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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他的推断和我差不多。
理查德没有危险,只是被留在原地走不开,蝙蝠侠为了拦下其他人不得不在这守着。不过看他习以为常的态度,布鲁斯不仅熟悉小丑,也习惯于应付谜语人,甚至可以在与小丑对峙的时候把尼格玛关在一旁不管,活像那种打了几百遍副本的骨灰级玩家,boss一抬胳膊就知道对面要放什么技能,熟练得让人心疼。
这只能归功于谜语人在不止两个宇宙里都留下过浓墨重彩的痕迹,我宁可跟小丑帮成员打上一百回合也不愿意同尼格玛面对面坐下来猜他写下的绿色问号是什么意思,所有和我与蝙蝠侠处境相同的人当如是。
所以谜语人什么时候才能滚出哥谭?
但眼下的重点还是小丑。他站在数十米之外的位置,穿着打扮一如既往且吸水,紫色西装被细密的雨丝打湿氲成深黑色,胸口花瓣了无生气地耷拉着,翠绿色的头发烂稻草似的贴在脸颊上。
见到我到来他热情洋溢地打招呼:“晚上好猫头鹰!来的人是你,局外人去韦恩庄园了,对吧?我就知道在真正重要的事情上你只信任你自己,这是好习惯,提倡所有人学习,有助于延长寿命。”
我没理他,扭头对蝙蝠侠说道:“不好意思,这是个意外。”
我是说,我作为东道主没处理好小丑这种街头四窜的野生对手,还让平行宇宙的客人撞见了实在有失身份,只是这话不好说得太明白。
昏黄的路灯下,小丑看着我,我看着蝙蝠侠,蝙蝠侠看着小丑,我们形成了一个完美的等边三角形。
蝙蝠侠:“……你也见过我那里的小丑。”
我:“……”
那确实,主宇宙小丑和科波特对‘joker是否有概率拥有一个电子女友’话题的吵架声还停留在我的记忆中。
也不知道我作为一个平行宇宙的反派,为什么会和主世界的超级英雄这么共情?
不过话又说回来,小丑说他料到来的人是我,偏偏胸有成竹地站在这不走,排除掉他嘴上吹牛实则慌得一批的可能性,应该就是有备而来了。
雨水落在地面上噼啪作响,天空黑压压地往下沉,短时间内没有放晴的迹象。小丑抹了把脸上的水,看着旁若无人对话的猫头鹰和蝙蝠,冷不丁说道:“你不想知道我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吗,夜枭?”
不知是有意无意一直当他不存在的哥谭统治者终于回过头,身上的披风将他与缠绵的雨隔绝开来,不过猫头鹰羽毛应该是不防水的吧?
想象出一只在阴雨天坚持出门结果被浇成落汤鸡的枭形目生物,小丑被自己脑子里浮现的形象逗乐了。立场上他同夜枭不死不休,但从个人情感角度出发,比起解决托马斯·韦恩,他更愿意先处理掉政府和警局里被夜枭收买的杂碎、或者夜枭手下那个总是笑得像个死人的管家。
可是谁让来的人是小托马斯?
这么说也不对,他不是早就知道来的人会是小托马斯吗?
小丑以前和一群人蹲在少数夜枭顾及不到的城市废墟中打牌,玩的德|州|扑克,企鹅人坐庄。奥斯瓦尔德·科波特是他们中少数几个能正大光明出现在哥谭的人之一,在警局以及黑帮里都有人脉,重要的是他洗牌洗得很不错。打牌间隙里他们罕见地聊到了夜枭——不管是什么立场的组织或者联盟都少不了内部斗争,小丑自成一派,大家平时都不太乐意和他一起行动,只看在同行面子上偶尔聚聚,推心置腹聊天的次数更少。
小丑说他的目标是杀死夜枭。
其他人头也不抬,纷纷附和:“谁不是?”
然后就没人接话了,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人们常说不努力吃饭的人是思想有问题,但哥谭市不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缺留在原地混吃等死的人,也不缺闻风而动的墙头草,反倒是在推翻夜枭这件事上所有人都表现得格外消极,因为他们都清楚一点——就算现在有人能杀了夜枭,哥谭市接下来该怎么办?
对抗一个人需要勇气,对抗整个世界需要的就是疯狂了。
小丑时常表现的疯疯癫癫,可他不是真的疯。
所以这座城市只有一个人在尝试走这条路。
——夜枭。
小托马斯·韦恩。
与其说城市的统治者对它的感情是热爱,小丑觉得那倒不如说是憎恨,唯有憎恨不会随着时间消褪。哥谭和夜枭是一体的,前者就像后者身上永远不会被治愈的恶性肿瘤,每当托马斯·韦恩觉得它碍眼时,就怀着不知从何而来的深切仇恨举起刀刃,宛如不是在切割自己的血肉之躯——
与无望共舞之人,真的能够迎来黎明吗?
或者我们都该随着他下到地狱里去。
他眯起眼睛,看着在雨雾中盘成两朵蒲公英似的灯光下站着的猫头鹰,对身后的跟班招招手,拖长声音甜腻地说:“戏幕拉开,重要的配角怎么能缺席?得让韦恩先生见见他养的忠实的狗。”
一个男人双手被绑在身后,随着小丑帮成员的推搡踉跄着从人群里跌到包围圈中央,小丑漫不经心地踹了他的屁股一脚,听着对方的哀嚎声,笑嘻嘻地说:“我花了好多钱才从这家伙嘴里买到林肯路的地址。他开口之后就没用处了,本来应该解决掉再把钱从他的□□里掏出来,可是我怎么能不让伟大的夜枭见他属下最后一面呢?”
“我从来没有把林肯路12号的地址告诉过其他人。”夜枭冷淡地说,双眼落在涕泗横流跪在地上的男人身上,“除了……哦,我想起来了。”他沉思几秒钟,“半个月前他们打算在北城区挖开一条新的贸易线,我否决了穿过林肯路往北方公园去的线路规划。”
小丑笑容扩大些许,地上的男人被雨水打得劈头盖脸,高声喊道:“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是他,是小丑威胁我,求求您了,夜枭,求求您,不要杀我!”
他模糊地看到曾经的顶头上司半蹲下来,用湿冷的深色金属指尖捏住他的喉咙硬生生把人提到双脚离地。窒息感让男人下意识地在他手中挣扎,而这种软绵绵的力道完全不能使夜枭动摇分毫。
“只是这条信息应该不足以让你联想到林肯路,还有什么别的?”
男人翻着白眼没有回答。
夜枭往他的小腹上锤了两拳,血液夹着内脏碎屑顿时从俘虏口中溢出来。
“咳咳,我……”背叛者为了在他手中苟活,只能断断续续地挤出声音,“我想要找到更方便的线路……还翻看了政府近些年城市布局提案……三年前政府计划在杰拉德区的边缘增设一条水渠,后来这个项目由韦恩企业承担了。但是我发现那条地下水渠根本没有修建完成,在林肯路附近它就……唔呃!”
“你很不错。”夜枭收紧手指,若有所思道,“我一直觉得你应该是个聪明人,这才把大部分产业交给你来处理。但是投靠小丑真的不够明智,还是说我下次处理叛徒应该放在电视频道里供所有人循环播放,这样才能起到警示效果?”
“别!拜托你千万不要那么做,”男人呜咽起来,小丑则在他的哭声里大声说道,“有意思的电视节目本来就不多了!”
夜枭嗤笑一声,随手把人扔到小丑脚下,紧接着又从腰间抽出手|枪对着叛徒的脚踝开了一枪。
“啊啊啊——”
枪声和惨叫声连成线,深红的血在积雨的泥洼中蔓延开来。
小丑耸了耸肩:“看来你不喜欢我送给你的回归礼物,亲爱的猫头鹰先生。”
他顺手拿起身边的棒球棍:“为表歉意,就由我代理您处理掉您看不过眼的家伙吧!”
他扯起嘴角,绿色的瞳孔像个失去活性的玻璃制品,高高举起双手然后用力砸下——
理查德没有危险,只是被留在原地走不开,蝙蝠侠为了拦下其他人不得不在这守着。不过看他习以为常的态度,布鲁斯不仅熟悉小丑,也习惯于应付谜语人,甚至可以在与小丑对峙的时候把尼格玛关在一旁不管,活像那种打了几百遍副本的骨灰级玩家,boss一抬胳膊就知道对面要放什么技能,熟练得让人心疼。
这只能归功于谜语人在不止两个宇宙里都留下过浓墨重彩的痕迹,我宁可跟小丑帮成员打上一百回合也不愿意同尼格玛面对面坐下来猜他写下的绿色问号是什么意思,所有和我与蝙蝠侠处境相同的人当如是。
所以谜语人什么时候才能滚出哥谭?
但眼下的重点还是小丑。他站在数十米之外的位置,穿着打扮一如既往且吸水,紫色西装被细密的雨丝打湿氲成深黑色,胸口花瓣了无生气地耷拉着,翠绿色的头发烂稻草似的贴在脸颊上。
见到我到来他热情洋溢地打招呼:“晚上好猫头鹰!来的人是你,局外人去韦恩庄园了,对吧?我就知道在真正重要的事情上你只信任你自己,这是好习惯,提倡所有人学习,有助于延长寿命。”
我没理他,扭头对蝙蝠侠说道:“不好意思,这是个意外。”
我是说,我作为东道主没处理好小丑这种街头四窜的野生对手,还让平行宇宙的客人撞见了实在有失身份,只是这话不好说得太明白。
昏黄的路灯下,小丑看着我,我看着蝙蝠侠,蝙蝠侠看着小丑,我们形成了一个完美的等边三角形。
蝙蝠侠:“……你也见过我那里的小丑。”
我:“……”
那确实,主宇宙小丑和科波特对‘joker是否有概率拥有一个电子女友’话题的吵架声还停留在我的记忆中。
也不知道我作为一个平行宇宙的反派,为什么会和主世界的超级英雄这么共情?
不过话又说回来,小丑说他料到来的人是我,偏偏胸有成竹地站在这不走,排除掉他嘴上吹牛实则慌得一批的可能性,应该就是有备而来了。
雨水落在地面上噼啪作响,天空黑压压地往下沉,短时间内没有放晴的迹象。小丑抹了把脸上的水,看着旁若无人对话的猫头鹰和蝙蝠,冷不丁说道:“你不想知道我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吗,夜枭?”
不知是有意无意一直当他不存在的哥谭统治者终于回过头,身上的披风将他与缠绵的雨隔绝开来,不过猫头鹰羽毛应该是不防水的吧?
想象出一只在阴雨天坚持出门结果被浇成落汤鸡的枭形目生物,小丑被自己脑子里浮现的形象逗乐了。立场上他同夜枭不死不休,但从个人情感角度出发,比起解决托马斯·韦恩,他更愿意先处理掉政府和警局里被夜枭收买的杂碎、或者夜枭手下那个总是笑得像个死人的管家。
可是谁让来的人是小托马斯?
这么说也不对,他不是早就知道来的人会是小托马斯吗?
小丑以前和一群人蹲在少数夜枭顾及不到的城市废墟中打牌,玩的德|州|扑克,企鹅人坐庄。奥斯瓦尔德·科波特是他们中少数几个能正大光明出现在哥谭的人之一,在警局以及黑帮里都有人脉,重要的是他洗牌洗得很不错。打牌间隙里他们罕见地聊到了夜枭——不管是什么立场的组织或者联盟都少不了内部斗争,小丑自成一派,大家平时都不太乐意和他一起行动,只看在同行面子上偶尔聚聚,推心置腹聊天的次数更少。
小丑说他的目标是杀死夜枭。
其他人头也不抬,纷纷附和:“谁不是?”
然后就没人接话了,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人们常说不努力吃饭的人是思想有问题,但哥谭市不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缺留在原地混吃等死的人,也不缺闻风而动的墙头草,反倒是在推翻夜枭这件事上所有人都表现得格外消极,因为他们都清楚一点——就算现在有人能杀了夜枭,哥谭市接下来该怎么办?
对抗一个人需要勇气,对抗整个世界需要的就是疯狂了。
小丑时常表现的疯疯癫癫,可他不是真的疯。
所以这座城市只有一个人在尝试走这条路。
——夜枭。
小托马斯·韦恩。
与其说城市的统治者对它的感情是热爱,小丑觉得那倒不如说是憎恨,唯有憎恨不会随着时间消褪。哥谭和夜枭是一体的,前者就像后者身上永远不会被治愈的恶性肿瘤,每当托马斯·韦恩觉得它碍眼时,就怀着不知从何而来的深切仇恨举起刀刃,宛如不是在切割自己的血肉之躯——
与无望共舞之人,真的能够迎来黎明吗?
或者我们都该随着他下到地狱里去。
他眯起眼睛,看着在雨雾中盘成两朵蒲公英似的灯光下站着的猫头鹰,对身后的跟班招招手,拖长声音甜腻地说:“戏幕拉开,重要的配角怎么能缺席?得让韦恩先生见见他养的忠实的狗。”
一个男人双手被绑在身后,随着小丑帮成员的推搡踉跄着从人群里跌到包围圈中央,小丑漫不经心地踹了他的屁股一脚,听着对方的哀嚎声,笑嘻嘻地说:“我花了好多钱才从这家伙嘴里买到林肯路的地址。他开口之后就没用处了,本来应该解决掉再把钱从他的□□里掏出来,可是我怎么能不让伟大的夜枭见他属下最后一面呢?”
“我从来没有把林肯路12号的地址告诉过其他人。”夜枭冷淡地说,双眼落在涕泗横流跪在地上的男人身上,“除了……哦,我想起来了。”他沉思几秒钟,“半个月前他们打算在北城区挖开一条新的贸易线,我否决了穿过林肯路往北方公园去的线路规划。”
小丑笑容扩大些许,地上的男人被雨水打得劈头盖脸,高声喊道:“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是他,是小丑威胁我,求求您了,夜枭,求求您,不要杀我!”
他模糊地看到曾经的顶头上司半蹲下来,用湿冷的深色金属指尖捏住他的喉咙硬生生把人提到双脚离地。窒息感让男人下意识地在他手中挣扎,而这种软绵绵的力道完全不能使夜枭动摇分毫。
“只是这条信息应该不足以让你联想到林肯路,还有什么别的?”
男人翻着白眼没有回答。
夜枭往他的小腹上锤了两拳,血液夹着内脏碎屑顿时从俘虏口中溢出来。
“咳咳,我……”背叛者为了在他手中苟活,只能断断续续地挤出声音,“我想要找到更方便的线路……还翻看了政府近些年城市布局提案……三年前政府计划在杰拉德区的边缘增设一条水渠,后来这个项目由韦恩企业承担了。但是我发现那条地下水渠根本没有修建完成,在林肯路附近它就……唔呃!”
“你很不错。”夜枭收紧手指,若有所思道,“我一直觉得你应该是个聪明人,这才把大部分产业交给你来处理。但是投靠小丑真的不够明智,还是说我下次处理叛徒应该放在电视频道里供所有人循环播放,这样才能起到警示效果?”
“别!拜托你千万不要那么做,”男人呜咽起来,小丑则在他的哭声里大声说道,“有意思的电视节目本来就不多了!”
夜枭嗤笑一声,随手把人扔到小丑脚下,紧接着又从腰间抽出手|枪对着叛徒的脚踝开了一枪。
“啊啊啊——”
枪声和惨叫声连成线,深红的血在积雨的泥洼中蔓延开来。
小丑耸了耸肩:“看来你不喜欢我送给你的回归礼物,亲爱的猫头鹰先生。”
他顺手拿起身边的棒球棍:“为表歉意,就由我代理您处理掉您看不过眼的家伙吧!”
他扯起嘴角,绿色的瞳孔像个失去活性的玻璃制品,高高举起双手然后用力砸下——
