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来没留意过自己的体味,此刻无比庆幸自己是个爱干净的胖子。

    明榛没有什么交际,也不喜欢运动,但偶尔学习久了也需要劳逸结合一下,而他唯一能跟“劳”沾点儿边的爱好就是收拾东西。拖拖地、擦擦桌子、洗洗衣服,久而久之有了点轻微的洁癖。

    加上男生大多对邋遢的容忍度比较高,对比之下,明榛就变成了“清流”。

    “我们当模特的都不能用香水。”麦文澈兀自说下去。

    “为什么?”

    “因为味道会蹭到样衣上啊。”

    “哦。”明榛应了一声。麦文澈一直把下巴搭在他肩膀上跟他说话,明榛感受到自己的肩承受了对方身体上的部分重量,想到自己个子比对方还稍微高一点,不由得微微弓了背脊,让他不必垫脚够得太辛苦。

    不动声色地调整了姿势,明榛还走神想了下,如果不喷香水,那麦文澈是什么味道的呢?其实他一转头就能闻到对方的脖颈,但好奇归好奇,他着实不敢。他后背正贴着对方滚烫的前胸,生怕胡乱有什么举动暴露了他潜藏的小心思,只得没话找话转移话题:“为什么他们叫你路路啊?”

    麦文澈就跟他解释,像他这种身高只有1775的男模,身高不够,不能走t台,很多大牌也拍不了,在行内其实不入流,只能接一些平面模特的工作。所幸电商的崛起为网拍模特的兴起制造了商机,只要脸蛋合适,身高要求可以适当降低一些。

    而像麦文澈这种基本都是大学生兼职的网模,大概率以后不会走专业模特这条路,所以都会用艺名或者化名。他本来用的是英文名is,大家熟悉了后叫着叫着就简称成“路”或者亲切地喊成“路路”。

    解释完又戏谑说这个行业有很多没经纪没助理的野模,现在好看的大码模特其实很吃香,明榛完全可以去拍大码服装,还笑着让他取个行走江湖的艺名。

    麦文澈说完下巴往今天合作了一天的女模特一指:“她叫京京,你也取一个吧。”

    明榛还在皱着眉头思考,身后的人又说话了:“叫墩墩怎么样?”

    实话实说,明榛很介意别人叫他小胖子、小胖墩,但奇怪的是,他并不介意麦文澈这样叫他。这毕竟是麦文澈为他量身定做取的名字哎,大概情人眼里出西施,跟麦文澈有关的一切,都自动带上了滤镜吧。

    然而麦文澈马上又否认了自己:“不好!明榛明榛叫什么好呢?明榛,我只联想到明争暗斗——啊,叫斗斗怎么样!”

    “好——”

    “不好,斗斗听起来像痘痘!哎,”麦文澈眼前一亮,“叫兜兜吧!兜兜,不错不错!”他发出满意的声音。

    那几年电商行业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后来明榛跟着麦文澈跑过不少的棚去拍摄,多少为他毕业后选择现在这份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而那个随口起的外号,也伴随了明榛三年,成了麦文澈独家专属的称呼。

    别人喊他“小明”“榛子”,或者因为他个头高又大块喊他“大熊”,只有麦文澈会捏着他的脸颊肉,拖着尾音喊他“兜兜——”

    像是情侣之间赋予彼此的独特爱称。

    第二天他们的拍摄结束得比较早,麦文澈跟品牌方结算了费用后,给明榛转了200块,说是助理费用。

    明榛哪里肯领,说自己什么也没做。

    “给你你就拿吧!一个助理100块一天很廉价了!以后还要麻烦你呢!”麦文澈笑着说,“要不你拿来请我吃个饭也好啊!”

    明榛赶紧答应了。

    回a城的动车上,麦文澈困得睁不开眼说要补个觉,调整了几次位置似乎都不得劲,抄着手微蹙着眉艰难地打盹。

    明榛悄悄地看着他,看着麦文澈头一点一点地往下掉,眼看着要磕到车窗上,然后猛然迷瞪地醒了。

    心里一动,嘴巴已经先大脑一步小声提出了建议:“要不你靠我肩上吧。”

    以为他会拒绝,明榛并不报什么希望,没成想麦文澈闻言二话不说直接把头倒在了明榛肩上,还挪了挪身子,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然后就睡着了。

    明榛知道自己个子比他高,微微往下滑一点,半边肩膀动也不敢动。

    他另一只手在刷手机,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听到耳边有人说:“这是哪?好漂亮。”

    ——明榛正在手机上刷到几张风景照,听见声音愣了下:“你醒了?”

    “嗯。”麦文澈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慵懒,却没有把头移开,发出满意的喟叹,“肉肉的真舒服。”

    自然说的是他这个“人肉枕头”。明榛第一次感受到“有肉”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不由得心花怒放。

    “你手怎么这么小。”麦文澈又说,突然就去抓明榛的手。

    明榛不设防,赶紧把手机换了个手。

    麦文澈捏捏他肉肉的掌心,又将自己的手掌贴上去跟明榛的手比大小。

    明榛200多斤的时候,脸是圆的,手是圆的,肚子也是圆的。

    而麦文澈的手是那种修长又有骨感的类型,这么一比,明榛被反衬得整个手又圆又肉,厚呼呼的。

    他有点不好意思,又舍不得抽回手,本来就被枕得发麻的半边肩膀此刻更僵硬了。

    麦文澈忽然笑了:“你的手指好可爱!”

    “可爱”,又是这个词。麦文澈总是在说他可爱,说到明榛都开始自我说服,也许胖点儿也挺好?瘦了就可能不可爱了

    “哪里可爱了——”明榛小声嘀咕。

    “你能扣篮吗?”麦文澈突然发问。

    “我不怎么会打篮球。”明榛小时候打过一阵子篮球,打得还行,但自从青春期发胖后就没怎么碰过,毕竟一个胖子奔跑在球场上那场景还是有点可笑。他一没办法单手握篮球,二没办法跳那么高,自然是扣不了篮的。他喉头一滚,咽下一丝窘迫,反驳道,“不是我手小,是你手太大。”

    身边的人忽然轻笑起来,然后猛地坐直了身子,若有所指地说:“没事,其实手小也有好处,以后每个女朋友都是大胸。”

    明榛不喜欢女孩子,对于大胸没什么执着。

    但同理是可证的。

    手小,所以显得胸大么?

    手小所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