回城那一年,跑了的知青又何止一个吴振华,村里留下的女人们,有几个有勇气去找去闹的?又有几个下场好的?

    她们多是忍气吞声,被村里人指指点点,要么就一辈子一个人过了,要么就是嫁给村里那些娶不上媳妇的无赖,老头子了。

    六十年代整个社会就是如此。

    连欧荣这种家里给生产队做了大贡献的,村里人都敬着的,都免不了被人指指点点嘀嘀咕咕,更不要提别人了。

    嫁人的心她死了。

    她有女儿就够了。

    不是怕人说闲话,是怕闲话说到女儿耳朵里,让女儿受到伤害。

    等女儿大了的话,再说吧,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

    回市中心的公车十点钟才会来,欧荣七点半和刘招娣一起出门,刘招娣上班,她随便走走,等车。

    没想到刘招娣前脚和她分开,后脚她就被人拦住了去路。

    欧荣面无表情看着对面的男人,不是吴振华还能是谁。

    吴振华扭捏的走到欧荣面前:

    “荣……蓉儿……”

    欧荣冷冷的说:

    “别叫我荣儿,我恶心。”

    吴振华闹了个大红脸,他双手搅在一起低着头:

    “荣……你别生我的气,我也是没办法。”

    “吴先生,你找我有事吗?没事请让开。”

    欧荣懒的听他这些狡辩。

    吴振华还想说,欧荣绕过他就要走,他赶紧说:

    “晓丽来了吗?我想见见晓丽。”

    到底一起生活这么多年,吴振华知道欧荣是绝对不会把晓丽单独留在家的。

    欧荣回头看着这个男人,三年前也许有很多的愤怒,委屈,和不甘,想问一句为什么,她对她还不够好吗?

    但三年过去了,吴振华还是原来的吴振华,没有一点变化,依然是斯文有礼的帅气,依然是欧荣喜欢的类型,但她却对吴振华再分不出一丝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