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文澈哼唧了几下很快就睡了,而明榛翻来覆去根本睡不着。好不容易才把缠在自己身上取暖的人扒开,他给对方掖了掖被子,又挪了挪身子给两人拉开了点距离。
睡不着,睁着眼睛心发慌。
于是打开手机备忘录想记录点什么宣泄一下内心此刻的心情,他敲道:“澈哥今晚喝醉了,我跟他一起睡觉——”
点击键盘的手突然顿了下来。
这两句话听起来实在是太暧昧、太色情了。
看着自己不经意间制造出的引人遐想的句子,明榛毫不心虚,甚至有点满意,又斜眼偷偷看了眼旁边酣睡的人。
重读了一遍,觉得这么赤裸裸地把对方的名字写出来,要是不小心让人看到了太容易识破了,思前想后,他决定给麦文澈起个代号。
什么代号呢?
名字缩写?不好,还是容易被辨认出来,得起个就算被人看到了也猜不到的代号。
天使?在明榛眼里,麦文澈真的像个天使一般的存在。美好又温暖。可是又觉得不够浪漫。
要不,取个洋气点的?英文的?y ale、y darlg之类?额,好腻歪的样子。
苦思冥想间,他忽然想起自己抽奖免单的那张220号的奖券脑海里灵光一闪,便用284替换了麦文澈的名字。
220和284,是人类在自然数里发现的第一对也是最小的一对亲和数,彼此的全部约数之和与另一方相等。
其实也没啥太特别的意义,但就是觉得“第一对亲和数”这个名词,连念起来都带着幽幽的浪漫。
即便明白自己记录的这些更新和状态都是私密的,但明榛依然保留了足够的谨慎。
这也是明榛第一次把麦文澈像写日记似的记录进自己的备忘录里。
那些热烈而甜蜜的喜欢,那些发自本能的亲近,那些害怕被拆穿后的失去,那些他想要接近又不敢接近的纠结。
这个备忘录后来记录了很多很多。
明榛一夜都没怎么睡安稳,第二天是被肌肤的滚烫热度烫醒的——麦文澈着凉发烧了。
他整个人烧得眼底都是红的,昏昏沉沉,喊也喊不动。明榛吓坏了,一骨碌起身,给他套了件衣服,立马把他送去了医院。
麦文澈把车子倒入车库,回到他妈家的时候,那些刚在家吃完饭的阿姨还在客厅里闲聊,准备晚点儿去跳广场舞。
麦池雪张罗着把菜热了,麦文澈礼貌地喊阿姨们吃饭,阿姨们很识趣地说先离开,还七嘴八舌劝说他要多回家跟妈妈吃饭,妈妈一个人做饭也不好做。
熙熙嚷嚷的人离开后,客厅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麦池雪的厨艺太一般了,虽然菜都是麦文澈喜欢的菜,但味道真的普普通通。
幸得他在宴会上垫了些,也不算很饿,他妈给他装了满满一碗饭,被他挖了一半放回了电饭锅里。
两人闲聊了几句天,麦文澈问他妈手怎么样了,麦池雪扬扬手,中指指尖处贴着一张止血贴,说是已经止血了。
用餐完毕,麦文澈要去洗碗,他妈不肯,说知道他不喜欢洗碗,而且他工作这么累,就别操劳了,麦文澈无奈地说:“我来吧,你手还弄伤了。”
说着把碗筷端进了厨房,他的确不喜欢洗碗这项家务,边洗边说:“妈,干脆给你弄个洗碗机好了,以后你自己也不用洗了。”
麦池雪在外面擦着桌子,回道:“浪费这个钱干什么呢!我就一个人,也没几个碗筷!”
洗完碗,回到客厅,坐在沙发上掏出了手机,整个人放松地瘫坐下来。摸出手机来,才猛然想起自己刚才加了明榛的微信。
其实有很短暂的一瞬间,麦文澈曾经觉得自己还是眷恋着明榛的体贴的。只是一想到当初自己愤怒决绝直接拉黑明榛的原因,心底还是有根刺。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突然要加人微信是什么心理,就当是不想欠他人情吧。
事实显示,重新添加的这个微信号,明显是个新号,因为微信号不一样。明榛以前的微信号是他的名字缩写,而现在的微信号没有改过,是系统原始生成的那一串不规则码。
麦文澈翻着手机,随口问他妈待会儿几点去跳广场舞,麦池雪回:“今晚就不去跳了,天天跳也怪累的。你难得回家一趟,跟你唠唠嗑嘛!”
“哦。”敷衍地应完,麦文澈突然脑海里觉得不对劲。
他妈先前发的照片伤口明明在食指,为什么止血贴贴的是中指?
他把麦池雪刚发的图片下载了下来,打开百度识图,点击搜索,搜索结果里识别到了张一模一样的图片。
所以他妈用网图骗他。
麦文澈心里五味杂陈。
他瞬间明白麦池雪为什么用网图骗他回家——因为这两年他的确有意无意地减少回来的机会,他需要从他妈像渔网般裹住他的母爱里喘息。
但他也知道他妈骗他无可厚非——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觉得自己为儿女成长牺牲了很多,都觉得父母是天,儿女理应孝顺,麦池雪无非就想他回家吃顿饭而已。
麦文澈从小跟他妈相依为命,麦池雪是她唯一的亲人,所以他爱他妈;但麦池雪从小就开始控制他的人生,即便成年后还多次有意无意想干涉他的生活,所以在某个程度上来说,他也恨他妈。
爱和恨两种完全对立的情绪也是可以同时在一个人身上存在的,人心就是这么复杂的东西。
理智上觉得不用小题大做,情感上却觉得被“骗”了有点愤怒。
麦文澈是真的很讨厌被人欺骗!
说到欺骗莫名想起了明榛刚在宴会上说到“酒精过敏”。酒精过敏?呵,说这样的谎话骗我有何意义?当年明榛酒量还是我给练出来的,而且当时声称要练酒量的人,还是明榛自己。
他知道明榛两瓶红的就能放倒,或者喝五瓶啤的开始犯晕,加一瓶就逐渐话多,最后一瓶能直接断片。
他不仅知道明榛酒量去到哪里,也知道他喝醉后是什么样,甚至还经历过明榛酒后失控亲吻自己的样子。
好吧,其实也算不得失控,也就轻轻碰了一下而已。
\几年前,麦文澈刚实习不久就遇到年底饭局,有几次跟公司的同事喝醉酒,都是明榛去接的。有次喝醉第二天突发高烧,也是明榛送去的医院。
睡不着,睁着眼睛心发慌。
于是打开手机备忘录想记录点什么宣泄一下内心此刻的心情,他敲道:“澈哥今晚喝醉了,我跟他一起睡觉——”
点击键盘的手突然顿了下来。
这两句话听起来实在是太暧昧、太色情了。
看着自己不经意间制造出的引人遐想的句子,明榛毫不心虚,甚至有点满意,又斜眼偷偷看了眼旁边酣睡的人。
重读了一遍,觉得这么赤裸裸地把对方的名字写出来,要是不小心让人看到了太容易识破了,思前想后,他决定给麦文澈起个代号。
什么代号呢?
名字缩写?不好,还是容易被辨认出来,得起个就算被人看到了也猜不到的代号。
天使?在明榛眼里,麦文澈真的像个天使一般的存在。美好又温暖。可是又觉得不够浪漫。
要不,取个洋气点的?英文的?y ale、y darlg之类?额,好腻歪的样子。
苦思冥想间,他忽然想起自己抽奖免单的那张220号的奖券脑海里灵光一闪,便用284替换了麦文澈的名字。
220和284,是人类在自然数里发现的第一对也是最小的一对亲和数,彼此的全部约数之和与另一方相等。
其实也没啥太特别的意义,但就是觉得“第一对亲和数”这个名词,连念起来都带着幽幽的浪漫。
即便明白自己记录的这些更新和状态都是私密的,但明榛依然保留了足够的谨慎。
这也是明榛第一次把麦文澈像写日记似的记录进自己的备忘录里。
那些热烈而甜蜜的喜欢,那些发自本能的亲近,那些害怕被拆穿后的失去,那些他想要接近又不敢接近的纠结。
这个备忘录后来记录了很多很多。
明榛一夜都没怎么睡安稳,第二天是被肌肤的滚烫热度烫醒的——麦文澈着凉发烧了。
他整个人烧得眼底都是红的,昏昏沉沉,喊也喊不动。明榛吓坏了,一骨碌起身,给他套了件衣服,立马把他送去了医院。
麦文澈把车子倒入车库,回到他妈家的时候,那些刚在家吃完饭的阿姨还在客厅里闲聊,准备晚点儿去跳广场舞。
麦池雪张罗着把菜热了,麦文澈礼貌地喊阿姨们吃饭,阿姨们很识趣地说先离开,还七嘴八舌劝说他要多回家跟妈妈吃饭,妈妈一个人做饭也不好做。
熙熙嚷嚷的人离开后,客厅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麦池雪的厨艺太一般了,虽然菜都是麦文澈喜欢的菜,但味道真的普普通通。
幸得他在宴会上垫了些,也不算很饿,他妈给他装了满满一碗饭,被他挖了一半放回了电饭锅里。
两人闲聊了几句天,麦文澈问他妈手怎么样了,麦池雪扬扬手,中指指尖处贴着一张止血贴,说是已经止血了。
用餐完毕,麦文澈要去洗碗,他妈不肯,说知道他不喜欢洗碗,而且他工作这么累,就别操劳了,麦文澈无奈地说:“我来吧,你手还弄伤了。”
说着把碗筷端进了厨房,他的确不喜欢洗碗这项家务,边洗边说:“妈,干脆给你弄个洗碗机好了,以后你自己也不用洗了。”
麦池雪在外面擦着桌子,回道:“浪费这个钱干什么呢!我就一个人,也没几个碗筷!”
洗完碗,回到客厅,坐在沙发上掏出了手机,整个人放松地瘫坐下来。摸出手机来,才猛然想起自己刚才加了明榛的微信。
其实有很短暂的一瞬间,麦文澈曾经觉得自己还是眷恋着明榛的体贴的。只是一想到当初自己愤怒决绝直接拉黑明榛的原因,心底还是有根刺。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突然要加人微信是什么心理,就当是不想欠他人情吧。
事实显示,重新添加的这个微信号,明显是个新号,因为微信号不一样。明榛以前的微信号是他的名字缩写,而现在的微信号没有改过,是系统原始生成的那一串不规则码。
麦文澈翻着手机,随口问他妈待会儿几点去跳广场舞,麦池雪回:“今晚就不去跳了,天天跳也怪累的。你难得回家一趟,跟你唠唠嗑嘛!”
“哦。”敷衍地应完,麦文澈突然脑海里觉得不对劲。
他妈先前发的照片伤口明明在食指,为什么止血贴贴的是中指?
他把麦池雪刚发的图片下载了下来,打开百度识图,点击搜索,搜索结果里识别到了张一模一样的图片。
所以他妈用网图骗他。
麦文澈心里五味杂陈。
他瞬间明白麦池雪为什么用网图骗他回家——因为这两年他的确有意无意地减少回来的机会,他需要从他妈像渔网般裹住他的母爱里喘息。
但他也知道他妈骗他无可厚非——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觉得自己为儿女成长牺牲了很多,都觉得父母是天,儿女理应孝顺,麦池雪无非就想他回家吃顿饭而已。
麦文澈从小跟他妈相依为命,麦池雪是她唯一的亲人,所以他爱他妈;但麦池雪从小就开始控制他的人生,即便成年后还多次有意无意想干涉他的生活,所以在某个程度上来说,他也恨他妈。
爱和恨两种完全对立的情绪也是可以同时在一个人身上存在的,人心就是这么复杂的东西。
理智上觉得不用小题大做,情感上却觉得被“骗”了有点愤怒。
麦文澈是真的很讨厌被人欺骗!
说到欺骗莫名想起了明榛刚在宴会上说到“酒精过敏”。酒精过敏?呵,说这样的谎话骗我有何意义?当年明榛酒量还是我给练出来的,而且当时声称要练酒量的人,还是明榛自己。
他知道明榛两瓶红的就能放倒,或者喝五瓶啤的开始犯晕,加一瓶就逐渐话多,最后一瓶能直接断片。
他不仅知道明榛酒量去到哪里,也知道他喝醉后是什么样,甚至还经历过明榛酒后失控亲吻自己的样子。
好吧,其实也算不得失控,也就轻轻碰了一下而已。
\几年前,麦文澈刚实习不久就遇到年底饭局,有几次跟公司的同事喝醉酒,都是明榛去接的。有次喝醉第二天突发高烧,也是明榛送去的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